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时期的法西斯式国家的特征,是垄断资产阶级对内实行的极端专制的恐怖统治。
法西斯主义在20世纪二十年代至四十年代初,曾经风行一时,与美英法的民主自由主义.苏联的社会主义并立,形成当时世界三大主要思潮。这说明法西斯主义具有很大的欺骗性和蛊惑性,否则不会有那么多人迷信它,追随它,为它牺牲性命。
法西斯主义的欺骗性在于它的五个理论:
种族优秀论、国家至上论、领袖至上论、意志至上论和暴力和强权就是真理论
希特勒鼓吹,日耳曼民族是世界上最优秀的种族,其他种族都应当接受日耳曼民族的领导和统治;犹太民族是世界上最“低劣”的种族,应当对之实行种族灭绝。
日本军国主义除了同样鼓吹国家至上主义,还加上日本特色,那就是把尊神(尊崇神道教)、忠君(效忠天皇)和爱国(为“大日本国”作贡献和牺牲)三者合为一体。日本军国主义把“天皇”奉为天照大神赐给大和民族“万世一系”世代继承的“神圣领袖”。
墨索里尼鼓吹,罗马民族是世界上最优秀的民族,罗马大帝国灭亡以后一直未能复兴,是因为缺乏杰出的英明领袖,以钢铁意志实行“铁腕”统治。
中国,自1949年起就不缺国家至上论(为国争光)、领袖至上论(伟大领袖、红太阳、万岁万岁万万岁)、意志至上论(敢叫日月换新天)和暴力和强权就是真理论(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无产阶级专政)。现如今已然是GDP世界第二,G2之一的中国,虽然没有种族优秀论,但我们有我们的理论:中国特色论。说白了就是无赖理论。任何事物,不讲理起来,就祭出“中国特色”秘技来:这是中国特色的XXX。你奈我何?
有迹象表明,中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正成为一个对内法西斯化的国家。首先我们看到,在经济方面,披着央企国企画皮的权贵垄断资本,已经实现了垄断国内自然资源、人力资源、货币资源和经济市场的目标;同时在国际经济市场上,正在大肆展开以投资和合作等多种方式的经济扩张。其次,在对内统治方面,正从漠视法律法规的专制独裁统治,走向逐步完善法律法规的警察恐怖统治。2011年8月30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可以证明这一点。由于北京政府在军事方面尚未具备对外实行军事侵略的实力和野心,所以,针对中国目前的现状,只能作出这样的判断:中国,正成为一个对内法西斯化的国家。
从1998年到2001年,朱镕基主导的国企改革,直接导致了3000万国企职工失业,他们个人和家庭生活顿时跌入万丈深渊。估计当时约一亿民众被打入贫困阶层。随着中国经济的起飞,到2011年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后,党和政府,掌握着肥得流油的垄断企业央企和国企,何曾有一点悔意,去补偿那些当年被无偿抛弃的国企职工?这个质问虽然没有和主题有直接关系,但也间接证明了这个国家的对内法西斯化特征:对本国民众实行剥夺个人自由和权利的恐怖统治。
中国的对内法西斯化,主要表现特征有三:政治上的中央集权,经济上权贵资本垄断,法制不断完善下的依法实行黑暗军事独裁统治。
特征之一,中共自建国起,在政治上,一贯实行中央集权。由几个共产党人组成的中共政治局常委会,是这个党和国家的最高统治集团。他们通过任命中央党和政府和地方党和政府的官员,来统治这个有着十四亿人口的国家。他们几个人,决定着这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外交、军事和文化等各方面的政策方针。他们几个人,决定着这个国家前途及其民众的生死。
特征之二,几个人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不但掌握了中国的最高政治权力,也同时掌握着中国的最高经济权力。他们的家属及其附庸组成的权贵集团,完全掌控着中国央企国企的统治权管理权。在这种集权统治下,国家就是他们的合伙公司,国家财政就是他们的钱柜,国家的民众就是他们的佃户长工,国家军队就是他们的家丁打手,国家的法律就是他们的家规。
特征之三,独裁统治集团在外界的压力下,从无法独裁走向依法独裁。曾几何时,中国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制造了许许多多的违法事件,受到了民众甚至政府媒体的诘难和谴责。记得笔者曾经感叹道:“中共一旦讲法律,那老百姓就更苦了。”这不,中共现在就修改法律了。
根据报道,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官网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9月30日。其中修正案草案第三十条规定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中,“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监视居住的原因和执行的处所,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同样的情况,还存在于修正案草案第三十六条。该条规定: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 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严重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同样的情况,也存在于修正案第三十九条。该条规定,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严 重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这意味着,
“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以及“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几种情形,也可以成为对当事人实施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后,不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的理由。首先,“无法通知”“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等情形,完全可能成为适用于一切案件的“口袋”理由,导致侦查机关可以随心所欲决定是否通知家属,“秘密拘捕”泛滥成灾。
总而言之,在一党军事独裁统治下的中国,一旦统治者完善法律,实行依法治国,那么,屁民们只好从以前的死得不明不白,变成死得明明白白。
在依法无限期拘留和依法窃听的法律出笼之后,有必要提醒各位,离依法强拆依法闭嘴等法律出台,还会远吗?
依法黑暗独裁统治的列车启动之时,中国,就是对内法西斯-------中西斯国了。
【名词解释】
中西斯:政治上的一党独裁;经济上的权贵集团以央企国企名义垄断经济;并依法对内实行残酷警察统治。
中西斯和法西斯的区别有二:军队非国家化和不对外军事侵略。
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人民的军队?不是,是任命的军队。谁任命了解放军的最高长官将军们,解放军就听从谁的。至少目前中共权贵集团的军事机器还无法对外实行军事侵略。原因众所周知,无需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