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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寒在美國狀告劉曉波挪用捐款 打擊異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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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海外「民運」分子高寒2010年11月初在紐約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起訴以劉曉波為首的「獨立中文筆會」違規挪用捐款。據悉,此案已於今年8月在美國聯邦法院紐約州南區法院正式立案,高寒召開新聞發布會在後。「民運」分子彼此內鬥已不是一天兩天,互相咬本不是什麼稀罕事,但由於此案的被告是西方力挺的今年「諾貝爾和平獎獲得者」劉曉波,一時間還是在海外鬧得沸沸揚揚,原告高寒的「知名度」因此大為提升。
據熟悉海外「民運」的人士介紹,高寒與劉曉波兩人不和由來已久。2005年10月,高寒質疑一些「民運」分子在美國註冊的「獨立中文筆會」理事會有違規挪用捐款等行為,於2007年9月被以劉曉波為會長的「筆會」用誹謗、污衊等罪名「驅逐」出去。
此後,高寒多次強調,驅逐程序「從提案到作出決議僅僅10天」,而且「筆會」在整個過程中「拒絕聽證、拒絕辯護、拒絕複議」。除名當天,高寒4年來在「筆會」網上社區多達幾十萬字的發言、討論、辯論、文章等被悉數刪除。談到「獨立中文筆會」的這種做法,高寒用「斬草除根」、「揚灰滅跡」來形容。
2007年11月,高寒向紐約地方法院起訴,試圖用美國法律為自己向劉曉波等人「討還公道」,後來又將訴狀遞到紐約州高等法院,此次則是將劉曉波等人告上美國聯邦區法院。在今年11月6日的新聞發布會上,高寒指責劉曉波在他「控制的筆會內恣意侵犯言論自由權和程序正義權」,是「侵權代表人物」。
有意思的是,儘管高寒與劉曉波交惡已久,但劉曉波在2008年底炮製出《零八憲章》時,高寒意識到這會成為「民運」中的一件大事,不甘心讓劉曉波等人「專美」,於是也搶著在上面簽字。而在這次的起訴案中,8名被告中,除了起訴書中認為「負有民事連帶責任」的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的3名美國人外,其餘5人都是《零八憲章》的簽署人。因此,有人認為,這起案子是《零八憲章》的一名簽署人與另外幾名簽署人之間的官司。
高寒在新聞發布會上說:「我這次在起訴書中首當其衝列出的法律依據是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和第五修正案。第一修正案說的是言論自由,第五修正案說的是程序正義。而筆會將我在雜誌上公開發表的文章、在筆會社區公開質疑其違規財務操作的言論,列為開除我的『罪狀』,其所侵犯的正是這憲法第一修正案;而筆會的整個開除程序,自始至終都拒絕聽證、拒絕辯護和拒絕複議。所侵犯的正是憲法第五修正案。僅此即可看出,劉曉波們的行為,與他們在《零八憲章》中的聲明,是直接抵觸的。」
高寒還提出,對劉曉波們而言,《零八憲章》只是他們用來向中國政府「叫板的手段」,而「從來不是用來約束自己行為的準則」。他還質問劉曉波:「如果今天在自己的小天地中都做不到,憑什麼要相信你在未來的中國就做得到?」
高寒還在新聞發布會上與劉曉波比起了「坐牢」時間,以此提醒西方世界中的某些人不要把鎂光燈都給了劉曉波一個人。他強調說,自己當年曾「被判刑18年,比劉曉波3次入獄的全部刑期總和還要長」,「當獲知劉曉波得了他夢寐以求的諾貝爾和平獎時,我腦海中的第一閃念就是:時無英雄,遂使豎子成名。本次諾貝爾和平獎是所獎非人,獎錯了人。」他還說,劉曉波僅把他除名,而沒有給他判刑,「那是因為他手中目前還沒有那個權力」,「完全可以設想一下,如果劉曉波們手中握有更大權力,他們將可能幹出一些什麼來?」
高寒還透露說,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幾乎資助了「獨立中文筆會」的全部活動資金,並對其行政和財務進行嚴密監督,因此他將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作為「連帶民事責任承擔者」也列為被告。據《環球時報》記者了解,1983年11月,美國政府通過《國務院授權法》,撥款3130萬美元成立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該基金會總部設在華盛頓,自稱宗旨是「促進及推動全球的民主化,並向相關的非政府組織及團體提供資助」。儘管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一再宣稱自己「不是美國政府的一部分」,但它的經費主要來自美國國會通過美國國務院進行的年度撥款,僅有一小部分來自民間捐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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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
眼過留聲 發表於 2012-7-27 11:01 | 只看該作者
一群狗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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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濱 發表於 2012-7-28 03:22 | 只看該作者
高寒乃黨派到「民運」的卧底,現在開始發揮作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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