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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何等愛慕禰的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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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步思 發表於 2021-10-19 21:4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我何等愛慕禰的律法>
讀經「詩篇119: 97-112」「我何等愛慕禰的律法,終日不住地思想……。」在詩篇一百十九篇的第十三段中,詩人首先說:「我何等愛慕禰的律法,終日不住地思想。禰的命令常存在我心裡,使我比仇敵有智慧。我比我的師傅更通達,因我思想禰的法度;我比年老的更明白,因我守了禰的訓詞。」詩人在此說到他「愛慕」神的律法,到了一種用語言無法描述的程度,以至他「終日不住地思想」。這「愛慕」,表達了詩人對神所啟示之真理的態度。因為「愛」,所以他才學習、尋求、切慕、仰望、揣摩、思想,並且謹守與遵行。而且詩人對神的律法是「何等愛慕」,意思是詩人愛慕神的律法,愛到他的整個思想,全部的心智,都被神的律法所佔領,所充滿,並且帶出他遵行律法的行動。詩人又說到,他因愛慕神的律法而有的智慧,使他超過「仇敵」、自己的「師傅」和那些「年老的人,因為他們的智慧只是人的智慧,與神的智慧根本不能相比!而詩人的「仇敵」就是那些愚頑人,所以神賜給詩人的智慧「比仇敵有智慧」。「我比我的師傅更通達」中的「通達」,主要指在屬靈的事情上,更敬虔,更委身,有更深更敏銳的悟性。因為詩人「思想你的法度」,他的心智能力被神的「法度」所掌管了,所以這種「通達」是真智慧的具體表現。詩人又從年齡的角度,說到神的訓詞給他帶來的影響。他說他「比年老的更明白」,原因是,他「守了」耶和華的「訓詞」。這裡給我們的提醒是,要我們更深地愛慕神的話語,愛慕神的話,這樣就會終日思想神的話。而我們就在「終日思想」神話語中,從神的啟示之言中得智慧,得能力。
 
接著詩人說:「我禁止我腳走一切的邪路,為要遵守禰的話。我沒有偏離禰的典章,因為禰教訓了我。禰的言語在我上膛何等甘美,在我口中比蜜更甜!我借著禰的訓詞得以明白,所以我恨一切的假道。」詩人在講了「我何等愛慕你的律法,終日不住地思想」之後,他就說到對「一切的假道」和「一切的邪路」所持的態度,就是「恨惡」假道,「禁止」自己的腳走上邪路。詩人禁止自己走上邪路,才可以專心遵守神的話。詩人進一步說到他遵守神的話的結果:「我沒有偏離禰的典章」。而詩人之所以沒有偏離,是「因為禰教訓了我」,也就是說,神借著祂的話教導詩人走正確的道路。因此詩人情不自禁地說:「你的言語,在我上膛何等甘美,在我口中比蜜更甜。」只有經驗過神話語甘甜的人,才能從心靈深處發出這樣的感嘆,並且說:「我借著你的訓詞,得以明白。所以我恨一切的假道。」因詩人借著神的訓詞,得著擁有屬靈的領悟力以及辨別力,所以他對所有的「假道」會有非常敏銳的覺察。一個愛慕神律法的人,必知道「假道」的危害,並且會對「一切的假道」心生恨惡,他就會逃避或遠離假道。「假道」指錯謬的教訓。可見在詩人的信仰與生命中,「愛」和「恨」是並存的,詩人愛慕耶和華的律法,同時也恨惡假道。愛慕神的律法,使他得著智慧和遵行律法的能力。恨惡假道,使他可以不被錯謬所迷惑,不至於偏離正確的信仰道路。今天在我們的信仰生活中,愛慕神和追求認識神的真理固然重要,但我們也要知道哪些是我們當禁止的和當恨惡的。只要我們有「我禁止」的意願,聖靈就會賜下能力,使我們禁止自己的腳不走一切的邪路,使我們可以持守真理,恨惡假道。

在詩篇一百十九篇的第十四段中,詩人首先說:「禰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這裡詩人將一個重要的真理告訴我們,就是只有神的話是「我腳前的燈」,就是在他每踏出一步的時候,照亮他的下一步。所羅門王教導他的兒子時,同樣以燈作比喻:「因為誡命是燈,教誨是光。」(箴言6:23) 神的話語和法則都是我們生命中最重要的明燈。詩人又說只有神的話是「我路上的光」,表示他走路需要光的導引,照明他前面的路途,使他行走在光中。因此「燈」和「光」是我們行路的需要,沒有燈和光,我們就很容易跌倒,所以在我們的生活中離不開燈和光。而今天在城市裡生活的人,不能體會「腳前的燈、路上的光」是何等的重要。 因為城市夜間有路燈,大街上燈火輝煌。但在郊外曠野的地方,夜間沒有燈光照在路上,那行人就很危險,一不小心就會摔倒跌傷,甚至摔死。人在黑夜中走路,就知道路燈照明是何等重要。在靈程路上,我們也會經歷無數的黑夜,走上不少崎嶇的路徑,更要攀過險峻的高山,每一步都會叫我們驚惶、失措、受傷、痛苦、灰心或沮喪。那麼什麼可以幫助我們度過這些黑夜?惟有神的話!因為神的話是我們腳前的燈,是我們路上的光。因《聖經》是神所默示的,當我們讀聖經時,就是在讀神的話。而神賜《聖經》給我們,就是要作我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引導我們走光明的道路。沒有神的話,我們就會被世界的看法和自己的看法所左右,所蒙蔽,以至走在黑暗中。因此我們就要多讀神的話,要將祂的話藏在心裡,這樣在靈程道路上,神的話就可作我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我們才不會迷失方向,走上歧路,知道應當行走的路和要到達的目標。神的話從亘古到永遠從不改變,神的話就是我們每一天生活的引導,透過祂的話所發出的亮光,能使我們在黑夜中清楚看到前面當跑的路,所以神的話是我們一生的指引!

因神的話有如此奇妙的功用,所以詩人又說:「禰公義的典章,我曾起誓遵守,我必按誓而行。」神的話是公義的,公正的,神必按典章辦事,為祂的百姓主持公道,因此詩人「曾起誓遵守,我必按誓而行」。正因為有了這樣的誓言,詩人就會說:「我甚是受苦;耶和華啊,求禰照禰的話將我救活!耶和華啊,求禰悅納我口中的讚美為供物,又將禰的典章教訓我!我的性命常在危險之中,我卻不忘記禰的律法。惡人為我設下網羅,我卻沒有偏離禰的訓詞。我以禰的法度為永遠的產業,因這是我心中所喜愛的。我的心專向禰的律例,永遠遵行,一直到底。」因詩人現在遭受極大的苦難,所以他求神「照禰的話將我救活!」使他能從新站起來,因此他在痛苦中仍以「讚美為供物」,並求神繼續用祂的話教訓他,這是多麼可貴的回應!所以當他的性命處在危險中,惡人設下陰謀要陷害他,但他沒有忘記神的律法,沒有偏神的訓詞。最後詩人說:「我以你的法度為永遠的產業,因這是我心中所喜愛的。我的心專向你的律例,永遠遵行,一直到底。」詩人以神的話為永遠的產業,是他心中所喜愛的,並在神面前立定心志,要持守神所吩咐的律例,一直到底!為此,願我們今天也都要像詩人那樣,以神的話為永遠的產業,並要愛慕神的律法,喜愛神的話,立志永遠遵行神的話,讓神的話成為我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引導我們走在平安的路上!阿們!
「創25: 1-34」「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在創世紀第二十五章中記載了,亞伯拉罕的晚年,包括他的再婚及逝世,還有以撒的後代。這裡說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別處聖經稱她為「妾」(代上1: 32),所以她在神面前的地位不能與撒拉相題並論。「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基土拉的後代也是阿拉伯各族的祖先,他們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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