倍可親

斯諾登算不算壞蛋?- ZT

作者:chineseman  於 2013-6-22 20:1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網路文摘|已有51評論

斯諾登事件沸沸揚揚,有人稱他是敢跟美國對抗的英雄,有人認為他是個叛國者。但其實這兩者他都談不上,他只是一個極為自戀、風頭欲發狂的壞蛋(villain),這起碼可從以下五個方面說明


第一,背叛宣誓諾言,違反職業道德。斯諾登在加入BAH這家美國國防承包公司時曾宣誓,必須保護公司商業秘密。現在他泄露公司機密,就是公開撕毀自己的誓 約。這種行為,別說做跟國家安全有關的工作,即使在普通公司都不可以。如果僱員都像斯諾登這樣,隨便背叛跟公司簽的誓約,那天下就沒有企業可以運轉。資本 主義所以能夠運行,關鍵一點是有法治的保障,包括個人和公司間的契約、合同等等,都受到法律保護。所以斯諾登的公開毀約,首先是違法,其次是道德人格破 產。這種惡劣行為對他個人的結果起碼是,不僅美國政府要追究他的刑事罪責,他原來的公司也會對他民事訴訟,要求他賠償損失並被罰款。除此之外,他是一夜之 間成了全球名人,但全天下也都知道了他是一個絕不可信任的人,在他今後的人生中,誰還敢使用這種德性的人?哪怕今天需要利用他的人,明天都會把他一腳踢 開。這種信譽的破產,就是人生破產。

第二,不走法律渠道,根本不是想真正解決問題。斯諾登強調,他發現這個美國政府監控計劃關係到很多人的隱私,揭露此問題的重要程度,超過他跟公司簽的保密 條約,所以寧可違約也要公開。但問題是,這個是否重要和超過,由誰來定義?如果任何國防部系統的員工都可這樣自行判斷、自我做主,然後公布他曾誓言保 密的資料,那麽當初簽下的誓約還有什麽意義?國家、公司機密等還怎麽可能保住?

認同斯諾登行為的人可能會問,那如果遇到公民的個人權利和國家安全發生衝突時應該怎麽辦?任人皆知,美國是憲政民主,三權分立。國會代表民意(議員是人民 選的),法院代表法治(是獨立於政府的)。斯諾登如果認為美國政府(國防部/中情局)有問題,應該向國會投訴,或向法院提告。國會可舉行聽證會(這是國會 調查很多重大爭議問題的主要方式),法院可獨立審理,從而作出結論。但這兩個美國公民保護自身權益的正規渠道斯諾登都不走,而是找媒體爆料。這個方式本 身,就顯示斯諾登不是想真正解決問題,而是要風頭,做個人秀。

第三,向境外媒體爆料,用心不良。退一萬步說,斯諾登為了滿足一夜成名的私慾,就是不想去國會和法院,就是要找媒體,那為什麽不找美國媒體?如果說在美國 境內找媒體怕爆料之後被抓,那麽在香港以及全世界無數地方,都有美國各種媒體的分支機構,而且美國媒體是全世界最自由、最獨立於政府之外的媒體,也是在全 球影響力最大的媒體,他為什麽不去向美國媒體爆料?

斯諾登是向英國《衛報》爆的料。《衛報》是左傾的報紙,也從不掩飾其反美傾向。這起碼令人嚴重質疑斯諾登是出於保護美國公民隱私權的動機。但《衛報》 畢竟是民主英國的報紙,他們也和美國媒體一樣,都會保護爆料者,即使收到法院傳票,一般也不會提供消息來源。例如前《紐約時報》記者朱迪思米勒,寧可被 判刑四個月,也沒有向法院提供消息來源。而爆料者更會自我保密,像當年水門事件中秘密提供消息的深喉,是事隔30年後,要去世前才自己公開的。

這次斯諾登的大名被爆出,也是他主動要求《衛報》曝光的。當事人要求,媒體當然願意公布消息來源,以證明新聞的真實性、權威性。斯諾登這個反常舉動更證 明,要做五分鐘名人,要出媒體風頭是他的主要目的。而即使要嘩眾取寵,他也不給美國媒體爆料,卻去找有反美傾向的外國媒體,等於自我戳穿他要保護美 國人民的謊言。

第四,去獨裁者地盤,背叛民主國家,徹底顛倒價值。拋開前面的背叛誓言」「不走法律渠道給境外媒體爆料這三項已經很嚴重的問題之外,更能證明斯 諾登是壞蛋,而且是小丑般壞蛋的是,他跑到一個共產黨控制的地盤,用泄漏民主國家國防安全機密的手段,說要保護更多人的言論自由和隱私權。這真是滑天下之 大稽。

對民主國家侵犯公民隱私權的行為當然可以也應該追究,但跑到一個制度性剝奪人權、壓制新聞自由的地方去追究民主國家,則是徹底的本末倒置。有人拿美國的電 話監控,跟奧威爾小說《1984》里無所不在監控人民一言一行的老大哥相比,意指美國快成獨裁國家了。這種看法是對獨裁和民主國家的雙重誤判。因為同 監控,但兩者的對像目的都完全不同。

老大哥的監控,是為了控制和主宰自己人民的思想和行為,其中對思想的主宰是最根本的;而民主國家的監控,是為了防止民眾遭受外敵對人身(肉體)的攻擊,而完全沒有控制人的思想的目的。

道理明擺著,民主國家的人民,在光天化日之下都有全方位的思想和言論自由,誰需要偷偷摸摸?沒有偷偷摸摸,又哪來監控的必要?只有在剝奪了思想和言論自由 的地方,人們才需要偷偷摸摸,獨裁者才需要在管制公開媒體的基礎之上,進一步私下監控。所以,再概括一遍,老大哥的監控是要主宰本國人的思想,美 國政府的監控,是要保護本國人的身體。兩者性質完全不同!

世人皆知,任何一個要主宰人的思想的地方,都沒有人權可言——因為思想如果不服從,身體就可以被關押、被消滅。而要從保護人的身體的美國,跑到要主宰人的思想的中國,還舉起要保護言論自由和隱私權的大旗,這豈止是滑天下之大稽,是為了一己風頭私慾,而不顧所有在美國生活的人們的生命安全的瘋子 行為!說斯諾登是叛國者實在太寬容、甚至太美化他了。

叛國是個中立的詞。不僅獨裁國家誰都應該背叛,即使民主國家,做了損害個人權利的事情,也是可以叛的。只不過兩者的應該使用的途徑和手段都是不 同的。但無論在哪裡,都不應是最高價值,個體的人身安全、個人的權利才是;國,也就是政府,唯一應該做的,是保護這兩項內容。而斯諾登所為,不僅不 有助於這兩項,而是正相反。

第五,乞求獨裁國家庇護,小丑鬧劇。為了向中共獻媚,斯諾登還繼續爆料,說什麽美國政府有計劃地攻擊中國內地和港府以及香港中文大學等網路。在中共的 網軍(解放軍部隊)攻擊美國網站,引起美國朝野憤怒、奧巴馬政府正跟北京交涉之際,斯諾登的這個指控,等於是有意幫北京解套,或給中共提供詆毀美國的炮 彈。他這種惡毒,已引起很多美國人的憤慨!因為迄今為止,北京都沒有提供出美國政府攻擊中國網站的證據,而香港中文大學已公開聲明,他們的網路沒有受過美 國攻擊。香港政府也做了同樣表示。只從這一點,就看出斯諾登撒謊。

很顯然,他想用這種謊言來討好中共,謀求庇護。他對媒體說,他的命運由香港人民和法院決定。如果這是他真實的想法,也說明他是個政治白痴,因為香港人民都 不能決定自己的命運,他們至今都沒有普選權,他們的言論自由仍受限;而香港的法院,在重大問題上,最後還得聽北京的。如果斯諾登起碼念完高中,學點最基本 的什麽是獨裁,什麽是民主的常識,知道逃到中國地盤,他的命運是在共產黨手裡,那麽即使能出天大的名兒,他還會做這種選擇嗎?

而中國政府會庇護斯諾登嗎?我認為不會。因為習近平及其智囊,是非常看重現實利益的。他們首先會掂量,為這麽一個人得罪美國值得嗎?剛跟美國總統套完近 乎,就馬上庇護美國朝野憤怒的叛國者,這不是要跟美國對著幹嘛?所以最後的結局,很可能是斯諾登被引渡到美國,接受司法審判(專家說,各項罪名累計, 斯諾登刑期可能超過100年)。

有人指出,斯諾可能是中美雙面間諜。即使最後美方查出斯諾登早已跟中共搭線,斯諾登也不會得到北京的庇護,因為中共從來沒有承認過他們的間諜,知名的 被美方抓獲的中共特工金無怠就是典型一例,他最後絕望自殺。北京官方最近已經正式宣布,斯諾登和他們毫無關係。所以,斯諾登這個壞蛋加小丑,用這個損害他 人的舉動把自己逼到絕路。當然他還有最後一條路,就是步金無怠的後塵,兩人在另一個世界交流技了


轉自曹長青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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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51 個評論)

回復 fanlaifuqu 2013-6-22 20:40
讓自己成為世界名人的誘惑是非常巨大的!
回復 chineseman 2013-6-22 21:34
fanlaifuqu: 讓自己成為世界名人的誘惑是非常巨大的!
是啊。就是有時候代價太大。
回復 寇一仁 2013-6-22 21:42
之所以找中共。因為二者有共同語音;都是吃著你的還要害你!當年中共就是用國民政府的錢武裝了自己,然後發動叛亂!抗不住了,就又投降中央政府,再一次用國民政府的錢養肥了自己,爾後再一次叛變!!同樣都是無恥之徒!!!
回復 Lawler 2013-6-22 23:36
寇一仁: 之所以找中共。因為二者有共同語音;都是吃著你的還要害你!當年中共就是用國民政府的錢武裝了自己,然後發動叛亂!抗不住了,就又投降中央政府,再一次用國民政 ...
符合白貓黑貓理論,耐我如何
回復 Lawler 2013-6-22 23:51
爆料的可能:
1》 為了出名
2》 真心對「稜鏡項目」不滿
要爆料爆的出去,還要給自己留條生路。衡量再三,爆給第三國家、躲到國外,方能達到目的。
「稜鏡項目「是否存在?斯諾登爆料中有多少事實?公眾及各國政府對「稜鏡項目「認可程度如何?這些才是我們應該討論的。
回復 borninheaven 2013-6-22 23:58
這是美國政府授權的聲明嗎?
回復 寇一仁 2013-6-23 00:29
Lawler: 符合白貓黑貓理論,耐我如何
喔,原來貓理論的發明者還大有其人那!!!估計都有另外一個名子----無賴=共產黨員!!!!
回復 白露為霜 2013-6-23 01:26
美國政府可以無限制地監控自己的公民,這本身是非常值得警惕的。特別是我們從中國出來的,知道這個中間的厲害。從這個角度來說,斯諾登是做了件有益的事情,我不在意他的動機是什麼。這事情應該經過公眾討論,如果美國人民覺得可以接受這種監控,可以受權給政府,但不能再人民不知情的情況下這樣做。
回復 Lawler 2013-6-23 02:02
寇一仁: 喔,原來貓理論的發明者還大有其人那!!!估計都有另外一個名子----無賴=共產黨員!!!!
大概,實際應用貓理論的,不只限於共產黨
回復 chineseman 2013-6-23 02:34
寇一仁: 之所以找中共。因為二者有共同語音;都是吃著你的還要害你!當年中共就是用國民政府的錢武裝了自己,然後發動叛亂!抗不住了,就又投降中央政府,再一次用國民政 ...
沒錯,臭氣相投。
回復 chineseman 2013-6-23 02:38
Lawler: 爆料的可能:
1》 為了出名
2》 真心對「稜鏡項目」不滿
要爆料爆的出去,還要給自己留條生路。衡量再三,爆給第三國家、躲到國外,方能達到目的。
「稜鏡項目「 ...
我倒覺得「性質」更重要。美國政府是人民選出來的政府。
回復 chineseman 2013-6-23 02:40
borninheaven: 這是美國政府授權的聲明嗎?
有哪一條說得是沒有道理的嗎?
回復 chineseman 2013-6-23 02:44
白露為霜: 美國政府可以無限制地監控自己的公民,這本身是非常值得警惕的。特別是我們從中國出來的,知道這個中間的厲害。從這個角度來說,斯諾登是做了件有益的事情,我不 ...
美國是三權鼎立的。政府要監聽是要先申請批准的。和共產黨的一黨專制獨裁本質不同,在野黨在瞪大眼睛看著你呢,尼克松不就是因為監聽而被活活趕下台的么?
回復 borninheaven 2013-6-23 02:50
chineseman: 有哪一條說得是沒有道理的嗎?
有哪一條說得有道理的嗎?
回復 白露為霜 2013-6-23 02:55
chineseman: 美國是三權鼎立的。政府要監聽是要先申請批准的。和共產黨的一黨專制獨裁本質不同,在野黨在瞪大眼睛看著你呢,尼克松不就是因為監聽而被活活趕下台的么? ...
我不是說兩者的等同的。但權力在沒有被監督的情況下是很容易被濫用的,所以很值得警惕。
我讀到的材料來看,美國相當多的監控是不需要批准。就是批准也是他們自己人。兩黨都有做過這種事,所以反對黨也不能說什麼。

http://www.guardian.co.uk/commentisfree/2012/jul/10/nsa-warrantless-wiretapping-crime

尼克松能被揪出來就是內部有人給媒體泄露消息,深喉的功勞不可低估,當然美國有獨立的媒體(必須同政治保持距離)也很重要。
回復 Amarantha 2013-6-23 04:30
我在你家跟帖反對你,你會不會拉黑我啊?我平常挺喜歡看你的文章,不過這篇不咋樣,是曹長青的文章,我不喜歡他,太過激了!尤其是他那個無知少女的文章(他說民主黨的選民都是無知少女,無是窮人,知指知識分子,少是少數民族,女是女人)。他以為他是誰啊?想當WASP,下輩子吧。

美國政府官員濫用權力的事情多的去了。作為一個普通公民,至於斯諾登是何人,我不關心,我關心的是他說的是否是事實。
回復 無為村姑 2013-6-23 04:45
倒沒有必要去探究這個「壞蛋」的定義,因為你根本不了解這個人。倒是他極左的意識形態決定了他的作為吧。
回復 chineseman 2013-6-23 05:10
Amarantha: 我在你家跟帖反對你,你會不會拉黑我啊?我平常挺喜歡看你的文章,不過這篇不咋樣,是曹長青的文章,我不喜歡他,太過激了!尤其是他那個無知少女的文章(他說民 ...
曹是屬於過激的一類。他是鐵杆共和黨,而我更多傾向民主黨(除了他們鐵杆支持工會的做法)。但曹的愛國反共是堅定的。
就事論事,我覺得曹的這篇有道理。我更願意聽你如何「駁斥」他的這些觀點。

如果政府是民選的,則人民和政府之間的關係就是主僕關係,僕人也有壞的,偷東西的,欺負主人的。但主人會去求助外人治自己的僕人嗎?難道外國人能幫美國人民去修理他們的政府嗎?他的做法只是幫助了獨裁專制的政府證明他們這樣做的合法性。

你放心在我這裡發表看法。只要沒髒字,我歡迎不同意見。我錯的時候不少。年輕時誰反對毛我就和誰急,幼稚得很。
回復 chineseman 2013-6-23 05:17
無為村姑: 倒沒有必要去探究這個「壞蛋」的定義,因為你根本不了解這個人。倒是他極左的意識形態決定了他的作為吧。
我覺曹的觀點有道理。社會的安全和社會的自由終要有個平衡。尤其是美國這樣的開放社會。在美國這樣兩黨制衡的民選國家,政府過分的做法會被民眾不認可的,那就意味著下次你不被選上。
回復 chineseman 2013-6-23 05:20
borninheaven: 有哪一條說得有道理的嗎?
我轉帖當然我覺得都有道理。你不同意當然要說出你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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