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不死,共和国死

作者:解滨  于 2011-4-19 22:54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一本正经|通用分类:热点杂谈|已有184评论

药家鑫不死,共和国死

解滨

药家鑫的案子早就该判下来了。七年前,连杀四人的穷大学生马加爵,从被捕到赴死也就三个来月。很奇怪,为什么药家鑫的案子拖了6个月,他怎么到现在还不死呢? 据说法庭还在极力促成双方和解,也就是花钱消灾。 俺不明白,药家鑫杀人的性质是反社会的,因为他和被害人并不认识,他的攻击对象是社会。所以他这个案子是由公诉人代表人民起诉他的。 要和解也只能是犯案者与人民和解。 现在,从网上几千万个帖子的内容来看,中国人民丝毫没有要与药家鑫和解的意愿。 而被害人家属也坚决表示不考虑赔偿,只要惩罚凶犯。那么,是谁还在保护着药家鑫这个杀人犯呢?

网上谣传,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药家鑫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至于杀死伤者一事,法官是这样解释的:“由于当时药家鑫杀死伤者时,处于一种失去理智的状态,也就是排除主观性杀人,而这在法律上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我不希望是这个结局。 但所有的迹象都表明,一切确实都在往有利于药家鑫的那个方向发展。 这几天宣传机构已经开始清理网上的帖子了。很多网络评论员已经把安抚人心的帖子发出来了。 今天在环球网上看到一个报道,说药家鑫不是富二代,他的手机还在按揭。 连中国官方网站都已经出来给药家鑫说情了,还会有什么好结局吗?刚才我去强坛和天涯看了看,关于药家鑫的帖子大都被清除干净了。 最新的传说是,药家鑫一案将在422日宣判。 最紧张的那一刻就要到来了。

本来,我已经不打算就此案写任何文字了,因为国内大大小小的官方和民间网站上已经有成千上万篇文章把这个案件说得一清二楚。杀人的证据在那里,杀人犯的动机在那里,罪犯的口供在那里,受害者家属的意愿在那里,国家的法律在那里,众多网友的分析在那里,多数律师的意见在那里,成千上万老百姓的舆论在那里,还有左派和右派的一致看法在那里。这个案子难道还有什么可说的吗? 药家鑫就是新时代的杀人犯,就是一个既懂音乐又懂如何杀人灭口的恶魔,就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一个死有余辜的人渣。 而杀人抵命,这是一个从孔夫子时代到一直到今天老少皆晓的道理。要说中国特色,一命偿一命也算一条中国特色。 要说现代伦理,杀人偿命也不违任何现代伦理。 要说依法治国,不杀了药家鑫,依法治国从何谈起? 他杀了人要是不去抵命,以后全中国的官人和富人都可以放心大胆地杀害任何穷人了,穷人以后生命都会没保障。 以后开车的的人人车里放把长刀,估计车祸后能活下来的人就不多了。  长此以往,这个国家真要完蛋了。

所以,他药家鑫不死,法律必死。 他药家鑫不亡,国家必亡。 他药家鑫不被治罪,人民必遭罪。

药家鑫的罪恶,拿到全世界其他任何一个还存在着死刑的国家,都是要判死刑。拿到全世界任何一个已经废除了死刑的国家,都是八个终身监禁,永不出狱。 教皇每到一个国家访问都要赦免一两个死囚。 药家鑫所犯下的罪行,就连教皇也不会赦免。

一个开车撞伤人后又拿出利刀连捅八刀,把一个苦苦哀求的穷苦妇女活活捅死,看着那个妇女倒在血泊中继续开车上路,继续撞人。这一切都是在头脑清醒的状态下挥洒自如的连贯性动作。那么,有谁能告诉我,有什么理由可以让这个丧心病狂的杀人犯逍遥法外? 如果不对药家鑫处以最严厉的刑罚,如今这世上还有天理了吗?这人间还有黑白了吗? 这中国还有王法了吗? 这中国的穷人还有活路了吗?

如果让这个魔鬼逃脱最严厉的法律制裁,那这是个什么鬼世道,王八世道,混帐世道啊!

这才几天,李刚儿子酒后撞死人案件的民怨还没平息,药家鑫案就来了。国内的网友说,当穷二代被迫杀人的时候,你给官员们讲人性,他们给你讲法律,说法不容情;每次当官二代代故意杀人的时候,你讲法律,官员们给你讲人性,法外开情。 天哪,中国还有法吗?

这几天,我终于想明白了。 为什么全中国的官都在护着药家鑫呢? 因为他药家鑫是全中国官员和富人的好孩子。他一旦判处死刑,那就意味着全以后中国的官二代、富二代都要和穷人马加爵、杨佳一样杀人偿命。 换句话说,不出三年,就可能有一些富贵子弟向马加爵、杨佳报到。 那他们的亿万家私由谁来继承?那他们搜刮的钱财有由谁去享受? 所以,他们可以杀人,杀了人还不用抵命。 所谓的缓期执行,不过就是关几年放出来。 这个社会就是官人的社会,富人的社会,是官二代的杀人天堂。

这几天,我终于想明白了。 就是要中国的法律死,也不能让药家鑫死。对比起来,药家鑫的性命比中国的法律更重要。如果中国的法律对所有人一律平等,那岂不意味着我国很多的干部,还有很多商人都要把家搬到监狱里去? 他药家鑫不就是杀了个农家孩子吗? 那干坏事比他多了去了的大官,如今不还在逍遥法外吗?

这几天,我终于想明白了。 历史有时惊人地相似。 如今这个法院,就是很久以前的衙门。古人说得好:八字衙门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 今天和1000年前都是这个理。现今的公安局就是以前的捕快。 捕谁不捕谁,全看上面痛快不痛快。 真正意义上的公安局早就不存在了,有的只是官安局,富安局。 

这几天,我终于想明白了。 说什么改革开放,全是TMD复辟封建主义。 这什么建设社会主义,全是建设超级特权利益。 什么大国、强国,那是一群打家劫舍的强盗! 还有脸说“国家利益”四个字呢,呸!药家鑫的利益,贪官的利益,大款的利益早就凌驾于国家利益上了。 有哪个国家会让这种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在监狱里还激情表演朗诵? 有哪个国家会为一个杀人恶魔即兴编造出如此多的托词和提供如此充分的表演机会?

这些年,我以为我已经找到真理了。 可一看中国的今天,似乎又让我想起了老的道理。我已经很多年没有读毛泽东的书了。 药家鑫一案让我重新想起毛泽东,想起那个人民虽然不富裕却不会被一个官二代无辜撞伤杀死而凶手逍遥法外的单纯年代。 那时虽然穷人不是真正的主人翁,但也绝对不会跟今天这样当贱民。毛主席啊,您老人家如果真是农民眼中的真神,如果您能地下有知,您赶紧想个法子帮帮那些可怜的中国穷苦人吧。 您自己看看,您老人家创造的那个党有没有变成纵容富人为所欲为的富人党。您自己查一查,您建立的那只军队有没有变成只为有钱有权人保驾护航的富贵军。 您自己说说,那个人民政府有没有成为只为官人、富人服务的官府。 您自己断定,中国有没有成为穷人的地狱,富人的天堂。

宣判的日期一天天逼近。 每个小时我都在注视着最新的动态。 但愿我的所有推测和判断都是错误的。但愿1949年成立的那个共和国,不会真的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官和国,富和国。上天啊,请您给中国的穷人多多少少一点指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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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回复 ofox 2011-4-19 23:12
杀人抵命,,药家鑫多半会死
5 回复 xqw63 2011-4-19 23:26
回国后正好看到一个专访电视,电视制作者主要是站在受害者立场上拍的,但看到药家鑫的片段,咱发现他还是一个孩子,是个心理完全不成熟的孩子。
药来自一个军人家庭,从小就被严厉的父亲要求学琴,别的孩子可以玩,他不可以,他的所有业余时间都被安排了学琴,在所有采访者的眼里,他就是一个好学生,从来不惹是生非。
药的家庭不是所谓的官场或者生意场的春风得意者,与舆论所描述的有较大的区别,舆论经常是一边倒地影响法律的正常判断,这种情况,国内出现过多次,一个在街头打架斗殴,把女方上衣剥去,就被判了死缓,都是舆论推波助澜的效果。
药家鑫在发现受害者受伤后记下他的车牌,他的第一反应是阻止这样的行为,但一个孩子最简单的想法却是用随身带的“防身”用的水果刀捅对方,直到把对方捅死,毋庸置疑,这是犯罪!
法律上突发性杀人和有预谋杀人是有区别的,药家鑫属于前者,这样的杀人,是可以考虑实际情况加以减刑的。加上该案认定他有自首行为,和官官相护还是有区别的。
咱的感觉是:药家鑫是个需要精神护理的孩子,是个罪犯,但咱的倾向性意见是:非死罪,给较困难的受害者家属以尽可能的经济补偿。
5 回复 解滨 2011-4-20 00:01
xqw63: 回国后正好看到一个专访电视,电视制作者主要是站在受害者立场上拍的,但看到药家鑫的片段,咱发现他还是一个孩子,是个心理完全不成熟的孩子。
药来自一个军人家 ...
根据国内网民的说法,药家鑫杀人后,受害人一开始还主动接触药家鑫家人,希望尽早解决这件事。 但药家鑫家人避而不见。 后来终于见了,药母根本就没说什么,媒体却把药母下跪的镜头上电视。 还有很多很多的公关技巧都用上了,让人们觉得“那孩子”其实怪可怜。 这些都是公关的结果。 网民所说的真相是,药家一开始所谓“自首”是警方掌握确凿证据后不得不去投案。 警察在当天已经抓到药家鑫了,只是因为他后来撞伤的那一对夫妻只是小伤,警察就放了他。 他要自首完全可以当时就向警察自首。 由于官方一大堆人出来为药家鑫说话,所以在国内很多媒体上他确实是很可怜的一个“孩子”。  

如果马加爵、杨佳当初也有政府官员这样的待遇,俺也就不说什么了。

官方电视台为什么就不给张妙家属出镜的机会? 为什么马加爵杀人后那些被杀死的同学的家属就可以在镜头上哭哭啼啼?
6 回复 fanlaifuqu 2011-4-20 00:19
人对天必须有所敬畏!
7 回复 华东26 2011-4-20 00:23
xqw63: 回国后正好看到一个专访电视,电视制作者主要是站在受害者立场上拍的,但看到药家鑫的片段,咱发现他还是一个孩子,是个心理完全不成熟的孩子。
药来自一个军人家 ...
别跟我谈什么“这人还是个孩子”。
1. 这人是不是超过法定成人年龄?一个人可以活到50岁心理都不成熟,但这不是减少刑责的理由。如果法定上是成人,就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2.我不知道法律上有没有突发杀人这一说,但我知道有过失杀人,但在已经把人撞得半死时再连捅人6刀应该不算失手杀人吧。否则,所有强奸遭到反抗而杀人都不应定死罪了。
3.如果在斗殴中把女方上衣剥去都可以定死缓,而本案只是个有期,那法律的一致性从何体现?
4. 如果能证明此人精神有病,那也要在精神病院关他一辈子。
5 回复 awang9988 2011-4-20 00:25
63, 这不是一个个案。 代表的是中国还有没有法律。
老解, 你也不用呼吁了, 不会有结果的。 因为:

<值得注意的是, 共产党本身的变质, 从一个工农政党,变成了一个无耻贪婪的资本家官僚政党。>

按李锐的说法是: 权贵国家资本主义。
我的看法是农奴时代,锦涛就是大奴隶主。
5 回复 陈营 2011-4-20 00:31
解大侠言词激动可以理解。草民以为63兄所言较为现实。当局没有急判此案,应当说是个进步,既不能被法律以外的舆论来左右,又不要草率定罪。世界上没有完全一样的人和事,那么也不好要求所有的案件判罚都一样。过去对某些人的判罚或许不公或许错误,不要再重复就是进步。
6 回复 解滨 2011-4-20 00:35
陈营: 解大侠言词激动可以理解。草民以为63兄所言较为现实。当局没有急判此案,应当说是个进步,既不能被法律以外的舆论来左右,又不要草率定罪。世界上没有完全一样的 ...
一碰到权贵子弟,法律就慈悲为怀了。 一碰到农家子弟,法律就冷酷无情了。 反正中共干部的子弟总有挡箭牌。

这一次我是左派。 人不能没有良心活下去。
6 回复 awang9988 2011-4-20 00:51
网上的5毛经常向我们灌输国际地位/实力/GDP/强国呀, 用8国联军/日本仇恨来恐吓普通老百姓,问题是,你要全国人民支持的是一个什么样的鸟党? 什么样的鸟国家?
5 回复 解滨 2011-4-20 00:53
awang9988: 网上的5毛经常向我们灌输国际地位/实力/GDP/强国呀, 用8国联军/日本仇恨来恐吓普通老百姓,问题是,你要全国人民支持的是一个什么样的鸟党? 什么样的鸟国 ...
感谢党,感谢国家!
7 回复 awang9988 2011-4-20 00:59
解滨: 感谢党,感谢国家!
错了。以后要改了: 污黄万岁万万岁!

教主和夫人仙福永享, 寿与天齐!
6 回复 三Y老豆 2011-4-20 01:12
药案反响这么大,是社会唯利是图下的缺德行为引发的公愤,老毛早说了:什么样的
阶级掌权,就会为什么样的阶级服务。在中国,权就是法这点没变,之所以还讲点
法,那还是为了权力的需要。近来许多事件就是选择性用法的明证。
7 回复 borninheaven 2011-4-20 01:35
看来那“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法律好!?
6 回复 解滨 2011-4-20 01:42
borninheaven: 看来那“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法律好!?
这种民愤已经到了要爆炸的地步。 国内很多网站都在说这件事。 中国没有陪审员制度。 美国靠陪审员最后定案,其中也考虑民愤的因素。 尽管美国的律师都巧嘴滑舌,陪审员未必买他们的帐。

这一次他们审药家鑫时让很多药家鑫的校友去旁听。 然后给每一个旁听的发一份问卷。 他们都是同学,难道会主张杀他?
7 回复 解滨 2011-4-20 01:44
三Y老豆: 药案反响这么大,是社会唯利是图下的缺德行为引发的公愤,老毛早说了:什么样的
阶级掌权,就会为什么样的阶级服务。在中国,权就是法这点没变,之所以还讲点
法 ...
权还是大于法。 不然上个星期每个大网站还是铺天盖地声讨药家鑫,今天没有几篇了。 权力在起作用。
6 回复 kzhoulife 2011-4-20 01:58
读闻一多八十年前写的《死水》,最后四句是这样的:

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
这里断不是美的所在,
不如让给丑恶来开垦,
看他造出个什么世界。


突然觉得,历史真会和中国人开玩笑,那片死水居然让共产党来开垦,地球五分之一的人生活在它开垦的社会里!


这是一个患癌的社会
已经无人也无药可救
不如任其慢慢的腐烂
看它能烂成什么样子
8 回复 三Y老豆 2011-4-20 02:03
解滨: 权还是大于法。 不然上个星期每个大网站还是铺天盖地声讨药家鑫,今天没有几篇了。 权力在起作用。
全世界的进步,会逼迫中国改变现在的这种状况,希望我们有生之年看到改变
9 回复 xqw63 2011-4-20 02:07
解滨: 根据国内网民的说法,药家鑫杀人后,受害人一开始还主动接触药家鑫家人,希望尽早解决这件事。 但药家鑫家人避而不见。 后来终于见了,药母根本就没说什么,媒体 ...
国内很多媒体正好相反,大多站在药家鑫对立面上,咱看到的那个电视报道就是一例,基本没有药家鑫家人的采访,全是受害者家人在说
马加爵和杨佳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案子,这两个案子到现在都无法平息民意,咱同意你的说法。
“不给张妙家属出镜”,这完全是谣言,咱看到的那个电视采访正好相反,没有药家鑫家属出面,说药家鑫父母毫无人性啥的,绝大多数都是张妙亲属在说
6 回复 xqw63 2011-4-20 02:14
华东26: 别跟我谈什么“这人还是个孩子”。
1. 这人是不是超过法定成人年龄?一个人可以活到50岁心理都不成熟,但这不是减少刑责的理由。如果法定上是成人,就要对自己的 ...
1、咱女儿18岁了,但和她交谈实在担心她独立生活的能力,因为,她没有生活的阅历和坎坷。法律应该对罪犯进行惩罚,咱完全同意
2、在和朋友讨论XXX杀人的案件时候(恕不署名),大家知道,此人问题很严重,他计划了很长时间并跨越很长距离去杀人,这就是预谋杀人了。突发事件导致的杀人,定性远低于预谋杀人
3、中国不是个案例法定法制体系
4、心理不健康和精神病不是一回事
5 回复 陈营 2011-4-20 02:40
解滨: 一碰到权贵子弟,法律就慈悲为怀了。 一碰到农家子弟,法律就冷酷无情了。 反正中共干部的子弟总有挡箭牌。

这一次我是左派。 人不能没有良心活下去。
赞同解大侠“人不能没有良心活下去”之说。但那是道义上的事情。法律说到底是人制定的条文,如何实施也是人来定的,无论左派中派右派,中人洋人,法律条文都是一样的,实施却是因人而异的。君不见美国辛普森案的结果吗?不同的国度左右法律的方式或有不同,但实质一样,此也并非共党之专利。全世界的权贵子弟都有法律上的挡箭牌,农家子弟在法律上一无所有,没听说过羊把狼吃了的故事。这是全世界人类社会的常态,无论我们个人的情绪如何没有人能改变这个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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