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盯住那個割破張志新喉管的人

作者:8288  於 2019-1-13 07:4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網路文摘|通用分類:文史雜談|已有21評論

盯住那個割破張志新喉管的人
天南地北 2014-06-10

2007年11月18日在今日美術館《歷史中國眾生相1966——1976》作品展上,張志惠站在姐姐張志新的畫像前。(賀延光攝)


在我搜集的大量人類暴力行為的資料中,對我的心靈震撼最深的,當然是那個被割斷喉管后再被槍殺的張志新了。張志新的事情,我在讀初中的時候就聽說了,當時只知道她是遼寧省委宣傳部的一個工作人員,在「文革」期間,她因為在思想和言論方面堅持自己的觀點,被打成「反革命」,先是坐牢,在坐牢期間又被逼瘋,但她瘋了還是堅持自己的觀點,於是她就被槍殺了。當時像張志新那樣的人,其實是非常多的。而我之所以記得她,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聽說她是一個美麗的女人,二是聽說她被槍殺之前,被人割斷了喉管。就這兩個原因,讓我牢牢地記住了她,而且在這將近三十年的時間裡,我一直在斷斷續續地關注著她的消息。


我曾經無數次地想象過她死去時的情景。那樣一個美麗的女人,她會是什麼樣子呢?而割她吼管的人,又是如何下手的呢?但是我一直沒有機會看到真實的資料。直到在1998年8月7日的《南方周末》上,我讀到朱建國了撰寫的一篇文章。從他的文章中,我發現張志新受到駭人聽聞的殘酷迫害的情節,如臨刑前割斷她的喉管等,並不是一下子公布與世的,而是經過了一個漫長的過程。

在1979年6月5日《光明日報》發表的《一份血寫的報告》中,關於這一情節是這樣寫的:「第二天臨刑前,張志新被秘密帶到監獄管理人員的一個辦公室。接著來了幾個人,把她按倒在地,慘無人道地剝奪了她用語言表達真理的權利。」

一個多月之後,《光明日報》發表的一篇報道《走向永生的足跡》中,就直言不諱了:「1975年4月4日,槍殺她之前,她被按在地上割氣管。她呼喊掙扎,她痛苦至極,咬斷了自己的舌頭。」

又過了一個月,《光明日報》發表的一篇報道《她是名副其實的強者》中,又增加了控訴法西斯暴行的內容:在被割氣管時張志新劇痛難忍,奮力呼喊,很快,就喊不出聲音來了。這時,一個女管教員,聽著,慘不忍聞,看著,慘不忍睹,慘叫一聲,昏厥在地,隨即被拖了出去。

可見,張志新冤案在當時是逐步展露的,一些極其殘忍的法西斯細節,也是逐步由含糊到明確,慢慢披露的。

而這些簡短的文字中,無疑超出了我的所有想象。讓我感到無比的震驚與恐懼。到了1998年,距離張志新被槍殺23年之後,《光明日報》記者陳禹山終於了說出更多的真相。


原來張志新並不是第一例行刑前被割喉管的「罪犯」,而是第三十多例。當年陳禹山在採訪時發現,對行刑犯人割喉管這個超越法西斯的「創舉」,是遼寧公安局的一個法醫根據當時遼寧當權人物的意旨而提出的。有許多犯人行刑前不是大聲呼冤,就是要學革命烈士呼口號,有的「反革命犯」還高呼「毛主席萬歲」,這被認為影響極壞,割喉管被設想出來。其時主持遼寧黨政軍全面工作的毛遠新(毛澤東侄子)等當權人物同意了這一「捍衛毛澤東思想」的創造性的「新生事物」。

第一個「享受」割喉管待遇的,是瀋陽皇姑區克儉小學青年教師賈承厚,因為曾給校長提過意見,被校長串通學生誣告他強姦女學生,判處死刑。賈始終不服,大呼有冤,於是被割斷喉管后再槍決,死時只有20來歲。死後其家屬在獄中拿回他的遺物,發現被子中縫有一張伸冤狀,詳細敘述了冤案經過與伸冤理由,「三中全會」后終於昭雪平反。

張志新開始和其他犯人合關在可以有地鋪睡覺的普通牢房裡,後來因為堅決不認罪,堅持認為不僅林彪、「四人幫」有罪,而且「毛主席也犯了左的錯誤」,於是在毛遠新主持的遼寧省革委常委會上,由無期徒刑改為死刑。毛遠新說:判了無期徒刑還這樣囂張,殺!於是張志新被改押在只能一人坐的「小號」里。經過多日的「小號」折磨,張終被逼瘋:用窩窩頭沾著月經血吃,在床上大小便。獄警上報此情,上面的回答是:裝瘋賣傻!

採訪回來后,陳禹山等記者寫出了《一份血寫的報告》。文章發表后,許多讀者打電話追問:「把她按倒在地,慘無人道地剝奪了她用語言表達真理的權利」到底是什麼意思。陳禹山和編輯部幹事吳力田無法搪塞,只好如實告訴讀者,是指割斷了喉管。一位讀者聽后,在電話里哽噎說:「魯迅先生的《紀念劉和珍君》一文在談到被害的劉和珍君的一位戰友時寫道,這不但是殺害,簡直是虐殺,因為身體上還有棍棒傷痕。當年有棍棒的傷痕而被槍殺的叫虐殺,而今我們割斷氣管再去處決,這叫什麼殺?假如魯迅活著,他會含蓄掉嗎?他會怎麼寫?」

一聲聲義正辭嚴的追問,終於使陳禹山在以後的文章里明確說明了幾個大漢,把張志新按倒在地,在頸背墊上一塊磚頭,不麻醉不消毒,就用普通刀子割斷喉管的細節,由此引起了讀者怒不可遏的「娘殺孩子」討論,引出了「誰之罪」的全民「天問」:割喉管人是無罪的,押打張志新的人是無罪的,公安局、法院、省委宣傳部那些揭發張志新的人都是無罪的……因為在當時那種專政政治下,誰都是在執行上級指示、「中央精神」,執行「毛主席革命路線」……那麼到底誰有罪呢?張案報道討論在3個月後奉命停止,據信與此有關。

我並不是一個關心政治的人。因為我的研究對象主要是人,我更關心的是人傷害人的問題。雖然我知道張志新的死,和當時的政治有關。但我至今還是弄不明白,為什麼當時的政治,就一定要把這樣一個美麗的女人,而且她弱小得像一隻兔子,可以說對整個世界沒有任何的傷害能力,僅僅因為在思想和言論方面,堅持了自己的觀點,就有人不肯放過她,要把她關在牢里,把她逼瘋,槍殺她,還要先割斷她的吼管。我至今沒有弄明白。但我卻非常清楚地看到了,在這件事情的過程中,有一些我的同類——人,對這個美麗而又弱小的女人,所表現出的兇殘與暴力。在很長一段時間裡,我一直不敢相信,那些事情真的是人做的。但是事實告訴我,沒錯,那些事情就是人做的。而且做那些事情的人,現在應該還和我一起,生活在這個星球上。

我非常希望找到那個人,可能不是一個,有好幾個,我想看看他們的面孔,和其他人的面孔,究竟有什麼不同。當然我更想看到的是,在很多年前,當他們把張志新或其他罪犯摁在地上割吼管時,他們的面孔上,是怎樣一種表情。他們的眼睛里,會不會釋放出一種奇異的光澤。


2002年4月20日中午,為了證實與查找一些資料,我訪問了張志新的網上紀念館。首頁有她的一張黑白照片,是從《南方周末》上複製過來的。我長久地看著她的面孔。她美麗得讓我心碎。而她的美麗也讓那些施暴者的面目裸露在陽光之下。在給她獻上一束聖潔的鬱金香時,我的心頭湧起千言萬語,但是我找不到一句,可以完全表達我的心意。後來我在附言欄里寫道:「暴力可以傷害美麗,但是無法消滅美麗。」

2000年06月16日的《南方網》再度發表了陳少京採訪陳禹山後寫出的文章。披露在1979年初夏,陳禹山訪問了張志新女兒林林,聽林林談了參加「死囚家屬學習班」的情況。這段回憶雖然沒有刀子割破喉管的血腥場面,但是卻把人的暴力行為,進一步提升到一個更高的層面。以下是陳少京的原文——

1975年初春的一天,刮著大風雪。瀋陽法院來了兩個人,通知林林和她的爸爸、弟弟到縣城開會。爸爸和她牽著弟弟,冒著風雪來到縣城招待所。「我們推門進去,屋內有暖氣,一股熱氣撲面而來。然而我心裡發顫,感覺比在風雪裡還要冷。」瀋陽法院的人要他們坐下,說是給他們辦個「學習班」。接著,一個人掏出《毛主席語錄》,翻開念了兩段語錄,內容她記不全,一段是講什麼階級鬥爭,一段是講堅決鎮壓一切反革命的。然後提到她媽媽,並問了她爸爸一些話。爸爸說幾年前他已同張志新離婚了,法院把孩子判給了他。法院的人問林林:你知道你媽媽在監獄中的表現嗎?她搖搖頭。她確實不知道。她當時只知道別人說她媽媽是個反革命。但怎樣反革命,她也不知道。媽媽被關進監牢后,爸爸上監獄送衣物,不讓見。姨父從北京來瀋陽,到監獄去探監,也不讓見。媽媽自被捕以後,同家人的一切聯繫都斷了,所以她什麼都不知道。瀋陽法院來的人大聲說:你媽媽非常反動,不接受改造,頑固不化,反對偉大領袖毛主席,反對戰無不勝的毛澤東思想,反對毛主席的無產階級革命路線,罪上加罪,政府考慮加刑。如果處以極刑,你是什麼態度?她就愣住了,不知道怎樣回答。她的心一下碎了。但她強裝鎮靜,強忍著淚。因為爸爸說過,不能在別人面前掉淚,不然就同媽媽划不清界限了。爸爸代她回答說:如果確實那情況,政府怎麼處理都行。法院的人又問:處極刑,收不收屍?張志新獄中的東西你們還要不要?她低著頭沒說話。爸爸又代她說:我們什麼都不要。他們再也不問什麼了。兩個人嘀咕了一會兒。一個人在寫什麼,另一個在教育她,說她是可以教育好的子女,黨的政策是重在表現,要她和媽媽劃界限。他要她說說對媽媽犯罪的看法。林林就說了,是照老師平時教導她說的。當時她心裡很亂,說了什麼現在記不清了。那個人把寫好的東西,交給同她談話的人,他們又啼咕了一陣,又在上面寫。寫完之後。要她在上面簽字,按上手印。「學習班」就這樣結束了。整個過程,弟弟被嚇得不敢出聲,他靠著爸爸身旁,緊緊地抱著爸爸。爸爸領著她和弟弟從縣城招待所出來,跌跌撞撞,頂著呼嘯的風雪回到家。沒有做飯,爸爸將家裡僅剩下的一個窩窩頭掰成兩半,分給她和弟弟吃,說:吃了早點睡覺。她靜靜地躺在炕上。爸爸獨個兒坐在小板凳上,對著燈發愣,他瞅了瞅炕上,以為她和弟弟睡著了,就慢慢地站起來,輕輕地從瀋陽家裡帶來的箱子打開,翻出媽媽的照片。看著看著,爸爸禁不住流淚了。她翻了下床,一頭撲進爸爸的懷抱,放聲大哭。爸爸摟著她,說:不能這樣,不能讓領居聽到。聽到哭聲,弟弟醒來了。爸爸把她和弟弟緊緊地摟在懷裡。這一夜,三個人不知流了多少淚,卻不能大聲哭。

這真是人間至痛的往事,令人不堪回首。在學習班上,瀋陽法院的人要林林簽字並按手印的那份「筆錄」,後來在張志新的案卷中被找到,現摘抄於此:

曾林林:剛聽說張志新犯了反革命的罪行,我當時感覺會影響我進步的。這下可完了。但經過學習提高了認識,母女關係是有階級性的,她雖然生了我,是我的母親,可她是反革命,就不是母親了,已是我的敵人了。她反黨反毛主席,我們就和她鬥爭到底。我後來經過學校老師和家長的教育,我已認識到她反革命,我和她劃清限界,並不會影響我的進步。

問:張志新實屬死心塌地,罪大惡極,你們有什麼想法,看法?

林林、彤彤:堅決鎮壓,把她處死刑,為人民除害。我們連屍體也不要,政府願意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我們都擁護。對於張志新在監獄的還有什麼財物,我們什麼都不要,這有(由)政府處理。

那一年,彤彤不滿10歲,而林林也未滿18歲。


如果說割破張志新的喉管,是人的一種暴力行為,那麼,讓張志新的一雙親生兒女留下那份簽字並按手印的「筆錄」,就是人的另一種暴力行為。而且後面一種比前面一種,無疑更加兇殘。因為那些施暴者,割破張志新的只是肉體的喉管。而割破她的一雙親生兒女的,是精神的喉管。

我曾經採訪過很多的罪犯。他們因為對其他的人施以暴力,傷害了別人的生命財產,而被判刑,嚴重的被處極刑。理由是他們觸犯了法律。而那些對張志新和她的兒女家人施暴者,卻沒有受到相應的追究。理由是他們在執行上級的指令,完成組織上下達的任務。同樣都是人傷害人,同樣都是表現出了兇殘的暴力行為,只是因為理由的不同,就可以產生絕然不同的結果。我在採訪那些罪犯時,他們都為自己的行為,表示出不同程度的後悔,因為他們面臨著受到懲罰。而那些對張志新和她的兒女家人施暴者呢?他們也會為自己的行為表示後悔嗎?我看很難確定。因為他們至今沒有受到懲罰。那麼他們就可以理直氣壯地說,當初他們的行為是對的。如果再給他們一次相同的機會,他們完全有可能把當年做的的事情,重新再做一遍,說不定在手段與技術方面,還會有更多的發揮。

盯住他們!用我們的眼睛與心靈,死死地盯住他們!也許,這是我們可以做到的,也是必須做到的!

作者:周秋鵬 來源: 騰訊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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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1 個評論)

回復 南沙2 2019-1-13 09:51
法制極其重要
回復 夕明 2019-1-13 13:21
好像有一尊她的雕像。
回復 粒子在 2019-1-13 16:19
盯住他們!用我們的眼睛與心靈,死死地盯住他們!也許,這是我們可以做到的,也是必須做到的!
回復 scripting 2019-1-13 16:33
零容忍不同的政見,是現代封建專制體制的一大特徵。因為持有不同的政見而被這個制度剝奪生命的人數不勝數。
回復 germancsc 2019-1-13 18:02
中國共產黨和毛澤東所創立的政權給中華大地帶來了歷史上難以挽回的最大的災難!
回復 專治蛋疼2 2019-1-13 21:26
可悲的是,文字獄和酷刑在今天仍然存在!
回復 successful 2019-1-13 22:55
應該同情那些無辜被冤枉的千千萬萬死亡者, 張志新算不上是冤屈的,她之所以出名, 是因為黨內鬥爭吵作的結果.
回復 綠野仙蹤 2019-1-13 23:05
罪責應該落實到每個具體的作惡者,不可籠統地大而化之,就像對納粹的追究一樣。
回復 總裁判 2019-1-13 23:30
法西斯黨能做的事,早就做了;張志新只是這個黨施行的暴政的一部分,一小部分。就整體而論,暴政的名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如四十多年前,有人說,張志新不是被一個人殺的,而是被全國人民殺害的。
回復 Polar_bear 2019-1-13 23:30
連誰幹的都不知道,死死地盯住誰呢?毛遠新?毛澤東?看了那麼多回憶文革,回憶抗日的,譴責的絕大多數都是無名氏,等於白譴責!這兩個階段,有那麼多助紂為虐的「鬼人」,為啥很少見它們的名字呢?了解情況的都死絕戶了么?還是秉承「幫親不幫理」的「為親者諱」的理念呢……
回復 張楚召 2019-1-14 00:13
強烈要求清算文革中的儈子手!殺人償命,血債血還!
回復 cahsaaa 2019-1-14 00:31
秦人不暇自哀而後人哀之, 後人哀之而不鑒之.......... 豬頭重回文革, 鎮壓人民, 封鎖人民思想. 張志新第二不遠矣.
回復 john71 2019-1-14 06:17
魔鬼政黨淫威加洗腦下的大陸民眾,為了自保或陞官,個個都有可能成為殘酷虐殺張志新的儈子手和幫凶,怎麼個盯法啊老哥?
回復 8288 2019-1-14 07:55
john71: 魔鬼政黨淫威加洗腦下的大陸民眾,為了自保或陞官,個個都有可能成為殘酷虐殺張志新的儈子手和幫凶,怎麼個盯法啊老哥?
的確有點難度.
回復 sweets 2019-1-14 21:32
喪心病狂!慘不忍睹!聞所未聞!
回復 94111 2019-1-14 23:55
盯住老毛就行了,其他的都是走狗幫凶。
回復 9771 2019-1-15 00:17
successful: 應該同情那些無辜被冤枉的千千萬萬死亡者, 張志新算不上是冤屈的,她之所以出名, 是因為黨內鬥爭吵作的結果.
你是在說張志新是死有餘辜?
回復 9771 2019-1-15 00:26
successful: 應該同情那些無辜被冤枉的千千萬萬死亡者, 張志新算不上是冤屈的,她之所以出名, 是因為黨內鬥爭吵作的結果.
幫凶就在這裡!
回復 successful 2019-1-15 03:09
9771: 你是在說張志新是死有餘辜?
  張志新究竟因何而死

  陳少京

  1975年一個初春的日子,張志新被割斷喉管,槍決而死。25年來,張志新最終究竟因何而死,我們不知道;她的遺體如何處理,我們也不知道;她兩次被判死刑的詳細過程,我們更不知道;她的親屬近況如何,我們還是不知道;至於她的兒女被辦「死囚學習班」一事,我們更是聞所未聞。在這裡,陳少京先生以翔實的材料,把這些我們不知道的事情披露出來。這真是一段沉痛的往事,生活在這個事件中的每一個人,都成為悲劇中的一員。

  今年4月4日,是張志新烈士犧牲25周年。當年採訪張志新案的陳禹山回憶張志新案情,披露不少鮮為人知的內幕。陳禹山說,當年為張志新平反昭雪時,由於當時社會政治條件的限制,冤案真相尚未全公開。讓張志新冤案真相大白於天下,對我們國家未來的發展,對創造我們子孫後代的生存條件,至關重要。

  25年前,中共遼寧省委宣傳部幹部張志新,被以「現行反革命罪」,判處死刑。在行刑前,為了不讓她說話,割斷她的喉管,然後押赴瀋陽郊區大□刑場執行槍決。1979年春,這起冤案得以平反昭雪。當時全國的報刊報道說,張志新是由於在「文革」中反對林彪、「四人幫」而被殺害。事實的真相併非僅僅如此。

  當時,陳禹山發表的長篇通訊《一份血寫的報告》曾提到:「她(張志新)在充分肯定毛澤東同志的豐功偉績的同時,情深意切、光明磊落地對自己的領袖的某些工作,提出了自己的意見和看法,表達了她對自己的領袖的熱愛和深厚的階級感情。」其實這才是張志新被殺害的主因。

  究竟張志新對自己的領袖的哪些「工作」,提出了自己的哪些「意見和看法」?陳禹山詳細引述了張志新的原話:「我認為,在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階段中,毛主席也有錯誤。集中表現於大躍進以來,不能遵照客觀規律,在一些問題上超越了客觀條件和可能,只強調了不斷革命論,而忽視了革命發展階段論,使得革命和建設出現了問題、缺點和錯誤。集中反映在三年困難時期的一些問題上,也就是三面紅旗的問題上。」「把觀點明確一些講,就是認為毛主席在這個歷史階段犯了『左』傾性質的路線錯誤。」

  張志新說:「毛主席在大躍進以來,熱多了,科學態度相對地弱了;謙虛少了,民主作風弱了;加了外在的『左』傾錯誤者的嚴重促進作用。具體地說,我認為林副主席是這段歷史時期中促進毛主席『左』傾路線發展的主要成員,是影響『左』傾錯誤不能及時糾正的主要阻力。導致的結果從國內看,是使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社會主義革命受到挫折和損失。這種局面確實令人擔憂和不安。」

  談到文化大革命,張志新說:「這次文化大革命的路線鬥爭是建國后,1958年以來,黨內『左』傾路線錯誤的繼續和發展。並由黨內擴大到黨外,波及到社會主義的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的各個領域、多個環節。這次路線鬥爭,錯誤路線一方伴隨了罕見的宗派主義和資產階級家族式的人身攻擊,藉助群眾運動形式,群眾專政的方法,以決戰的壯志,實行了規模空前的殘酷鬥爭,無情打擊。因此,在它一直佔有了壓倒優勢的情況下,造成的惡果是嚴重的。認為它破壞了黨的團結,國家的統一;混淆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削弱了黨的領導;影響社會主義革命、建設事業的正常進行……」

  張志新這些「意見和看法」,是1969年8月間,「文革」風暴席捲神州大地,個人迷信、個人崇拜瘋行的時候,在組織召開的會上或強迫交待時說的。以後的歷史證明,她的「意見和看法』是對的。她是思想解放的先驅。

  但至今,絕大多數的人們仍未知道這個真相。

  張志新遺體到哪裡去了

  1979年3月,中共遼寧省委為張志新平反昭雪,追認她為革命烈士。在追悼大會上,張志新的女兒林林捧著的是一個沒有骨灰的骨灰盒。張志新的遺體到哪裡去了?有說是「暴屍荒野」,有說是「當時火化」,也有說是「因為她的身材標準,其骨架子被製成標本了」等等。這一直是個謎。

  陳禹山說,當年宣傳報道張志新的事迹時,他所在的報社收到大量讀者來信,其中兩封來自瀋陽的讀者來信談到張志新遺體的下落。這兩封信,他一直保存著。

  一封是瀋陽二十一中學齊利的來信,信中說:

  我讀了幾篇關於張志新烈士的報道,張志新烈士的遺骨沒有了,真是這樣嗎?我把我在群眾中聽到關於張志新的遺體的問題反映給您。望編輯同志,能否認真調查一下,這事在群眾中議論很大,有必要澄清為好。

  我的同事和鄰居們都這樣講,張志新犧牲那天,身著褪了色的軍裝,但幾篇報道中卻是醬紅色的囚服,她死後,她的屍體被潘陽醫學院附屬醫院用汽車運走,放在水泥池子里,用藥水泡上,作病理解剖實用。

  因張志新烈士犧牲后,留下的遺體,按著醫學上來說是一具較完整、無病的女屍,這在醫院來講是難找到的,就是有病的女屍,又有哪家家屬願把病屍獻給醫院呢,所以張志新的遺體運到瀋醫,這就給醫院解剖實驗帶來了極大的方便。那麼張志新較健康的遺體某一部分,就會被放在某個玻璃瓶里,供醫學院的學生們教學實驗。

  如果真像同志們和鄰居們所議論的那樣,我認為烈士的遺骨就能找到,因1975年4月4日,作為瀋陽市每個醫院來講,得到一具完整、無病被槍殺的女屍是極不容易的。瀋醫得到張志新烈士的遺體后,定會將張志新烈士的遺體肢解,放在大玻璃瓶里保存。

  烈士的遺體找不到的另一種原因是,瀋陽是受「四人幫」及其死黨迫害的重災區。那個「四人幫」的死黨(指毛遠新──筆者注)已倒台了,但「四人幫」的須子仍然存在,這就給找烈士的遺體帶來了種種阻礙,充分發動瀋陽醫學院的全體教職員工共同回憶烈士的遺體就能找回來。如能找回來一部分,不也是對烈士的一種安慰嗎?對得起死難的烈士嗎?

  張志新同志是黨的好女兒、優秀的無產階級先鋒戰士,是值得我們今天活著的每一個人來學習,永遠值得我們來懷念。烈士的遺骨,就不應放在瀋陽醫學院解剖室的大玻璃瓶里供人展覽,而應放在革命公墓讓人們永遠懷念、敬仰。

  另一封信是遼寧中醫院基礎部韋同運的來信。信中說張志新被殺害后,其屍體被拉回瀋陽,「把她剖腹挖心,取得內臟」后,才火化。「這是千真萬確的。」

  遺憾的是,張志新烈士遺體下落這個謎至今沒揭開。她那骨灰盒一直空著。

  張志新的平反繞過「禁區」

  既然不把張志新冤案的真相說清楚,怎樣平反?平反會徹底嗎?

  陳禹山認為,這不能算徹底。他談了張志新案件的平反經過。他說,張志新案最初由原辦案人、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王XX複審。王XX認為,張志新案,是「沒有什麼可改的」。她「反對毛主席,事實確鑿」。粉碎「四人幫」后中央下發的文件規定:反對林彪、「四人幫」的要平反。但反對毛主席的,仍定為反革命。

  遼寧省委要原辦案人王XX迴避,改由趙文蘭複審張志新案件。趙文蘭說,她邊看案卷邊掉淚。張志新說的那些話,說明了她對黨的忠誠。張志新把自己的心都掏出來了,把個人的安危拋開,也不顧自己的家庭、孩子了。作為法官,趙文蘭認為要翻這個案,須從兩個方面考慮,一是看能否衝破「禁區」,即指所謂反對毛主席;另是張志新在獄中被逼瘋。

  1979年3月9日,遼寧省委召開常委會議聽取了對張志新案複審的彙報。省委書記任仲夷繞過了「禁區」,對張志新被害的主因避而不談,巧妙地為張志新平反昭雪。這在當時是需要很大勇氣的。任仲夷在會上說:"張志新案件是件奇冤大案。她的死是非常慘的。張志新同志是一個很好的黨員,堅持真理,堅持黨性,堅持鬥爭,寧死不屈。她最後死在林彪、『四人幫』及其死黨毛遠新的屠刀之下。我贊成定為烈士,予以徹底平反昭雪,對她的家屬、子女要很好照顧,由此造成的影響要徹底肅清。要開追悼大會。要號召黨員、革命者向她學習。她是很努力學習的。不學習是講不出這麼多言論的。我們現在搞解放思想,她早就思想解放了。要學習她那種『五不怕』的精神。省委要搞出一個很好的文件,給張志新同志以表揚。這個文件不僅下發,還要向中央上報。」「張志新同志是難得的好典型,是中華民族的優秀兒女,真夠得上一個藝術典型。從我來說,聽了覺得心中有愧。文化大革命中,整別人的事我沒有干過,但像她那樣堅持真理,我還做得不夠,值得向她學習。」

  遼寧省委作出了《關於為張志新同志平反昭雪。追認她為革命烈士的決定》。《決定》指出:「張志新現行反革命案件,純系林彪、『四人幫』及其死黨一夥為了篡黨奪權,瘋狂踐踏黨的民主生活,破壞社會主義法制草菅人命,殘酷迫害革命幹部,實行法西斯專政造成的一起大冤案,必須徹底平反昭雪。」「張志新同志慘遭殺害,是林彪、『四人幫』及其死黨一夥陰謀篡黨奪權,推行極左路線,搞法西斯專政所造成的嚴重惡果。」

  張志新的家人、親屬感激遼寧省委平反張志新冤案,但對平反案情的表述是不夠滿意的,認為還不是完全實事求是的。當然,他們理解當時的社會政治條件,表示諒解,只是希望有一天有個實事求是的說法,還歷史本來的面目。

  張志新一個人被判過兩次死刑

  陳禹山說,張志新曾兩次被判死刑。第一次是1970年5月14日。盤錦地區革命委員會人民保衛組曾判處張志新死刑,立即執行。案件呈送到了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據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當時的辦案人員回憶介紹:張志新1969年逮捕后,原打算只要她認罪,根據策反方針,處幾年就行了。可是她不認罪。當時同意判死刑,立即執行。案件呈至已實行軍管的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

  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謝越1979年接受陳禹山採訪時,回憶:當年省高院軍管會把張志新案第一個是給一處副處長高振忠審。高振忠看了市中院的報告,私下說:毛主席指示「一個不殺,大部不抓。」張志新是動口不動手的,不搞破壞的。在組織會議上,黨員在黨的會議上發表自己的看法,構成犯罪嗎?

  「文革」中公、檢、法被砸爛,罪名是「右傾」,保護敵人。老公、檢、法人員許多受難。高振忠是倖存者。對張志新案,他有自己的看法,但不敢向軍管會講,更不敢在會上講。

  軍管會認為高振忠執行不力,決定換人,換上了周XX。當時普遍認為,「『左』」比「右」好。「『左』」是方法問題,「右」是立場問題。周XX感到壓力很大,決心這次不能再「右傾」了,要判刑,判勞改。他考慮判兩年以上有期徒刑,並徵求他的上級主管單位負責人意見,得到認可。但他在謄抄審判意見稿時,覺得自己還可能被軍管會認為「右傾」,於是把刑期大大加重,改為15年。他認為,這已超過了極限、他們不會再說他「右」了。

  但審判意見稿送到軍代表那裡,被全改了,軍代表連寫了「六個惡毒攻擊」,結論是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再呈報遼寧省革命委員會審批。

  審批會上,與會者對盤錦地區法院、瀋陽市法院和省高級人民法院一致對判處張志新死刑,均表無異議。最後,遼寧省最高負責人、瀋陽軍區司令員陳錫聯發話:留個活口,當反面教員,不殺為好。於是,改判張志新無期徒刑,投入瀋陽監獄強迫勞動改造。

  1973年11月16日,張志新在犯人參加的批林(彪)批孔(子)大會上,當報告人批判林彪推行「極右路線」時,這時精神已失常的張志新站起來喊:「中共極右路線的總根子是毛澤東」。因而張志新被認定「仍頑固堅持反動立場,在勞改當中又構成重新犯罪」,被提請加刑,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1975年2月26日,中共遼寧省委常委召開擴大會議上,審批張志新案件。出席這次會議的有毛遠新、黃歐東、魏秉奎、蘇羽等17人。會上,蔡文林作了《關於現行反革命犯張志新的案情報告》。魏秉奎說真是反動透頂。毛遠新說判無期以後,一直相當反動,看來是死心塌地。魏秉奎說乾脆吧。毛遠新說在服刑期間,這麼囂張,繼續進行反革命活動。多活一天多搞一天反革命,殺了算了。蘇羽、魏秉奎表態:乾脆。

  1975年2月27日。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遵照省委常委擴大會議決定,給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發文件:

  你院報省審批的張志新現行反革命一案,於1975年2月26日經省委批准處張犯死刑,立即執行。希遵照執行,並將執行情況報給我們。

  3月6日,監獄有人提出,張志新「是否精神失常」的問題,並向上級報告。3月19日,上級批示:「洪XX同志不考慮,她的假象,本質不變,仍按省委批示執行。」

  4月4日,張志新在瀋陽被殺害
回復 successful 2019-1-15 09:40
9771: 幫凶就在這裡!
文革期間中國各地方 被冤殺的數十萬, 絕大部分都沒有被平反昭雪.. 你為這些冤魂吶喊過嗎? 張志新和這幾十萬冤魂相比, 當時的政府和人民給了他多次挽救的機會(陳少京的報道)他是黨員,他是中共的紅人; 而這幾十萬 冤魂是沒有得到挽救機會的. 張明知道那樣鬧下去只會死路一條,但是他從來沒有停止過, 在當年的政策和時代背景下 他被處死是不冤枉的. 至於被割開喉嚨他也不是唯一的一個人 文革中被槍斃的政治犯在 遊街示眾的時候只要喉嚨上貼了一塊白膠布那都是被割了喉嚨的人 在文革期 並不罕見,張志新案件只是那幾十萬冤魂中的一個. 而張志新被有關方面玩弄手腕,特別平反昭雪 那是中共黨內派系鬥爭的需要.
習近平曾經講過不能否定毛澤東的前30年... 所以要實事求是的看待張志新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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