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澳大利亞的統計部門正式公布了關於同性婚姻的民調結果。在回函當中,大多數人支持同性婚姻。坦率的講,我個人認為人無論種族膚色,性別,婚姻狀況,性取向政治信仰,身高相貌等等在工作就業、生活、社會活動中,不應遭受區別對待。就婚姻而言,我始終認為是一對一的固定男女關係。什麼開放婚姻,多配偶婚姻,我理解他們的個人在性關係和家庭關係上的選擇,但是,反對從法律的角度上認可這樣的關係,反對從法律的角度上登記和合法化。對於同性伴侶或者多同性伴侶生活在一起,我認為那也是個人選擇,我同樣反對將同性婚姻合法化。
孩子們問我關於同性婚姻,因為有些同學家裡就是兩個爸爸,或者兩個媽媽。我告訴他們,那是個人選擇。不同的人不管是不是結婚,或者離婚,或者不婚,或者選擇同性居住,我們和這樣的人以及他們的孩子都可以稱為朋友,友好相處。人都是有差異的,都有權選擇自己的生活只要不危害妨害他人和社會。我們也同樣告訴孩子,我們家裡的選擇是一個男爸爸和一個女媽媽。
恭喜澳大利亞人民能夠不署名的投票和履行自己的投票權,和做出自己的選擇。我過去選擇了反對,現在依然反對,如果朋友中的同性戀者結婚邀請我,我會欣然赴約,祝賀朋友扎到自己的伴侶。我同樣尊重民意,和法律。
而我個人,我堅信關於婚姻的傳統和價值觀,儘管這樣非常的老套,不刺激,不開放,落伍。我尤其反對,一旦任何人說出不贊同同性婚姻,就會被所謂有關政治正確的棒子打的體無完膚。
言論自由,性取向自由包括的不單單是主流包容,也要包容非主流。現在,反對同性婚姻的想法和人稱為非主流,希望得到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