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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蘆僧亂判葫蘆案:楊絳文革中的「打架事件」淺析

作者:xqw63  於 2016-5-28 07:27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社會評論|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53評論

葫蘆僧亂判葫蘆案:楊絳文革中的「打架事件」淺析
05/27/2016

(此文絕沒有在道德層面對錢鍾書和楊絳先生的任何影射,相反,錢楊是筆者頗為尊敬的中國一代大師。)

(此文僅從人性的角度去探討發生在那個非人性年代的是非曲直,過分解讀是您的權力。)

活了105歲的楊絳先生去世,為後人留下了太多的精神財富,以至於信息發達社會中,很多人借她的口,發自己的「心靈雞湯」,導致以訛傳訛,一般讀者已經分不清這些「雞湯」是否是楊先生煨制的了。

一個70歲的老人,看咱們吵雜紛爭的世界,和一個30-40歲的青壯年看同樣的世界有著截然的不同觀點,在年輕人看來天要塌下來的事情,對老年人而言,或許根本不值得一提,而一個活過百歲並沒有「老糊塗」的人生歷練之「大家」,其反思的內容無疑值得所有芸芸眾生去思考並借鑒,尤其出自楊先生這樣一生低調生活、經歷了太多政治運動而獨善其身的泰斗級人物。

評論一個人並不能從其某一階段開始,咱們哪一個人年輕的時候,沒有做出令自己後悔的事呢?因為做出了令人後悔的事情,就可以斷然評判此人「不齒」,那麼,作為有七情六慾的普通人,則永遠可以和猥瑣為伍了。

這個世界並不是「非白即黑」的世界!

錢楊是低調之人,同時也是政治練達之人,在各種各樣的政治生活中,選擇了保護自己和家人的一種聰明活法,這是所有具有智商和情商的人當仁不讓的選擇,在大富大貴后的晚年,仍然堅持這種低調的生活方式,是為「大徹大悟」之人,但這種「大徹大悟」被媒體放大到道德巔峰的時候,則極有可能會走向另一個極端,即連他們自己都不願意看到的現象:被不同意見者從另一個角度去過分解讀。

帶著這樣的思維,咱就做一次葫蘆僧,在這裡對楊絳在文革中和他人打架事件做一次「盲」判。

楊絳先生在《從「摻沙子」到「流亡」》一文中提到的"男沙子"、"女沙子"的"革命男女",其實是一對中年知識分子,林非(真名濮良沛,當時42歲)和肖鳳(真名趙鳳翔,當時36歲),丈夫林非絕不是咱們平時潛意識裡的「革命闖將」,他是「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文學系主任、博士生導師、中國魯迅研究會會長和中國散文學會會長」,僅從頭銜上來看,這就不是一般小闖將就可以企及的文學高度,而妻子肖鳳,則是中國傳媒大學教授,雖說此兩人比不上錢楊兩人名聲,但也絕不是簡單可以歸類到「沙子」之類的打手。在楊絳先生寫出這段打架經歷后,很多媒體和寫手做了大量宣傳和臆測,以至於當事者一方妻子肖鳳發出了「另一個故事」版本,孰是孰非,真可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在這裡,咱不想對打架事件對錯、雙方版本孰是孰真進行甄別,咱就權當楊絳先生給出的版本為真,看看該版本有何值得推敲之處。

有一點雙方都是認可的,即:打架中,楊絳咬了肖鳳,把肖鳳手指咬出血了,而錢鍾書用木製器械打了林非,把林非手臂打腫了,林非夫婦沒有還手。至於對方為什麼沒有還手,楊絳先生語焉不詳。那麼,讓咱們再分析一下林非夫婦和楊絳夫婦的身體條件,看如果真的打起來,誰會吃虧。

下面是網上查來的資料。

林非42歲,身高1米8,肖鳳36歲,身高一米7,而錢鍾書先生身高不超過1米75,楊絳女士身高只有1米5,且兩人都已經60多歲,如果林肖二人動手,估計錢楊兩位書生應該不是對手。

從另一個角度來分析,林肖二人如果真的是「革命男女」,而作為「臭老九」的錢楊兩人,則是吃了「豹子膽」,敢打當紅的「革命男女」,而且,打完后屁事沒有,沒有受到任何懲罰,這種現象在失去人性的文革時期,當有點匪夷所思。大家應該看到,當時的革命小將可以任意凌辱大到國家主席、小到居委會主任,如果被「臭老九」打了,那簡直可以是資產階級「翻了天」了。

從這兩點分析,咱更傾向肖鳳的版本為真,即:在打架這件事上,楊絳先生的說辭不完全正確!

在舉國上下一片楊先生「道德楷模」的讚辭中,咱一個葫蘆僧亂評一個「葫蘆案」,也可謂是吃了「豹子膽」,不過,給頭腦發熱、思維單純的大眾潑一點冷水,咱不下地獄誰下地獄呢。

楊先生上天堂,咱下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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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53 個評論)

回復 笑臉書生 2016-5-28 07:56
不可信謠啊
回復 海外思華 2016-5-28 08:03
不知說什麼?
回復 舌尖上的世界 2016-5-28 08:10
我決定要攻擊你一下,呵呵。

這個人給世人留下了什麼'寶貴精神財富'?你要是立馬兒說不出來,我就說你是在(庸)人云亦云。

年輕時也跟風讀過《圍城》,讀完以後就把他們歸到'繞著走'那一類里,和張愛玲她們為伍去了。從此見到這兩個名字一概繞著走。你老兄可好,一回二回地提他們!她們關咱們什麼事啊。
回復 唐貝勒 2016-5-28 08:59
我還真不知這幾位先生,也沒讀過圍城,同意您的分析。
回復 wcat 2016-5-28 09:36
怎麼不說你天天欺負小朋友呢?!  
回復 wcat 2016-5-28 09:41
你天天欺負我們的小朋友當然應該「下地獄!」  
回復 徐福男兒 2016-5-28 09:42
鄰里勃豀,夫妻反目,本是難斷的是非。錢楊與林肖之間的矛盾,起於林肖搬入以前是錢楊獨居的一套房子,楊絳說是原於文革的「攙沙子」政策,林肖否認,到底是不是攙沙子,抑或是資產階級權威沒資格住這麼大的房子,要勻出來給其他群眾住。如果是攙沙子,林肖在日常生活中對錢楊進行「思想改造」,在那個年代是符合邏輯的事。63兄以林凡今日的頭銜,判斷他並非當年的「革命闖將」,未免武斷。63兄所在的醫學領域容或沒有這樣的事兒,但是在人文社會學科領域,當年的革命闖將如今堂而皇之的成為博導、名人而招搖過市者,正不知凡幾!時下紅得發紫的余秋雨便是最典型的一個。因此,63兄的判案前提我認為是有問題的,這個葫蘆案判得不太令人信服。
回復 小皮狗 2016-5-28 09:46
糾糾頭髮,罵罵架,這在教授樓里並不稀奇。錢楊也是人,而且從錢鍾書先生的文字上看,他描寫人物雖然入木三分,但也往往刻薄得不輕。實際上楊女士如果笑談打架之事,可能在擺脫盛名之累的處理上會更瀟灑一些。
回復 法道濟 2016-5-28 10:10
管他那麼多?都是共黨手下順民。民主萬歲,自由萬歲
回復 十路 2016-5-28 11:32
亂世談道德判是非有點奢侈。

第一,參入了政治的道德本身無客觀標準。
第二,民事糾紛無法律渠道;也無管理公判可嚴;公檢法里也分了派。
第三,即使有管理,那時直到現在」打小報告「也是被認為無恥。楊後來為版權一事上報也被人批判是小人,所以是非道德標準已經是模糊不清的。

所以,國人鄰里同事外人間扯皮拉筋罵架打架的事不少,自己解決矛盾的文化。 美國在這方面的不同性在於,不能自行解決的矛盾找執法機構和法院解決,一般人不插手判對錯,靠自己鬧的不去吵架打架,沒有道理可講,要就拿槍解決。

雙方鬧架談道理就如同打球比賽不用裁判。
回復 xqw63 2016-5-28 18:33
笑臉書生: 不可信謠啊
通過網路查到的資料,雙方都說的同一事件
回復 xqw63 2016-5-28 18:33
海外思華: 不知說什麼?
兩天打架,各說各的理
回復 xqw63 2016-5-28 18:38
舌尖上的世界: 我決定要攻擊你一下,呵呵。

這個人給世人留下了什麼'寶貴精神財富'?你要是立馬兒說不出來,我就說你是在(庸)人云亦云。

年輕時也跟風讀過《圍城》
年輕時候讀過圍城,是咱喜歡的小說,尤其是看到那些人在現實生活中的翻版
回復 xqw63 2016-5-28 18:38
唐貝勒: 我還真不知這幾位先生,也沒讀過圍城,同意您的分析。
多謝
回復 xqw63 2016-5-28 18:38
wcat: 怎麼不說你天天欺負小朋友呢?!   
  
回復 xqw63 2016-5-28 18:40
徐福男兒: 鄰里勃豀,夫妻反目,本是難斷的是非。錢楊與林肖之間的矛盾,起於林肖搬入以前是錢楊獨居的一套房子,楊絳說是原於文革的「攙沙子」政策,林肖否認,到底是不是
文革的時候,右派絕對沒有膽量敢打「革命闖將」啊,否則,後果不堪設想啊
回復 xqw63 2016-5-28 18:48
小皮狗: 糾糾頭髮,罵罵架,這在教授樓里並不稀奇。錢楊也是人,而且從錢鍾書先生的文字上看,他描寫人物雖然入木三分,但也往往刻薄得不輕。實際上楊女士如果笑談打架之
咱覺得這才是真正的人,而不是神。咱的文章就是想讓大家看清楚了,他們是有血有肉的人
回復 xqw63 2016-5-28 19:27
法道濟: 管他那麼多?都是共黨手下順民。民主萬歲,自由萬歲
閑得慌
回復 xqw63 2016-5-28 19:27
十路: 亂世談道德判是非有點奢侈。

第一,參入了政治的道德本身無客觀標準。
第二,民事糾紛無法律渠道;也無管理公判可嚴;公檢法里也分了派。
第三,即使有管理,那
咱就是想說,他們是有血有肉的人
回復 月光明 2016-5-28 20:50
文革時打架的多了去啦,東斗西斗的   我們鄰居也有因為不得勢,被安排搬進另一家共住,不過他們都沒打架,也沒去咬手指頭,能把手指咬出血,也是夠邪乎了,那得用多大的勁呀   
63是想告訴大家,別一窩蜂的好好好、壞壞壞的吧,但俺民族就是有些這樣的特點涅。現在有網際網路,可以討論,慢慢會好起來吧 ;其實並不是只有黑黑白白,還有一大片灰色地帶;人無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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