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長青 桑蘭、海明誰更毒?

作者:light12  于 2011-8-15 08:32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网络文摘|已有36评论

桑蘭、海明誰更毒?

曹長青



桑蘭跨國索賠案的律師海明是個比桑蘭更需要收院治療的病人,這已經是人們的共識。但一個頭腦急需看醫生的人,卻可以把他的新聞登上美聯社、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更別提新華社、人民日報和CCTV了。這到底是誰的錯呢?當然是瞭解病人狀況的健康人的錯,是那個容忍病人到社會上胡鬧的群體的錯。

引殺妻自殺的詩人顧城的話:“老外哪懂咱中國人呵。”所以外人報導沒責任。

但對這個有嚴重病症的海明,如果中國人都放任他的無理取鬧,就幾乎等於容忍一只獸在人群裡作惡。而且,像海明這麼漫天撒謊、滿腦袋邪門的人,在華人中並不罕見,在中外媒體上兩邊連唬帶騙的也不只海明一個,只是其他人沒有海明這麼典型,也沒折騰到他這個程度罷了。

桑蘭這個高調的跨國索賠億萬美金的訴訟案,在她來美國只有一個多月之后,就潰敗得一塌糊塗。最近紐約檢方正式通知:桑蘭告劉國生父子性侵案,因缺乏證據,不予立案。至此,曾在國內外中文媒體喧囂一時的桑蘭監護人父子“性侵”桑蘭的指控被整個推翻。只是不知那個騙子路平(見我的文章“桑蘭的證人路平真敢騙”)聲稱擁有的五、六公斤“帶血紙”的證據怎麼處理。

現在看到桑蘭的行情像流星一樣滑落深淵,自己又面對被告律師莫虎的懲罰動議,海明要急流勇退了。他公開跟客戶決裂,不僅開記者會宣佈跟桑蘭索要近二萬美元律師費,如果30天內不付,要把桑蘭告上法庭,並連日在博客上攻擊桑蘭和經紀人黃健。

海明剛關照桑蘭一個多月,就大吐苦水、嫌麻煩、嫌破費了,就公開撕破臉抱怨、漫駡並討債了。桑蘭還沒住他家呢,還沒需要他推輪椅、抱上抱下、導尿洗澡呢。但你以為此刻他會有一點點良心發現,設想一下當年劉謝一家人照顧桑蘭和她母親10個月的操勞破費、13年的呵護、幫助嗎?會對自己促成一樁濫訴而感覺悔意嗎?一點都不會!否則不會繼續發瘋,繼續胡作亂鬧。

海明跟桑蘭反目,是無數人早已預料到的,只不過沒想到這麼快,而且方式這麼拙劣陰損。那麼到底桑蘭該不該支付海明的律師費?到底是海明該告桑蘭,還是桑蘭該告海明?換句話說,在這出鬧劇中,桑蘭和海明,到底誰更壞,誰更毒?

任何關注桑蘭案的人都知道,海明一路在媒體高調宣稱,免費為桑蘭打官司,而且他在給法庭的文件中也白紙黑字地寫着是免費代理桑蘭。而且沒有時間段,是整個桑蘭訴訟案免費打。現在忽然拿出個他跟桑蘭簽署的合同,每小時收費200美元。你不交,我就把你告上法院,在法律上,我有憑證!人們不得不承認:這個惡棍真毒呵。毒過桑蘭了!

我在“桑蘭成了垃圾股”一文中曾說,桑蘭拿出當年劉國生寫給領館幫桑蘭辦簽證的信,控告劉謝沒按信中所說支付她赴美費用。這就像一個自費留學生,讓幫他出經濟擔保手續的人真的支付他的留學費用,否則把你告上法庭一樣缺德。海明則更高明,先跟桑蘭把要求付費的法律文件簽好,然后再高調“做雷鋒”。

原來喊免費,是因為打這個官司能登上媒體的次數是花大價錢做廣告都根本得不到的。所以“免費”是太值了。而且他從一開始就知道,把狀子送上去,到一定程度就像當年告CNN十三億一樣撤梯。沒想到一切不僅沒按他的路子走,反而一步一步把自己逼到角落裡。

現在看到桑蘭已成過街老鼠,“倒桑”是個一面倒的風潮了,海明就想歪門邪道開溜了。不僅要把殘廢人扔下不管,還得賺足律師費,更甚的是,他居然也連滾帶爬、連哭帶嚎地追着要上“倒桑”的風車——調轉頭來在博客上罵桑蘭黃健貪得無厭,更指控桑蘭在個人收入上欺騙他。海明不是不懂中文的人,他對桑蘭的經濟情況一清二楚,連網友們都清清楚楚,桑蘭曾有過月薪三萬的收入,還養三條大狗。現在海明居然裝傻,理直氣壯地控訴桑蘭欺騙他。海明對桑蘭,可真是“以毒攻毒,看誰更毒”。

那桑蘭的律師費到底該不該付呢?按合同,必須付。但按海明對媒體無數次的宣告和給法庭的文件,桑蘭不付也理由足夠。最公平的做法是,桑蘭直接把兩萬美元的支票寫給海明指定的公益單位。因為海明清楚地對所有媒體說過,給桑蘭免費打官司,如果桑蘭硬要付律師費,他就會捐出去給公益事業。

海明一再耍弄媒體,欺騙大眾,所以起碼在律師費問題上,媒體和大眾必須監督他兌現諾言,不可被這個撒謊比撒尿還容易的惡棍律師耍弄。

那麼桑蘭走到在大眾心目中被徹底毀容這一步,值不值得同情呢?

我在“桑蘭的惡棍律師”一文中已經指出了海明的一堆謊言:九人聯合國律師團、紐約大學教授、給中國賑災捐三千塊、告CNN十三億(把中美兩國媒體騙得一塌糊塗)等等。但海明就像沒事人似的,繼續對媒體滿口撒謊:免費為桑蘭打官司、紐約黑社會要綁架桑蘭、他給時代華納、特納、美國體操協會和15名被告網友都發了傳票(上述任何人都沒拿到傳票)等等、等等。

但在這一堆堆的謊言面前,许多人警告桑蘭,此官司打不得。我的“桑蘭被丈夫和律師毀容”一文也清楚地警示她。但桑蘭不僅要打,而且照用這個律師(當然,也不會有第二個律師接這個荒唐案),還在網民的一片罵聲中頂風而上:“口水淹不死我們。”“即使我因為這個事情,名聲毀了,也在所不惜。”面對有些網民善意的疑惑:桑蘭是不是上當受騙了?她在抵達紐約后開記者會表示:我已經是30歲的人了,一切都是我自己深思熟慮后的決定。

在這種情況下,任何想阻止桑蘭跌入深淵的人都束手無策了。事實上,桑蘭能和所謂的經紀人黃健成為一伙,已經顯露她骨子裡到底有些什麼東西。對那個黃健,我曾寫過,他在網上罵人的下流程度,是十八層地獄裡都絕對找不到的。不是心靈殘廢的女人,絕不可能接受那麼下作的東西。事實上,“桑蘭強調,黃健代表的是她本人。黃健(在網上)講的話都是她知情的,也是她同意了的。”(海明博客)

所以,桑蘭和海明的合作,不是偶然,是必然的絕代佳配,是她和黃健相配的續集。他們三人,加上那個用五、六公斤“血紙”把桑蘭塗抹得不成人樣的路平,是“心有靈犀一點通”的。他們心靈的殘疾部分,一碰即合,共鳴共振。

桑蘭是官司的始作俑者,她為打出下半生的生活費,製造出美國一系列機構傷害她、劉謝欠她、薛偉森性侵她這些“毒”主意。這種不惜一切手段、不惜身敗名裂、不惜濫傷任何人的行為,報應這麼快就到來,並不奇怪。

海明接這個案子,只有一個目的:出風頭,炒作自己的名聲。大家都清楚,自卑感越嚴重的人,風頭欲越強。海明的風頭癮,超過那些吸大麻者的毒癮,這從他的所謂告米高梅電影公司,告CNN十三億、告莎朗史東等等,可以清楚看出。都是假告,假使橫。由於他的風頭癮太大,見到桑蘭要打官司,立刻比癮君子見到白粉還興奮。

他從一開始就清楚這官司即使不談內容,僅僅時效期這一點就都過了(他在博客和黃健就此有對話)。所以他從一開始就準備打一場和“起訴”米高梅、CNN、莎朗史東一樣的“官司”。也就是說,他是鬧着玩的。他那個寫的亂七八糟的訴狀,完全可以證明這一點。他就是等着法官把案子踢出來,根本不接受。這樣他就可以在媒體炒出個大名聲之后撒手撤出。

他大概連一秒鐘都沒想過,這種惡意濫訴,不僅把桑蘭的下半生毀了,把平靜過日子的劉謝家庭鬧個翻天地覆(身心傷害、時間和金錢的損失),把華人媒體攪和個雞犬不寧,也讓美國人覺得中國人怎麼這麼神經病,一會兒告CNN十三億,一會起訴18億。沒人會知道這只是“一個”惡棍華人律師幹的;在美國人那兒,這就是中國人幹的。

桑蘭之毒,我已在多篇文章中評論。但她再惡,如果沒有律師接這個官司,也沒機會展示。桑蘭不懂美國法律,任何一個哪怕有一點點為她利益着想的律師,也會勸她不要打這個官司。醫療保險部分,且不說本來就可以報銷在中國治療和摔傷有關的條款;即使沒有,通過協商(而不是以告人家幾個億的惡婦形象出現),效果可能更好,得到的利益可能更大,畢竟她曾引起過全美國的巨大同情,保險公司也會酌情考慮。但現在,這個濫訴把那點形象家底敗壞貽盡,以后保險公司就只剩義務而絕無友好可言了。

起訴劉謝,桑蘭曾對國內媒體表示,她一開始也是不情願的。明顯地,如果沒有海明的推波助瀾,未見得走到起訴這一步。而且,黃健在網上說薛偉森給桑蘭洗澡、買文胸,海明立刻在起訴書上加上了告薛性侵。當地縫裡又冒出一個騙子路平,說有五、六公斤重的帶血證據時,海明更嗅到腥味,讓桑蘭到警察局報一級強姦。如果沒有海明的指點,桑蘭怎麼懂得拿13年前沒發生過的事兒去警察局報案?而且是一級強姦?現在桑蘭的指控被檢方推翻后,海明把一切都推到桑蘭頭上,說報案和他沒關係,是桑蘭自己報的。真是比桑蘭之毒還高一段呵!

事實上,如果桑蘭不告劉謝,不扯性侵,還真不至於丟醜丟到今天這般赤身裸體。案子基本上就到和美國保險公司達成協定結束,海明宣告:中國明星跟美國種族主義分子打維權官司大獲全勝。桑蘭高舉中國國旗,坐着美國保險公司提供的嶄新輪椅,打着勝利手勢,凱旋歸國。於是中國人民又揚眉吐氣一次,海明則成為“為華人爭光的民族英雄大律師”。他就真唬成了,就像賀梅案的主角們似的。

那幾個華人不就這麼“打贏了”跟美國人的官司嗎?一開始法律層面打不贏,輸了之后,就找中國領館,找中文媒體,發動華人鬧哄“種族歧視”,有的甚至還給奧巴馬和胡錦濤寫信,把法律案變成政治案。借助“偉大人民共和國”的無形威力,也真讓他們玩成幾個。但“贏”絕不等於他們正確。辛普森和凱西不都打贏了殺人案嗎?但他們很光榮嗎?公眾心裡沒數嗎?惡,當然有贏的時候,否則地球就成天堂了。

大家在西方住久了都知道,在一個君子的國家,人們最得罪不起的是:弱者、失敗者、瘋子和惡棍。只要“弱者”一鬧,君子們趕緊道歉,哪怕完全沒有君子的錯。君子搭理不起無賴,君子也不稀得搭理無賴,於是就讓海明一類的惡棍在西方混下來。海明絕不是唯一,好多領域都有這種混子,以不同的形式,打中國和外國的剪刀差。

可惜這次海明打輸了。現在只是開始,最后會輸到精光。海明可能已經意識到這點,所以這幾天像個輸了幾百萬的賭徒一樣,不知怎麼發瘋才能自慰。上海的脫口秀藝人周立波到紐約度假,和桑蘭案的被告莫虎、劉謝夫婦等人吃飯時說了一句“幫助人是要冒風險的”,連桑蘭的名字都沒提,海明就聲稱,周傷害桑蘭,要告他兩個億。后又說周立波傷害海明自己,已起訴20萬。還聲稱雇偵探公司尋找周立波住的旅館,出三千塊懸賞找到周的人。

但我覺得這次他已經不是為炒作了,而是在案子一路潰敗、他和桑蘭都被網民罵得狗血噴頭、莫虎更誓言要一個一個追究到底的情況下,他病症急劇惡化。發瘋的人總能找到發泄目標。別人連他的名字都沒提,他就指名道姓破口大駡。罵完反誣告別人。撒完潑之后就在博客上寫:“做人要實實在在的。中國年輕一代是沒有信仰的一代。滿嘴謊話,唯利是圖,自我中心,只顧眼前。”

網上一篇文字這樣寫道:“海明這個維權律師罵完被告罵被告律師,罵完被告律師罵洋人,罵完洋人罵網民,罵完網民罵記者,罵完記者罵極權,罵完極權罵民主,罵完民主駡名人,罵完名人罵客戶。晚上罵完,一早醒來又滿口‘文明道德’。今天罵,明天就是再生父母。”

一個朋友氣到如此地步:“天哪,我怎麼生在一個有海明這種畜生的民族裡,真是太倒楣了。畜生讓人害怕,還不讓人恨呢。天下怎麼有海明這種讓人咬牙切齒的怪獸!”

海明的病症越來越嚴重,桑蘭則成為海明的一個最大、最直接的犧牲品。桑蘭本人當然是毀掉自己的直接殺手,但如果沒有海明的存在,她不至於慘到今天這種地步。惡的萌芽在很多人心中都有——雖然罕見到桑蘭的程度,但如果沒有刺激因素,萌芽就可能自消自滅;而如果給它往上澆激素、灌三聚氰胺,它就會迅速沖出心靈最陰暗的角落,一下子從頭頂冒出來。如果桑蘭遇到一個稍微正常一點的人,就會大喝一聲:“天哪,毒芽從你頭頂冒出來了!”她就會嚇得自己把毒芽按回去。可桑蘭倒楣遇到海明,面對醜陋的毒芽,他就在那裡熱烈歌頌:“多麼美麗茁壯的苗啊!”然后往上澆化肥。於是桑蘭的毒萌芽,就這樣一步步被海明養成了全國人民都看得清清楚楚的毒瘤。

桑蘭實在是被海明玩慘了。網上有人說,以后人們遇到桑蘭,恐怕都會像躲麻風病人一樣躲她了。如果說劉國生、謝曉虹、薛偉森恐怕這輩子都難吞下桑蘭這口惡氣,桑蘭這輩子恐怕也難吞下海明這口惡氣。但她和黃健之所以目前很軟,兩人都對媒體表示,律師費會如數照付,而且不會起訴海明,這明顯是由於桑蘭把自己的資本全部玩完了,找不到任何新的律師,連個在紐約生活上的幫手都找不到,一籌莫展,還得指望跟海明和好,繼續把官司打下去。但明摆着,桑蘭黃健即使付足律師費,給海明跪下磕頭,海明也會找出理由,就是不再繼續代理了。他死活要扔下殘廢人不管了。桑蘭想想吧,比你還毒的人,什麼招兒沒有?桑蘭被海明治,是最佳報應。反過來,桑蘭再治海明(起訴他),效果更佳。

對桑蘭的濫訴,雖然我寫過多篇文章痛斥,但她如果起訴海明,我絕對聲援,而且認為她勝訴在握。這是桑蘭唯一真正可以贏的案子,因為天下找不到第二個海明這種撒謊、誤導、不負責任的律師。桑蘭跟海明合作時間越長,被海明“毒”得越狠、栽得越慘。

今天,海明這個丑角之所以在網上還能吸引眼球、娛樂網民,就因為他是個真人,卻像是個在文藝作品中被典型化處理過的小丑。馬戲團的人耍猴,是拿角色耍,這海明可好,把自己當猴耍。我絞盡腦汁,在讀過、看過的文藝作品中尋找一個類似海明的這種“東西”,結果沒找到。說他是“牛二+橫路敬二”吧,連牛二都沒海明這麼潑皮,橫路敬二是被人陷害灌藥灌傻了,這海明大概是自己吃錯藥,把自己吃成猴了。

藝術作品中的小丑一般壞不到海明這程度;而又壞又毒的,還真不把自己當猴耍。所以海明是一絕,一個經典。當然,人類也有看小丑繼續出醜的癮。

都說海明瘋了、傻了。是沒錯。但玩起真格的,他又一點都不傻了。一看莫虎真要打他的律師執照,他立馬又電話、又寫信地告饒,給500塊就撤訴,現實得不行。

他跟中國CCTV那兒罵美國“種族歧視、國籍歧視”被痛斥后,一點都不在乎。他非常清楚,美國可以隨便罵,白人可以隨便罵。罵美國可以在白宮門口,昂首挺胸、鼻子朝天,不受任何懲罰,沒有任何后果。而且罵完“種族歧視、國籍歧視”之后,他還可以拍拍老美的肩膀:“美國人民是熱愛桑蘭的。”

等他為了戰勝莫虎,把莫虎“抹紅”,再喊中國是極權國家(以期待法官因討厭極權而另眼看待被告)被點出后,海明就立刻嚇得不敢繼續裝瘋賣傻了。他很清楚:黨國是絕對得罪不起的。不僅他今后還要借中國人的民族主義在美國混飯吃,桑蘭更得靠中國政府活下去。桑蘭竟然敢在正式法律文件上“指控”中國是“極權國家”,還點名道姓地“攻擊”國家領導人。反了天了!這種話甩出去,再跪下磕頭已經來不及了。那個30歲的女人不是小丫頭了,肯定在北大根本沒好好上中共黨史課,所以她不知道,跟共產黨想兩面通吃的結果是什麼。想到這一層,海明在夢裡都嚇得尿炕了(他還不用回中國呢),所以半夜爬起來,懵懵登登地往博客上貼:

“我們支持中國現行制度100年不變。沒有一個強大的政府管着,中國早亂了。中國極權?極權就對了。不極權就是一盤散沙。看來唱紅歌非常及時,百姓需要精神食糧。”

“民主多少錢一斤?好的領導好過‘民主’,民主就是人人都想做領導,那不是就天下大亂了嗎。穩定是福。”

“民主到了中國人手上就是笑話了。”“胡錦濤來美我還打着小旗去歡迎呢!”

海明就差跪地磕頭喊“胡主席萬歲”了。黨國像個電棍,一下子就把海明電成李蓮英了。胡主席還沒張口喊“小海子”,海明已經撲騰跪下喊“扎”了!

其實紐約的華人律師真應該有人去查查,海明在一邊磕頭一邊喊這一大堆熱愛黨國口號的時候,辦了多少政治庇護的案子?我採訪到的一位十多年前就曾跟海明合作搞政治庇護的紐約移民公司的經理披露,現在華人律師辦政治庇護,99%都是假材料。這其中有多少是海明送上去的呢?

海明如果在中國這麼裝瘋賣傻,早被中國人收拾趴下了;即使中國政府不收拾他,民間也饒不了他。他要真是白種美國人,已經在精神病院住半輩子了。可這海明恰恰打了個“剪刀差”,用中國人的瘋勁兒,在美國社會玩,就像一塊什麼藥水都殺不死的“牛皮癬”。

在現代文明社會,誰也不能用楊志的方法把牛二一刀抹了。所以仔細想想,對付這“牛二+橫路敬二”還真得靠莫虎們。我原來一直不懂一個中國的新的表達:“這人太二了”,寫到這兒恍然大悟,原來這“二”是這麼來的:“牛二+橫路敬二”。

桑蘭的缺德,已經開始受到報應。但海明缺德至此,他以為會沒有報應嗎?他以為現在脫手桑蘭案,就可以逃脫這幾個月的惡行所帶來的后果嗎?

桑黃海這類“東西”的存在,實在是華人的奇恥大辱。他們不是意識形態,不是政治觀點,是“非人類”。人做事是要想明天,想后果的。只有獸才不懂得想明天,不知道有后果。那麼要臉、要面的中國人,如果能容忍這種“獸”在這個群體裡胡作亂鬧,更動不動就上美國人那裡露一下他們赤身裸體上最醜陋、最骯髒的部分,真把這個群體的形象糟蹋壞了。

那麼桑蘭跟海明,到底誰更壞?誰更毒?我的結論是:海明跟桑蘭打,就是斯大林跟希特勒打,同歸於盡是最好結局,也是必然。

人類的惡,最后一定被兩種勢力戰勝。一是小流氓被大流氓辦了(此案海明把桑蘭黃健辦了);二是正義的力量最終把大小流氓都除掉(此案莫虎、劉謝把桑黃海打趴下)。

所以,這個案子的結局應該是:莫虎代理劉謝反擊,打掉桑黃海這股邪氣,才算真正英雄一把。桑、黃、海,加上路平,這幾個得到海內外華人共識的壞蛋和笨蛋,給莫虎們製造了一次絕佳的“為民除害”的機會。不做一次英雄,真對不起你們自己這幾個月的勞神、勞心,更對不起那些數不清的聲援你們的海內外華人。人一輩子,難得碰上幾次做英雄的機會。

我認為“桑蘭的故事”會成為教育孩子的反面典型而流傳下去,因為實在太難找這麼一個極端的案例了。但每一個真正流傳的故事,都必須有一個黑白分明的、正義戰勝邪惡、好人戰勝壞蛋的結局。所以,我們等待着莫、劉、謝完成最后這一戰!

2011年8月14日於美國

2011-08-14

http://www.caochangqing.com (轉載請指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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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36 个评论)

2 回复 天朝浮云 2011-8-15 09:17
老曹犀利
3 回复 light12 2011-8-15 09:18
天朝浮云: 老曹犀利
写的很好
1 回复 fanlaifuqu 2011-8-15 09:32
全文精彩,但其中一句,撒谎比撒尿还容易必须排除他没有前列腺毛病!
1 回复 light12 2011-8-15 09:40
fanlaifuqu: 全文精彩,但其中一句,撒谎比撒尿还容易必须排除他没有前列腺毛病!
翻老啊,咱普通人不懂那么多医学
4 回复 Laile 2011-8-15 09:58
哇,曹长青的文笔真的了得。赞.
3 回复 foxxfam 2011-8-15 10:17
ding
4 回复 light12 2011-8-15 10:20
Laile: 哇,曹长青的文笔真的了得。赞.
同意
1 回复 light12 2011-8-15 10:20
foxxfam: ding
  
2 回复 布衣人 2011-8-15 11:15
曹長青是本人最卑视的人,既歹毒又肮脏。本來反共是他的政治伩仰,尊听悉便,无可非议。可是反共变成反华,就属心理变态与政治癫狂症了。在大小不同埸合,他声嘶力竭地宣称李登辉是民主之父,紧决追随李登辉的政治主張。甚至在集会上当着李登辉的面,叫李为台湾国父,太肉麻了,这就丧失一文人的气节,认贼作父,活脱脱一个李莲英的奴颜媚骨。那种激进与谄媚连民进党人也感到不可思议。他的台獨的言论是阿扁想讲不敢讲的,阿扁当然赏赐了他一些狗骨头了。
海明与桑兰是愚蠢又可恶的,但那是道德范畴的错误。曹長青是真正的毒虫,是民族的罪人。他现在的处境可悲也是自找的,美国与台湾两处的资助全断了,英文又烂,谋生不易,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
2 回复 light12 2011-8-15 11:22
布衣人: 曹長青是本人最卑视的人,既歹毒又肮脏。本來反共是他的政治伩仰,尊听悉便,无可非议。可是反共变成反华,就属心理变态与政治癫狂症了。在大小不同埸合,他声嘶 ...
他如此不堪为啥不投共啊?

不以人废言,还是就事论事吧?
2 回复 布衣人 2011-8-15 11:58
light12: 他如此不堪为啥不投共啊?

不以人废言,还是就事论事吧?
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没错。他若指责海明与桑兰的道德问题,当然很好。但是他这篇烂文实际上想谈政治,却又语焉不详,因为偏偏桑兰又在指责国内是极权,这样,他的烂文变得失焦,进退失据。曹的愚蠢是找错议题,想下点药,混水摸鱼。特别是文中骂人是亲共的李莲英,却不知自已是个谄媚透顶的李莲英。
1 回复 light12 2011-8-15 12:07
布衣人: 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没错。他若指责海明与桑兰的道德问题,当然很好。但是他这篇烂文实际上想谈政治,却又语焉不详,因为偏偏桑兰又在指责国内是极权, ...
你能从中看出如此微言大义不简单。对此本人迟钝。吃鸡蛋不必要找那只鸡下的。文章很好。作者有文人无行的作为也没啥
2 回复 布衣人 2011-8-15 12:43
此人为文人无行,精彩评价,一切都在不言中。
10 回复 light12 2011-8-15 12:50
布衣人: 此人为文人无行,精彩评价,一切都在不言中。
  
3 回复 Giada 2011-8-15 12:56
不知道,我就会看热闹。
2 回复 light12 2011-8-15 13:07
Giada: 不知道,我就会看热闹。
不知道啥?
1 回复 Giada 2011-8-15 13:38
light12: 不知道啥?
不知道谁更毒。
7 回复 light12 2011-8-15 13:49
Giada: 不知道谁更毒。
这些人像有魔鬼附体似地
1 回复 brimorton 2011-8-15 17:48
好文!入木三分。
海明的所作所为如果不是有着律师和名人的光环的话,估计早已被送入疯人院去了,但其撒泼耍赖纠缠周立波的壮举还是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显然他不甘心只是做一个辅助桑某以维权为名,行敲诈之实的帮凶,而要时时显露出他在这场充暴露人性阴暗面的大戏中的主导地位。
3 回复 light12 2011-8-15 19:09
brimorton: 好文!入木三分。
海明的所作所为如果不是有着律师和名人的光环的话,估计早已被送入疯人院去了,但其撒泼耍赖纠缠周立波的壮举还是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显然他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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