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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 法律相關 ]:拿了錢想跑?聯邦法院命令海明出庭
岳東曉 2011-5-26 03:34
一個多星期前,我寫了一篇《我給趙靜博士提供一條信息》的博文,提到海明律師代理的趙靜博士的一起官司。該官司本來趙博士可以與其中一個被告以6萬美金和解。後來海明律師接手,到處宣傳要索賠750萬美元,但最後僅以7萬美元全部和解。結果趙博士原來的律師提出要律師費,法庭初步建議:命令她支付前律師5萬多律師費。這筆金 [ ...閱讀全文 ] [ 岳東曉的博文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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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 法律相關 ]:最高法院案例--即使主動撤訴也不能逃避Rule 11懲處
岳東曉 2011-5-25 08:58
據說莫虎律師威脅動議Rule 11 sanction。桑蘭律師隨即按 FRCP 41(a)(1)主動撤銷了起訴。一起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案例判決認為,即使主動撤訴,也無法逃避rule 11鷹爪。Cooter Gell v. Hartmarx Corp., 496 US 384 (1990)。當然了,那個案例之後,rule 11有所變化,加入安全港條款,但精神是不變--聯邦法院不是玩的。 [ ...閱讀全文 ] [ 岳東曉的博文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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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 法律相關 ]:再論為什麼桑蘭案撤訴是自殘
岳東曉 2011-5-24 23:34
法律是科學也是藝術。律師這活其實是需要理工科思維的--需要嚴謹的邏輯,文科思維根本搞不了。不幸的是,很多文科思維當律師,所以律師行當渾水摸魚、發生錯誤是常事。但在同級律師之間,反正都是糊塗賬,互相將錯就錯經常發生。就像兩個街頭雜耍比武,也能打個幾十回合,打得興高采烈,高手一看,隨便一招就能將其中任何一 [ ...閱讀全文 ] [ 岳東曉的博文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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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 法律相關 ]:莫虎宣稱要打掉海明的律師執照完全可能
岳東曉 2011-5-24 12:32
【新博文:再論為什麼桑蘭案撤訴是自殘】海明律師在博客中強調,美國有史以來還沒有律師因rule 11 sanction被吊銷執照。其實這個說法本身就有問題。Rule 11是聯邦民事訴訟程序,律師執照是州律師協會頒發,顯然聯邦程序管不到律師執照。但這並不等於聯邦法院不能間接地導致律師執照吊銷。聯邦法院的制裁不光是rule 11,還有 [ ...閱讀全文 ] [ 岳東曉的博文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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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 法律相關 ]:紙老虎其實是個相對概念
岳東曉 2011-5-24 00:48
打官司確實不是請客吃飯,海明律師還是謹慎的好。你看看,莫虎律師經驗可比你豐富多了,他自己還曾經被判罰1萬美金,而且法庭還特意命令不允許其客戶代他支付。那還不是rule 11 sanction,主要因為他的客戶不配合。Rule 11 就更嚴重了。雖然後來巡迴法院以下級法院沒有給他DUE PROCESS為由vacate了這個命令、並且remand for [ ...閱讀全文 ] [ 岳東曉的博文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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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 法律相關 ]:海明、莫虎之戰即將爆發
岳東曉 2011-5-23 05:25
據海明的博客講,莫虎早已寫好rule 11 sanction動議要求法庭處罰原告律師,並在電話里威脅他,他這才向莫虎發去傳票。但海明沒有說他是否已經收到這份rule 11動議。我的判斷是他應該是收到了這份動議。根據聯邦民事訴訟程序,一個律師在向法庭遞交rule 11 sanction動議之前,必須先將動議傳給對方,對方有21天時間修正或撤 [ ...閱讀全文 ] [ 岳東曉的博文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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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 法律相關 ]:與數十家大公司的車輪大戰
岳東曉 2011-5-23 03:05
有一天我接到一個電話,是一個美國老太太,她曾經自主(沒有律師)在北加州聯邦法院起訴她以前的律師,最後得到賠償和解。據她說,她在寫一本自主訴訟的傳奇故事,說讀了我的各種雄辯,要錄入她書的附錄。以前她跟我聯絡過多次,經常一打電話就是一個多小時(人到一定年紀好像話多,這些沒法的事)。這次她的電話卻有點突然 [ ...閱讀全文 ] [ 岳東曉的博文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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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 法律相關 ]:STIPULATED DISMISSAL與DISMISSAL的區別
岳東曉 2011-5-22 12:00
海明確實應該感謝我。我想他之所以將TURNER dismiss with prejudice很可能是基本概念不清。因為條文規定是dismiss without prejudice,他卻宣布dismiss with prejudice,等於讓桑蘭敗了一場。我免費當了兩次教員了,指出來之後,接下來海明要主動dismiss誰,就知道應該是without prejudice,否則自己玩殘自己還不知道。 [ ...閱讀全文 ] [ 岳東曉的博文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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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 法律相關 ]:桑蘭這孩子,你需要反思一下……
水影兒 2011-5-22 01:49
我是同情桑蘭的。我只是覺得在她目前的身體狀態下,她應該愛惜自己,不該捲入這種無休止的紛爭。錢多少算多呢?賠多少錢也換不回健康了。 桑蘭這孩子,你需要反思一下…… 桑蘭索賠案剛一露面時,就有網友希望我談談看法。對這事,我一直覺得沒什麼可說的。桑蘭要索賠,為什麼呀?說到底,無非是為了錢。錢確實是個好東 [ ...閱讀全文 ] [ 水影兒的博文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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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 法律相關 ]:桑蘭案已經部分撤訴
岳東曉 2011-5-21 15:40
桑蘭案已經部分撤訴
桑蘭已於5月20日撤銷對TED TURNER的起訴,而且是with prejudice.一般來說,根據Rule 41(a)(1)(A)主動撤訴應該是without prejudice,這是條文明確規定的。而桑蘭律師選擇with prejudice,似乎是在巨大壓力下所為(當然也有可能是海大律師沒搞清without與with prejudice的後果的差別)。所謂without prejudice就是說暫時不起 [ ...閱讀全文 ] [ 岳東曉的博文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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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 法律相關 ]:我在桑蘭案問題上沒有立場、也不會有立場
岳東曉 2011-5-21 08:28
【最新動態:桑蘭案已經部分撤訴】有人以為我在桑蘭案中有立場取向,支持或反對某一方。這是完全誤讀了。早在《桑蘭案有成唐人街鬥毆的趨勢》一文中,我就呼籲:「美洲華人在桑蘭案中不要在桑蘭與其華人被告之間採取任何立場,而是聽由司法裁決"。我自己又怎麼會站隊呢?桑蘭案與賀梅案完全不同。賀梅案涉及華 [ ...閱讀全文 ] [ 岳東曉的博文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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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 法律相關 ]:真的想打官司,就得保持無線電靜默
岳東曉 2011-5-21 01:41
打官司就像戰爭,不能讓對手過早知道自己的意圖。孫子曰:「攻其無備,出其不意」。這個道理看似簡單,但正如先祖岳武穆曾言:「陣而後戰,兵法之常;運用之妙,存乎一心。」 用今天的說法,會不會把理論用於實踐,就全靠個人的悟性了。在美國聯邦法院打官司,被告只有拿到傳票(SUMMONS)之後才有義務回應控告。而從收到傳 [ ...閱讀全文 ] [ 岳東曉的博文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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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 法律相關 ]:賀梅案解密:最高法院辯論經過
岳東曉 2011-5-20 23:45
以下摘自《贏在美國--賀梅案真相揭秘》第17章,最高法院賀紹強對比了岳東曉的法庭之友文件,律師的文件和教授團的法庭之友文件之後,果斷地判斷只有岳東曉的文件能夠推翻上訴法院的結論。但是律師和教授團的重點是田納西收養法違憲的問題,他們為此花費了極多的心血,因為一旦成功,推翻了田納西的法律,隨之而來的名利是不 [ ...閱讀全文 ] [ 岳東曉的博文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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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 法律相關 ]:岳東曉應該完整地講解桑蘭案法庭程序
Cannaa 2011-5-20 04:24
岳東曉兩篇博文「為什麼桑蘭案的狀紙被拒」和「桑蘭案狀紙被法院拒收--搞路不清就上聯邦法院」說的是一件事情,就是海明律師一開始遞交的修正訴訟狀被法院工作人員拒收。這給大家一個印象,好像桑蘭案被拒。網上大多數人不熟悉法庭程序,既然被拒,好像這個被拒是個長久的狀態。其實,就是在岳東曉發博文的當天,五月十七日 [ ...閱讀全文 ] [ Cannaa的博文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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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 法律相關 ]:什麼叫訴訟特權(Litigation Privilege)
岳東曉 2011-5-20 01:16
打官司的過程中,發生互相攻擊的現象是必然的。能夠因此起訴對方誹謗嗎?有一個概念,叫著Litigation Privilege(訴訟特權)。我舉個例子,紐約州有件官司,打到結束的時候,一名訴訟人給多人寫了一封信,大罵律師,其中包括誹謗性的東西(也就是包含虛假事實陳述,包括說律師放高利貸),律師起訴該訴訟人誹謗。紐約上訴法 [ ...閱讀全文 ] [ 岳東曉的博文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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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 法律相關 ]:桑蘭案律師已經勢成騎虎
岳東曉 2011-5-19 01:31
漢語很妙,總能找到適當的、形象的成語描寫一個情形。比如說海明律師的情況,用騎虎難下就非常恰當。騎在老虎身上是蠻威風的,大家都大聲喝彩,但問題是騎上去好辦,下來就困難了--老虎是咬人的。恰巧的是,與海明對陣的律師就叫莫虎。我前日說了: 「我估計海明接下來要長考了:是不是把狀紙遞給被告?莫虎已經放出狠話, [ ...閱讀全文 ] [ 岳東曉的博文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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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 法律相關 ]:我給趙靜博士提供一條信息
岳東曉 2011-5-18 03:03
我在前面一篇題為《華人維權道路維艱--趙靜博士8年官司、7萬賠償、7萬5千律師費》的博文中提到趙靜博士的一起官司。該官司本來趙博士可以與其中一個被告以6萬美金和解。後來海明律師接手,宣傳要賠償750萬美元,但最後僅以7萬美元全部和解。結果趙博士原來的律師提出要律師費,法庭初步建議:命令她支付5萬多律師費。這筆金 [ ...閱讀全文 ] [ 岳東曉的博文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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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 法律相關 ]:不要迷信律師
岳東曉 2011-5-17 23:43
我將繼續關注桑蘭案。我指出桑蘭案中的一些問題有兩個目的:(1)讓大家知道案件的真實情況,免得被媒體糊弄;(2)也是給桑蘭方一些刺激--先搞清路子,別讓桑蘭太受傷。作為被告來說,看到桑蘭方毫無章法的亂拳,一定是私下笑翻了,但絕不會指出來,當免費教員。上個月我在聯邦第九巡迴法院呆了兩天,巡迴法院的人士對我說 [ ...閱讀全文 ] [ 岳東曉的博文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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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 法律相關 ]:桑蘭案換法官了,李倫納德.伯克.砂德
Cannaa 2011-5-17 22:51
今天,紐約南部聯邦地區法院換了桑蘭案的法官。新任法官是Leonard Burke Sand。李倫納德.伯克.砂德生於1928年,是紐約州南區聯邦法官。法官沙德在1947年從紐約大學商學院收到B.S.學位,1951年哈佛大學法學院法學學士學位。1967年任職紐約州的制憲會議代表。1978年4月7日由卡特總統提名,由美國參議院1978年5月17日通過, 接 [ ...閱讀全文 ] [ Cannaa的博文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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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 法律相關 ]:為什麼桑蘭案的狀紙被拒
岳東曉 2011-5-17 13:19
在美國打官司不是請客吃飯,是要有一定英文閱讀理解能力與技能的。要搞清楚這個問題,我們需要閱讀一下海明律師給法庭的信件(見文末)。先看一下這份簡訊中的一些明顯錯誤,該信寫道:"Summons and Complaint was filed on April 28, 2011..."。眼明的網友立刻看出,單複數沒對上。但這無傷大雅。但有一個概念問題。Summon [ ...閱讀全文 ] [ 岳東曉的博文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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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 法律相關 ]:桑蘭案狀紙被法院拒收--搞路不清就上聯邦法院
岳東曉 2011-5-17 08:20
桑蘭案狀紙被法院拒收--搞路不清就上聯邦法院
美國打官司,程序非常重要,程序錯誤往往是死路一條。這沒有捷徑,只能RTFM。5月2日,桑蘭案法庭寫道:「Case Designated ECF.」 這是什麼意思?所有文件必須通過ECF遞交PDF文件。不得遞交紙張文件。結果呢?桑蘭的律師跑到法院遞交了一堆列印出來的紙張--就是那個增加15名網友被告的狀紙。法庭也不客氣,已於5月16日(今天 [ ...閱讀全文 ] [ 岳東曉的博文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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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 法律相關 ]:網上詐騙,人人喊打
綠色的海灣 2011-5-17 07:59
這是這兩天發生的一件真實的故事。 在日本的倪先生,他的電子郵件密碼不慎被一位中年中國男子盜用,他看起來道茂岸然,像一個紳士,年齡在40-50歲之間。其實倪氏並沒有使用任何生日日期作為密碼,密碼被泄完全是有些網站會出現密碼的,刪也刪不掉。 這個騙子侵入他的網站以後,與他的朋友在加拿大的陳氏在網上聊天,一開 [ ...閱讀全文 ] [ 綠色的海灣的博文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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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 法律相關 ]:為什麼桑蘭律師應該聽我的意見:因為我是鴉片戰爭以來唯一在英美法系下全勝的中國人
岳東曉 2011-5-16 08:36
打官司不是請客吃飯,不是靠吹牛,靠的是本事。打官司就像戰爭,人們在評價一名戰將的能力的時候,要看他的實戰效能,最首要的指標是他的勝率,而不是吹牛的本領。而勝率是一個統計數字,是來不得虛假的。我不是律師。但我上過田納西最高法院,參與賀梅法案的制訂,上過加州最高法院、面向首席大法官辯論,在美國聯邦法院鏖 [ ...閱讀全文 ] [ 岳東曉的博文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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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 法律相關 ]:近幾年的文化歧視和技術歧視:女工討薪,蟻良東,翟田田,廖晚霞,李永
Cannaa 2011-5-16 02:18
近幾年的文化歧視和技術歧視:女工討薪,蟻良東,翟田田,廖晚霞,李永
岳東曉指出現場直播拉登被擊殺過程是技術歧視,那麼利用新移民初來乍到沒社會經驗的弱點動不動報警整人給人帶來無妄之災則是文化歧視。最近報導「中國女留學生打黑工 追討欠薪反遭報警驅逐禁入」就是一歷典型的文化歧視。講的是一女留學生無證打工后找老闆要薪水,被黑心老闆報警報稱女留學生有精神病,女留學生被警員戴上 [ ...閱讀全文 ] [ Cannaa的博文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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