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聊一聊禁槍

作者:dwqdaniel  於 2015-12-8 04:17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131評論

這裡是網友評論第7頁,點擊查看原文

發表評論 評論 (131 個評論)

回復 陳營 2015-12-10 05:41
dwqdaniel: 1776年7月4日,在北美洲十三個殖民地的代表舉行的第二屆大陸會議上,通過了由托馬斯·傑弗遜起草的《獨立宣言》。其中有這一段:「當追逐同一目標的一連串濫用職
這樣的解釋好
回復 Shelwen 2016-1-9 01:19
大家討論踴躍,我也多一嘴, 舉一一個我在電視里看的例子, 兩美國人開車刮碰,下車理論,話不投機,其中一人轉身回車,拿槍朝對方一槍,索性對方沒死,半生不遂,這哥們在電視里痛心地說,為啥我要更它理論呢? 所以到了,遇事啥也不管說,呆若木雞,小心哪句話不對,槍伺候
回復 dwqdaniel 2016-1-9 01:28
Shelwen: 大家討論踴躍,我也多一嘴, 舉一一個我在電視里看的例子, 兩美國人開車刮碰,下車理論,話不投機,其中一人轉身回車,拿槍朝對方一槍,索性對方沒死,半生不遂
如果這人用刀殺死了對方,是不是也要禁止用刀呢? 美國每年真正死於槍支謀殺的是400起左右(另外800多死於黑幫火併),而死於鎚子和刀具謀殺的是2500起,可見人均一支槍的美國人並沒有胡亂使用槍械殺人,美國大街不是槍林彈雨的橋段,相反槍支的擁有可以威懾很多入室搶劫強姦等不幸事件發生
回復 Shelwen 2016-1-9 02:29
dwqdaniel: 如果這人用刀殺死了對方,是不是也要禁止用刀呢? 美國每年真正死於槍支謀殺的是400起左右(另外800多死於黑幫火併),而死於鎚子和刀具謀殺的是2500起,可見人
相對於槍來說,刀危險性較小--當然管制刀具除外--它一般不會像槍一樣致命,所以危害更小。用同樣的例子,如果對方是去拿刀回來,留給對方的時間會奪得多,或可以逃開叫警察,或挨一刀不至於致命,記住,一個是淘汰冷兵器, 一個是百步之外也能致命的熱兵器。孰輕孰重,大家自然明白
回復 dwqdaniel 2016-1-9 03:49
Shelwen: 相對於槍來說,刀危險性較小--當然管制刀具除外--它一般不會像槍一樣致命,所以危害更小。用同樣的例子,如果對方是去拿刀回來,留給對方的時間會奪得多,或可以
同樣理由,制止和威懾犯罪,槍的作用大於刀的作用,具體的社會治安好壞由刑事案件數據,專家研究和民意所決定。目前的情況是,禁槍只對安分守己的好人有作用,想違法犯罪的和個別瘋子是毫無作用的,只能使持槍的歹徒更為囂張
回復 Shelwen 2016-1-12 02:09
看看這個:http://big5.backchina.com/news/2016/01/12/404856.html
回復 dwqdaniel 2016-1-12 05:28
父親身上有槍就好了
回復 Shelwen 2016-1-12 05:56
dwqdaniel: 父親身上有槍就好了
哈哈,咱兩的想法整個是相反的
回復 dwqdaniel 2016-1-12 05:57
Shelwen: 哈哈,咱兩的想法整個是相反的
  
回復 Shelwen 2016-1-18 22:28
dwqdaniel:   
再看看這個:http://enewstree.com/discuz/forum.php?mod=viewthread&tid=99009
按照你老人家的觀點,女留學生也應有槍,至少可以對打,誰死誰活環不一定呢。
回復 dwqdaniel 2016-1-19 06:26
Shelwen: 再看看這個:http://enewstree.com/discuz/forum.php?mod=viewthread&tid=99009
按照你老人家的觀點,女留學生也應有槍,至少可以對打,誰死誰活環不一定呢。[e
跟女留學生在一起的還有他男朋友呢,要是不禁槍,二對一就能有效威懾住那個女瘋子避免悲劇發生。還是那句話,美國已經3億條槍了,現在禁槍只能害了良民從容暴徒
1 ...567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 註冊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4-4-26 00:11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