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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被稱為「特朗普靈魂中的女人」,其實不是那麼回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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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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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7-2-19 00:20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編者按:近期,美國作家和倫理哲學家安·蘭德以「特朗普靈魂中的女人」進入國人視野。但是蘭德的倫理哲學到底說的是什麼?它能為特朗普的言行背書嗎?本文作者從蘭德的倫理哲學產生的時代背景出發,對這些問題進行了深入剖析,希望能給廣大讀者新的啟示。

  

  安·蘭德(Ayn Rand, 1905-1982),美國知名女作家和倫理哲學家,1926年從前蘇聯移民美國。其代表作品中包括了兩部暢銷小說《源泉》和《阿特拉斯聳聳肩》,以及幾本討論倫理哲學的小冊子。蘭德的倫理哲學被她自己稱為「客觀主義倫理學」,是反對利他的集體主義的,也有人把她的哲學歸於宣揚自私自利的自我主義。最近在道德上頗受爭議的特朗普當選美國總統,他過去和現在的言行,都讓世界不安。這時候,蘭德的哲學又被一些人拿了出來,作為特朗普所作所為的理論依據。

  蘭德的倫理哲學到底說的是什麼?它能為特朗普的言行背書嗎?我覺得,要回答這個問題,要理解蘭德的倫理哲學,必須先去了解導致她的理論產生的時代背景。

  

  安·蘭德傳(生平與思想),商務印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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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倫理哲學是討論人際關係及其影響,研究有關公平、正義、善、惡等道德概念,以及人在社會中應有的行為規範的。正義是什麼?善是什麼?什麼是道德的,什麼是不道德的?這些問題從人類有記錄的文明開始就被人提問了,古希臘的蘇格拉底最早具體地追問這些概念的具體內涵,他的徒子徒孫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系統闡述自己的見解,對倫理問題的討論在人類歷史上第一次進入百花齊放的局面。後來的希臘化時期討論也很熱烈,學派很多,相互辯論很激烈。到中世紀教會統治的上千年時間裡,上帝成了倫理問題的唯一標準答案,除了幾個教會倫理學者解釋上帝的意志,對人世間倫理問題的真正討論就沉默了下來。

  上帝的概念雖然簡單而權威,對於解決社會大眾關於生死等思想大問題很好用,但它畢竟不能解決現實問題。隨著教會控制的放鬆,也因為古希臘文獻被歐洲大陸重新發現,學者們開始重新審視古希臘思想,亞里士多德成了文藝復興時期思想界的熱饃饃。學者們在對前人的倫理思想重新審視和研究的基礎上,產生了很多新的思想觀點。

  文藝復興時期的學者們雖然還都認同上帝是最終原因,但他們試圖回答眼前的問題:在我們還沒到達上帝那裡之前,眼前發生的事情怎麼解釋?人和人之間的事情應該怎麼處理?如果要規範人際關係的話,怎麼規範?要真正有效地說明這些眼前的問題,必須暫時拋開上帝的影響來審視人類,也就是要「以人為本」。

  文藝復興之後,在西方思想界出現了許多自成體系的倫理觀念,其中包括霍布斯的自我主義,康德的動機論,密爾的功利主義,以及後來尼採用超人來取代上帝功能的英雄主義等等。這個時期,這些拋開了上帝影響的倫理觀都有一個共同點,都是先假定自然的人是自私的,在社會交往中個人的自私心以及受其驅動的行為需要受到約束,以避免侵犯他人的利益。隨著時代的推進,新一代的倫理觀念中對個人慾望的限制和對社會集體利益的強調,也逐步擴張或升級。

  

  霍布斯

  以較早的霍布斯(1588-1679)的自我主義來說,他的道德觀認為每個人本應該對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擁有權力,但是為了和他人和平相處,才需要對個人慾望做一些控制。他的著眼點,是他說話的那個對象,好像那才是他的親兄弟。如果用我們現在的話來表達,他幾乎就是說,哎,老兄,雖然說這世界上任何東西你都有權力,但你既然要活在這世上,要和他人相處,你總要放棄一點權力,讓別人也拿點吧。所以,霍布斯要求人約束自己,出發點是為了那人自己的根本利益,避免和別人衝突。

  

  康德

  康德(1724-1804)不愧為偉大的理論家,寫出來的東西都是長篇大論的。康德針對倫理問題,提出了文縐縐的幾條「絕對命令」,其中最基本的一條是這樣說的:「你要這樣來行動:你的意志所服從的理念,如果同時被作為構成普遍法的一個原理,仍將是合理的。」如果把他這學究式的語言用俗話來表達,就是說:你要想想你這樣做到底是想幹什麼?你背後打的什麼主意?全世界的人是否都可以按照你的主意來行動?如果可以,那你就應該這樣做;如果不可以,那你就不應該這樣做。在這裡可以看出來,康德是把個人看作為社會集體的一個平等的成員,人人平等。你要做的事情,別人也可以做。康德是把每個具體的個人放在集體中平等一員的角度,來討論個人道德行為的標準。

  

  約翰·斯圖亞特·密爾

  到約翰·斯圖亞特·密爾(1806-1873)的時代,在他用來衡量道德好壞的標準中,對個人的考慮下降了,對社會整體利益的考慮開始超過了對單個個人利益的考慮。按照密爾的功利主義倫理觀點,一個人的行為,只有當它是有利於增加社會整體最大利益的,才是符合道德的。因此,要符合密爾的道德觀,要計算一下,估算一下你的行為影響到社會利益各方面(當然你自己也是社會利益的一部分)的性質和程度,看看最後正負各方面的影響加總之後,能否增加社會利益總量。

  

  尼采

  再後來,尼采(1844-1900)就走得更高了。在尼採的眼裡,人不是平等的。有些人是英雄,屬於超人,他們超出一般人類,只有這些超人才有能力把人類社會帶向幸福。因此尼采認為,為了發揮這些英雄們的超人才智,一般的善惡概念不應該用在他們的身上,俗人的道德標準不能用來約束超人。換句話說,超人們為了社會利益的需要侵犯一些你們凡人的利益,你們不可向他計較,應該的。超人應該超越社會善惡標準。

  雖然這幾個人並不代表同時代所有思想家的思想,但可以看到一種趨向。從最初考慮自由人能與他人和平相處而要對個人慾望加以最低程度的限制,到對人人平等的強調,再到對社會整體利益的關注,再到允許某些少數人在追求社會最大利益的名義下超越是非善惡的標準。這就是蘭德看到的倫理思想發展的歷史背景。

  理論的演變也反映到現實中來。和思想界的發展相應地,社會改革運動出現了。一些雄心勃勃的政治團體和個人,在實現社會整體最大幸福的衝動下,建立了社會主義制度。以實現社會集體利益最大化的名義,沒收個人的財產,供少數超人統一支配,限制個人的自由,供少數超人作為工具來調遣。其結果,在蘭德的眼裡,慘不忍睹。「曾經所謂的典範,現在只是個殘破的骷髏,就像個迎風而立在世界之上衣衫破爛的稻草人。但是人們卻缺乏勇氣去審視它,去揭開它掩蓋在血衫之下獰笑的那具頭骨。這骷髏就是社會主義。」(參見蘭德《紀念碑的建設者》)

  蘭德認為導致這些非理性社會制度出現的思想原因,是當時流行的那種非理性的、排斥自我權利的、所謂利他的集體主義道德觀念。她認為這種道德觀忽略並刻意消滅了人必須為自己的生存而奮鬥的自然人性,要求人們時刻與自己的自然人性擰著來做,最後把人變成一種缺乏維護自我權力意識的、為虛幻的「集體利益」服務的工具。而這些「集體利益」其實不過是滿足少數人野心的「紀念碑」。

  蘭德認為這種思想觀點的最根本謬誤,在於通過虛偽的純利他主義道德觀念去貶損和污名化正當的自我利益,並進而把那個鼓勵個人維護自身人權的自我利益意識,也就是人的自私性(selfishness),從個人頭腦中徹底排斥和消滅。因此,她要公開為自私性正名。

  蘭德不僅通過一系列論文來說明,也通過小說中的人物來表述和演示她的思想。在《阿特拉斯聳聳肩》中,她通過高爾特(John Galt)之口說出了很多她自己的觀點。

  

  (美)安·蘭德,重慶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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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在道德準則中尋找你需要的行為指南,尋找『何為善?』這個問題的答案,唯一你能找到的回答是:『為他人的利益』。」

  「在提倡為善而犧牲的道德觀下,你首先犧牲掉的價值就是道德觀,然後你犧牲了你的尊嚴。作為一個犧牲品,他必須為養活其他人而工作,卻讓他自己成了一個需要別人來養活的寄生蟲。」

  「按照你所接受的這種道德標準,你生活中的每時每刻都感覺有罪。」

  「一個視自我生存手段為邪惡的生物,是無法生存下去的……但是,人類的歷史卻一直是一場否定和毀滅自我意識的掙扎。」

  蘭德在否定這種排斥自我利益的純利他主義道德觀的同時,積極倡導她所謂的客觀主義道德觀。她的客觀主義道德觀,其實是要把倫理學的基本概念,從排斥個人利益的對所謂「利他的集體利益」的關注,拉回到對每個具體的個人都必須要為自我生存而奮鬥的考慮上來。她的邏輯是,要讓世界變得美好,首先就要關注每個具體的、個人的生命,讓個人為生存而奮鬥的權力得到保障。

  「只有『生命』的概念才能給予『價值』的概念以內涵。所謂事物的好壞,只能是在針對有生命之實體而言時,才有意義的。」

  「如果一個人不把維持自己的生命作為其行為動機和目的,那麼他實際上就是以死亡為其行為動機和標準。這樣的人,其實是個努力反抗自我、否定自我,並處處和自我存在這個現實作對的怪物。他盲目而狂亂地在毀滅的道路上奔跑,除了製造痛苦,一事無成。」

  因此,「善,就是所有有利於理性之人的生命的事;惡,就是所有破壞它的事。」

  「放棄為自己的幸福而戰的勇氣,害怕公開宣告自我生存的權力,是怯懦的表現,比那些忠於生命的召喚而勇敢追逐陽光的小鳥和鮮花還不如。——沒有什麼比這些更加怯懦的了。」(以上均摘譯自《阿特拉斯聳聳肩》)

  在我有限的閱讀理解中,蘭德在《阿特拉斯聳聳肩》這部小說中強調道德標準的建立必須確立個人利益不受侵犯的原則,但是並沒有在小說中全面系統地論述和演示她客觀主義道德哲學的其他方面:比如,關於助人的必要性(參見《緊急境況中的倫理學》),關於利益衝突的處理(《論利益衝突》),關於批判邪惡的道德勇氣(《理性的人如何在非理性的社會中生活》),關於人權和道德的關係(《論人權》),關於對社會主義制度的批判(《紀念碑的建設者》和《論所謂集體化的「權利」》),等等。許多人讀完了蘭德的小說,簡單而片面地把蘭德的哲學理解為我們日常用語中的「自私自利」,實在是對她的誤解。

  在小說中,蘭德也並未忘記提醒讀者,她雖然強調每個理性的人都有拒絕被強加到自己身上的「助人之義務」的權力,但她並非要否定助人的必要性,並不否定出自內心的助人行為的美德。她借高爾特之口說:「如果你被問是否應該幫助一個人時,當他聲稱他有權力要求你的幫助,或者他認為這是你的道德義務,那你就回答:『不』;如果幫助他人是出自你自我愉快的願望,出於你把他看作一個人,以及出於對他所處掙扎的同情……如果是出於你的這些價值選擇,那麼你的回答應該是:『是』。」(《阿特拉斯聳聳肩》)

  我對蘭德的道德哲學並非全面同意,她過於極端地否定了公益和慈善事業的重要性。但是,蘭德對排斥自我利益的所謂利他的集體主義道德觀的批判,以及她對個人反抗社會權威並維護自我權益的強調,我很贊同。

  蘭德哲學的出發點,是要批判當時正在世界蔓延的社會主義制度,反駁支撐這個制度的道德理論。她所伸張的自私性,「既不是發給利他主義者想象中『自私的』野蠻人胡作非為的執照,也不是發給那些受非理性的動機、感覺、衝動、願望所驅使者任性而為的許可證。」(蘭德《自私的德性·序言》)

  蘭德的道德哲學當然是要堅持「自利第一」的。自己勞動的成果首先得用於滿足自己生存的需要,然後才能考慮幫助他人。有人正是在這一點上拿蘭德來為特朗普背書。因為特朗普頗有欺騙性的口號之一是:「美國第一」。但是,「美國第一」其實是個偽命題。和蘭德所說的個人在純利他的集體主義道德觀控制下面對權威不敢維護自我利益不同,美國利益從來沒有受著這樣的外來權威的壓力,歷屆美國政府也從未把美國利益放在第一位之外的任何其他位置。特朗普的「美國第一」,其實是想說「美國唯一」。而「自我唯一」從來就不是蘭德的主張。「理性的人不會忘記,生命是一切價值的來源,也因此才把人們聯合在一起;他不會忘記,他人和自己一樣具有實現美德的潛力,因此他人的生命對自我也具有巨大的價值。」「正是出於對人類生命潛在價值的認識而產生的普遍善心和尊重,一個人應該幫助在困難中的陌生者。」(參見蘭德《困境中的倫理學》)

  理解了蘭德道德哲學的真正用意和內容就能知道,蘭德的哲學既不是為特朗普政府準備的,也不可能為特朗普那些習慣性說謊、侮辱女性、欺負和他合作的小企業等等不道德行為背書。

  (2017-02-07,於渥太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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