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轉載一個:南京 慘烈車禍(照片血腥,慎入··)

作者:東方邪  於 2010-5-7 12:24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政經軍事|已有65評論

關鍵詞:

轉載說明:
這個帖子,是在我的QQ空間的好友動態上看見的。 本來是要轉載到我自己的空間里的,因為人家最後一句話是,「看了不轉載死全家」 所以,我做了全文轉載。在這裡轉載。

我轉載的理由,不是國家幹部撞死了孕婦以及為出生的胎兒。 我不認可的是,執法人員對於屍體以及未出生的兒童缺乏最基本的人道尊重。

原文的內容,其餘的我一字不改。 我相信這些照片是真的。  故此轉載。

  之前一直特別關注南京630車禍事件 尤其是那名孕婦和他丈夫以及他們未出世孩子的慘死… 肇事司機等死好了 他都不配挨罵了… 肇事車主王雲剛現為省檢察院培訓中心的一名副處級幹部 他知道車禍后說「不就是賠錢么 在南 京沒有我辦不到的事兒」 如果大家看了視頻 一定會記得民警向仍牲畜一樣的對待屍體… 這就是我們的國家執法機關:公 檢 法!!

**********************請看我們的畜生執法人 員***************************






第一張:很明顯骨頭都已經撞出來了。



第二張:看到幾位警察抬手抬腳將當場撞死的孕婦抬到車上,一不小心,撞開的肚皮裡面的嬰兒 掉到了地下,還連著臍帶 。


第三張:看到了皮卡車廂裡面就這樣隨意丟著的兩具成人的屍體,外加那剛掉出來的嬰兒屍體,太慘不忍睹了。



第四張:關上後備箱,準備開車離開 。

*********************** 死者同事寫的祭文: 今天是幾號了?我們都模糊了 早上到單位,看見你辦公室的門,再也不敢踏進去了 時間好像就永遠定格在6月30號了 記得那天下班,我們一起等電梯,下來一輛滿載的電梯 胖子你說,讓我來上,我最瘦! 引起大家嘻笑一陣 然後我們這撥人,硬是拖著胖胖的你,走下了十樓 我們跟你說,多走樓梯好,減肥~ 然後就是微笑著說,明天見! 沒想到一別就是永別,那晚你是牽著嫂子,帶著還未出世的兒子去散步了吧 我們都是這樣想的 因為你疼老婆,是我們公認的 ,還記得我們去采草莓嗎 ,一路上,你一直牽著嫂子的手, 我們笑言,牽這麼多年,還怕嫂子跑了呀 你們依然十指緊扣, 沒想到,你們就這樣牽手走進了另一個世界 ,我記得,你在我們面前說著幸福的牢騷 ,你說,「我家大肚子現在饞的要死,夜裡要吃草莓,非要讓我去,只有滿大街去找」 我記得,那次我出差 ,你說,「能不能幫我帶點新鮮的海鮮過來,我家大肚子愛吃」 。。。。。 沒法回想了,沒法寫了 你們幸福的一家三口,就這樣被一個不負責任的醉鬼,奪去了生命 還能用什麼樣的語言和文字表達對肇事者的憎恨呢 ,你粉碎了幸福的一家三口 ,殘忍的讓一個還差一天就滿七個月的嬰兒早早的離開了母體 ,就這樣隨著他的爸爸,媽媽一同離開了這個世界 ,胖子、嫂子、寶寶, 當我們從心裡喚起你們,想起你們的時候 ,你們卻帶著那麼重的衝擊和傷害離開了我們, 留下一間空空的房子, 留下四位年邁的老人, 留下了我們這群朋友, 胖子、嫂子、寶寶, 我們能夠為你做什麼呢 祈禱、祈禱、再祈禱 ,祈禱天堂里在沒有車來車往, 祈禱你們一家三口能夠在天堂延續幸福!!! 在這神奇的土地上,我們這些平民只能追求合理的不公平!!!!!!!!!難道我們的命就這麼不值錢,讓當官的肆意蹂躪, 我們這些平民為國家養了成千上萬的畜牲!!!
 
親愛的朋友,看完請轉載或複製到你空間,用我們微薄的力量來向社會吶喊,讓正義長存!!!
 正義和在啊  看了不轉死全家!!!!!

貝克村網友的說明:

  • 事實是:
    經警方調查,肇事司機不是國家幹部,名叫張明寶,今年43歲,是個體施工隊負責人,掛靠淮安第五建築工程公司南京分公司,家住江寧區東山街道金盛路某小 區。審訊過程中,張明寶交代說,30日晚上8點15分左右,他跟人在金盛路一家飯店吃飯,喝了七八兩白酒。飯後,他駕駛蘇ATH900牌號黑色別克君越轎 車在金盛路由南向北行駛準備回家,車輛失控后沿途先後撞倒9名路人,撞壞6輛路邊停放的轎車。

    五十上下的王雲剛現為省檢察院培訓中心的一名副處級幹部。按照王雲剛的說法,釀成慘劇的「殺人轎車」別克君越,是他去年7月份按揭買的,當時以優惠價花了 23萬多,再辦齊了所有的上路手續,總共是花了27萬多,其中,保險是7月21日上的。開了兩個多月,還不到4000公里,中間沒一次違章記錄,就把車按 原價27萬多賣掉了,買主就是他的朋友,肇事司機張明寶

    王雲剛感到委屈,當時9點多,車禍不久,自己根本不知道情況,不知道已經有了死傷,不知多嚴重,一家報紙記者找到王雲剛,問肇事司機是不是要賠錢,王雲剛 就隨口說,肯定要賠的,他是做生意的,應該能賠得起。結果這句話在網上被罵得狗血噴頭
    「本來,我已經和張明寶約定,這個周四去辦過戶,沒想到在前兩天出了這麼大的事!」就因晚了這兩天過戶,作為「殺人轎車」的主人,省檢察院培訓中心副處級 幹部王雲剛如今不但面臨連帶責任賠償,還要面對外界如潮的猜疑與憤怒。

    肇事車主張明寶被判無期,剝奪政治權利終生。

    樓主轉載時,最好核實一下。

解濱 17分鐘前
百度了一下, 車主(檢察院幹部)確實在肇事後說了「不就是賠錢嘛」這樣的話,並聲稱自己是檢察院的。 詳見 http://www.hudong.com/wiki/%E7%8E%8B%E4%BA%91%E5%88%9A。 這是國內的網站。 有的人千方百計為國內的賊官袒護, 那是人嗎? 那孩子是可以搶救的。 為什麼起碼連個醫護人員都不在現場檢查一下? 愛中共幹部也不是這麼個愛法。 這種事情要是發生在毛澤東時代就不是判處什麼徒刑了,而是槍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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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65 個評論)

回復 東方邪 2010-5-7 12:30
如果吏治如此混亂的發展下去。 中國的未來真是堪憂。 中國治安人員的素養,整個國家民眾的素養,真的是令人無語。 看客與麻木。
回復 解濱 2010-5-7 12:37
當時醫護人員可以搶救那個嬰兒的。 中國還是魯迅筆下描寫的那個麻木不仁的中國。
回復 東方邪 2010-5-7 12:41
解濱: 當時醫護人員可以搶救那個嬰兒的。 中國還是魯迅筆下描寫的那個麻木不仁的中國。
看了照片, 還是非常震驚,震驚於中國人的麻木和殘忍。 有時候,冷漠和麻木,就是一種殘忍,儘管作者的題目有些詛咒人。
回復 homepeace 2010-5-7 12:53
事實是:
經警方調查,肇事司機不是國家幹部,名叫張明寶,今年43歲,是個體施工隊負責人,掛靠淮安第五建築工程公司南京分公司,家住江寧區東山街道金盛路某小區。審訊過程中,張明寶交代說,30日晚上8點15分左右,他跟人在金盛路一家飯店吃飯,喝了七八兩白酒。飯後,他駕駛蘇ATH900牌號黑色別克君越轎車在金盛路由南向北行駛準備回家,車輛失控后沿途先後撞倒9名路人,撞壞6輛路邊停放的轎車。

五十上下的王雲剛現為省檢察院培訓中心的一名副處級幹部。按照王雲剛的說法,釀成慘劇的「殺人轎車」別克君越,是他去年7月份按揭買的,當時以優惠價花了23萬多,再辦齊了所有的上路手續,總共是花了27萬多,其中,保險是7月21日上的。開了兩個多月,還不到4000公里,中間沒一次違章記錄,就把車按原價27萬多賣掉了,買主就是他的朋友,肇事司機張明寶

王雲剛感到委屈,當時9點多,車禍不久,自己根本不知道情況,不知道已經有了死傷,不知多嚴重,一家報紙記者找到王雲剛,問肇事司機是不是要賠錢,王雲剛就隨口說,肯定要賠的,他是做生意的,應該能賠得起。結果這句話在網上被罵得狗血噴頭
「本來,我已經和張明寶約定,這個周四去辦過戶,沒想到在前兩天出了這麼大的事!」就因晚了這兩天過戶,作為「殺人轎車」的主人,省檢察院培訓中心副處級幹部王雲剛如今不但面臨連帶責任賠償,還要面對外界如潮的猜疑與憤怒。

肇事車主張明寶被判無期,剝奪政治權利終生。

樓主轉載時,最好核實一下。
回復 東方邪 2010-5-7 12:57
homepeace: 事實是:
經警方調查,肇事司機不是國家幹部,名叫張明寶,今年43歲,是個體施工隊負責人,掛靠淮安第五建築工程公司南京分公司,家住江寧區東山街道金盛路某小
謝謝,把你的文章,放在轉載的後面。
回復 goodoctor 2010-5-7 13:05
不知具體情況,不過這樣對待逝去同類的屍體,甚至包括嬰兒,畜牲不如!
回復 homepeace 2010-5-7 13:08
東方邪: 謝謝,把你的文章,放在轉載的後面。
回復 ManCreatedGod 2010-5-7 13:08
回復 解濱 2010-5-7 13:18
百度了一下, 車主(檢察院幹部)確實在肇事後說了「不就是賠錢嘛」這樣的話,並聲稱自己是檢察院的。 詳見 http://www.hudong.com/wiki/%E7%8E%8B%E4%BA%91%E5%88%9A。 這是國內的網站。 有的人千方百計為國內的賊官袒護, 那是人嗎? 那孩子是可以搶救的。 為什麼起碼連個醫護人員都不在現場檢查一下? 愛中共幹部也不是這麼個愛法。 這種事情要是發生在毛澤東時代就不是判處什麼徒刑了,而是槍斃!
回復 東方邪 2010-5-7 13:26
goodoctor: 不知具體情況,不過這樣對待逝去同類的屍體,甚至包括嬰兒,畜牲不如!
是,我是不認可這麼對待屍體尤其是孕婦和嬰兒. 對死者應該有起碼的尊重, 這麼扔來扔去,感覺特別的冷血.
回復 東方邪 2010-5-7 13:27
解濱: 百度了一下, 車主(檢察院幹部)確實在肇事後說了「不就是賠錢嘛」這樣的話,並聲稱自己是檢察院的。 詳見 http://www.hudong.com/wiki/%E7%8E%8B%E4%BA%91%E5
謝謝你,我這就去看看.
回復 解濱 2010-5-7 13:30
東方邪: 謝謝你,我這就去看看.
隨便百度或谷歌一下「王雲剛」,可以找到一大堆資料,而且全是國內的
回復 goodoctor 2010-5-7 13:30
解濱: 當時醫護人員可以搶救那個嬰兒的。 中國還是魯迅筆下描寫的那個麻木不仁的中國。
不知具體情況,不過人們(包括官員和旁觀者)就是這麼對待生命和逝去的同類,讓人慾哭無淚。

宣布受害者死亡,難道不是醫生的責任嗎?為什麼怎麼草率?

這是為什麼在美國有醫生執照的中國醫生,很少有「海龜」的。
回復 東方邪 2010-5-7 13:30
解濱: 百度了一下, 車主(檢察院幹部)確實在肇事後說了「不就是賠錢嘛」這樣的話,並聲稱自己是檢察院的。 詳見 http://www.hudong.com/wiki/%E7%8E%8B%E4%BA%91%E5
這種新聞,CCTV肯定不會播放的. 所以,CCTV越來越娛樂化了.  在國外,這該算重大新聞事件吧.
回復 解濱 2010-5-7 13:37
goodoctor: 不知具體情況,不過人們(包括官員和旁觀者)就是這麼對待生命和逝去的同類,讓人慾哭無淚。

宣布受害者死亡,難道不是醫生的責任嗎?為什麼怎麼草率?

這是為什
是的,麻木不仁就是國人的特徵。 過去是這樣,今天還是這樣。 一個冷血的民族。
回復 瑋哥 2010-5-7 14:16
很久前就見過這些照片,看了晚上睡不著
回復 老太爺 2010-5-7 15:36
東方邪: 這種新聞,CCTV肯定不會播放的. 所以,CCTV越來越娛樂化了.  在國外,這該算重大新聞事件吧.
cctv播了。在法制欄目里。肇事者是個包工頭,酒後駕車,不知為何沒被判死刑。
回復 magicthinkpad 2010-5-7 16:25
太可憐了
回復 magicthinkpad 2010-5-7 16:33
homepeace「本來,我已經和張明寶約定,這個周四去辦過戶,沒想到在前兩天出了這麼大的事!」就因晚了這兩天過戶
很巧哦。
回復 陽關 2010-5-7 17:08
嚴重扭曲,黑白顛倒的社會價值觀: 1 開車的是大爺, 車越好就越是大爺;都給我閃開點, 走路的小百姓更是快讓開;2,喝酒照開車, 男子漢豈能讓一杯馬尿放倒,太沒面子; 3,車撞死人不用怕, 爺們現在有錢了,不是像從前那樣拿幾十元錢過緊巴日子了。 一切都可以擺平搞定, 錢就是萬能的; 4,現場死了人趕緊搬走處理掉,不能影響市容。人死如燈滅, 沒有什麼尊嚴不尊嚴。十幾億人都要爭個尊嚴,哪裡顧得過來?還有沒有個尊卑秩序了?
把屍體抬上車廂見過。那是在這裡秋天的狩鹿季節。人們抬著中槍死亡的鹿,扔進了車廂。難道,一個號稱有五千年文明的古國大國的執法者和圍觀者,對待死難母子不應該「文明地」有別於對待一個動物的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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