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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神的殿要謹慎腳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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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步思 發表於 2022-4-5 19:2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到神的殿要謹慎腳步>
讀經「傳5: 1-7」「你到神的殿要謹慎腳步。因為近前聽,勝過愚昧人獻祭(或作「勝過獻愚昧人的祭」)……。」在傳道書第五章的這段經文中,所羅門提醒人到神的殿敬拜神時應有的態度,他說:「你到神的殿要謹慎腳步。因為近前聽,勝過愚昧人獻祭,他們本不知道所作的是惡…。」這是一個很重要的提醒,」要謹慎腳步」!人若缺乏這樣的「謹慎」,就是缺乏對神的敬畏。舊約聖經中的先知非常強調耶和華神殿的嚴肅性和對神的敬畏,西番雅書1:7說:「你要在主耶和華面前靜默無聲」。哈巴谷書2:20說:「惟耶和華在他的聖殿中;全地的人都當在他面前肅敬靜默」。這裡的「謹慎」和「靜默」,就是到神面前的一種敬畏的態度,因為我們直接面對的是神。而「謹慎」的意思也包含了留心聽、「近前聽」,因為一個先聽清楚的人,知道神喜悅什麼,就會獻上神所喜悅的祭。如果沒有存著一顆謙卑、敬畏神的心去「近前聽」,就不會明白神的旨意,也就不會按神旨意獻祭。所以傳道者在提醒「你到神的殿要謹慎腳步」的時候,也提到了一種愚昧人的行為,就是「愚昧人獻祭,他們本不知道所作的是惡」。因此人到神面前來的時候,首先要聽神的話,這比任何一件事情都重要。撒母耳記上15​​:22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祂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雖然獻祭是很重要的事情,神卻更喜悅我們願意聽祂的話!所以,無論我們奉獻的是金錢或各樣的事奉,都不能取代聽神的話以及對神命令的順服。今天我們如果真正明白到神面前是在敬拜神,我們就不會漫不經心,隨隨便便了。但是,我們若撇開聖經的根據和聖靈在歷史上的光照,輕率地按自己的意思事奉,不管獻上什麼都是惡事。所以信徒必須首先接受神在我們身上所做的工(弗2:10),然後才能照著神在我們心裡的運行、做成神要我們所做的工(腓2:13)。

不但如此,傳道者接著告訴我們在神面前言語上應該注意些什麼:「你在神面前不可冒失開口,也不可心急發言,因為神在天上,你在地下,所以你的言語要寡少」。傳道者不單告訴我們「到神的殿要謹慎腳步」,更提醒我們「在神面前不可冒失開口,也不可心急發言」,並且講到原因,「因為神在天上,你在地下,所以你的言語要寡少」。因為神是如此的偉大,人極藐小,因此藐小的人在親近神時一定要謹記:「不可冒失開口,也不可心急發言」。如果我們真的是從心裡敬拜神,就不可能隨隨便便地在神面前毫無拘束地想說什麼就說什麼,也不可能在神面前心口不一地說一些話。所羅門又提醒:「事務多,就令人作夢;言語多,就顯出愚昧。你向神許願,償還不可遲延,因他不喜悅愚昧人,所以你許的願應當償還。你許願不還,不如不許」。人的事務太多就會導致做夢,言語太多也會「顯出愚昧」。這些愚昧的話就和夢一樣毫無意義。今天,有些人的禱告就像「外邦人,用許多重複話,他們以為話多了必蒙垂聽」(太6:7)。而有些人的禱告就像向神講道,只是自我虔誠的表演,甚至連自己都信以為真,而這些禱告都是在神面前「顯出愚昧」。這裡也提到許願,人若向神許願,就要按時還願,不可遲延。若輕率的向神許願又不還,就是對神不敬。律法並不要求人向神許願,也不禁止人向神許願,而是要求許願的人「償還不可遲延」,「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必定向你追討,你不償還就有罪」(申23:21),許願者就會成為神不喜悅的「愚昧人」。有許多信徒常常向神許願說:「若神治好我的病、若神賜我一份工作、若神賜我財富…,我就一生事奉主。若神真的醫好你,你就要儘快兌現向神所許的願,不要推搪,或是找借口。你若向神許願又不還,就是把嚴肅的許願當作兒戲,把認真的奉獻當作自我標榜的幌子,這都是在得罪神。所以傳道者特別提醒我們許願要謹慎,不要輕易許願,但是一旦許了,就一定要還,「你許願不還,不如不許」。

而聖經告訴了我們一個許願就還的人,就是哈拿。哈拿是個多年不生育的婦人,非常愁苦。後來她在神面前禱告:「如果你賜我一個兒子,我就將他領到神的殿中,使他終身歸與耶和華。」後來,她果然生了撒母耳。當撒母耳斷了奶以後,哈拿就把他帶到聖殿,對祭司以利說:「從前在你這裡,站著祈求耶和華的那婦人,就是我。我祈求為要得這孩子,耶和華已將我所求的賜給我了。所以我將這孩子歸與耶和華,使他終身歸與耶和華。」(撒上1:26-28)。撒母耳是一位一生非常蒙神祝福、重用的先知。從這裡可以看到,我們在神面前若許了願就一定要還願,否則神是不喜悅的。民數記30:2說:「人若向耶和華許願或起誓,要約束自己,就不可食言,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話行」。申命記23:21-23又說:「你向耶和華你的神許願,償還不可遲延,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必定向你追討,你不償還就有罪;你若不許願,倒無罪。你嘴裡所出的,就是你口中應許甘心所獻的,要照你向耶和華你神所許的願謹守遵行」。聖經特彆強調,我們向神許願,必須謹守承諾。

因此「不可任你的口使肉體犯罪,也不可在祭司(原文作「使者」)面前說是錯許了。為何使神因你的聲音發怒,敗壞你手所作的呢?」一個不敬畏神的人並不把神當真,只是在情急之下想用許願來賄賂神,所以才會冒失許願、又找借口反悔。人這樣藐視神,只會惹神「發怒,敗壞你手所做的」,使自己受到虧損。
「多夢和多言,其中多有虛幻,你只要敬畏神」,一個人當他的夢和話增加的時候,就會出現「虛幻」。但「你只要敬畏神」,就不會有「虛幻」。而「你只要敬畏神」,也是傳道書的主旨!所以,今天借著這段經文,我們可以在神的面前一起反思兩個問題,第一,當我們到神面前敬拜祂的時候,我們有沒有謹慎自己,不但是謹慎自己的腳步,更是謹慎自己的心,有沒有小心地近前去聽神的話語?如果沒有,我們就要在神面前徹底的認罪悔改。第二,我們要借著聖靈的光照來回想我們有沒有在神面前許過願?如果許了,有沒有還?有的人可能很多年前許了什麼願,但是一直都沒有還。所以我們在神的面前要求聖靈光照我們,使我們作一個不得罪神的人,而是蒙神喜悅的人。為此,願我們每一次在神的面前敬拜時,言語、行為、心思、意念,都能蒙神的悅納!阿們!
「創25: 1-34」「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在創世紀第二十五章中記載了,亞伯拉罕的晚年,包括他的再婚及逝世,還有以撒的後代。這裡說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別處聖經稱她為「妾」(代上1: 32),所以她在神面前的地位不能與撒拉相題並論。「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基土拉的後代也是阿拉伯各族的祖先,他們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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