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在德获庇护, 什么人有权在德获庇护?

作者:谢盛友  于 2019-5-23 17:06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热点杂谈|已有3评论

25岁的黄台仰和27岁的李东升是香港本土派活动人士、本土民主前线创建成员。两人因在2016年的"旺角冲突"中扮演重要角色,被拘捕起诉。在保释期间逃离香港。

逃亡两年后黄台仰和李东升在柏林露面。据《纽约时报》和《金融时报》报道两人已于一年前在德国正式获得庇护。德国移民和难民署向《纽约时报》证实,去年对两名香港公民给予庇护身份。黄台仰对该报表示"香港已失去了其的国际上的特殊地位"

报道援引大赦国际组织的中国问题研究院潘嘉伟和另两位人权律师指出迄今还没有香港公民因逃避司法迫害而在外国获得庇护权的先例。潘嘉伟称这表明国际社会现在对香港的担忧有多严重。

2016农历新年与警方发生严重冲突的"旺角骚乱"黄台仰和李东升受到"动、煽惑非法集结"等罪名指控。201711月在保释期间他们获法庭批准离港出席活动后经台湾前往德国。此后两人受到香港警方通缉。另一名本土民主前线的成员梁天琦也受到类似的指控于去年被判6监禁。

据《金融时报》报道,两人抵达德国后提出了难申请。在等候审核结果期间他们先后被安置在三处难民营20185终于得到了获准的批复。

黄台仰德国当局没有说明给予避难保护的具体理由但他在与移民官员面谈时表示香港司法当局对他的指控是出于政治动机。

什么人有权在德国获得庇护

德国基本法中规定"受政治迫害者有权获得庇护。"某人如果因其政治理念在原籍国受到严重压迫以至于尊严受到伤害时那么那就被视为"受政治迫害者"。但如果某人因贫困陷入困境,则并不能作为自动获得庇护的理由。东欧共产党国家纷纷垮台以及前南斯拉夫战争引发大规模移民潮后,德国在九十年代对基本法中有关避难的规定做出了更严格的限制:申请政治庇护者不能来自所谓的"安全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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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3 个评论)

6 回复 ryu 2019-5-23 22:05
回归22年以来的第一次被接受避难的香港人,德国的做法将引人深思。
5 回复 john71 2019-5-24 06:07
港澳台只有台湾还马马虎虎,已经被挤压空间和严重渗透,但还没有被严重共产化,港澳就真惨了,大家都可以看到的,有目共睹的!
3 回复 Sc2885375 2019-5-24 10:13
为什么报纸报道德国的政治庇护只有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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