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了六十元 她长了记性

作者:skphotos  于 2011-8-12 10:09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热点杂谈|已有7评论

     这是一个过去的事,jin(化名)到唐人街办事。 在一个十字路口等待穿过马路,由于旁边的另一方向可过马路的信号亮了也响了,
jin没看查看信号,低着头急忙踏脚到马路。在这同一时间里,事故发生了!jin被车撞得反了个空翻,头先着的,她还没清醒过来,那
车里的人出来骂她,警察也来了。经分析,是jin的错。那车是与jin相撞,一个车头灯破碎了,也因为jin是违反交通规则,车头灯的修理费是60元,这修车灯费是jin要付的。而 jin到医院检查伤,费用自付。她检验结果是:轻微脑震荡,万幸啊!
   从那以后,这事件一直是我们的话题呢!国内人很感兴趣这事件的结尾,他们都认为jin的伤,为什麽司机不管.....  嗨!
   jin她自己都认为是自己错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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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7 个评论)

0 回复 门外照斜阳 2011-8-12 12:12
同情这位Jin,不管在哪里,安全第一,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1 回复 yulinw 2011-8-12 12:19
   责任分清还是好些,到哪里都要遵守当地的规则~~
1 回复 skphotos 2011-8-12 12:37
门外照斜阳: 同情这位Jin,不管在哪里,安全第一,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这个事件到今,jin没觉的自己委屈,而成了她最好的往事了
0 回复 skphotos 2011-8-12 12:41
yulinw:    责任分清还是好些,到哪里都要遵守当地的规则~~
至今,jin对这次交通事件记忆犹新呢!
0 回复 yulinw 2011-8-12 12:52
skphotos: 至今,jin对这次交通事件记忆犹新呢!
俺一位澳洲友人开车撞死了一位乱过马路的西人,最后判定友人没有责任~~友人心里过不去,送了花,人家家属还谢谢呢~~
1 回复 skphotos 2011-8-14 07:17
幸好啊!你的友人终于跨过去了,完美落幕了。
0 回复 skphotos 2011-8-14 07:25
门外照斜阳: 同情这位Jin,不管在哪里,安全第一,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告诉你吧,其实她那天与家人怄气,精神不集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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