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NBC網站說,一旦領失業救濟金比出去工作拿的錢還多,就顯示經濟真的很有問題。
美國現有約有800萬人領取某種失業救濟金,不過根據他們住在哪個州和以前的收入高低,每個人實際拿到的金額出入很大。例如,在麻州,包括被撫養人的津貼,失業者每周最多能夠領到943元,而在密西西比州最多只有235元。
勞工部說,失業救濟金平均約為當事人原來薪資的47%,而今年8月每名失業者每周平均領到293.54元。
有多少人拒絕接受待遇比失業救濟金還差的工作不得而知,不過失業者通常必須積極找工作才能領取救濟金,如果他們拒絕接受符合本身技能和經驗的適當職務,也可能失去福利。不過,各州有關規定不盡相同,也未必與工作待遇有關。
遭到裁員的人最多可以透過州政府領取26周失業救濟金,不過聯邦一再延長這個期限,使得有些人最多可以領取99周救濟金。
美國現在失業率接近10%,而失業者平均需要大約33周才能找到新的工作。有些人受不了長期無所事事,或是看到工作實在太難找,連待遇比救濟金還差的工作都搶著做。
由於就業市場粥少僧多,許多人被迫接受減薪以恢復工作。勞工統計局的研究顯示,擔任本職至少滿三年,並在2007年至2009年遭到裁員者,有36%找到的工作薪水比原來減少20%以上。
MSNBC網站報導,也有人不願閒待在家,找到一份不滿意的工作,一段時間後因故辭職,但卻因此喪失原有的失業救濟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