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糾結!爸爸的新娘是老婆的同學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用「糾結」這個詞形容兒媳婦劉潔的心情再合適不過了,誰讓她的老公公娶了她的同班同學呢,更讓她感到尷尬的是,這段老夫少妻的婚姻只維持了3個月,而這場鬧劇的起源,就是她和丈夫的婚禮。

  婚禮中結識

  2006年,張小剛通過朋友介紹與劉潔相識相愛。在外人看來,兩人算是天造地設的一對,張小剛是南京某大型事業單位的基層負責人,劉潔則是某區區政府的公務員。張小剛的父親是大老闆,劉潔的父親是南京市市政府某局的副局長,可謂門當戶對,再說相貌,兩人的婚紗照掛起來,絲毫不遜色於廣告里模特拍的。

  2007年9月9日,兩人的婚禮隆重舉行,張小剛和劉潔都請來各自最好的朋友做伴郎伴娘,劉潔的好朋友兼大學同班同學王娜是一個兼職模特,身材惹火,臉蛋秀麗。婚禮中,劉潔清純,王娜艷麗,引來許多男士合影留念,張小剛的伴郎高強更是當場就要追求王娜。不過劉潔並沒有注意到,在對好朋友感興趣的眾多男士中,有一個很特別。

  父親梅開二度

  張小剛結婚前,做管線生意的父親張大明早就在市中心為兒子購置了130平方米的新房,又買了一輛豪華轎車送給劉潔,別人有的他們有,別人沒有的,他們也有。浸在蜜糖里的兩人去歐洲度了蜜月,回來后前往父親家拜訪時卻發現,母親正在收拾東西準備離開。這是怎麼回事呢?母親告訴張小剛,前不久,張大明突然告訴他自己有了新的愛人,希望可以和她協議離婚,補償金從優。

  那個女人是誰?怒不可遏的張小剛立即電話聯繫父親,希望他可以解釋清楚為什麼拋棄母親,電話那一頭張大明顯得很冷靜,希望兒子、兒媳婦尊重他的選擇,稱自己有離婚和再結婚的權利。想到父親為自己結婚做的一切,張小剛只能罷休。2008年5月,張小剛的母親起訴至鼓樓區法院,要求離婚並分割共同財產。2008年7月,經法院調解,張小剛的母親獲得了位於江寧區百家湖的一套房產和50萬補償金。

  是同學還是婆婆

  對於老公公的梅開二度,劉潔剛開始並不很在意,還和丈夫開過玩笑,稱張大明一定找了個年輕漂亮的。2008年9月,小夫妻應約來到飯店見父親的新妻子,還真讓劉潔給說中了,來者果然艷麗出眾。但劉潔卻高興不起來:「王娜,是你啊。」原來,在小夫妻婚禮的當晚,張大明就對伴娘刮目相看了,兩人也從秘密交往轉向了公開結婚。

  2008年10月,老夫少妻的婚禮舉行,主持人宣布婚禮儀式完成後,劉潔硬著頭皮舉起酒杯:「王娜,祝你幸福。」此時張大明已經喝多了,當即反駁兒媳婦:「劉潔啊,怎麼還直呼其名啊,得叫媽。」這句話著實雷倒了劉潔,叫吧,自己的面子沒了;不叫吧,老公公的面子沒了,劉潔的心裡真不是一般的糾結。關鍵時刻,還是張小剛解救了她:「爸,媽,祝你們新婚快樂。」說完一仰脖,一大杯五糧液灌了下去,劉潔也跟著矇混過關。

  三個月的婚姻

  在父親沒離婚時,小兩口三天兩頭往父母家跑,劉潔和前老婆婆處得挺好。劉潔和王娜之前關係非常好,可以說是無話不談,如今想想王娜是自己老婆婆的身份,劉潔實在不想和她多說一句話,有時王娜發信息來,劉潔就禮節性回個簡訊。今年1月,王娜又給劉潔發了一個簡訊:「我要離婚了。」劉潔再次被雷倒。

  幾天後,王娜告張大明的離婚訴訟在鼓樓區法院開庭。被兩個老婆以離婚名義分別告上同一法院,張大明的感受只有他自己知道,照例,張大明沒有出庭,其代理律師負責全部事務。經調解,王娜開走了張大明送她的「MINICOPPER」轎車,還在車上裝了10萬元。本次離婚對張大明的打擊挺大,為了讓父親儘快緩過來,張小剛又和劉潔去請母親回家,今年的年夜飯,張小剛家坐了四個人。(文中當事人系化名)

  -關鍵採訪

  除了張小剛和劉潔,記者還採訪到了關鍵人物王娜。在記者答應其化名報道后,王娜回答了記者的問題。

  記者:你今年26歲,嫁給55歲的男人感覺如何?

  王娜:你說的是那方面嗎?還好吧。

  記者:嫁給劉潔的老公公之前,有沒有想過周圍的壓力和劉潔的感受?

  王娜:當時沒有想到,就想給自己找一個安全的歸宿。但後來覺得壓力很大,我的父母始終不願意見張大明,我媽比張大明還小1歲。

  記者:這是你後來決定離婚的原因嗎?

  王娜:共同語言太少了,父母的壓力也是一方面,另外張大明總是忙,我是一個女人,我需要丈夫陪我,但他做不到。離婚對我的打擊很大。

  記者:起碼你得到了汽車這個你原來需要奮鬥很久也不一定能買得起的東西。

  王娜:那是我應得的……接下來是電話忙音。
把你的影子加點鹽,風乾。

老的時候,下酒。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7-19 12:17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