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警察不干活

作者:qwxqwsean  于 2016-1-16 08:46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移民生活

一个房客周日去蹲监狱了,周二返回。

他的女友在周日夜在他的住处开生日会,约15人参加,他在监狱不在家。

他周二出狱回来,发现他女友把他绝大部分财物都偷走了,比如他的手机,相机,支票本,把他的电视屏幕砸裂,砸碎他卧室的两个玻璃窗,搬走了茶几和椅子。 他怒不可遏报警,不过报警时没说是他女友干的,只说是入室盗窃。

他傍晚7点报警,现在10点了,期间还打911催了两三次,警察也没来。

警察貌似对这些已发生的财物犯罪根本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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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在十点多终于来了,警察把我叫到一边问话,我把知道的情况说了。

警察走后,他来找我大发雷霆,指责我刚才不应该做证说她住在这。因为租房合同上是他的名字,没有他女友的名字,他女友只是来和他呆了几天,只是访客,不能说她住在这。

他指责我作证说她住在这,那她偷东西砸玻璃就没责任了,因为她砸的是她自己的东西。他说两人的东西是分开的,这房子里的东西都是他的,没有一件是她的,她的东西都在她妈家。

他说因为我作证他女友和他住在这,导致她偷东西砸玻璃全无责任,因为她住这,她就有权说这些东西都是她的,她有权拿走,也有权砸烂,所以她拿走的一切东西都是属于她的,无责任,而她砸烂玻璃,也是有权砸,而租房合同上写的是他的名字,没有她的名字,房子损坏就是他的责任,她无责任。

他叫我明天早上八点半和他一起去警察局改我的证词,不能说她住在这,只能说她是访客。

一个措辞会造成很大的不同,他的女友盗窃他的财物,砸玻璃窗,如果说她是访客,她就有责任,如果说她住在这,她就没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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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这么处理,导致他作为受害者,无处说理,他的女友趁他不在家的时候盗走他的财物,又破坏了房东的房子,竟然完全无责,完全不可追究。

警察在这事上完全不保护受害者的利益,不追究肇事人,他会觉得不公,结果可能促使他通过报复社会抗议。

他确信自己是受害者,他尽力用合法方式维护自己的利益,但警察不保护他,等于是在强迫他通过非法方式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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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因为作证,把我也卷入纠纷。明天陪他去警察局改证词,可没人给我发工资,我还要被他忌恨,仿佛这事他讨不回公道是我造成的。

我对警察说他女友住在这,依据是我两三次来讨房租时,见到他女友在屋里,并且她有房门钥匙,由此推测她是和男友住在一起。貌似没错,但他男友的意思是她只和他住了几天,并且租房合同上没她的名字,她也不交房租,屋里所有物品都是他的,没有他女友的财物,所以她不是住在这,只是一个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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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还没完,但暂时告一段落。 


他女友在他房间开生日会,和参加聚会的众朋友一起把他的私人财物都盗走,还砸坏两扇玻璃窗,偷走几件台灯茶几椅子等小家具,并伪造被外人入室盗窃的现场。他报警。我为警察作证时说他女友和他住在一起,因为我的“She lives at here.”措辞,被警察利用,不追究他女友任何责任。 他极为恼怒,半夜十一二点站在他门口对着大街打雷杀猪一样地狂吼发泄自己的愤怒和沮丧。


我拿了纸笔去他房间找他,当面给他写一份声明,用于给他告他的女友,声明说我不能证明他女友住在这,只因上门收房租时两次见到她女友在房间里,并且问了他女友是否住在这,他女友回答说只是来作客,她不住在这。 同时作证我目击他女友周日夜在他住处举办生日会,并询问生日会的参与者被告知这是他女友举办的生日会,并在生日会进行中听到了几声砸玻璃的大音。并作证租房合同上只有他的名字没有他女友的名字,以及房门钥匙只发给了他一个人。他的情绪才缓和下来,他说他要据此告他女友,把她投进监狱。 我说她在这件事上造成的损失不大,只有几百美元的损失,金额太小,最多赔他几百元钱,不会因此进监狱。 这其中的问题是我在声明上按他要求写了他女友的全名,而我只听人说过他女友的名,并不知道她的姓,就这么把她的全名写在声明上,不妥。 并且我因这份声明卷进人家小两口之间的战争,日后如果引起他们的更大纠纷,我可能会被连累。


虽然表面上他女友和他因此分手,实际上似乎不是,因为我和他女友在周日夜8点时见面谈过话,她女友在言谈中完全承认他俩的情侣关系,并且表示愿意让她男友把房租的钱给她,由她代交给我,并没有任何二人要分手的表示。 所以这次生日会的闹剧,偷走他的个人物品和他的支票本,砸坏他的电视机和卧室的两扇窗户,可能是女友想闹腾一下制造一点对他的心理打击,但并不是以此表示要分手。 这个事件,只是小两口子之间的闹剧而已。


他女友这么整他,我能见到的原因,一是虽然二人有同居关系,但他和几个女孩同时有同居关系,他女友是个20岁的白人大美女,但他还和别的女孩有情侣关系,比如有一个貌似16岁的皮肤不那么白的女孩,他女友掌握房间钥匙,在他的几个女友中地位略高。 二是他女友表示他从来不给她钱。这难免使他女友导演造反闹剧制造影响。 


他这次被判入狱4天,但在监狱呆了两天就出来,按我听到的他和警察之间对话的只言片语,是源自他和他另一个女友之间的矛盾,那个女友告他家暴威胁骚扰,他向警察辩解说这个判决完全是捏造的没这回事。 


就这么个人,居然朋友如云,美女环抱,同时有多个女友,夜夜当新郎,当然时而也被女友们以各种方式利用国家机器导演闹剧折磨折磨。 


我昨夜和他长谈一个多小时,他觉得自己是要被房东扫地出门,情绪不稳定,他发誓一定会按时全额付房租,修好所有破坏的设施,并发誓绝不再办会影响邻居室友的聚会,只请求能继续在这住。


我和房东商议后,今天又找他谈。 我向他解释这不是要赶他走,而是他签的合同是暑期短租,是正常的短租到期,他的房间的秋季学期已经被别的学生在六月就提前预定了,所以他的租房合同不能续签。 我给他两个选择,一是七月底前搬走,但不用付一分钱。二是他可以继续住到八月,到八月十五号租约到期不续签租约,但他要付齐所有欠的房租水电和设施破坏造成的损失。这样他如果七月底不走,多住两个星期就要支付他欠我们的上千美元。 我叫他自己找房子,同时给他两个避难所的地址,因我以前是本市两个避难所的老住客,给他介绍入住避难所的方法和技巧。


房东认为只要让他离开就是了,不走就找律师。其实哪有这么容易,美国的法律并不支持驱赶房客,而且这个人已经深陷各种麻烦中,极度愤怒情绪即将崩溃,这时不对他表示同情,还要立即把他扫地出门没商量,可能会把他逼得狗急跳墙。


处理这种事很闹心,非常破坏自己的心情,卷入别人的波涛汹涌的纠纷之中,所以我以后再碰到这样的刺头以及讨债赶人的事,都要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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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还是要体谅别人的处境,不然让他觉得伤心愤怒,他认为没人帮他维护他的合法权益,有朝一日把他逼到拿枪在街上找人乱射泄愤也不奇怪。  


希望这小子以后能记得曾经有一个中国人给他提供过小小帮助,再遇到涉及中国人的纠纷的时候,给中国人留点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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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做饭的人都非常关注水的沸点,100度的水是沸水,95度的水是没烧开的生水,你如果做饭或泡茶,只烧到95度,是很成问题的,不但饭菜没烧熟,吃生水,里面的虫卵细菌还会使人得病。

喜欢用华氏度的人,根本不关心水的沸点。他们连水的沸点是多少度都不知道。对需要经常知道水烧没烧开的人来说,212度,是一个毫无感觉毫无意义的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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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工作上的事情写到网上来,这是要被雇主开除的节奏,虽然我没提到事主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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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因为向这小子讨房租,给我的心理压力很大,头痛心烦,忧心忡忡,萎靡不振,无精打采,像生病了一样。 

不要接触不愉快的事,和麻烦的人,否则短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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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这个女友(M)很有意思的。周六小伙和另一个女的(不是这个)同居。 周日傍晚小伙去蹲监狱,我傍晚八点去他们的住处,见他女友(M)在屋里在搞卫生(应是在给夜晚的生日爬梯做准备),我因为房租的事和她交谈了约两分钟,她言谈中完全承认自己和男友的情侣关系,只是强调她和他的钱是分开的,谁也不为对方付钱,所以她不能为他代交房租,并且她表示也希望他能把房租钱交给她,由她转交给我。 她说男友去蹲监狱了,周二回来,叫我周二再来找他,并说如果他周一提前出狱,她就会叫他来找我交房租(If he can get out of jail tomorrow, I will send him over to you .)


然后是夜里的十几个人的狂欢爬梯。


然后是周一凌晨12:45左右我听到他们把玻璃窗砸碎的约4声巨响。 爬梯约于1:30安静下来。 


周二傍晚,他出狱回到住处,发现他的财物大多数被盗,连支票本都盗走,电视机被砸坏,卧室两扇玻璃窗被砸碎,有人还在房后的淋浴间小窗外地上放了张椅子和垃圾桶,伪造外人翻窗入室盗窃的假象,实际上他女友有钥匙,不需要翻窗,而且那个浴室窗也太高太小很难爬,外墙的塑料鳞瓦也没有任何被人登踏的痕迹,伪造的翻窗现场太假。同时他已经被女友以他要杀她为由向警察局申请禁止令,不准他以任何方式和她联系。 


他报警时在愤怒之余,正高兴能借此事以入室盗窃为由叫警察逮捕他女友,把她关进监狱, 结果警察来后,问了情况,说他女友和他是住在一起的,那么他的女友就对他房间里的财物有所有权,可以拿走,也可以砸坏,也可以砸窗户,她做的都合法,警察对此事就不管了。他气疯了,对我大发雷霆,说这是因为我给警察作证说他女友住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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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对小情侣今天又恢复关系了,两人正甜甜蜜蜜的在一起呢。


恢复关系的方式也很有意思,今天下午半黑白小伙回家,发现钥匙打不开门锁,以为锁头坏了,过来找我叫我帮开门。  我试着去开他住处的门,发现钥匙和锁头都正常,打不开是因为门被从里面用门栓栓住了,敲门没人回应。 我又去打开一道侧门进楼里,试图开一道连接厨房的后门,也被从里面栓住了,我侧耳倾听,听到里面有不大的音乐声,确信里面有人。 于是告诉他:“房门是反锁的,里面有音乐声,应该是你的朋友在里面。”


约半个小时后,他女友从屋里出来和他见面,安慰他,稍后二人就一起进屋了。


这是个典型的例子:小两口打闹,殃及房东,这一周,连警察法院都被调动了。 


我推测7天前,拿着我为小伙写的那份声明,小伙去警察局或市法院告他的女友去了,他女友应该已经被警察上门询问过了,他显然是要坚持告他女友的,结果可能是他女友会被罚款或拘留。 一周过去了,他女友也不想继续闹了,现在主动回来恢复关系,可能也就不用被罚款或拘留了。  


这个闹剧,如果把性别反过来:男的趁女友的不在家,在家里和十几个朋友办生日会,同时盗走女友的几乎所有物品,带不走的比如电视机就砸烂,把卧室的两扇玻璃窗也砸烂。 然后他去警察局申请禁止令,以女友威胁要杀他为由,禁止她以任何方式和他联系。 然后他又被女友起诉入室盗窃,在他被起诉和禁止令有效期间,7天后他主动来女友的住处试图恢复关系,我估计是行不通的,结果将是他被逮捕和被罚款和拘留。 


男女真的不平等,女的仗着有个洞,就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他男友拿她没办法,整个司法系统都拿她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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