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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大地震抗命縣委書記冉廣岐的存在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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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康人家 發表於 2017-8-16 06:3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13-04-24 11:19:33)    知青記者

  

  雅安地震中,網友「風流韻事」一條新浪微博引起了注意:「【流芳百世】他是距離唐山僅65公里的青龍縣委書記,1976年唐山大地震前夕,他頂著摘烏紗帽的風險拍了板,向全縣預告地震災情。7月25日,青龍縣的人幾乎全被趕到室外。7月28日,唐山全城毀滅,死亡24萬人。青龍毀壞房屋1.8萬間,完全坍塌7300餘間,47萬人無一傷亡。他用權力救了47萬人!他是冉廣岐。」

  我立即評論:「建議洗禮在天安門為他立一座銅像。」「如果立起這座銅像,就能向全黨表明本屆政府執政為民的決心。」這不是戲言。因為,能夠鼓勵下級官員不惜抗命以維護人民利益的政府,是令人敬畏的。不過,這是我的一廂情願,甚至是「痴人說夢」。

  但是,我還是希望有更多的體制內人士效法冉廣岐!

  因為,人不是手段,不是工具,而是具有理性和情感的高貴的靈長類動物。人天然就具有辨別是非善惡以及「自然法」的能力。人應該盡量避免「平庸的邪惡」、「盲從的犯罪」。我希望有更多的體制內人士能夠認清楚自己的身份——你首先是一個人!

  在法學史上,這一思想早已成為定論——由人類理性建構出來的「自然法」,具有不證自明的的真理特性,是一切「實在法」的基礎。如英國法學家登特列夫所說:「如果沒有自然法,就不會有美國或法國的大革命。如果沒有自然法,自由與平等的偉大理想就無法進入人們的心靈,也無法進入法律的典籍。」

  由「自然法」引伸出來的許多觀點,也成為常識,如:個人主義——個人是集體和社會存在的前提和基礎;人權——個人具有一些生而有之、不可剝奪的自然權利,包括自由、平等、財產、安全、反抗壓迫,等等;法治主義——政府權力來自人民的授權,並應該受到人民的約束。

  事實上,現代民主制度也是建立在這個思想基礎上的。

  在極權體制下,下級服從上級是無條件的,即便是違背人類普遍價值的滅絕種族的指令也「堅決執行」,甚至超常發揮。而且,這種「服從命令聽指揮」被這種體制正當化、合法化了。但是,即便在刑法的層面,這種法律也早就過時了,相反,「上級命令不免除責任」成為國際刑法的普遍原則。

  這就是說,你若作惡,你終將逃脫不了歷史甚至是當世的審判。因為,世界潮流,浩浩蕩蕩,順之者昌,逆之者亡,這是誰都心知肚明的事實!

  即便在中國,《公務員法》第54條也破天荒地規定了:「公務員執行公務時,認為上級的決定或者命令有錯誤的,可以向上級提出改正或者撤銷該決定或者命令的意見;上級不改變該決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執行的,公務員應當執行該決定或者命令,執行的後果由上級負責,公務員不承擔責任;但是,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儘管,缺少配套的法律制度,這個條款在理解和執行方面還有很大的局限性。

  下面是媒體中的冉廣岐——

  葦侖博客中的冉廣岐

  1976年唐山大地震,那一年我8歲。父母響應黨的號召,在河北省青龍縣搞採礦工作,我跟隨父母在青龍縣生活了4年多,1976年,我剛好在青龍縣讀小學二年級,那是河北省青龍縣七五七礦(757礦)......

  唐山大地震前沒有官方預報,但是我記得在青龍縣,地震前夕,幾乎天天搞地震演習,高阿姨(礦上的廣播員)那高亢而又專業的聲音至今難忘:

  「同志們,今天下午2點將要進行地震演習,屆時礦區、南溝、北溝高音喇叭將不間斷播放警報,為時10分鐘。」

  

  聯合國官員科爾博士向冉廣岐頒發紀念章

  「同志們,大家不要驚慌,剛才高音喇叭的警報聲響是地震演習!是地震演習!!」

  ......就這樣,我的記憶里---地震前很長一段時間裡,天天是這樣的預報演習。

  可是大家了解嗎---為什麼會有以上的演習?這功勞應該歸結於這個人:冉廣岐,請看以下相關報道:

  唐山地震河北青龍縣果斷預報免遭難

  唐山大地震前,河北青龍縣果斷預報,地震中房屋損壞18萬多間,倒塌7300多間,但

  直接死於地震僅1人。

  唐山大地震,把整個唐山夷為平地,24萬人的生命煙飛灰滅。近30年來,人們都認為,這只是一場不可抗拒的天災,然而,2005年,一位叫張慶洲的唐山人,發布文章《唐山警示錄》,在書中,人們第一次知道,原來在唐山大地震這一場劫難之前,中國的部分專家和民間監測點都曾經上報過地震預報,但卻由於沒有引起當時有關部門的重視,才使得唐山人民在毫無準備的情況下,遭受了一場滅頂之災。

  於此同時,河北省青龍縣縣城,雖然距唐山僅115公里距離,整個縣在大地震中,卻只死亡了一人。唐山大地震20周年前夕,也就是1996年4月,青龍縣被聯合國有關機構評選為科學研究和行政管理相結合、取得成效的典範。

  實際上,早在1976年8月20日,河北省科委就曾發出一份簡報,第一次向外界披露了青龍縣成功預防了本縣遭受唐山大地震災難的事實。但是,簡報很快就被收回了。直到1995年,聯合國的科學博士來到北京參加世界婦女大會,才第一次得知了有關青龍縣的消息。第二年,在獲得中國政府的批准之後,這位聯合國的女官員親自帶隊,在青龍進行了實地考察。從此,青龍縣的奇迹才逐漸被外人所知。

  說到青龍縣奇迹,有兩個人不能忘記,一個是王春青,一個是冉廣岐。王春青當時在青龍縣科委主管地震工作,是他把大地震的消息第一個帶回了青龍縣。

  張慶洲說,1976年7月14日,主管地震辦的王春青參加了地震群測群防交流會。國家地震局汪成民到會。王春青向副局長查志遠要求作大會發言,查志遠沒有同意。汪成民用兩個晚上召開了兩個座談會,通報了他收到的一些單位的震情意見,他聽唐山二中田金武教師講,按照地震三要素,七月底、八月初將發生七級以上地震,有可能達到八級,這給王春青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散會後,張春青絲毫不敢耽誤,風塵僕僕趕回家鄉。時任青龍縣縣委書記兼縣長的冉廣岐聽了王春青彙報后,當即主持召開了縣常委會討論震情問題。在當時上級政府沒有進行地震預報發布的情況下,他冒著丟官的危險,於7月25日作出決定,必須在7月26日前將震情通知到每一個人。

  青龍縣從那一刻開始,上上下下都處於臨震狀態。當時上面號召批鄧,冉廣岐說批鄧這個大方向我們可不敢轉,但他給老百姓講,在屋子裡批鄧,跟在院子里批鄧,沒有什麼區別。如果上面追查,就說咱們為了防震出來了,在外面照樣批鄧。

  他說,預報了這次大震,如果是沒有震,大不了老百姓在露天讓蚊子叮幾個疙瘩,再回去就是了;要就是老百姓罵咱們幾句;再不行,咱們躹個大躬下台。但是如果這個地震預報不發,而真震了,咱們愧對一方的父老鄉親。嘴上你可以不認帳,心裡你過不去。

  冉廣岐就是在這種情況下果斷髮布了地震預報,跟誰也沒有打招呼,根本就沒聯繫省里備案。

  1976年11月8日,國家地震局發出《地震工作簡報》第17期,刊文《青龍縣在唐山大震前採取預防措施》,說「唐山地震使青龍縣房屋損壞18萬多間,其中倒塌7300多間,但直接死於地震災害的,只有一人。」

  我2003年和爸媽、妹妹專程回到河北青龍757礦,還拍了很多照片,有時間我把那些照片上傳上來。對了,還見到了當年的廣播員---高阿姨,她已經搬到秦皇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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