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僧乱判葫芦案:杨绛文革中的“打架事件”浅析

作者:xqw63  于 2016-5-28 07:27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社会评论|通用分类:热点杂谈|已有53评论

葫芦僧乱判葫芦案:杨绛文革中的“打架事件”浅析
05/27/2016

(此文绝没有在道德层面对钱钟书和杨绛先生的任何影射,相反,钱杨是笔者颇为尊敬的中国一代大师。)

(此文仅从人性的角度去探讨发生在那个非人性年代的是非曲直,过分解读是您的权力。)

活了105岁的杨绛先生去世,为后人留下了太多的精神财富,以至于信息发达社会中,很多人借她的口,发自己的“心灵鸡汤”,导致以讹传讹,一般读者已经分不清这些“鸡汤”是否是杨先生煨制的了。

一个70岁的老人,看咱们吵杂纷争的世界,和一个30-40岁的青壮年看同样的世界有着截然的不同观点,在年轻人看来天要塌下来的事情,对老年人而言,或许根本不值得一提,而一个活过百岁并没有“老糊涂”的人生历练之“大家”,其反思的内容无疑值得所有芸芸众生去思考并借鉴,尤其出自杨先生这样一生低调生活、经历了太多政治运动而独善其身的泰斗级人物。

评论一个人并不能从其某一阶段开始,咱们哪一个人年轻的时候,没有做出令自己后悔的事呢?因为做出了令人后悔的事情,就可以断然评判此人“不齿”,那么,作为有七情六欲的普通人,则永远可以和猥琐为伍了。

这个世界并不是“非白即黑”的世界!

钱杨是低调之人,同时也是政治练达之人,在各种各样的政治生活中,选择了保护自己和家人的一种聪明活法,这是所有具有智商和情商的人当仁不让的选择,在大富大贵后的晚年,仍然坚持这种低调的生活方式,是为“大彻大悟”之人,但这种“大彻大悟”被媒体放大到道德巅峰的时候,则极有可能会走向另一个极端,即连他们自己都不愿意看到的现象:被不同意见者从另一个角度去过分解读。

带着这样的思维,咱就做一次葫芦僧,在这里对杨绛在文革中和他人打架事件做一次“盲”判。

杨绛先生在《从“掺沙子”到“流亡”》一文中提到的"男沙子"、"女沙子"的"革命男女",其实是一对中年知识分子,林非(真名濮良沛,当时42岁)和肖凤(真名赵凤翔,当时36岁),丈夫林非绝不是咱们平时潜意识里的“革命闯将”,他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文学系主任、博士生导师、中国鲁迅研究会会长和中国散文学会会长”,仅从头衔上来看,这就不是一般小闯将就可以企及的文学高度,而妻子肖凤,则是中国传媒大学教授,虽说此两人比不上钱杨两人名声,但也绝不是简单可以归类到“沙子”之类的打手。在杨绛先生写出这段打架经历后,很多媒体和写手做了大量宣传和臆测,以至于当事者一方妻子肖凤发出了“另一个故事”版本,孰是孰非,真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在这里,咱不想对打架事件对错、双方版本孰是孰真进行甄别,咱就权当杨绛先生给出的版本为真,看看该版本有何值得推敲之处。

有一点双方都是认可的,即:打架中,杨绛咬了肖凤,把肖凤手指咬出血了,而钱钟书用木制器械打了林非,把林非手臂打肿了,林非夫妇没有还手。至于对方为什么没有还手,杨绛先生语焉不详。那么,让咱们再分析一下林非夫妇和杨绛夫妇的身体条件,看如果真的打起来,谁会吃亏。

下面是网上查来的资料。

林非42岁,身高1米8,肖凤36岁,身高一米7,而钱钟书先生身高不超过1米75,杨绛女士身高只有1米5,且两人都已经60多岁,如果林肖二人动手,估计钱杨两位书生应该不是对手。

从另一个角度来分析,林肖二人如果真的是“革命男女”,而作为“臭老九”的钱杨两人,则是吃了“豹子胆”,敢打当红的“革命男女”,而且,打完后屁事没有,没有受到任何惩罚,这种现象在失去人性的文革时期,当有点匪夷所思。大家应该看到,当时的革命小将可以任意凌辱大到国家主席、小到居委会主任,如果被“臭老九”打了,那简直可以是资产阶级“翻了天”了。

从这两点分析,咱更倾向肖凤的版本为真,即:在打架这件事上,杨绛先生的说辞不完全正确!

在举国上下一片杨先生“道德楷模”的赞辞中,咱一个葫芦僧乱评一个“葫芦案”,也可谓是吃了“豹子胆”,不过,给头脑发热、思维单纯的大众泼一点冷水,咱不下地狱谁下地狱呢。

杨先生上天堂,咱下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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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53 个评论)

5 回复 笑臉書生 2016-5-28 07:56
不可信谣啊
4 回复 海外思华 2016-5-28 08:03
不知说什么?
5 回复 舌尖上的世界 2016-5-28 08:10
我决定要攻击你一下,呵呵。

这个人给世人留下了什么'宝贵精神财富'?你要是立马儿说不出来,我就说你是在(庸)人云亦云。

年轻时也跟风读过《围城》,读完以后就把他们归到'绕着走'那一类里,和张爱玲她们为伍去了。从此见到这两个名字一概绕着走。你老兄可好,一回二回地提他们!她们关咱们什么事啊。
5 回复 唐贝勒 2016-5-28 08:59
我还真不知这几位先生,也没读过围城,同意您的分析。
3 回复 wcat 2016-5-28 09:36
怎么不说你天天欺负小朋友呢?!  
4 回复 wcat 2016-5-28 09:41
你天天欺负我们的小朋友当然应该“下地狱!”  
4 回复 徐福男儿 2016-5-28 09:42
邻里勃豀,夫妻反目,本是难断的是非。钱杨与林肖之间的矛盾,起于林肖搬入以前是钱杨独居的一套房子,杨绛说是原于文革的“搀沙子”政策,林肖否认,到底是不是搀沙子,抑或是资产阶级权威没资格住这么大的房子,要匀出来给其他群众住。如果是搀沙子,林肖在日常生活中对钱杨进行“思想改造”,在那个年代是符合逻辑的事。63兄以林凡今日的头衔,判断他并非当年的“革命闯将”,未免武断。63兄所在的医学领域容或没有这样的事儿,但是在人文社会学科领域,当年的革命闯将如今堂而皇之的成为博导、名人而招摇过市者,正不知凡几!时下红得发紫的余秋雨便是最典型的一个。因此,63兄的判案前提我认为是有问题的,这个葫芦案判得不太令人信服。
3 回复 小皮狗 2016-5-28 09:46
纠纠头发,骂骂架,这在教授楼里并不稀奇。钱杨也是人,而且从钱钟书先生的文字上看,他描写人物虽然入木三分,但也往往刻薄得不轻。实际上杨女士如果笑谈打架之事,可能在摆脱盛名之累的处理上会更潇洒一些。
6 回复 法道济 2016-5-28 10:10
管他那么多?都是共党手下顺民。民主万岁,自由万岁
4 回复 十路 2016-5-28 11:32
乱世谈道德判是非有点奢侈。

第一,参入了政治的道德本身无客观标准。
第二,民事纠纷无法律渠道;也无管理公判可严;公检法里也分了派。
第三,即使有管理,那时直到现在”打小报告“也是被认为无耻。杨后来为版权一事上报也被人批判是小人,所以是非道德标准已经是模糊不清的。

所以,国人邻里同事外人间扯皮拉筋骂架打架的事不少,自己解决矛盾的文化。 美国在这方面的不同性在于,不能自行解决的矛盾找执法机构和法院解决,一般人不插手判对错,靠自己闹的不去吵架打架,没有道理可讲,要就拿枪解决。

双方闹架谈道理就如同打球比赛不用裁判。
5 回复 xqw63 2016-5-28 18:33
笑臉書生: 不可信谣啊
通过网络查到的资料,双方都说的同一事件
7 回复 xqw63 2016-5-28 18:33
海外思华: 不知说什么?
两天打架,各说各的理
3 回复 xqw63 2016-5-28 18:38
舌尖上的世界: 我决定要攻击你一下,呵呵。

这个人给世人留下了什么'宝贵精神财富'?你要是立马儿说不出来,我就说你是在(庸)人云亦云。

年轻时也跟风读过《围城》
年轻时候读过围城,是咱喜欢的小说,尤其是看到那些人在现实生活中的翻版
4 回复 xqw63 2016-5-28 18:38
唐贝勒: 我还真不知这几位先生,也没读过围城,同意您的分析。
多谢
5 回复 xqw63 2016-5-28 18:38
wcat: 怎么不说你天天欺负小朋友呢?!   
  
5 回复 xqw63 2016-5-28 18:40
徐福男儿: 邻里勃豀,夫妻反目,本是难断的是非。钱杨与林肖之间的矛盾,起于林肖搬入以前是钱杨独居的一套房子,杨绛说是原于文革的“搀沙子”政策,林肖否认,到底是不是
文革的时候,右派绝对没有胆量敢打“革命闯将”啊,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啊
4 回复 xqw63 2016-5-28 18:48
小皮狗: 纠纠头发,骂骂架,这在教授楼里并不稀奇。钱杨也是人,而且从钱钟书先生的文字上看,他描写人物虽然入木三分,但也往往刻薄得不轻。实际上杨女士如果笑谈打架之
咱觉得这才是真正的人,而不是神。咱的文章就是想让大家看清楚了,他们是有血有肉的人
4 回复 xqw63 2016-5-28 19:27
法道济: 管他那么多?都是共党手下顺民。民主万岁,自由万岁
闲得慌
6 回复 xqw63 2016-5-28 19:27
十路: 乱世谈道德判是非有点奢侈。

第一,参入了政治的道德本身无客观标准。
第二,民事纠纷无法律渠道;也无管理公判可严;公检法里也分了派。
第三,即使有管理,那
咱就是想说,他们是有血有肉的人
4 回复 月光明 2016-5-28 20:50
文革时打架的多了去啦,东斗西斗的   我们邻居也有因为不得势,被安排搬进另一家共住,不过他们都没打架,也没去咬手指头,能把手指咬出血,也是够邪乎了,那得用多大的劲呀   
63是想告诉大家,别一窝蜂的好好好、坏坏坏的吧,但俺民族就是有些这样的特点涅。现在有互联网,可以讨论,慢慢会好起来吧 ;其实并不是只有黑黑白白,还有一大片灰色地带;人无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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