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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秀珠紐約帶手鏈腳鐐出庭 自稱蒙冤(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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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三白 發表於 2015-10-7 09:5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楊秀珠紐約帶手鏈腳鐐出庭 自稱蒙冤(圖)來源:倍可親(backchina.com)   中國「紅色通緝令」通緝的頭號嫌犯楊秀珠5日在美國紐約移民法庭受審。楊秀珠的律師柯自明稱,當日庭審內容包括楊秀珠申請政治庇護和反酷刑保護,兩項都沒有結果。楊秀珠的弟弟楊壽弟作為辯方證人出庭作證。
  根據紐約移民法庭預告,楊秀珠案法庭聽證時間原定為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實際延長至12時左右。全部庭審過程不對外公開。
  庭審期間,楊秀珠曾在執法人員看押下短暫離開法庭。
  


  「紅色通緝令」頭號嫌犯楊秀珠受審
  陸媒新華網記者被隔離在候審廳,不得與楊秀珠接觸,只見楊秀珠帶著手鏈和腳鐐,緩緩步行。
  楊壽弟和另一位楊姓女子作為楊秀珠的證人出庭作證。兩人步出法庭時神色凝重,拒絕接受記者詢問。
  此前曾有報道稱法庭已經駁回楊秀珠的政治庇護申請,柯自明說,當日審理的內容包括政治庇護和反酷刑保護的申請,但是法官都沒有作出裁決。
  外逃12年的楊秀珠日前打破沉默,在新澤西移民拘留所接受美國華文媒體專訪,否認自己是「中國第一女巨貪」。2003年,原溫州市副市長楊秀珠涉貪外逃。據溫州市紀委2004年的通報,楊秀珠已被查清的涉案金額為2.532億元人民幣(1元人民幣約合0.16美元)。
  美國多位律師估計,楊秀珠將採取一切可能的手段尋求留在美國。「酷刑」或成貪官保護傘。位列中國「紅色通緝令」榜首的「中國第一女巨貪」、浙江省建設廳前副廳長楊秀珠,在美申請政治庇護雖已被拒絕,但可能被免於遣返回中國。而她日前更首度打破沉默,反駁貪腐指控,聲言其流亡因得罪前國家主席江澤民而遭受「政治迫害」,並且坦言「後悔出來」,但「絕不會回去」。
  「當年就不應該出來」,楊秀珠9月30日身著橙色囚服,在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設在新州哈德遜郡懲教所內的移民拘押所內接受《世界日報》專訪,「其實那些問題都是可以講清楚的」,不需要離開。
  楊秀珠說,現任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三番五次點名要遣返她,是「受了蒙蔽」。楊秀珠從浙江出逃時,習近平是中共浙江省委書記。
  楊秀珠認為她遭貪腐調查不是「經濟問題」,而是「政治因素」。她稱自己「作風剛烈,依法辦事,得罪了很多人」,最主要的是「得罪了(前中共領導人) 江澤民」。楊秀珠對強加給她的「中國第一女巨貪」的稱號感到冤枉:「中國政府說我涉案金額有2.5個億(約3933.8萬美元),哪有那麼多!把我一些下屬拿的錢都算在我頭上了。」
  對於弟弟楊進軍9月18日被從美國遣返回中國,成為美方首次向中國遣返「紅色通緝令」中的人員,楊秀珠表示「對我沒有影響」,她更稱自己「反而高興,他回去把很多事情說清楚」。儘管近來在紐約的弟弟楊壽弟和弟媳輪番勸說,楊秀珠表示「絕對不會回去」。她說:「我就是個小官,不像周永康、令完成等,有政治籌碼可以談判;我離開中國十幾年,也沒有靠山,回去就是死路一條。」
  據美國之音電台網站10月4日報道,負責審理楊秀珠案的是法官托馬斯·穆里根。紐約移民律師李進進透露,穆里根在9月28日對楊案的「個人庭審」 中,「已經拒絕了楊秀珠的政治庇護,但同時給予楊秀珠以反酷刑為由免於遞解出境的批准意向。由於還要進行背景調查,所以沒有作出宣布」。
  據悉,美國在1998年10月將聯合國反酷刑公約列入本國法律。獲得這一保護,意味著楊秀珠將可免於被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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