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第一夜

作者:wd6364  于 2010-11-1 07:44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原创文学|已有2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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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今通灵第一人,蒲松龄也.屡试不中的郁郁中,仍保有丰富的想象和情感,持之以恒,终成奇篇,世人传诵.
  
    看看这个序,我是无法轻松的.
  
"独是子夜荧荧,灯昏欲蕊;萧斋瑟瑟,案冷疑冰。集腋为裘,妄续幽冥之录;浮白载笔,仅成孤愤之书;寄托如此,亦足悲矣!嗟乎!惊霜寒雀,抱树无温;吊月秋虫,偎阑自热。知我者,其在青林黑塞间乎!"
  
  虽然改编引用依据的众多,我却从来没把这些鬼怪故事当成香艳和恐怖的结合。民间流传的基础是在的,可不能等同于乡谈趣闻,听之笑之。用来聊天的一张席,一壶茶,流转了多少人,载下了多少唏嘘,惊愕和痛心疾首,唯有聊斋主人一只神来之笔,徐徐画出一个个惊天地的鬼魂,那么美丽那么富有人性的光辉。不由让人恨不相逢,今不如昔。
  
    女鬼,容貌秀丽十分人才,性格各异,但都侠肝义胆,知恩图报。行事有分寸,思考有尺度,比男人还有气魄和心胸。往往帮助的是那些那些穷困潦倒的书生,对大户视而不见。不仅给以身体的安慰,当然那也是寒窗苦读所需要的畏惧。更多的是女性的温柔和娇媚。人为狐迷,无非是为那看似不可思议却历历在目的际遇。比焦发赤目河东狮吼可爱得多。
   
     男人,无钱无势,除了怨恨祖上不荫,在那样的社会里无辙可想。对异性的向往和艳羡,只能通过臆想的人鬼殊途同归来实现,不能不说是悲哀的残忍的。而在这根本虚幻的只能在夜晚上演的场景里,因为那份真、善、纯,更重要的是相信,让男女之情超越了时空和阴阳。女鬼本不能复生,男人身上忠孝之重也不能即刻赴死。这就注定了是个没结果的姻缘。可人家全都动情。
  
    更多时候我的怜惜在鬼魂那里。本来是尘缘已尽,超凡脱俗,却还是被打动难逃一劫,为了一个中意的一个好心人,冒着大不韪,勇敢地接近关心。天亮前,窗户纸发白了,那匆匆离去的身影,多少的不甘!做了鬼魂,也要遵守作息和组织纪律。
 
  本想彻底通读再发妄语。可是西方南瓜灯亮欺负我无人,吸血的丑陋僵尸无非要命,可比不得要情要爱要义的绝色佳人。
  
   其实我担心什么?懂得他的人自然懂,不懂得就天天去坟圈子守株待兔。
 
  某序中说,当时的社会“江河日下,人鬼颇同”,认同蒲松龄运用鬼魂的形式来写社会。“吾愿读书之士,揽此奇文,须深慧业,眼光如电,墙壁皆通,能知作者之意。” 我看现如今倒也很难分辨。个个睡觉都安稳得很。
  
   尽管本人超爱出汗,狐仙们轻易也不来招安的。主要是姿色太差,动作奇慢。从来不懂化妆,日前好容易弄了半天,成功搞出一双人惨不忍睹的下眼袋来。要把皮修饰好,可能鸡都下班了。
  
 
    我成了女鬼也不会索命的,活着干不成的事,还不死心,那就是偏执。
 
   在尚能阅读和思考的今天,行舟冲浪,有神鬼护航,何惧之有?何乐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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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 个评论)

0 回复 越湖 2010-11-1 13:04
乐可常为之;弗乐,亦可为之。久之,乐在其中也。
0 回复 wd6364 2010-11-2 03:04
越湖: 乐可常为之;弗乐,亦可为之。久之,乐在其中也。
听着有些讽刺?知足常乐,骗修脚的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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