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的四大基本权利受限制,看中国公民的自由空间

作者:有话好好说  于 2016-10-1 07:44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热点杂谈|已有7评论

关键词:中国公民, 司法解释, 老百姓, 民诉法, 空间

【导读】10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民诉法司法解释》,短信、微博、网聊记录等可以作为“呈堂证供”,从此,老百姓的电子信息和数据将被随时监控或取证,只要发现你发布对政府不利的言论,即刻可以抓你判刑因为公检法都掌握在政府手里,老百姓时刻处在被监视监控的状态。

    太可怕了。中国老百姓的基本权利被进一步压缩,自然天性已经被政府限制的越来越小。说话不能随心所欲,生育不能随性所欲,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国家?人的天然属性都要听从党和国家的安排。中国公民的基本人权哪里去了?

    此时此刻的中国,9月29日,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外交部牵头编制,《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发布。《计划》大言不惭的说这是2016—2020年尊重、保护和促进中国人权的目标和任务。真是厚颜无耻,政府已经把人的基本权利糟蹋的一塌糊涂,还自我标榜尊重和保护中国的人权。这样的《计划》只能欺骗不知中国国情的外国人,欺骗大多数没有觉醒的中国老百姓和缺少资讯的中国公民。当然还有一大批被中共洗脑的党员。

    但是,凡是生活在中国的有良知的老百姓,有头脑的中国公民无不感到可笑。建国60多年,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已经一次次被压缩被剥夺,甚至达到侵害和侵犯人的基本权利的地步。一桩桩恶毒侵犯人权的事件随时随处都在发生。

    今日起,在微博、朋友圈说的每一句话,都可能成为呈堂证供”,随时定罪太可怕太恐怖太不可思议。

    由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规定指出,电子数据是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

    网页、博客、微博客、朋友圈、贴吧、网盘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以及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等均属于电子数据。这些数据均可以作为“呈堂证供”。

    随着科技发展,人们刚刚享受不久的网上聊天、网上写作的自由,刚刚建立好的网络贴吧,网上朋友圈,正在轻松自在的交流着,一下子被政府限制了,禁止老百姓表达政府不愿意听到的声音。只能莺歌燕舞高唱赞歌,否则便抓住你的呈堂证供”,判你有罪。老百姓再一次被套上一个枷锁。

    回顾历次中国老百姓的基本权利被压缩被限制的历史,惨不忍睹,不堪回首。每一次运动,每一个枷锁,直接导致公民的权利被剥夺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1957年反右运动,限制公民说“错”话的自由(中共认为错的话),55万中国公民被打成右派,几十万右派含冤死去;1966年文化大革命,限制人的思想自由,实行红色恐怖,2000万人死于非命;1989年64之后,限制人们结社、出版自由,一批争取民主的人士死亡和流亡海外;1975年计划生育政策,限制生育自由,中国少生4亿人口;2016年控制网络电子数据,限制老百姓在网上表达思想的自由。

    人的自然属性,说话、生育、上网表达思想统统加以限制,人的社会属性,结社、出版、罢工、游行等也被禁止或限制。人的自由空间越来越小。只有乖乖的接受中共的教育和听从中共的命令才是合法公民。老百姓不允许反对中共(或政府),中共党员不允许妄议中央。统治者无时不在奴役自己的公民。

    这也限制那也禁止,请问中国公民还有多少自由,中国公民还能做什么?老百姓明明看到政府官僚,办事不公,官员腐败,但是不让你揭发。甚至当你正在普及法律并帮助弱势群体维权时,政府要判你有罪。人的基本权利被肆意侵犯。

    人权,是指在世界范围以内,在符合人类社会生存制度的同时,人类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人权,就其完整的意义而言,就是人人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的权利。在宪法法律的框架下,老百姓可以随意支配自己的衣食住行,食性说话思想完全自由。以现在的人类社会构成情况来看,由于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对公民具有相当大的利益影响,所以人权应该还包含人人参与政治的权利,人人对政府的期望,对政治观点的表达,这就使一个国家的公民具备了最基本的生存权与发展权。

    在当今主流社会的宪政体制中,宪法一般都明确将人权明细化和法制化。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中明确指出: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然而,政府却视而不见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仍我行我素,肆意践踏,政府可以违宪制定适合他的新的法律法规,新法律法规完全是为自己的政权服务,全然不顾及老百姓的利益。第35条形同虚设,现实中,公民的确没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当一个国家的公民可以以言获罪,可以超生获罪,可以结社获罪,可以维权获罪等等,这个国家是何等的黑暗,这个国家的公民是何等的不自由。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完全是违宪的,是侵犯人权的行为这种网络恐怖很容易使人联想到文化大革命时的情景,人人自危,可以滋生出一大批告密者。再联想到反右时倡导的“言者无罪”,请君入瓮,突然翻脸,当时把一大批对党善意提意见的人士打成右派,甚至迫害致死。

    今天,这种红色恐怖、网络恐怖、言论恐怖正在形成,使得自由开放的网上交流一下子紧张起来,人人自危,自我审查,相互告密,互相提防等等。此时此刻,宪法中的言论自由形同虚设,新闻自由遭到践踏,出版自由更加严控。总之,全方位限制人的思想交流,封锁事实真相的传播,凡事必须按照政府统一口径传播,由于政府一手遮天,所以可以捏造事实,遮人耳目,欺骗老百姓。

    中国公民的自由空间越来越小,甚至完全被限制在一个狭窄的通道里,互联网封锁,关键词设定,敏感文章删除,电子数据监控等等,越来越像北朝鲜,今天中国政治已开始倒退。似乎是回到上个世纪60年代文化大革命前的情景。

       在一个健康的社会里,民众批评政府很正常,也很有必要,无论这种声音多么刺耳,来自哪里。特别是知识分子,站在民众的立场上批评政府,此职责之所在。因为政府掌握权力,政府的言行跟大家的祸福有关,所以大家要监督政府,批评政府!这一切都很正常,但是在今天的中国却不是正常。政府非要监控民众的言论不可,扼杀政府认为不愿意听到的声音。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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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7 个评论)

3 回复 徐福男儿 2016-10-1 13:25
这就是习近平的中国梦。
4 回复 文庙 2016-10-1 13:28
中国梦的无耻嘴脸出来了
2 回复 法道济 2016-10-1 19:33
又退回到人民敢怒不敢言的先秦时代
5 回复 yysjl 2016-10-2 00:54
习近平向毛看起,什么东西
3 回复 晓田 2016-10-2 01:29
用西方民主来衡量一个从来就没有民主传统的中国,确实这也不是,那也不是,问题多多。那么中国真能实行民主政治?那时候可能统一的中国就不存在了,而且民主政治依然无法推行。看看海外五花八门的侨团就可见一般。
3 回复 hhlustc 2016-10-2 08:32
国内言论限制是肯定的,比如我在新浪的帖子几乎秒删。但几大门户网站也有很多抨击政府的帖子可以发出来。在国内只说不练应该问题不大。老家有一初中毕业的同学,民主人士,整天在qq微信等地方发布骂中共骂习近平的帖子,前几天还去香港参加一什么自由大会的,活的好好的。不过以前好像进过局子,因为自己组织了一个啥政党。
一言堂也不只是老共搞,这个坛子里面的一些自以为民主精英啥的,你要有观点与他们不同的评论基本马上就被拉黑,能看到的就是几个相互吹捧的马屁贴。
4 回复 jetfighter 2016-10-2 13:52
晓田: 用西方民主来衡量一个从来就没有民主传统的中国,确实这也不是,那也不是,问题多多。那么中国真能实行民主政治?那时候可能统一的中国就不存在了,而且民主政治
这么说,你就是那种宣传炎黄子孙从来就不配享有民主政治,进而把已经成功地从当年白色恐怖的独裁统治和平转型到今天享有民主言论自由的台湾老百姓排除在炎黄子孙之外,并且用这种偷换概念的的方式来证明一党专政的必要性和永久性,真可谓用心良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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