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聊一聊禁槍

作者:dwqdaniel  於 2015-12-8 04:17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131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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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31 個評論)

回復 yulinw 2015-12-8 13:40
   有一次我老爸媽家被偷,事後,我每個窗戶都貼了告示:室內有可以報警的照相機,女兒和老爸媽都說沒用,可打那以後就沒出事~·形勢再嚴峻下去,我貼個:戶主有槍,配合老狗,一定管用~~
回復 dwqdaniel 2015-12-8 13:59
yulinw:    有一次我老爸媽家被偷,事後,我每個窗戶都貼了告示:室內有可以報警的照相機,女兒和老爸媽都說沒用,可打那以後就沒出事~·形勢再嚴峻下去,我貼個:戶
再加上:小心地雷!
回復 高爾夫 2015-12-8 14:01
dwqdaniel: 老前輩了,敬仰   
  
回復 陳營 2015-12-8 14:21
dwqdaniel: 我文中提到了公民擁槍的威懾效果。打一個比方,如果有一個壞人,或者幾個罪犯想出門去搞點兒錢,出門左拐是完全禁了槍的伊利諾伊州的莫頓格羅夫(Morton Grove,IL
國家之間的道理與平民個人之間的道理是不一樣,很多情形下國家可為的事情個人是不可為的,反之亦然。古代中國的統治者歷經內亂戰亂,所以管制民間軍械,降低對政權的威脅。這樣的做法至今仍是世界絕大多數國家的做法。美國是世界上歷史最短國家之一,二百五十年不到,屬於近代成立的新國家,自然也是在有足夠現代化科學技術和工業基礎上最快速發展強大起來的國家。了解一下美國的建國史就可以知道:十七世紀初期英國人就開始在美州建立殖民地,直到十三個殖民地的人們想要脫離英國達成獨立,而獨立只有通過戰爭與英國人打仗才可能做到,所以為了獨立所有殖民地的居民都擁有了槍械參加到獨立戰爭中,這個人人擁槍的局面是當時歷史的必須,是個無法否認的在美國1776年建國前就已經存在的既成事實。所以,你的「允許公民擁槍是一個國家有信心的表現」的說法該是體現了美國的無奈。我猜想當時華盛頓們如果在宣言和憲法里規定公民不許擁槍的話,恐怕開國元勛就是別人了。

你例舉的罪犯搞點兒錢的事情,確實存在,罪犯也知道找沒槍或槍少的地方去搞點兒錢,對於這種近似於小偷小摸,搞小錢兒的罪犯,除了槍支威懾或許還有其他辦法來對付。在我看用這種搞小錢兒的事情來說明公民擁槍的必要性太弱了。我前面指出的是對於有組織有目的有計劃的犯罪團伙,我們公民的槍是否可以起到該有的作用。我們不說巴黎的屠殺,太遙遠,就說此次加州槍擊案,有多少公民端起自己的槍反擊罪犯了呢?我看到的報道都是被殺,受傷,逃走,躲避,求救,祈禱,沒有任何一個公民持槍反擊。或許就如你說的,匪徒就是挑了這個禁槍的地區去殺人,只不過匪徒並沒有搞錢,而是自殺式的屠殺。我很想知道所有受害的人是否都沒有自己的槍械,為什麼。美國百人擁槍數量是多少,你沒有提出,加拿大治安明顯好,你提出加國每百人擁槍30,墨西哥的社會治安似乎從未好過,就社會治安而言,是否是美國最好,加拿大次之,墨西哥最差,這與每百人擁槍數量成正比?
回復 borninheaven 2015-12-8 14:38
dwqdaniel: 我不反對你貼,你覺得合算就行
這就對了,每家貼三個貼防盜,狗, 槍和警報系統。這三貼還是來了盜,那一定是結了啥冤家了
回復 369Wang 2015-12-8 14:55
"跪著的奴才和沒槍的奴隸只能構建一個二貨國家,不去瞎想了,先去吃個午飯!"

回復 法道濟 2015-12-8 15:02
fanlaifuqu: 我喜歡,幾次打算買,被家人反對而放棄!
買的是一種安全的感覺
回復 法道濟 2015-12-8 15:08
酸柚子: 俺準備這個聖誕節就去買枝槍玩玩
Glock 新出一種9mm6發子彈的新式槍,Glock 43, 不沉,和中國人的手。Glock是好槍,但都裝彈多,太沉。這一種很好,http://www.personaldefenseworld.com/2015/03/glock-43-9mm/#glock-43-10
回復 秋天的雲 2015-12-8 15:11
徐福男兒: 我聽人說,有一種打不死人的槍,但是可以打傷對方,使之喪失攻擊力。我就傻乎乎的跑到槍店去問,槍店老闆當我怪物,但是依然很有風度地告訴我:沒有打不死人的槍
  
回復 Lawler 2015-12-8 22:53
dwqdaniel: 不行,那沒槍的家裡豈不倒霉了,犯罪分子要搞錢搞色的話會選擇沒武器的家庭,柿子挑軟的捏
是保護別人,還是保護自己
貼警示也是個人自由,以保護家人。。。
回復 CCNews 2015-12-8 22:57
好人拿槍也不會殺人,壞人沒搶也會想辦法殺人。我覺得華人缺少「戰鬥民族特性」。再說,有機會弄只槍,在荒郊野嶺踏實很多!
回復 Lawler 2015-12-8 23:00
borninheaven: 擁槍的應該在家裡貼上有槍招牌,不然無法阻嚇強盜?萬一強盜進來,不就出人命了
剛聽一美國人朋友說,在家中,如遇賊,槍拔出來后最好把對方打死。如打個半死,那倒霉的將是你個人。不是可能有沒完的官司,就是可能被對方已後進行報復。
太太、孩子在家,她們會有勇氣掏槍殺人么;就是男主人有這膽量的也不多!
回復 Lawler 2015-12-8 23:09
dwqdaniel: 殺人的不是槍,而是人,管好人就可以了,不是槍的事,特別看住那些瘋子和壞蛋
前幾天,在芝加哥西郊,沃爾瑪的賽百威快餐部里,兩人爭執,其中一人拔槍怒起,打傷了對方。
如果不是有合法持槍一說,是否可以避免這次槍擊事件 人不可能隨時都那麼理智的。
顯而易見,隨身隨時帶槍,發生槍擊事件的幾率會大增。
回復 Lawler 2015-12-8 23:17
CCNews: 好人拿槍也不會殺人,壞人沒搶也會想辦法殺人。我覺得華人缺少「戰鬥民族特性」。再說,有機會弄只槍,在荒郊野嶺踏實很多!
「好人拿槍也不會殺人,壞人沒搶也會想辦法殺人。」
非常同意。另外,壞人總是有備而來,而好人總是無端被擊。
平時,多練些防身術,增加些手腳敏捷性。更實用
回復 酸柚子 2015-12-8 23:27
法道濟: Glock 新出一種9mm6發子彈的新式槍,Glock 43, 不沉,和中國人的手。Glock是好槍,但都裝彈多,太沉。這一種很好,http://www.personaldefenseworld.com/2015/0
領導已經批准,這周末就去看看
回復 Lawler 2015-12-8 23:28
法道濟: 買的是一種安全的感覺
不以為能買到安全感。
買了槍,要存放:
存放太明顯,有擔心。擔心孩子拿來玩耍走火、擔心竊賊偷走;
存放太嚴,也有擔心。上鎖、入櫃、彈下膛,竊賊入房,如何來得及用槍抵抗
回復 sinoad 2015-12-8 23:38
陳營: 國家之間的道理與平民個人之間的道理是不一樣,很多情形下國家可為的事情個人是不可為的,反之亦然。古代中國的統治者歷經內亂戰亂,所以管制民間軍械,降低對政
咱自不量力的插句嘴,就您對美國的歷史和對搶劫的認識,我個人判斷您應該好好接受一下美國自由主義的「洗腦」,玩笑話啊別當真。
簡單說,如果您有機會在Bronx,Newark或者Harlem 住過一段時間,您就對您嘴裡所謂的「小偷小摸搞小錢」有一個美式的或者說更直觀更具體的認識。細節就不給您劇透了,結論就是口袋裡的槍不是為了保住口袋裡的錢,而是關鍵時刻能保住您這一百多斤兒。
其次,關於修正案第二條的擁槍條款,我在另外一個帖子里也提過,給老百姓槍絕不是當年國父們的妥協,而恰恰是為了給民主政治製造一個長期有效的緩衝劑。從獨立的個人看,有擁槍權是在法律框架下對個體權益的保護,比方杜絕您提到的強拆問題。更重要的是,美國的三權分立絕大多數人只看到了政府職能的分離與互相制約,卻沒看到擁槍權在這後面給予的強大保證。我猜國父們早就想到了美國的民主政治在經濟壓力下會走向極端這個可能,比方二戰前的德國,也就是說獨裁在民主社會也是不可避免的,而根除獨裁的良藥就是在最開始把槍發給生活在這土地上的老百姓,讓繁衍生息的與時俱進的人民群眾來監督政府的胡作非為,或者說,讓政府時時刻刻「膽戰心驚」「如履薄冰」,讓政府必須重視並尊重老百姓的意見,而不單單是發點福利拉拉選票。這也是鄙人認為憲法修正案第二條是對三權分立的立國基礎予以保駕,這一個掩藏屬性判斷的依據。
至於說,有人用某些地區擁槍比例來說明治安好壞的問題。其實我認為治安問題的核心是經濟問題,暫時能想到的兩個方面:比方說,一個是大家都窮,你要是偷了、富了,讓人家看見你家垃圾里還有紅薯皮,嘿嘿....所以說貧窮時的治安好是有局限性的,同時富人區治安較好也是一個道理;二來就是無業、失業人口的問題,大量沒有工作的年輕流民,不打家劫舍、賣賣粉來點快錢,您還想讓他們做總統不成?在特定區域,干點街頭的勾當,其實都是人性之釋然,沒什麼好大驚小怪的。只不過在美國這個流民的人口的比例比較有意思罷了。所以在這個特殊的國家關於治安問題其實是摻和有眾多未解決之歷史問題。然而說一千道一萬,你要是支持擁槍而且沒事兒練槍,對遏制犯罪也好,對保衛民主政治也好,都有絕對的積極作用,這一點是不能被否認的。
最後還要挑動一下部分國人的神經,我曾說過,在擁槍的環境里,槍口下有冤魂那是必然的,但比起讓一個偉大的國家不走偏、讓人人活的都有尊嚴,兩害取其輕,每年的死在槍下的千把條人命還真不算啥。而且這幾千人里,你去瞅瞅有多少是真冤的。說實在的,別說被車撞死的無辜,就是每年被葯葯死的都比這個數多的多,只不過沒人覺得被醫療系統騙而枉死的很冤罷了。
所以說到底,擁槍這就是一個心態的問題,對一部分國人來說是如何打開這個心結的問題。
回復 陳營 2015-12-9 00:01
sinoad: 咱自不量力的插句嘴,就您對美國的歷史和對搶劫的認識,我個人判斷您應該好好接受一下美國自由主義的「洗腦」,玩笑話啊別當真。
簡單說,如果您有機會在Bronx,
我對博主的回復是基於目前看到大事件,你也不敢否認加州前幾日的槍案,對吧。那麼你是否可以拿出可靠的證據說那些被撂倒的一百多斤,被打傷的一百多斤,以及那些躲避,逃走,求救,祈禱的一百多斤們,享受到了你推崇的「擁槍權是在法律下對個體權益的保護」?我在這個具體事件裡面沒有看到你說的民主緩衝,也沒有看到什麼強拆問題,看到的是有擁槍權的百姓被有擁槍權的人奪了命。至於你提及什麼「二戰前的德國」,什麼「偉大的國家不走偏」之類,那是你個人情緒的發泄,與博主主題無關,也與我的探討無關,就事論事,在博主博文下跟帖討論與博主主題有關的現實中的具體問題,對你來說「就是一個心態問題,是如何打開這個心結的問題」,呵呵。
回復 sinoad 2015-12-9 00:48
陳營: 我對博主的回復是基於目前看到大事件,你也不敢否認加州前幾日的槍案,對吧。那麼你是否可以拿出可靠的證據說那些被撂倒的一百多斤,被打傷的一百多斤,以及那些
我真的是閑的沒事兒了,哎。
好吧,就您所關心的加州的個別穆斯林的報復槍擊事件,媒體渲染成的恐怖襲擊來說。美國的憲法確實賦予公民的擁槍權,但是之所以那些「躲避的,逃走的,求救得,祈禱的」無辜的手無寸鐵的良民沒有反擊的機會恰恰是加州人民民主共和國禁槍的必然悲劇,也就是說在禁槍的大前提下,個人的對生與死的選擇權已經被當地政府的法律給剝奪了,這各中細節讓在加州水深火熱的別的同胞們給你講好吧。
至於您說我個人情緒的發泄,哪啊?我說的都是事實啊,美國是公認的偉大國家啊,二戰前的德國什麼情形書上寫的很清楚啊,您問我不如去google啊!
說真的,加州要不是有豐富的物產,美西大量的物流和大量的高智商、高附加值企業在交稅頂著,就那些左棍們早就把家敗了。還別說禁槍這等獨裁政府幹的事兒,您就去查查加州政府這些年的負債率,就知道這幫人腦子裡到底是啥了。
最後,您不欣賞我的對禁槍的反對態度,這個沒問題,但是我說「這是一個心態和心結的問題」,其實就是講作為弱者和強者看這問題態度的區別,是一個「一千個人眼裡有一千個哈姆雷特」的問題,確實跟博主無關,而與個體有關。至於說現實中如何去避免加州的悲劇,我也說了,負責任的、低成本的解決方案就是作為合格公民的買槍和練槍。
回復 法道濟 2015-12-9 00:52
Lawler: 不以為能買到安全感。
買了槍,要存放:
存放太明顯,有擔心。擔心孩子拿來玩耍走火、擔心竊賊偷走;
存放太嚴,也有擔心。上鎖、入櫃、彈下膛,竊賊入房,如何
老樂說半天,並沒說到點子上,買槍是為了自衛,嚇阻犯罪。如果先把自己嚇住,那就別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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