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林斯顿车站(一)(二)

作者:一剑飘尘  于 2016-3-2 04:44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小说|通用分类:原创文学

关键词:普林斯顿, 纽约

普林斯顿车站

一剑飘尘

(一)

还有10分钟才有去纽约的火车。她有点懊恼,心里狠狠地咒骂了Mark,没有时间观念,害她耽误了前一班火车。今天是Jack的生日,她已经预订在曼哈顿的Tribeca Grill给他庆生。现在,耽误了一班火车,时间就变得紧张了。

她有许多的理由可以责怪Mark,不仅仅只是耽误了时间。

Mark是一个美国人。在中国的时候,提到美国人,她的脑海里就会立刻出现贾斯廷比伯,当然,他是加拿大人,不过,那就是她头脑里的美国人。

现在,Mark完全颠覆了美国人在她心中的印象,虽然,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在纽约,她接触了太多的美国人,没有贾斯廷比伯的白,没有他的帅,也不会有他那么好的嗓音。这些在美国的美国人,与她在中国时候幻想的美国人完全不同。他们是有着古铜色皮肤的美国人,不是那种在海边晒出来的小麦色,而是天生的古铜色,但是他们的英语却带着海边的咸味儿。她的老板Hua连这些口音出于加勒比海,都是一清二楚:瞧这些古巴难民。

怎么说呢,她没有Hua那样的自信,瞧不起加勒比海的口音。在她看来,Hua的英语口音比自己的还要有中国熊猫味儿。而且,她也搞不清楚,既然Hua那么瞧不起古巴难民,他为什么还要和Mark做生意呢?Mark就是一个古巴难民的后裔。所以,她怎么都想不通,Hua有什么理由要拉着Mark做合伙人,在普林斯顿开了这么一家意大利通心粉工厂。

她不愿意来普林斯顿,特别是今天,Jack的生日。虽然如此,她也没有表现出来一点的懊恼,当她离开Mark的福特皮卡的时候,甚至还对他说了一声:Gracias(西班牙语:谢谢)。

“嗨,Mark对着她的背影喊:“别忘了这些文件。”

那是要带回去给Hua的。Mark这一嗓子,让她非常感激。因为这让她不会因为忘记文件而让老板嘀咕半天。Hua是一个非常容易地嘀咕咕的男人,特别是在无所事事的时候。这个50岁的男人,有着东北人的那种高高大大的个子。根据他自己说,来美国已经快30年了。但是,讲话的大嗓门却一点儿也没有变。兴奋起来,那嗓音,直接就把唾液当喷气了,演示给人看:男人讲话的气流是有发散轨迹的。

她接过文件,对着Mark笑笑,就进了车站。

普林斯顿车站,又小又古旧,和家乡的火车站没有办法比。从站台上望过去,也是一些低矮的建筑。所以,她更喜欢纽约,一个和上海非常相似的城市。有时候,她就会想,如果不是来了美国,自己一定是在上海了。而想到上海就不能不想到祁,想到他们曾经牵手在外滩看夜空。祁说要找到一颗星星,找到属于她的星座的星星,指给她看。

“你不是不相信星座么?”她就笑起来。

“那是因为如果星座能够决定一切,努力就失去意义了。”祁很想补充说:如果努力是没有意义的,我这样的家庭背景,还有什么前途呢?

但是,上海的外滩看不到星星。上海的外滩灯火灿烂,让星星也自惭形秽地藏了起来。

祁的努力,没有能够维持住他们的关系。毕业后,他去了深圳,而她来了美国。

(二)

他在车站的星巴克买了一杯Frappuccino。这是他的习惯,连星巴克里那个肥肥的墨西哥裔女店员都知道:他不在乎是Mocha还是Java Chip,只要不是Caramel就可以。

“先生去纽约?”墨西哥店员一边收钱,一边笑容可掬。他总是给2元的小费,对于一杯咖啡来说,这算很大方的小费。对于他来说,这么小额的钱,就可以买来女店员对自己的习惯的记忆,是非常合算的事情。当然,也许即使每次不给这个小费,她也会记得自己。

“啊,是。有个临时的派对。”

那杯Frappuccino,充满了白色的泡沫,这让他看起来,比实际年纪要显得顽皮。或者说,这样一杯充满泡沫的冷咖啡,与他西装笔挺的穿着非常不相配。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习惯了穿西装打领带的生活方式。与其说这是他职业生活的需要,倒不如说已经成了他的皮肤。在纽约这个大都市圈,服装就是人们的皮肤。从法律上说,美国严禁通过肤色的种族歧视,但是,没有任何的法律禁止服装歧视啊。他拿着咖啡的时候,就想:如果人类到了那一天,开始禁止服饰歧视,才是到了真正的大同世界吧。只是,他已经很少思考这样的问题,所以,这也只是一个闪念,火花一样就熄灭了。

站台上人很少。下午去纽约方向,是与交通高峰期相反的时段,总是这样寥寥的人。他保持着一贯的稳重步伐,爬上台阶。抬头之间,见到了她。他的眼睛突然一亮,就像是刚刚胡思乱想中熄灭的火花又复燃了一般,不过,内容已经从人类大同转向了这朵盛开花朵,在这秋天的普林斯顿车站,是的,她就像是一朵……

他一时想不起应该用什么花来形容她。他喜欢花,喜欢用花形容女孩。他的生活中不缺乏漂亮的花朵,相反,他只觉得太多。但是,她并不只是漂亮。所以,他没有办法用既有的、他曾经用过的形容其他的女孩的花朵,来形容她。

美国人喜欢用“化学反应”形容男女之间来电的情况,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产生对的感觉。这实在是只能用化学反应形容的一种机遇。显然,这一刻,他有了这样的化学反应。

而火车,也刚刚到达。

她感觉到他的存在,就在身后。这种敏感,已经成了她的直觉。她的身体就是测试男人视线的温度计,即使穿了衣服,也挡不住。从中国,到美国,这种直觉从来没有误导过她。

她上车,找了靠窗的位置坐下。果然,他坐到了她的身边。虽然,就在不远处也有空位。

她取出耳机,听音乐。

在这趟通勤在纽约和普林斯顿之间的火车上,充满了他这种装束的男人。她知道,他们都是职业人士,比如,银行的职员、律师、公务员。他们都是在纽约工作却住在新泽西的通勤族。在这段来往于纽约和普林斯顿的日子里,她已经厌倦了来自这些人的骚扰。

上周在纽约来普林斯顿的列车上,还有一个白人小伙子,给她塞了名片。她接过来的时候,看到他的手都在抖动,而他的公文包挡在腰下。她费了很大的努力,才控制住面部的肌肉,没有从微笑变成大笑。

她看了一下他的名片,是摩根里斯坦利的Associate(经理)。原来是和Jack一样的工作性质,她想。如果不是已经有了Jack,这个小伙子倒是不错的考虑呢。所以,到了普林斯顿,她就把那名片扔进了垃圾箱。

晚上的时候,她跟Jack说起这件事情,她故意要刺激一下Jack的嫉妒心。在两人的关系中,她常常会缺乏安全感,虽然她知道Jack是确确实实地爱着自己。

但是,Jack并没有表现出吃醋的样子,却像发现了新大陆,问:“他的名片呢?”

“扔了。”本来这两个字,是她演练好了,表达她对于Jack的忠贞:看,我根本就不在乎别人追我呢。所以,她的预想,Jack应该会过来抱着她,亲吻她。

但是,Jack却一声叹息:“哎,你呀。还是中国大小姐一套。”

“我怎么中国大小姐了?”她很失望。

“我们现在是在美国,就像是一棵树,被连根拔过来了。没有一点的人际关系。他在摩根斯坦利工作,也许,以后可以帮助我在那里找一份工作。”

她狠狠地看着Jack,觉得他很不争气。但是,只是那么一下,心却已经软了。同样是在投行工作,Jack的公司却是名不经传的中型公司。作为清华本科,哥伦比亚大学的硕士,他不服气。她明白。

秋天的新泽西,是最美的季节。大面积的植被,成了秋天最好的原料,调画出五颜六色的水彩。无论是离开了纽约,还是离开了普林斯顿,这一路的风景,都让她赏心悦目。这秋色的浓艳,就如同母亲的轻语,满满的都是爱意。但是,这次,她很难沉浸在这样的诗情画意中。因为,出乎她的意料,这个坐在自己身边的男人,根本没有搭讪。和那个在摩根里斯坦利工作的年轻人,完全不同。

他只是坐在身边,拿了本书,阅读。

这让她非常好奇,作为盔甲的耳机,瞬间就失去了作用。她偷偷地瞄了一眼,是一本英文书,显然超出了她理解的范围。难道自己感觉有误?不对啊,他直接坐到自己的身边,比那个投行的小伙子还要自信呢。

当然,比那个小伙成熟。但是,越是这种成熟的男人,越是大胆。夏天的时候,她就在这列车上,被这样年纪的男人骚扰了。她不是第一次在拥挤的公共交通上被男人骚扰,但是,那个男人的明目张胆,让她至今想到,还有一点点的惊恐。

他越是沉静,她越是好奇。一个小时的车程,让她的好奇心膨胀。而最终,让她觉得沮丧:哪怕他就是偷偷地瞄自己一眼也好啊,而这,她是一定可以感觉到的。

她不再听音乐,而是打开手袋,取出手机。这时候,她的口红跌出来,滚落到甲板上。

他总有了不能置身事外的理由。俯身,拣起来,给她。

“谢谢。”她羞涩一笑,因为自己也搞不清楚,这算无心之失,还是故意的试探。

“不客气。”他笑了,非常自信的笑容。对于一家华尔街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来说,自信已经成为他的笑容的内涵,“去纽约?”

“嗯。”

但是,他的自信几乎突然又让她手足无措了。她很讨厌自己这个时候的心态。本来就是与自己没有关系的路人甲,为什么一定要患得患失,惹出这样的麻烦。她转头看向窗外,一片枫林正红。

“我也是。你住在纽约?”

“嗯,法拉盛。”

“喔,华人区。”

“是的。”

“我叫Tom,你呢?”

Daisy

“喔,非常迷人的名字。和你的人一样迷人。”他几乎是被这个名字惊醒了一样,确实,还有什么比这个名字更符合她的特征呢?这么清纯的有着一股瑟瑟的味道。他忍不住是一连声的赞美她,在英语中用了一个单词fascinating,她却没有听懂。

“你说什么?”

她这样倒问,却让他心虚起来。他竟然就没有勇气再说一遍。他只是说:“你的名字和你的人很配,也和这美丽的季节很配。”

她有点小得意,得意自己的名字。

他掏出名片,递给她:“这是我的名片,律师。也许会有可以帮助的时候。”

“喔,谢谢。”她接过名片,莞尔一笑。没有人能够拒绝她,这让她松了口气。这种信心,给她安全感,而特别是感觉到最近,Jack总是有点心神不宁的样子,她就更需要这种来自陌生男人的信心。

“你经常这样搭讪女孩子吧?”心情轻松了,她突然露出了自己喜欢突然攻击的一面。她可不想让他有什么非份之想。特别是,今天是Jack的生日。

想不到她竟然如此咄咄逼人,他犹豫了一下:自己还真是很少这样搭讪女孩子,但是这样说,她会相信吗?

他清一下嗓子:“如果我说,我从来不搭讪女孩子,你相信吗?”

她笑起来,被夕阳照耀着侧脸,真的就和雏菊一样散发着茸茸的光泽。让他想起童年的时候,母亲搀着自己的手,沿着城墙根的小路前行,一朵野雏菊在城墙的缝隙里迎风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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