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如何面對死亡--葛培理--2 死亡:不再禁忌

作者:Servant  於 2008-12-16 00:5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如何面對死亡|通用分類:信仰見證|已有9評論

2 死亡:不再禁忌

  「現在對死亡的禁忌業已消除,基督徒比過去更應參與對死亡過程有關問題的討論。聖經對死亡的恐懼具備了答案,但我們則須懂得應用聖經中關於死亡經歷的各種原則。」


  「凡事都有定期,天下萬物都有定時。生有時,死有時,栽種有時,拔出所栽種的,也有時。」(傳道書三:1-2)

  我讀大學時主修人類學。對一個傳教士來說,這似乎不是個理想的教育基礎。然而在當時,我只認為這科目會使我更明白其他文化和不同種族的人,卻從未夢想到將來在全世界為主作工時,人類學對我相當有用。

  我驚訝地發覺習俗和傳統往往反映了人們內心的想法。以歷史為鑒,使我們知道每一時代的藝術、音樂、文學和習俗。有時,我們這批年過半百的人,會倚老賣老地搖頭嘆息說:「今時不同往日了!」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有一天,我們的子女會模仿我們的樣子,對我們的孫兒和孫女說:「當我像你們那般年紀時……」

  對死亡的態度已經改變,更甚於服裝款式的改變。以往我們對葬禮避諱不談,現在則是無所不談。過去十年來所出版有關死亡的書籍,遠超過上一世紀所出版的。

  數百年前,人們注重禮儀。知道他的壽數將盡,垂死之人早就作好準備,就像《圓桌武士》中的黎師洛爵士一樣。他在戰場上身受重傷后,相信自己已不久塵世。他便把手臂伸直,整個身體擺成十字的模樣,然後把頭轉向東方,朝著耶路撒冷,準備死亡的來臨。死亡有它自己的禮節。如果一個將死之人不能記憶適當的禮儀,那些在場的人會提醒他適當的習俗。一位對中世紀死亡有研究的人寫下這樣的話:「按照孟特主教的見解,垂死的人,應該用背躺下,使他的臉面向天。」 [注一]

  今天電視里的垂死英雄常發出「啊!」的嘆息,便倒了下來(如果仍有時間讓他嘆息的話)。他會突然抽動,一下子便斷了氣,並沒有留下片言隻字來作他的臨終遺言。後人津津樂道的先輩遺言,已被大丈夫視死如歸的英雄本色所替代。

  過去更浪漫的傳統是如哈姆雷特(Hamlet)所說的「問題在於要活下去,或不要活下去。」他以抒情詩調的言辭,來掩飾死亡的醜惡。

  在過去幾個世紀,壽床瞻仰屬於公眾禮儀,很多親戚朋友和小孩子在場。古老書本上的插圖常是一張高大罩篷式的床,其上躺著它已不中用的主人,周圍站著表情各異的人。他們或帶有不同程度的痛苦,或憂心忡忡,或無動於衷;一個垂死者的卧房就像繁忙的車站那樣擁擠。但到了十八世紀末期,醫生逐漸留意到衛生的基本原理,認為死人卧房塞滿了人群,殊不合宜。

  人臨終時與神或親友說話的盼望,被視作他的權利。一個人準備死亡時,用遺囑正式把他的最後計劃,包括他的信仰宣言,以文字記錄下來。例如,以下是伯居亨利(Patrick Henry)——美國獨立宣言草擬人的遺囑:

  我現在把我的財產栘交給家人。除此以外,有一件我想交給他們的事,就是我對耶穌基督的信仰。如果他們有這信仰而我連一文錢都沒有留給他們,他們是富足的;但如果我沒有把信仰交給他們,儘管他們得了全世界,他們仍是真正的貧窮。

  然而,到了十八世紀中葉,遺囑有了相當大的改變:「虔敬的句子,墳墓的選擇,宗教儀式的安排,奠儀作慈善用途全都消失了。遺囑已改變成今天我們見到的樣式,依照法律手續分派大小的遺產。所以遺囑已完全世俗化了……」[注二]

  歷史學家評論說:「這種世俗化被認為是社會遠離基督教的一種徵兆。」

  令我感興趣的是,今日立遺囑的形式,已漸見回復基督教昔日的表現。

  到了十九世紀,一種先入為主的觀念出現了。那就是粉飾死亡,著重出殯行列、壽衣、墳場、掃墓、長時間和隆重的喪禮。

  但習俗是會改變的。在二十世紀,科技、傳播和生活方式,以高速向前邁進。死亡成了避諱不談的題目(或者這也是由於世俗化增加之故)。經過一段時間,人們已不容許小孩子走近壽床,甚至不容許他們瞻仰遺容。死亡成為私事。最後,由於患上絕症之人大多住醫院,連家人也難以見到去世之親人最後一面。

  接踵而來的是,這世紀的人拒絕為死人哀悼。社團越來越少參與會員的喪事。一位名叫賈菲爾哥爾(Geoffrey Gorer)的英國人,因一連串個人的遭遇,開始研究對喪事態度的轉變。他父親於一九一五年遭海難,他因而不能見到父親的遺體。到了一九三一年,他才第一次見到屍體,經歷且觀察到哀悼的事宜。然而在一九四〇年代後期,他有兩位摯友去世,令他驚訝的是兩次皆沒有舉行傳統的哀悼儀式。一九五五年,他刊登了一篇題為「死亡之色情文學」的文章。在這篇文章內,他敘述近代對死亡的羞恥感,就像維多利亞時代對性覺得羞恥一樣。如今,性的禁忌已被死亡的禁忌取代了。

  現在有人不容小孩子參加喪禮,甚至不讓他們參加自己雙親的喪禮。哥爾在敘述他自己的人生經驗時,說到他兄弟於一九六一年死亡。在談到他的侄兒時,他說:「他們並沒有用任何儀式來表示他們父親的去世,甚至把這事當作是家庭的秘密。過了好幾個月,遺孀才能忍受提及丈夫的死亡或別人在她面前談到她的丈夫。」[注三]

  一九七一年《今日心理學雜誌》刊登了一份問卷。一位廿五歲的婦人這樣寫:「當我十二歲時,家母患血癌去世。我上床睡覺時她尚在家,但次日早上我醒來時,雙親已離家。不久家父回來,把我和我哥哥抱到脖前,邊啜泣邊說:「耶穌把你們的母親接去了。」以後,我們永不再提這件事。這事使我們非常痛苦難受。」[注四]

  小孩的媽媽或爸爸被「接去」,而他們事前並不知道天堂和永生的盼望,這是多麼不幸啊!難怪上文中寫信的婦人,長大后要接受心理治療了。

  與此相反的是內子告訴我,她從前在惠敦大學(Wheaton College)的室友去世的事。臨終時,她丈夫及五個孩子都圍繞著她。內子的另一位患上癌症的朋友打電話對她說:「神子民的代禱,是神伸出來的愛臂。」內子寄給她一卷特為我岳母準備的聖樂錄音帶。這錄音帶名為《嚮往天家》,後來大批生產,廣為分發。她患癌症的朋友常常聆聽這些聖詩。在她臨終時,她的家人圍著她的睡床,一邊唱詩,一邊送她回到榮耀的天家。

地獄又如何呢?

  除了對死亡和垂死的態度改變外,人類家庭的另一個重大轉變開始發生了。撒旦逐漸被忽視或被看作是神話。甚至很多相信有撒旦存在的人,也不獲容許承認撒旦在這世界有權勢,他們亦不相信有地獄。

  在非信徒,甚至有些信徒的眼中,地獄被棄置一旁,或把地獄含糊地當作是「世上的罪惡」。有些神學家甚至拒絕聖經中對地獄的清楚教訓。

  不錯,戰爭、飢餓、恐怖主義、貪婪和仇恨是地球上的地獄。但不相信聖經的非信徒,把將來的地獄說成是古代歷史的灰燼。當很多人把地獄變成一句發誓語時,犯罪也成為可接納的生活形態了。人們開始向科學、教育、社會和道德的範疇,尋求這個混亂社會的可能解決之道。當人們忽略聖經所說的罪惡時,他也能很合邏輯地對聖經所說的地獄嗤之以鼻。

  那些否認有地獄的人,必須面對以下的問題:「當我死時,我往那裡去?」「哪些人能去天堂,哪些人不能去天堂?」「如果我不去天堂,另一個選擇是什麼?」

  在現今的社會中,地獄不是一個流行的話題。喬冶蓋洛普(Ceorge Gallup)以地獄作一民意調查,得到一些有趣的結論。他發覺百分之五十三的美國人,說他們相信地獄。但在那些受過大學教育和入息豐厚的人中,百分比就小得多了。換句話說,蓋洛普的調查表明,教育水準較高和入息較優厚的人,就更不容易相信有地獄。

  天堂又如何呢?蓋洛普調查的結果表明,百分之六十六的人,說他們相信有一處「永久賞賜給世上好人的天堂」。相信有天堂比關注地獄的人還多。我特別感興趣的,是那些相信有天堂的人,被進一步問及這樣的問題:「你如何評估自己進入天堂的機會呢?是超等、優等、中等或劣等?」

  在基督教各宗派的教友中,有百分之廿六的浸信會會友,百分之二十的路德會會友和百分之十六的循理會會友,相信自己能去天堂。該調查也透露了在基督教教友中,只有百分之廿四的信徒確信他們在天堂佔一席位,但百分之四十一的天主教徒,卻有這種確信。[注五]

  為什麼許多宗派教會的會友,或那些自稱基督教或天主教的教友中,只有小部分的人確信能去天堂呢?是不是我們敘述天堂時,沒有敘述另一個歸宿的可怕呢?是否因為人們對「地獄的硫磺火」的古老傳講,反應過度,因此或揚棄或淡化了這項聖經的清晰教訓?耶穌說地獄是「黑暗……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馬太福音八:12)的地方,是否我們太強調今生,以致完全忽略了來生呢?

  耶穌使用了最強烈的字眼,來描述地獄的可怕。

  我曾去許多國家向群眾講道,那裡的基督教信仰,已大不如從前那麼堅強有力了。蓋洛普民意調查的結果,表明美國較其他以基督教為主要宗教的國民,相信有地獄的為多。我對此一點也不驚奇。比方在瑞典,只有百分之十七的人相信有地獄;在法國是百分之二十二;英國是百分之二十三;西德是百分之二十五;瑞土是百分之二十五;荷蘭是百分之二十八,而其他歐洲國家的百分率也很低。

  我同意蓋洛普的推測,相信有天堂比相信有地獄的人為多,其中一個原因是「地獄就像死亡——人們試圖不去想它。」 [注六]我對這看法十分贊成。傑奇紀信(Jackie Gleason)在一個名為《六十分鐘時事特輯》的電視節目中表明,他相信在天堂或是地獄中都有永遠的生命。我記得過去我也曾多次跟他談到這個題目。

  地獄並不會因為人們不相信而不存在。耶穌警告說:「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里的,正要怕祂。」(馬太福音十:28)如果沒有地獄的話,耶穌就是在說謊了。

  有些人相信聖經中有關天堂的經文,但完全拒絕有關地獄的經文。羅伯英格梭(Robert Ingersoll)是十九世紀末期著名的律師和無神論者。一次他演講攻擊地獄之說。他說地獄是「宗教的稻草人」。他告訴聽眾,地獄之說,不合乎科學;並說所有聰明才智的人,都肯定沒有這樣的地方。聽眾中一名醉漢事後走到他面前說:「羅伯,我喜歡你的講詞,我喜歡你對地獄的看法。但是,羅伯,我要你保證你所講的是正確無誤,因為我要靠賴你。」[注七]

  第一次世界大戰時,英軍有首流行曲,歌詞大概是:

  死亡啊,哪裡是你的剌呢?
  啊……叮噹……叮噹,
  墳墓啊,哪裡是你的俘虜呢?
  地獄之鐘在敲:叮噹……叮噹,
  為你,不是為我。
  [注八]

  不少人講到地獄,是用來罵人,叫人投到裡面去,但從未想到地獄可能也是他們的歸宿。對他們來說,地獄只是希特勒和史太林、殺人犯、強姦犯或色情犯的歸宿。大部分人認為那些不惹事生非,奉公守法和常放幾個錢銀入奉獻袋的「好人」,必會得到一些「永恆的獎賞」。

  然而,如果聖經的話是真的,我們知道那些跟隨基督的人,死後有豐盛永恆的生命。那些接受了祂恩典得救的人,將會與祂同在天堂。至於其他人又如何呢?那些人文主義者,或那些故意忽略聖經中令人覺得不舒適,不迎合大眾,講論地獄的宗教人土會說:「一位慈愛之神,當然不會懲罰好人啦!」是的,他們的講法有一半是對的,因為一位慈愛的神,並不願意一人沉淪。正如聖經說:「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祂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得后書三:9)

  然而,聖經說得很清楚。耶穌告訴祂的門徒,不要害怕那些殺身體的人,因為他們只能使人肉身死亡。祂的話當然不是要我們不顧那些殺人犯。祂說話的要點,是用一些比殺身體更嚴重的事警告我們。耶穌說:「我要指示你們當怕的是誰。當怕那殺了以後,又有權柄丟在地獄里的。我實在告訴你們,正要怕祂。」(路加福音十二:5)

  讓我弄清楚這句路加福音中的經文意思:

  第一,「當怕的」是指神,並不是撒旦,因為撒旦不能決定人靈魂的歸宿。

  第二,我知道很多人對「怕神」感到困擾。「怕」並非指一種驚嚇,而是一種健康的,對神的尊敬。整本聖經中,我們多次讀到「敬畏神」,如果我們用「深深地尊敬」來代替「怕」,我們會更易明白其意思。

  問題不在於地獄之存在。因為神若是聖潔的,而我們又按照聖經的意思分辨善與惡,地獄便非存在不可。問題在於人不明白,在聖潔之神的眼中,罪惡是如何的可憎。罪惡不是像成績報告表一樣,分數有高有低,罪惡使人與神永遠地隔絕。它只能藉一個真正能超越一切的獻祭來赦免:神的兒子在十字架上受死。

  在我們這個時代,今天比過去更公開地討論死亡的經歷。然而,很多我聽見或讀到的死前經歷,有混淆聖經教義的傾向,不單解答不了問題,而且引出更多的問題。一個好的例子是流行一種「死亡邊緣的歷」。某人宣稱他已接近死亡(或甚至已經死亡),然後起死回生。

  我的用意並非懷疑這些回憶「身外」經歷之人的真誠。很多人在心臟休克或其他醫療危機后,敘述他們接近死亡的經歷。他們說他們似乎站起來,觀看醫生們試圖搶救他們的性命。有些人遇見「一道白光」,被帶領走過一處隧道,進入一個歡樂無比、筆墨無法形容的境地。我對此不想提出質疑,因為我也曾聽到很多這類娓娓動聽的故事。毫無例外地,這類死後經歷,似乎減少了對死亡的恐懼。

  我們聽見或讀到的超自然經歷,都有類似之處。那個「死」人(我們不久就要討論到「死」的意思)離開他或她的身體,聽見奇異的聲音,似乎走進一處長長漆黑的隧道,知道他自己是在生死之間徘徊。然後遇見某個人,或某件白色的物件,或一團光。那些從這樣旅程回來的人,前後判若兩人。

  這類故事並非僅發生在美國,其他文化和國籍的人,都講過這類故事。此外,心靈術的文獻和異端邪術也常有這類事情發生。

  一九八三年七月十一日的《美國新聞和世界報導》雜誌說:「評論家雖把這類經歷說成作夢、捏造、或因服食止痛藥而產生的幻覺、或腦中分泌化學物的結果,但最低限度已有六本書出版,試圖對這類現象作出科學的解釋。國際瀕死聯合學會也在康乃狄克大學(University of Connecticut)設立,以便促進這一範圍的研究。一位康乃狄克心理學家說:無論作何解釋,我們藉各種研究,知道許多人在臨終時,都有不尋常的趣事發生。他強調瀕死的經歷,沒有證明死後生命的存在,僅表明死亡這一行動,可能不像很多人所懼怕的那樣痛苦。」

  但這些經歷不能作永恆真理的根據,也不能作為我們相信死後生命的穩固根基。它們可能是危險的騙局,我們必須用神的話語加以察驗。

  聖經證明有來生,而且聖經對死亡的解釋非常清楚。每一個人都要死一次,卻有兩個可能的結局和歸宿。「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希伯來書九:27) 我感到不安的是,所有這些死後的故事,都是不管他是不是信徒,也極少有任何反面的效果——這剛好違背了聖經的教訓。如果所有的死後經歷都是一樣的話,就沒有審判或地獄,而神的話語便是謊話了。我們現在並不確實知道這類「身外」經歷的來源,有些人甚至認為有時它們來自撒旦,因它們能欺騙人們有關死亡和救恩的真正特性。這種看法認為它們是撒旦偽造基督徒在天堂安息之確據。

  渴望更徹底地明白死亡,被稱作是「新的困擾」。我當然不想不公正地討論這題材。但我相信當我們知道死後的路向,我們便明白保羅在歌羅西書一章27節所說的「有榮耀的盼望」了。

到底什麼是死亡呢?

  「醫生能否同意神所命定的死亡時刻呢?」這個難以回答的問題是威斯康辛醫學院(Medical College of Wisconsin)醫學系的一位助理教授提出的。我們中間很多人會面對這問題,而我們要明白問題的複雜性。

  聖經正確地告訴我們什麼是死亡,身體的死亡就是靈魂與身體的分離。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雅各書二:26)。但比身體死亡更甚的是靈魂的死亡,靈魂的死亡就是與神分隔。

  對於那些唯物主義的思想家來說,死亡意即完全的消滅。對於印度教徒和佛教徒來說,死亡意即輪迴再生。對恐怖分子來說,死亡提供了一個為達到某種目的而得到獎賞的機會。很多什葉派回教徒相信,每當他殺了一個異教徒(特別是基督徒和猶太教徒),他們會在樂園得到無可比擬的性快樂。

  今日的人,比過去歷史上任何一個時期更熱衷於討論「一個人何時死」的問題。一門新穎的學問加入我們的語言和課室中,這就是死亡學(Thanatology)。死亡學就是對死亡的研究或科學。

  大衛鄧西(David Dempsey)在調查了現代美國人的死亡和垂死的情況后,寫下這樣的話:「我們的社會把生活變得世俗化。這樣,死亡便脫離了傳統的宗教範疇——相信死亡乃是一種事物的自然程序。當用神學的眼光來看死亡時,死亡被看作靈命的凈化;當人相信死後仍有生命,而今生的受苦顯得有意義時,死亡更易被接納。」[注九]

  什麼是死亡?腓馬力院牧(Chaplain Phil Manly)是一個曾站在數百名垂死病人身旁的牧師。他是位慈悲為懷的人,在洛杉磯的南加州大學醫療中心任職多年。他的腰間攜備傳呼機,任何有患上絕症病人的醫生,都可以隨時呼喚他。他曾在大人或小孩子臨終時握著他們的手,安慰那些悲傷欲絕的親友。他所工作的醫療中心,是全世界最大的醫療中心(有近八千名僱員)。在他辦公室的牆上掛了一幅圖表,上面列出每天有多少人死亡。他將大部分專家用來宣布一個人死訊的醫學定義作以下的描述。

  臨床死亡是指一個人的心臟停止跳動,不能量出血壓和體溫驟降。一般人都同意,當人體的重要機能完全失效時,這病人就死亡了。

  確實死亡就是腦波完全沒有活動。在哈佛大學由一群醫生、律師、神學家和科學家組成的委員會,決定以下四種情況為「腦死」的準則:

  一、不能接收外界事物並毫無反應
  二、沒有活動或呼吸
  三、沒有反射動作
  四、腦電波成一直線 
  [注十]

  最完整的死亡定義,似乎是「無可救藥地失去了生命的機能」。因此,死亡就是不可能回復生理機能的狀態。

  但並非所有的醫生、律師和平民都同意死亡的正確時刻,或死亡過程的定義。

  有些曾被認定「臨床死亡」的人,卻被救醒過來,這就使事情變得更複雜了。我有一位朋友因患上肺纖維變性和俄國感冒而住院。他住在特護病房時,曾有三次停止呼吸,且有所謂「臨床死亡」的徵兆。他曾三次被人工呼吸器救活過來。當他痊癒出院后,當地報紙以頭條新聞報導:「瀕死之人現在回家了,護土相信這是神跡。」

  我們知道醫生可以拖延死亡。美國醫學協會說:「醫生的社會職責是要保存性命和減輕痛苦」(一九八六年三月美國醫學協會法律委員會)。今日,醫生對於何時應延續生命,仍難做出決定。

  那些起死回生的人並不局限於醫學上的魔力。例如,以利亞曾救活一個小孩子。這小孩「病得甚重,以致身無氣息。」(列王紀上十七:17) 事實上,忠心的以利亞可能向小孩子作我們所稱的「人工呼吸」,因為聖經說:「以利亞三次伏在孩子的身上,求告耶和華說:耶和華我的神啊!求你使這孩子的靈魂仍入他的身體。」(列王紀上十七:21)

  以利沙是另一位從來沒有上過紅十字會人工急救訓練課程的聖經人物。但他來到一個睡在床上,宣稱已死亡的小孩子家中,為他禱告,然後,「上床伏在孩子身上,口對口,眼對眼,手對手。既伏在孩子身上,孩子的身體就漸漸溫和了。」(列王紀下四:34)

  我非常尊重醫務人員。我曾被資深的良醫治療,特別是在美育醫務所做一年一度的身體檢查。然而,我知道有時他們也處在不能決定是否真正死亡的困境。雖然醫生不能有戰勝死亡的最終能力,他們能有短暫克服死亡的技能。這是醫生,也是病人進退維谷之處。

  有時死亡的問題變得很複雜,以致我們不由得回想起約伯在極其痛苦中所提出的問題。他問:「然而智慧有何處可尋?聰明之處在哪裡呢?智慧的價值無人能知,在活人之地也無處可尋。」(約伯記廿八:12一13)

  以下是人的智慧遭到嚴重考驗的例子之一:

  一九六八年,登頓庫利醫生(Dr.Denton Cooley)和他的同僚替一位姓施的六十二歲老人,在侯斯頓之聖路加醫院作換心手術。提供心臟的是一位卅六歲的倪先生。他因受一群人的襲擊,腦部受傷已到了無法維持正常功能的地步。他腦部已沒有電流活動,也沒有自然的呼吸;正在情況危殆中。然而有一段時間,他的心仍在跳動。庫利醫生和他的同僚取出倪先生的心臟,把它接駁到施先生的身上。當人們思考外科醫生、獻心者、和襲擊倪先生之人的種種關係時,倫理問題便產生了。那些襲擊倪先生之人現已被 捕。他們辯護說,在動手術時,倪先生仍沒有死亡,他的心臟仍在跳動。他們甚至控告那些取出他心臟的醫生。情況就變得更加複雜,原因是一位醫生在倪先生的大腦停止活動和他的呼吸功能停止時,宣布他已死亡;但此時另一位醫生卻不同意他已死亡。[注十一]

  肉身死亡真是一個複雜而難以作出的決定——我不會充內行對這問題下一個最終而科學的定義。我們知道儘管一個人被認為壽數已盡,但神有時仍會延長一個人的壽命。一些人認為某人已到了蓋棺定論之時,但那時可能只是書中一章的完結,而不是整本書的結束。例如在舊約時代,希西家王已病入膏盲,但神說祂會醫治他,且加添他十五年的壽命;耶穌把睚魯的女兒救活過來;拉撒路在墳墓已有四天了,但耶穌卻叫他從死里復活。

  我相信今天神容許醫生利用近代的醫療技術來延長一個人的壽命,這在人類史上是空前的。我常為人類鍥而不捨地改良技術的精神,為醫生扶危救傷和妙手回春的精湛醫術讚嘆不已。但同時,死亡是一件事實,是我們人人都要面對的最終事件。

  今天人們研究、討論、和評估死亡,豈是希奇之事?一位年輕牧師講及在洛杉磯教會有一系列的專題講座,講論五個專題,其中吸引最多聽眾的題目,就是「死亡與垂危」。在南加州大學開設的課程中,一個很受歡迎的科目是「死亡與垂危中的宗教和倫理問題」。一九八三年七月十一日的《美國新聞和世界報導》雜誌也刊載了一篇名為《對死亡的新了解》的專題報告。

  現在對死亡的禁忌業已消除,基督徒此過去更應參與對死亡過程有關問題的討論。聖經對死亡的恐懼準備了答案,但我們則須懂得應用聖經中關於死亡經歷的各種原則。

  當我們身體仍健康並神智清醒時,是明白死亡的最好時光。那些精神病專家、哲學家、心理學家、社會學家,甚至醫生們,都沒有答案。聖經說:「叫你們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神的大能。」(哥林多前書二:5)

  約翰卓甫(Jonh Trapp)是生活在三百年前,英國一位偉大的神學家。他說:「人死亡的完美時刻,就是當他知道了有關生命的一切時,他會選擇那時刻死去而不選別的。」

  感謝神,我們能夠有一個公開的,合情合理地對死亡的討論。我們需要有神的智慧來渡這複雜的一生,我們更需要有神的智慧來渡無可避免的終結。
2

高興

感動

同情

搞笑

難過

拍磚

支持

鮮花

發表評論 評論 (9 個評論)

回復 baby_____ 2008-12-16 02:52
文中談到遺囑,我想多少人能把自己的思想寫成遺囑傳給後人,一說到遺囑的內容一定是把物質的東西通過文字和法律才能覺得是遺產嗎
回復 遙祝 2008-12-16 12:35
來看看大師就可以了,還不想學遺屬的事,大師周末做什麼好吃的了?
回復 媽媽咪 2008-12-16 19:24
遙祝: 來看看大師就可以了,還不想學遺屬的事,大師周末做什麼好吃的了?
是啊,先問候,遺囑以後再說啦。。。。。。
回復 Servant 2008-12-17 23:41
baby_____: 文中談到遺囑,我想多少人能把自己的思想寫成遺囑傳給後人,一說到遺囑的內容一定是把物質的東西通過文字和法律才能覺得是遺產嗎
我想,牧師作者主要是說,遺囑的變化。在開始的時候,是強調,遺囑中,有關信仰的宣告和交代;但是,現在的遺囑,都是純物質的內容了。
回復 Servant 2008-12-17 23:43
遙祝: 來看看大師就可以了,還不想學遺屬的事,大師周末做什麼好吃的了?
謝謝遙祝。這個牧師作者,可是真的大師啊。

我周末也沒有做什麽吃的,現在,我也不要做飯了。:)
回復 Servant 2008-12-17 23:43
媽媽咪: 是啊,先問候,遺囑以後再說啦。。。。。。
謝謝媽媽咪。媽媽咪解放了,可以準備回家了,好爽啊。:)
回復 媽媽咪 2008-12-17 23:53
Servant: 謝謝媽媽咪。媽媽咪解放了,可以準備回家了,好爽啊。:)
是啊,是啊,快回家就意味這著快回來啦。謝謝你啦。
回復 baby_____ 2008-12-18 04:23
我更希望我沒有接到過遺囑,而我見上帝前能握住我喜愛的人的手告訴他好好活下去
回復 Servant 2008-12-18 04:37
baby_____: 我更希望我沒有接到過遺囑,而我見上帝前能握住我喜愛的人的手告訴他好好活下去
是啊,這樣的結局,是幸福的。:)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 註冊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4-4-19 13:49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