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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九大有效不衰定律(一)

作者:闲云野鹤一忽悠  于 2013-8-26 21:06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热点杂谈

中国历史的发展,如同陀螺的运动,不停地旋转,一圈又一圈,周而复始。在这种周期性的运动中,有某种恒定的东西,始终保持不变。杜牧说,“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复哀后人也。”“后人复哀后人”,不正好反映了中国历史在变中保持不变的特点吗?这是一种规律,有人称之为历史定律。

近来可以看到,不同的学者,针对不同的历史事实,从不同的角度,阐释不同的“历史定律”。这其中有黄炎培所说的“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定律;柏杨写的“瓶颈定律”;秦晖写的“黄宗羲定律”;吴思写的“血酬定律”;杨光写的“传统权力合法性定律”以及“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定律;“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定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定律;“兔死狗烹”定律;“成王败寇”定律;“家族盛衰循环定律”等等。各种各样的说法,是否都能称之为“定律”,也有疑问。但它们确实是在不断地被重复,呈现出某种规律性。

第一定律——象牙筷定律

殷纣王即位不久,命人为他琢一把象牙筷子。贤臣萁子说,“象牙筷子肯定不能配瓦器,要配犀角之碗,白玉之杯。玉杯肯定不能盛野菜粗粮,只能与山珍海味相配。吃了山珍海味就不肯再穿粗葛短衣,住茅草陋屋,而要衣锦绣,乘华车,住高楼。国内满足不了,就要到境外去搜求奇珍异宝。我不禁为他担心。”果然,纣王“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益收狗马器物,充仞宫室。……以酒为池,悬肉为林,使男女裸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百姓怨而诸侯叛,亡其国,自身“赴火而死”。

为什么事态会如萁子所言,一步一步地发展下去?

普希金的《渔夫与金鱼的故事》中那个丑陋的老太婆,最初只不过想要一个新木盆。第一个愿望被满足之后,第二个愿望接踵而来。一个接一个,胃口越来越大。最后的结果,仍旧只有一只旧木盆。世人的贪欲,得寸进尺,得陇望蜀,没有止境。君王的贪欲就更为可怕,因为他拥有无限的权力,无人可以阻止。

《诗》云,“商鉴不远,在夏后之世。”商鉴,究竟要鉴什么?

其一,一定不能有“第一次”。第一次可能是微不足道的,一双筷子或一只木盆。只是大坝一旦决了口,洪水便会一泻而下。看一看那些贪官,只要收了第一笔贿金,以后的事便不由他了。只是,人的意志力是多么薄弱。一旦坐上权力的交椅,有几个人能拒绝这第一次?

其二,整个过程是“进行性”的。“进行性”一词是我从医学书中借用来的。像癌症,就是进行性的。不断地发展,不会中止,也不会逆转,一直进行下去。殷纣王身边,虽有比干和萁子这样的贤臣,却无法劝阻他。依靠臣下的劝阻来制约至高的皇权,其有效性显然不足。所以,事态的发展有其必然性。

其三,“其亡也忽焉”。《左传,庄公十一年》:“桀纣罪人,其亡也忽焉。”这里的“忽”字,意为迅速,突然。洪水溃堤,转瞬之间,一泻千里。

殷纣王之后,两千多年,有周幽王、秦二世、陈胜、王莽、陈后主、隋炀帝、黄巢、朱温、李煜、李自成、洪秀全、蒋介石等,“其亡也忽焉”,何其多。殷纣王,这个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昏君、暴君、亡国之君,给后人留下了两个字,“殷鉴”。无法节制的权力,无限膨胀的贪欲=殷鉴不远。

第二定律——兔死狗烹定律

越王勾践,为报仇雪恨,卧薪尝胆,精神非凡。但他的个人品质却非常糟糕。在极端困苦的情况下,帮他筹划大计的两个功臣,成就大业之后,一个被杀,一个逃跑。杀文种的时候,勾践说,“你教我灭吴七种方法,我用了其中三种就灭了吴国,你那里还有四种,把它带到先王那里去吧。”有七种方法灭吴,应当很有智慧,却遭了勾践的毒手。此前,范蠡曾规劝文种,“蜚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范蠡之智,显然高过文种,终能免于一死。兔死狗烹这样的事,历史上不断地重演。

能够吟诵《大风歌》的汉高祖,也是小鸡肚肠。依赖韩信的军事天才,夺得天下。原说是与韩信“共天下”的,后来非但不“共”,还要了韩信的命。倒是张良聪明绝顶,托言辟榖,躲到深山里去。刘邦一死,张良的辟榖秀也就谢了幕,照旧吃饭。说到杀功臣,狠毒莫过于朱元璋。当年帮他打天下,战将如林。后来朱棣南下,朝廷居然派不出得力将领去带兵。幸好不是北边的蒙古人打过来,否则朱姓的江山,传到第二代也就败了。赵匡胤说,“吾终夕未尝安枕而卧。”得了天下,却又睡不着觉,夜夜失眠,竟为何事?天下汹汹,想要南面为王的野心家何其多。就是咱自家,当年“黄袍加身,”不也是个野心家?如此说来,野心家就睡在我们的身边。老是疑神疑鬼,睡不好觉,搞得神经衰弱,以为真是狼来了,于是起了杀心。这是一种思维定势,世人无论是谁,只要坐(抢)到这个位置上,总会不由自主这样去想。原本抢来的东西,难保不被别个抢去。所以,历史上兔死狗烹之事不断重演,是完全符合逻辑的。

在艰苦环境中共同拚搏,尚能齐心协力。一旦家大业大,就会生出异心。彼此猜忌、龃龉,终至于分道扬镳。后人把范蠡的这个定律表述为,“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敌国灭,谋臣亡。自古患难易共,富贵难同。”

第三定律——包围定律

诸葛亮在《出师表》中论及天下兴亡之道,“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佞臣和小人,虽为人所不齿,但他们在中国历史上却占有重要地位。皇朝的灭亡,国家的劫难,往往与他们有关。《史记》中有《佞辛传》,《汉书》中有《佞传》,《新唐书》及其以后的《宋史》、《元史》《辽史》、《明史》等正史中都有《臣传》。臣在历史中的地位,史家不敢忽略。“指鹿为马”的赵高,“口蜜腹剑”的李林甫,祸国“六贼”童贯、高俅、蔡京等,陷害忠良的秦桧,两面三刀的严嵩,无法一一列举。若能把他们聚集拢来,可以排列成大军,浩浩荡荡。只不过,这只大军不能用来上阵杀敌,他们所起的作用,就是“包围”。鲁迅说,凡是“猛人”,“身边便总有几个包围的人们,围得水泄不透。”结果,“是使该猛人逐渐变成昏庸,有近乎傀儡的趋势。”“中国之所以永是走老路,原因即在包围,……。”这就是包围定律。

包围者不仅有臣小人,还有女人,像妲己、褒姒。虽说“女色亡国”论是不对的,但坏女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却不容忽视。将一块磁铁投入沙堆中,磁铁表面便会粘上些许铁屑,磁铁吸引铁屑,是因为存在磁场。围绕着权力,也有一个看不见的权“场”。各种意有所图的人都会在“权场”中向着权力中心作定向移动。于是就有了“包围”。包围是客观存在的,有权力就一定有包围。权力越大,包围就越厚。一个皇帝周围,有三宫六院,无数的宫女,无数的太监,无数的虎贲勇士,还有皇亲国戚,文臣武将。千军万马,铜墙铁壁,把一个“寡人”包围在当中。寡人心里高兴,就要走出去巡视。但即便他真的走到了田间地头,也得不到真实。因为“下面”的人熟谙蒙骗之术,一切场景都是事先精心安排好的,滴水不漏,皆大欢喜。

鲁迅认为,“猛人倘能脱离包围,中国就有五成得救。”;因此想作一篇《包围新论》,讲述“包围脱离法”。“然而终于想不出好的方法来”。鲁迅也如范蠡一样,是中国最聪明的人,居然想不出好方法。后来听说瑞典首相出门不带警卫,上班乘公交车。心想,答案就在这里了,包围是可以打破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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