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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爾文註釋羅馬書(69)第三章5. 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我們的不義,若顯出神的義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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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2-9 00:1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5. 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我們的不義,若顯出神的義來,我們可以怎麼說呢?神降怒,是祂不義嗎?
註釋:

  5.我們的不義,若顯出神的義來 這雖離主題稍遠,但保羅必須介紹這個思想,免得給存噁心的人留下毀謗的機會,這是他所識破的。他們既然尋找機會來污辱福音,他們就從大衛的見證(詩五十一4)中得到毀謗福音的材料。"如果神不尋求別的,只從人身上得榮耀,為什麼當他們得罪神的時候,神還刑罰他們呢?如果祂不喜悅的原因是從祂得榮耀而來的,那麼祂誠然是無故發脾氣。"這就是保羅常提到的世人的毀謗。因此他不能不在此加以解釋。但為了避免人們以為他是表白自己的意見,他就事先聲明這是惡人的性格。同時,他只用一句話來攻破人類的理性,他暗示著人的理性就是反抗神的智慧。因為他並未說,"照著惡人來說",乃是"照著人的常話說"。這就是說神一切的奧秘,對屬血氣的人都是似非而是的,他們就大膽地對神的奧秘加以反抗,而又傲慢地攻擊他們所不明白的。因此我們知道,如果我們願意明白這些奧秘,我們必得特別努力脫離自己的理性,完全順服神的話。此處所說的"忿怒"有審判之意,乃指刑罰而言。正如說:"神是不公義嗎?以致刑罰那些彰顯祂公義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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