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沈崇案,真相併非遙不可及

作者:瘋瘋顛顛  於 2013-2-15 06:44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58評論

關鍵詞:開心網, 列印, 騰訊微博, 新浪微博, 人人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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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58 個評論)

回復 笑臉書生 2013-2-16 12:10
寂禪: 唉, 俺說書生,有必要凡對「黨」有利的都反嗎?這件事其實就看一個:這事有沒有發生!發生了被政治利用了,就怨不得別人了。不用白不用,這是搞政治!你要反的 ...
與您不對話!!!
.
回復 黃河泰山 2013-2-16 12:57
好文。
回復 寂禪 2013-2-16 22:18
笑臉書生: 與您不對話!!!
.
明智的選擇!
回復 瘋瘋顛顛 2013-2-16 23:12
黃河泰山: 好文。
謝謝。
回復 亦云 2013-2-17 02:36
當時地下黨能發展這樣的人肉炸彈也不是沒有可能的!
回復 瘋瘋顛顛 2013-2-17 04:24
亦云: 當時地下黨能發展這樣的人肉炸彈也不是沒有可能的!
再說一諞,不希望對現在還活著的受害者有仕么不實或無證據的猜測。
回復 老阿姨 2013-2-17 14:33
瘋瘋顛顛: 再說一諞,不希望對現在還活著的受害者有仕么不實或無證據的猜測。
   支持!
回復 寂禪 2013-2-17 23:29
其實,有人來網上的目的不是探討什麼真相,也就一個目的:發泄!和這樣的人講道理,對牛彈琴。說白了,他/她也不敢和人講理,說得過嗎?
回復 瘋瘋顛顛 2013-2-17 23:39
寂禪: 其實,有人來網上的目的不是探討什麼真相,也就一個目的:發泄!和這樣的人講道理,對牛彈琴。說白了,他/她也不敢和人講理,說得過嗎?     ...
各人目的當然不同。本人原來沒有懷疑過沈崇案。因為美國軍事法庭已宣判主犯15年徒刑。後來美國海軍部否定時是沒有開庭的。海軍部不等於法庭,而且海軍部否定后,中華民國外交部也是有抗議的。平大校長鬍適也發表過申明。看見了懷疑聲音后,才貼出本文。我一般都是寫自己的親身回憶,不太轉貼。但沈崇事件的真相,我無法不轉帖。
回復 小辣辣 2013-2-18 02:39
讓事實說話:  
   迫於壓力,北平地方法院檢察處1947年元月8日受理了沈崇元月4日的起訴。經調查,認為二美兵確實有犯罪行為。
   北平市地方法院起訴書
   北平地方法院檢察處公函,函字第十五號,中華民國36年元月8日案據沈崇於本年元月4日起訴:本人於去年12月24日晚8時許,在北平東長安街平安電影院附近,被美兵二名強架至東單操場地方,由一美兵連續強姦,另一美兵曾經幫助強姦,請求法辦。當經本處偵查,茲根據被害人沈崇並證人關德俊,劉志平,唐文華,王桐,孟昭傑,趙澤田,馬文彩,張志新,趙玉峰等供述,以及各醫師之診斷證明書,檢查傷單等件。認為該兩美兵確有犯罪行為。經向北平市警察局調查犯罪人,系貴部士兵。其當時捕之一名其姓名為Pierson williams已送交貴部。其另二名,已由貴部拘押。相應依照處理在華美軍人員刑事案件條例第四條第二項規定,函請查明依法懲辦為荷。此致美國駐平海軍陸戰隊司令官。
  附送證件:
   (一)被害人沈崇偵訊筆錄一份。附肇事地點略圖一份,傷單一份。
   (二)證人孟昭傑,趙澤田、張志新,趙玉峰,馬文彬,唐文華,王桐,關德俊,劉志平,尚友三,李鳳坡偵訊筆錄共11份,內附證人結文共10份。
   (三)警察醫院診斷證明書共2份。
   (四)勘驗筆錄2份。
   (五)北平市警察局外事巡官朱紹明報告一件。首席檢察官紀元。本件已於昨日上午,送達美國駐平海軍陸戰隊司令部,交參謀長馬斯特爾(M/J.Master.slt.colonel.vsmc)
Read more: 北平市警察局為呈報沈案經過紀要致內政部警察總署代電 - 史海鉤沉 - 貝殼村
回復 瘋瘋顛顛 2013-2-18 08:01
小辣辣: 讓事實說話:  
   迫於壓力,北平地方法院檢察處1947年元月8日受理了沈崇元月4日的起訴。經調查,認為二美兵確實有犯罪行為。
   北平市地方法院起訴書
...
謝謝賜此檔案,很有價值。
回復 沒有放屁 2013-2-19 06:44
很說明問題。
回復 非常時期 2013-2-19 07:01
歷史需要真實。任何沒有證據的猜測都是無價值的。
回復 好啊好啊1 2013-2-19 13:44
中國的事情就是如此,簡單的事情總是搞得非常複雜。到最後也不知道該相信誰的。因為信了一個說法,一些年過去后又出新的說法。好啊好啊!
回復 瘋瘋顛顛 2013-2-19 23:25
好啊好啊1: 中國的事情就是如此,簡單的事情總是搞得非常複雜。到最後也不知道該相信誰的。因為信了一個說法,一些年過去后又出新的說法。好啊好啊! ...
有些網友說,中國對言論自由的寬鬆壞境,促使最近中國流行翻案風,為重大歷史事件翻案,有助於一夜成名。沈崇案沉默了近60年,又被個別人拿出來熱炒。受到國人強烈的批評。徐康:與謝泳先生辯沈崇事件
http://my.backchin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116496&fromuid=231124
回復 小康人家 2013-2-20 00:26
瘋瘋顛顛: 有些網友說,中國對言論自由的寬鬆壞境,促使最近中國流行翻案風,為重大歷史事件翻案,有助於一夜成名。沈崇案沉默了近60年,又被個別人拿出來熱炒。受到國人強 ...
翻案風,不僅流行於國內,更盛行於國外網站,因為這些內容最易吸引讀者眼球。否則怎麼能盈利???
回復 tsueict 2013-8-22 02:28
不爭春: 其實沈崇案早有定論,否則美國軍事法庭也不可能一審時把兩個強姦犯都判刑,主犯並判入獄15年之久。中國大陸現在流行的翻案風,只是一為某件事翻案,即會成為名人 ...
Pertinent!
回復 tsueict 2013-8-22 02:41
寒冬開梅: 對一個現在還活著的曾受害女性,任何不實之詞,都是不可取的。
Agree.
More so, if she passed a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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