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新約」對婚姻和性生活的態度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
1)「聖經」「新約」明確鼓勵基督徒們獨身!這一點,清清楚楚,毫不含糊。
2)為什麼「聖經」「新約」鼓勵基們獨身?「聖經」說得很清楚:因為結婚之後,基們就不能用全部的身體全部的思想全部的靈魂去愛基們的主子了。這一條理由,顯然對所有的基們都成立!
3)「聖經」沒有要求基們都獨身。「聖經」說得很清楚:結婚不是「罪」,如果「慾火燒心」,與其犯罪,不如結婚。可見,婚姻是「慾火燒心」之後迫不得已的選擇。
4)就算是結了婚,基督徒們也應該儘可能減少性生活的次數!!!
下面是相關的經文和詳細的分析:
(1) 「聖經」「新約」白紙黑字鼓勵基們獨身:
歌林多前書 7:8 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
Now to the unmarried and the widows I say: It is good for them to stay unmarried, as I am.
7:27 你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脫離。你沒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妻子。
Are you married? Do not seek a divorce. Are you unmarried? Do not look for a wife.
這裡,中文的翻譯有些不清楚,所以我把英文也列出來了。歌林多前書 7:8 更準確的翻譯是:「我對沒有結婚的人們和寡婦們說:最好保持不結婚的狀態,就像我一樣。」
第7:27節就更清楚了:如果你已經結婚了,不要離婚。如果你還沒有結婚,就不要去尋找一個妻子。
大家看清楚了嗎?白紙黑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聖經」旗幟鮮明地鼓勵基督徒們不要結婚的!
(2)為什麼「聖經」鼓勵基督徒們不要結婚呢?「聖經」也說得清清楚楚:
歌林多前書
7:32 我願你們無所掛慮。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主喜悅。
7:33 娶了妻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妻子喜悅。
7:34 婦人和處女也有分別。沒有出嫁的,是為主的事掛慮,要身體靈魂都聖潔。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丈夫喜悅。
7:35 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
原來,「聖經」鼓勵基督徒們不要結婚,是因為一個人一旦結了婚,就會分心去照顧(取悅)自己的配偶,就不能全心全意地侍奉基督徒們的「主」了。而用全部的身心去侍奉主子是耶穌同學給基督徒們的「最大的誡命」!
(3)
當然,「聖經」也沒有禁止基督徒們結婚。但是,「聖經」鼓勵基督徒們不要結婚。結婚,是基督徒們「慾火攻心」之後迫不得已的選擇:
歌林多前書
7:9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
(4)即使「慾火攻心」不得不結婚了,「聖經」「新約」仍然要求基督徒們盡量減少和配偶做愛的次數!看「聖經」:
加拉太書 5:17 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作所願意作的。
基督徒們必須順服「聖靈」,而「聖靈」是和情慾是「彼此相敵」的! 所以,基督徒們應該盡量減少和配偶做愛的次數!
有基督徒狡辯說這裡「情慾」的意思比較廣泛。我反問:性慾算不算情慾的一種?嗯?
而且,邏輯上講:耶穌給基督徒們「最大的誡命」是什麼?看「聖經」:
馬太
22:37 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
Jesus replied: "'Love the Lord your God with all your heart and with all your soul and with all your mind.'
22:38 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This is the first and greatest commandment.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對照英文看,意思就清楚了:你要用你全部的心全部的靈魂全部的思想去愛你家的「主」!!!
那麼問題來了:基督徒們和配偶做愛的時候,欲仙欲死之際,心裡還想得起你們家的主子嗎?嗯?所以,綜上所述,即使基督徒們結婚了,也應該儘可能減少和配偶做愛的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