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警察似猛虎 香港警察像保姆

作者:侨报郭剑  于 2014-10-15 12:42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华言侨语|通用分类:热点杂谈|已有24评论

关键词:占领华尔街, 东方明珠, 香港警察, 香港特区, 洛杉矶

香港“占中”闹腾了十多天,吸引世界眼球。好端端一个东方明珠,没曾想这么短时间内就被糟蹋得不成样子了。一个巴掌大的香港,一个六七百万人挤在一堆儿的香港,好像在告别昔日的璀璨,准备习惯于喧嚣的瘴气环境之中。

香港参与“占中”者霸占街头涮起火锅来。(网络图片)

香港特区政府亲民,“占中”行为纵然违法,港警也像保姆那样呵护着“占中”人群,任由他们的路中央涮锅打麻将打乒乓。这事儿如果换成美国,相信“占中”者就不会这么坦然了。

2012年是美国各大城市“占领”活动最狂热的年份。“占领华尔街”的民众喊出的口号特别响亮,也特别能赢得人心。他们认为美国的财富分配体系太不合理了,1%的富人掌握和支配着80%以上的财富,而99%的穷人对生活不满意,对收入不满意,强烈谴责富豪为富不仁。“占领华尔街”运动随即迅速蔓延到其他大城市,芝加哥、洛杉矶、旧金山、奥克兰……

当时,“占领”运动人群打出标牌,Ten years ago, we had Steve Jobs, Bob Hope, and Johnny Cash. Now we have no Jobs, no hope, and no cash!一语双关,很有艺术性,让人记住了这场运动的诉求。参与“占领”运动的人和支持这场运动的人,都有一肚子委屈,一身的激情,一嘴的理由,一脸的清白。但是,美国是个讲法制的国家,您的诉求再怎么惹人同情,再怎么合理,也必须在合法的框架下推动。一旦行为被确定为违法,警察来清场是没商量的,如果不配合警察的清场,执法人员手下绝不客气,绝不留情,绝不含糊,绝不像保姆那样拖泥带水。警察执法,执的是法,不是理。“占领华尔街”运动最终以警察不留情的暴力执法划上了句号。

在美国这个资本主义社会里,资本家赚钱,小老板赚钱,不担心合理不合理,但只顾合法不合法;移民来到美国,有合法的,有非法的。非法移民问题就是困扰美国社会的一个长年的问题。总统奥巴马第一个任期刚刚上任的时候就说要推动移民体制改革,让滞留在美国境内的非法移民能有个盼头,给他们一条出路,将来可以变成合法的美国居民甚至归化成美国公民。这个想法很受多数民众欢迎,但想法要变成提案,提案要变成法律之后才能实施。可惜的是,高调唱了很多年,移民改革法案在国会受阻,没办法,法律变更之前还是老样子,老样子的法律还是要执行,所以,现在的非法移民还是在不断地被遣送回到他们的祖籍国去。

美国选总统,采用选举人票。选举人票在绝大多数州是赢者通吃。比如,加利福尼亚州有55张选举人票。如果民主党选民赢了共和党选民,这55张选举人票全归民主党,共和党在这个州的选举人票是0,虽然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在这个州也得到了不少选民的支持。

有关美国选举人票制度的合理性的讨论一直没有停过,2000年戈尔代表民主党竞选总统,他的对手是小布什。按照选举人票制度,小布什险胜,如果按一人一票统计,戈尔应该胜选。戈尔在佛罗里达州选票最后由联邦大法官投票定案之后,发表的声明很明确但也很无奈。他说,虽然他强烈不同意大法官的裁定,但必须尊重法律。就这样,小布什当上了美国总统。假如我是民主党,选民投了民主党总统候选人的票,算到最后,我投的票不算数了,这不是等于说我白投了吗?我的选举权怎么体现呢?您说合理不合理?在选举人票体制下,不合理也得认。

如果我和我的支持者觉得我们有理可以走遍天下,可以占领一条街道,在路中央支起台子吃火锅,争取真选票,美国警察能坐视不管吗?

现在看香港“占中”的这些人,相信每个人都有一肚子的不满意,一身的激情,一嘴的理由,一脸的清白,但就是不问问自己这种行为是否合法,是否违法。

还好,香港警察不像美国警察那么如狼似虎,倒是个个都像自家保姆。所以,“占中”迟迟不退,变成今后香港的一道街景,用句流行的话说,叫做“维持现状”,还得让香港市民习惯这种现状。香港由此可以冠上另一个美名——占领者的天堂。从今往后,凡“香港顺道游”的国际游客,可以到香港体验一下“香港绕道行”的乐趣了。

美国警察强行驱逐和平占领奥克兰的市民。(网络图片)

摩托骑警碾过“占领华尔街”的示威者。(网络图片)

美国警察执法过程中毫不客气,抡圆了碎。(网络图片)

香港“占中者”悠闲地支起了麻将桌,搓两把。(网络图片)

香港警察温情执法,感动了世界,但本地人不买账。(网络图片)

香港警察护送一位与人肢体冲突受伤的“占中”者离开现场。(网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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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4 个评论)

1 回复 wo? 2014-10-15 13:12
强烈要求和支持美国警察进驻香港。。。看他们还敢随地大小便不
同时国内有事时,别让城管武警啥的上,也一律用进口货,进口货好用
1 回复 十路 2014-10-15 13:29
您看看这个各州的 list 就了解美国警察中若执法似猛虎过分用力 (excess force)被告的case,一共陪了多少钱,每个case几百万到上千万美元,您先去帮香港警察局准备好这笔钱说不定也会执法似虎     (不过这只是一个要考虑的后果)

http://en.wikipedia.org/wiki/List_of_cases_of_police_brutality_in_the_United_States

还可以深入研究每个case, 看看excessive force , police brutality 是什么概念,与你图片中的毫不客气,头破血流有没有相吻合之处。
1 回复 paci 2014-10-15 16:24
自己的家园,自己不珍惜,别人着急也没有用,中国人本来就讲情不讲法,正当执法不被接受,还容易让坏人借机纵火
遥想当年64,也许再拖个把月,人们闹无可闹就会自动散去
1 回复 正义感 2014-10-15 21:39
十路: 您看看这个各州的 list 就了解美国警察中若执法似猛虎过分用力 (excess force)被告的case,一共陪了多少钱,每个case几百万到上千万美元,您先去帮香港警察局
这笔钱是纳税人的钱,已经在预算里了,所以再罚也是罚纳税人自己的钱,不是警察自己腰包的钱。这就是为什么美国警察即使有罚钱但照样手不软,因为执法不严,警察是要付代价的。
2 回复 十路 2014-10-15 22:10
正义感: 这笔钱是纳税人的钱,已经在预算里了,所以再罚也是罚纳税人自己的钱,不是警察自己腰包的钱。这就是为什么美国警察即使有罚钱但照样手不软,因为执法不严,警察
嗯,所以作为警察局长要负很大的责任,那么就需要对警员平时的教育训练加强并增加使用高科技的手段。不合格的,群众抱怨多的,犯错误的警察就可能失去工作。 另外,不仅是赔钱的一种经济惩罚手段,警察局长也可能被辞职,这是行政手段,是一种责任到位,到人的思维方式。 只有执法者也受到监督,face the consequence, 才有真正靠近公正的法律制度。

哪个地方的管理做得好,那里的excess force现象就会减少。向好的学,找出坏结果的根源才会有改进。policing-community 这种 public relationship,trust 是需要考虑的,同样是为了社区,社会安全和谐的非常重要的因素。
2 回复 正义感 2014-10-15 22:38
十路: 嗯,所以作为警察局长要负很大的责任,那么就需要对警员平时的教育训练加强并增加使用高科技的手段。不合格的,群众抱怨多的,犯错误的警察就可能失去工作。 另
理论上是怎么说,可实际上警察局长都是市长的亲系,所以因为警员用暴力革职警察局长的事情是很少发生的;另外,每次发生警察肆暴事件,警察局长都是站在警察一边的,所以要判警察过度施暴成功的例子是少数,我说了警察被判无罪的远比警察被判有罪的多,不然还有谁干警察?所以美国警察被判有错的只是非常少的人,而大多数都是受上级保护的。我想法官也是需要警察保护的,法官也知道整个社会都需要警察保护,所以判决警察是否有罪是会非常谨慎的,并非如人们所想的只要警察用暴力就会被判excess force的。

当然被拍下的无法回避,但很多时候警察用暴力是没有摄像机的,所以想告赢这种例子是几乎不可能的,那怕警察把人打的满地掉牙也是很难赢的,所以不要挑战警察的权威,应该遵守法律的还是要遵守法律。不然警察用武没有商量!
2 回复 十路 2014-10-15 23:03
正义感: 理论上是怎么说,可实际上警察局长都是市长的亲系,所以因为警员用暴力革职警察局长的事情是很少发生的;另外,每次发生警察肆暴事件,警察局长都是站在警察一边
你说的问题也存在。 人们就得不断根据所看到的问题,漏洞想更多的办法减少 bias, 所以高科技的介入可能会引起一些质的变化,但是学者们已经在讨论,摄像记录谁来看,第一手证据由谁保管的问题,这正是你所看到的现象,学者们从统计结果看到的问题,根据研究再提出新的 bill 讨论法律的修改。既要减少对警察的冤判,或者处理中的不当,避免造成执法中的心理障碍,又要减少对暴力执法,excessive force 引起的民怨。Criminal Justice and Law 研究的正是这方面。
1 回复 sousuo 2014-10-15 23:04
不同的体制下,没有可比性。
0 回复 正义感 2014-10-15 23:10
sousuo: 不同的体制下,没有可比性。
人们总是喜欢拿中国与美国比,我说比的好,至少中国与美国可以比,有一比;人们不会拿中国与菲律宾印度比,因为这些国家无法与中国比,但如果拿中国与菲律宾印度比,那中国就惨了。
1 回复 正义感 2014-10-15 23:13
sousuo: 不同的体制下,没有可比性。
我觉得你说的有道理,可有人总是想在中国实行美国的模式,这可能吗?
0 回复 正义感 2014-10-15 23:16
十路: 你说的问题也是实情。 人们就得不断根据所看到的问题,漏洞想更多的办法减少 bias, 所以高科技的介入可能会引起一些质的变化,但是学者们已经在讨论,摄像记录
高科技的介入只是解决仲裁的方式,而不是改变警察执法的方式;法律赋予警察的权力是高科技无法改变的。
0 回复 十路 2014-10-15 23:21
正义感: 高科技的介入只是解决仲裁的方式,而不是改变警察执法的方式;法律赋予警察的权力是高科技无法改变的。
我写的这篇不知你看过没有,特别是第二点说明的是与方式的关系:

美国学者和警察局最近两年内完成了一项在警察执行任务时佩戴微型摄像机,用武力时会自动开启记录过程的研究项目。 研究结果显示,警察在使用武力的次数和强度上大大下降,民众的抱怨也大大减少。

    "THE Rialto study began in February 2012 and will run until this July. The results from the first 12 months are striking. Even with only half of the 54 uniformed patrol officers wearing cameras at any given time, the department over all had an 88 percent decline in the number of complaints filed against officers, compared with the 12 months before the study, to 3 from 24."

http://www.backchina.com/blog/333081/article-211823.html


提出了police brutality 这个问题不正是在将权利细化而开始引起重视和改变的一个进步吗?
2 回复 正义感 2014-10-15 23:37
十路: 我写的这篇不知你看过没有,特别是第二点说明的是与方式的关系:

美国学者和警察局最近两年内完成了一项在警察执行任务时佩戴微型摄像机,用武力时会自动开启记
你说的报道我也看到过。佩戴微型摄像机,用武力减少只是一种现象,但如果被解释为警察不敢动武了是一种误解。其实很多时候警察减少动武是因为犯法的人知道自己已经被拍录了,知道反抗已经无济于事了,摄像机有一种震慑作用,所以就不反抗了,这样警察自然不再用暴力了,所以用武力就减少了,但并非警察因为摄像机而不敢用暴力了。这就是为什么高速公路警察大多都配备有摄像机,这样违规者知道跑也没用,所以都不跑了,但如果无认为警察装了摄像机后不再会追逃跑者,用武力制服他们,这是对摄像机的误解。
1 回复 十路 2014-10-15 23:46
正义感: 你说的报道我也看到过。佩戴微型摄像机,用武力减少只是一种现象,但如果被解释为警察不敢动武了是一种误解。其实很多时候警察减少动武是因为犯法的人知道自己已
“并非警察因为摄像机而不敢用暴力了” 这个逻辑不够严谨。

警察也是人,也有各自的缺陷,知善行善,知果行善都是行善的因素。 这是哲学和心理学讨论题之一。 教育和约束并行。

责任到个人与笼统的泛泛而论起到的作用是有区别的。

还有一点, 合理执法与 excessive force 也不是说那么容易分辨,需要通过在法院提供证据。 不然警察也容易受到冤判。

我看过一个打死贩毒者开了7枪的审判报道, 其中每一颗子弹的理由都需要对法庭说明, 比如,第一颗子弹为什么射出,是第一名不带枪的警官先冲进,犯罪分子先举枪, 第二名警官在这种情况下发的第一枪等等。。。这是 prosecutor 和 defense attorney 要做的大量工作,juror 两边都需要听,不应该带入 bias。 如果你认为这样的司法系统相对来说不公正,有偏向性,只会向着警察,juror也是不公正的,那么就需要具体来谈case,那是另外的话题。人的bias是不容易完全去掉的,需要多方努力。


Personal choice and responsibility 正是人的个性与群性要balance的地方。
0 回复 正义感 2014-10-16 00:59
十路: “并非警察因为摄像机而不敢用暴力了” 这个逻辑不够严谨。

警察也是人,也有各自的缺陷,知善行善,知果行善都是行善的因素。 这是哲学和心理学讨论题之一。
“警察也是人,也有各自的缺陷,知善行善,知果行善都是行善的因素。 这是哲学和心理学讨论题之一。 教育和约束并行”。 - 这个前提是认定警察使用暴力是错误的,但事实上警察使用暴力不是错误的。如果他们不认为是错的,或更认为是对的,他们就会坚决的执行,而不管其他人是如何看法的。我没有听到过警察在镇压占领华尔街的行动中有任何人被判有罪或认定有错误的。

另外,警察不会以善恶因素来决定他们的行为的,因为善恶是道德范畴的事情,而警察是做法律层面的事情。

同意你说的暴力与过度暴露的界限是很难区分的,所以最后要判警察有罪是很难的。我说了,如果法律连这点保障都不给警察,谁还会去做警察?
1 回复 十路 2014-10-16 01:06
正义感: “警察也是人,也有各自的缺陷,知善行善,知果行善都是行善的因素。 这是哲学和心理学讨论题之一。 教育和约束并行”。 - 这个前提是认定警察使用暴力是错误的
对与错的认知是通过教育和训练而提高。

法律就是根据善恶的哲学观,也就是伦理道德的哲学观而制定的。

执法者是人而不是物品,所以从思想上提高认知才知道从因果关系看问题,主动遵守guideline, 知道在什么情况下自己的指导思想是什么,应该采取什么方式, 这就是我前面说的知善行善 (即,知道被告知的好与坏,善与恶而行之), 知果行善 (是指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知道自己选择的后果如何)。 法律有很多细则,但不是细到你执法的每个动作都规定, 自己需要判断哪是 appropriate, 哪些是过分的行为。 比如, 有种族歧视思想的人, 当执法权力在握时就可能失去公正,对不同的人采取的态度不同。

对犯法的人不是都当成要置于死地的人, 犯的什么法,轻重大小,如何对待,都有很多的细则, 所以警察也需要经过很多的学习,接受经验教训,碰到特殊情况,还要事先拟定 strategy and plan, 特别是对待 mass demonstration 中的违反交通规则一类的问题什么方式最佳,能达到最好的效果都是很复杂的问题。

Police brutality 就是根据人们在伦理道德层面新的认知基础上提出来的对与错的问题 (ethics and morality),从而提升到更严肃的法律层面来对待。

为什么要提出用高科技摄影的方式, 学者先需要做研究,根据结果来判断, 如果结果好,抱怨减少,社会更和谐, (至于想进一步分析警察,罪犯,民众分别的心理因素,那是另外的研究), 那么这个方法就可能被视为对的方法而试用并根据结果而决定推广的程度, 以解决与此有关的社会矛盾。 这样就从方法上部分地来解决根据伦理层面(或者简单地说,人性层面) 而得出需要减少 police brutality 的问题。都需要有 justification 的过程。
0 回复 sousuo 2014-10-16 01:08
正义感: 我觉得你说的有道理,可有人总是想在中国实行美国的模式,这可能吗?
不可能。

但宪政民主还是有可能实行的,跟美国没关系的。
1 回复 qxw66 2014-10-16 14:31
美国民主政府代表人民,政府杀了你,这事本身就是你是人民敌人的证明。 中国政府完全心虚,瞻前顾后,不敢动弹。
2 回复 巍不足道 2014-10-16 18:34
我个人赞同香港警察的作法,因为同样是警察打人,在美国可能是民事案件,而在香港就会上升到政治事件。
0 回复 paci 2014-10-16 23:26
巍不足道: 我个人赞同香港警察的作法,因为同样是警察打人,在美国可能是民事案件,而在香港就会上升到政治事件。
所以说在中国实行民主不到时候,人们没有法制观念,一民主就成伊拉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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