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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陳希同到陳良宇:中國肅貪十年變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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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n 發表於 2008-11-23 20:1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發表時間: 2008年11月17日 12時36分      
本文地址: http://qzone.qq.com/blog/622006595-1226896966

十年來,中國反腐教育不僅長期化,形式也日漸多樣化。圖為2004年5月10日,在安徽省博物館舉辦的「安徽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圖片展」上,參觀者絡繹不絕。


陳希同、陳良宇兩位中央政治局委員的落馬顯示了中央十年來懲治腐敗的決心。

十年來,中國不斷與國際接軌,摸索出一條中國式反腐之路
   
國際先驅導報記者劉俊發自北京
剛剛過去的10月,中國官場颳起了一場史無前例的肅貪風暴:文化部黨組書記于幼軍被免職;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朱志剛、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黃松有、國土資源部辦公廳主任呂國友被「雙規」。其中,黃松有是新中國建國以來因涉嫌貪腐被查處的最高級別司法官員。
    十年前的11月21日,中共中央頒布實施《關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十年間,高官落馬無數,但像頭銜這麼高的官員、這麼密集地落馬還是第一次。
非常十月
     于幼軍的被免職沒有任何先兆。10月12日,第十七屆三中全會在北京閉幕,在會議公報的最後一段提到: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于幼軍同志問題的審查報告》,決定撤銷于幼軍中央委員會委員職務,確認中央政治局2008年9月5日作出的給予其留黨察看兩年處分。
     現年55歲的于幼軍擁有哲學博士學位。他聲名鵲起於2003年深圳市長期間。那年1月19日,他與一位在網上發表1.8萬字長文《深圳,你被誰拋棄?》的普通市民公開會面,就深圳的未來進行了一次「圓桌對話」,轟動全國。此後,于幼軍一路平步青雲,先是擔任湖南省副省長,隨後又擔任山西省省長,去年10月被調到北京,在十七大上當選中央委員會委員,今年初調任文化部任副部長兼黨組書記。
    沒想到不到一年即東窗事發。香港《大公報》報道稱,有消息透露,于幼軍擔任深圳市市長期間利用職權影響力,在市政府招標工程中令其親友所屬香港公司中標而獲取巨額利潤,嚴重違反了黨紀、政紀。
     朱志剛和黃松有被「雙規」也與經濟問題有關。10月28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同時免去了他們的職務。根據媒體報道,朱志剛「雙規」與其親屬以低價購買房產有關,據悉,涉案事件在他剛擔任財政部副部長期間發生。 黃松有被懷疑涉及其潮汕同鄉、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原局長楊賢才的貪污舞弊案,涉案金額高達4億元。
    「這兩起懷疑腐敗案顯示出當前官員腐敗的一些新趨向。最高人民法院和財政部都是中央權力要害部門,這些部門發生腐敗問題,危害必然更加嚴重,影響必然更為惡劣。」香港《東方日報》評論說。
從陳希同到陳良宇

    如果是中央政治局委員貪污,危害就更加嚴重。1998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對中央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委書記陳希同貪污、玩忽職守案作出終審裁定:有期徒刑16年。陳希同因此成為建國以來因經濟犯罪而受到法律懲處的黨政職務最高的幹部。
    當天出版的《人民日報》發表評論員文章《任何犯了法的人都不能逍遙法外》,文章稱:「今後,如果有什麼人還心存『刑不上大夫』的僥倖,置黨紀國法於不顧,恣意妄為,那就難免重蹈陳希同的覆轍。」
    此時身為上海市委副書記的陳良宇似乎並不在意這段中共中央機關報上的警語,事後證明,這個時候的陳良宇已經腐化。最終,2008年4月11日,這位原上海市委書記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兩項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成為陳希同之後第二位因腐敗犯罪被司法審判的中央政治局委員。
     細心的人發現,跟陳希同案在本地審理不同,陳良宇案是在天津審理的。高官腐敗案件異地審判是十年肅貪過程中一個突出的變化。異地審判最早從遼寧「慕馬案」開始。2001年10月,「慕馬案」共有122名涉案人員被「雙規」,62人移送司法機關。根據最高法院指定,江蘇省南京市、宿遷市和遼寧省撫順市、大連市、錦州市、營口市、丹東市等7個中級法院同時進行了審理。
    據清華大學廉政與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透露,中紀委在查辦「慕馬案」時,發現關係網干擾辦案,就開始實行異地辦案、異地審判。「由於地方權力錯綜複雜,而司法機關受制於地方黨、政和人大:黨管幹部,政府管預算,人大管選舉、任命和監督。所以,異地審判主要是排除權力干擾,排除社會人際關係網干擾,是反腐敗鬥爭形勢發展的要求。」任建明說。
    從那之後,90%以上的高官腐敗案件開始實行異地審判。與前十年相比,這十年來,落馬官員級別要高很多。不僅有陳希同、陳良宇、成克傑這樣的黨和國家領導人,也有像國土資源部長田鳳山這樣的國家部委正部級幹部,亦有像河北省委書記程維高這樣的省正部級幹部。據統計,從1998年至今,正部級幹部腐敗超過10人,副部級、副省級幹部腐敗超過60人。
國際合作打擊內外貪官
     肅貪風聲越來越緊,貪官們也在想著各種應對之策,捲款外逃成為他們其中一個重要的選擇。
     2001年10月12日,中國銀行的聯行清算系統反應出了4.83億美元的虧空。10月15日,時任中國銀行廣東省分行財會處處長的許超凡突然失蹤,同時失蹤的還有兩名支行長余振東和許國俊。 後來查明,三人已捲款潛逃至加拿大境內。截至2003年,中國有4000名貪官外逃,攜帶贓款總額超過50億元,其中與中國尚未簽訂引渡條約的美國和加拿大是他們的逃亡天堂。
    與此同時,中國政府也開拓各種渠道收緊緝拿外逃貪官的天網。2003年8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式批准了《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這意味著在國際公約的保障下,中國政府對潛逃國外的腐敗分子和恐怖分子以及販毒、洗錢等跨國犯罪實施更有效的打擊。「這些年,中國跟國際上的反洗錢合作力度越來越大,所以貪官們轉錢比過去要難很多。 」中央編譯局反腐專家何增科說。
    2004年,余振東從美國被遣返回國。然而不到一年,中國銀行中行黑龍江分行哈爾濱河松街支行屬下的分理處主任高山,卻捲走6億元人民幣舉家潛逃加拿大。可見,反腐已經不僅僅是一場「國內戰爭」。
    一方面,中國不斷與西方國家簽訂引渡條約為引渡貪官回國開路,另一方面,中國也充分借鑒國際經驗力圖消滅腐敗的根源。「中國提出建立懲治預防腐敗體系,很大程度上受『透明國際』(一家位於柏林的民間組織)的國家廉政體系的啟發。這個體系提出全社會都要有廉潔的意識,反腐的目的是為了促進法制、提高民眾生活水平。這在中國的懲治預防腐敗體系中得到很好的體現。」何增科說。與此同時,中國在反腐鬥爭中的許多新經驗也被介紹到國際反腐敗運動中去,例如中國的「建築有形市場」、「黑名單制度」等。
新加坡「重典重賞」的啟示
    這些年來,中國 在腐敗制度建設上進步顯著。今年6月,中共中央也對外發布了《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此前的2005年,中共中央發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中央在構建比較完整的反腐倡廉的制度體系方面化了很大功夫,在制度建設方面更系統、更有前瞻性和針對性。」何增科說。
    在何增科看來, 最大的變化是對黨員的廉政教育從過去的周期運動式走向長期化定期化。此外, 權力監督也有很大改進。「除了強調專門機構反腐之外,社會力量在反腐過程中起到很大的作用。公民舉報、媒體監督在反腐中越來越重要。另外也不斷增加政治透明度和公開性,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政務公開這些年來越做越好。」
    為了更多地跟上國際形式,中央和地方政府還經常組織考察團走出國門「取經」,新加坡是考察團去的最多的國家。「中國通過的《公務員法》,加強對公務員行為約束,在一定就是借鑒了新加坡的經驗。」何增科說:「新加坡反腐的最大特點是編織了一個嚴密的法網,重罰和重賞相結合,這很值得中國學習。」
    新加坡現行的《反貪污法》共35條,規定了極為嚴厲和詳細的懲罰措施。如新加坡環境發展部政務部長(副部級)接受了印尼商人贈送的7張機票,攜帶家人旅遊。被發現后不僅被撤職,還被判刑4年。而釜底抽薪式的重罰重賞讓公務員沒有貪污的動機。新加坡政府制定了完整的《中央公積金制度》,一個公務員每月可獲得月薪40%的公積金,工作時間越久,所得積蓄越多。據統計,高級公務員(司局級)到55歲退休時,公積金總額大約有80萬至90萬新元,相當於人民幣400萬至450萬元。如果在職時廉潔奉公,沒有貪污腐敗和違法行為,退休后,全家生活富裕,安居樂業。
    新加坡法律規定,公務員要遵守財產申報制度,每年申報一次本人和配偶的財產情況,包括動產、不動產、貴重首飾、銀行存款、股票、證券等。在這一點上,中國正逐步向新加坡跟進。從明年1月1日起,新疆阿勒泰地區將在全國試行這一類似的制度,把過去通行的官員「收入申報」擴大為「財產申報」,並承諾在阿勒泰廉政網和當地主流媒體上公示官員的「財產申報結果」。
下一步反腐關鍵靠政改
   
    隨著這十年來市場改革的不斷深入,中國經濟領域的腐敗犯罪正在逐漸消退。「在上世紀80年代早期,當時的經濟犯罪主要是倒賣耐用消費品,比如電視。到了80年代後期,是消費資源轉成生產資料,比如鋼材和水泥。從上世紀90年代中後期開始,主要倒賣土地,但現在在逐步減少。」何增科說。
    但是另一方面,由於政治體制改革滯后,一把手犯罪、司法腐敗、用人腐敗、下級賄賂上級卻日益猖獗,這些犯罪往往跟經濟犯罪交織在一起,是中國反腐面臨的新問題。「黨政領導體制改革、中央與地方關係體制的改革、司法體制改革、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落後,實際上已經是導致政治領域腐敗日益嚴重的重要原因。政治體制的改革越來越緊迫。」
    何增科建議,市場化改革要進一步推進,能夠由市場配置的資源就由市場配置,政府掌握資源越多,腐敗越多。假如由政府分配的資源,政府一定要在公開公正透明的情況下分配。


本文選自《國際先驅導報》2008年第8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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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愛我中華 發表於 2008-11-23 20:34 | 只看該作者
把陳希同和陳良宇等貪官放一起,我覺得是對陳希同的侮辱。陳希同完全是政治犧牲品,他只是不服鄧提拔江澤民而受到打壓的,即使鄧,江搜腸刮肚,挖地三尺也才給陳希同湊出個約合50萬人民幣的貪污款,其中大部分為外出訪問的禮品。「欲加其罪,何患無辭」。

後來老江的幕僚們覺得貪污50萬,對北京市委書記來說,實在說不過去,就開始胡說八道,什麼養情婦,亂搞女人啦,那時候的當官的好像亂搞女人的還真不怎麼普遍。

那時候我還沒有到北京工作,開始也以為,陳希同怎麼為了50萬錢物毀了自己大好前程。等到北京工作了,聽單位那些同事聊聊,慢慢改變了對陳希同的看法。

[ 本帖最後由 真愛我中華 於 2008-11-23 20:4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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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icthinkpad 發表於 2008-11-23 21:19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bbg888 於 2008-11-23 20:43 發表 [從陳希同到陳良宇:中國肅貪十年變遷 - 時事述評 -  backchina.com]  
從陳希同到陳良宇,我看倒是更像是權力內部爭權奪勢的鬧劇!

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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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下三度II 發表於 2008-11-23 23:28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bbg888 於 2008-11-23 20:43 發表 [從陳希同到陳良宇:中國肅貪十年變遷 - 時事述評 -  backchina.com]  
從陳希同到陳良宇,我看倒是更像是權力內部爭權奪勢的鬧劇!

陳良宇不鳥中央,想依靠上海那巴掌大點地方跟中央對抗,結果被一擼到底。
汪洋也不鳥中央,跟總理對著干,讓我們拭目以待他的好下場吧。中共的反貪,對付這些不聽話的官員還是極其在行的。
愛國主義大旗下站著一群牛鬼蛇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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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Hanxin 發表於 2008-11-23 23:36 | 只看該作者
反貪是手段
奪權是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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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deng 發表於 2008-11-24 00:55 | 只看該作者

陳良宇對宋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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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螳螂 發表於 2008-11-24 06:28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真愛我中華 於 2008-11-23 20:34 發表 [從陳希同到陳良宇:中國肅貪十年變遷 - 時事述評 -  backchina.com]  
把陳希同和陳良宇等貪官放一起,我覺得是對陳希同的侮辱。陳希同完全是政治犧牲品,他只是不服鄧提拔江澤民而受到打壓的,即使鄧,江搜腸刮肚,挖地三尺也才給陳希同湊出個約合50萬人民幣的貪污款,其中大部分為外出 ...

對陳希同這個傲慢的傢伙,侮辱也不算過分。
其實你說的對,當年搞他,實際上就是要侮辱他。
王寶森不是不甘受辱自行了斷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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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維 發表於 2008-11-24 06:57 | 只看該作者

炎黃春秋:蘇共為何亡黨亡國

建黨93年、執政74載、擁有近2000萬黨員的蘇聯共産黨於1991年8月25日宣告自動解散,身後留下最豐富的遺産是一大堆問號。蘇共亡黨亡國的根本原因究竟是什麼?對這個問題的回答,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據我研究,蘇共的悲劇之源,不在於個別問題上的失誤、失策,而在於黨和國家政治體制上的失敗,在於背離了憲政民主的世界潮流。

憲政民主作爲一種國家政治制度,是主權在民、公民權利至上,從而與君主專制的主權在君、君權至上相區別。憲政民主的具體內容雖多,其核心內容就是兩項:一是民主選舉,二是分權制衡。

憲政民主發端於十七世紀,成熟於十八世紀,到二十世紀已經成爲世界憲政潮流。1917年十月革命以後,蘇俄的政治體制建設,是順此潮流還是逆此潮流?可惜的是,由於種種複雜的歷史原因,新生的紅色政權選擇了反潮流的道路。於是乎,差之毫厘、失之千里。蘇聯國家億萬公民的命運,禍福安危,就此埋下了伏筆。

蘇共反憲政潮流,略舉四例:

一、「黨外無黨、帝王思想」

在1917 年第一次全俄蘇維埃代表大會代表以及當選的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中,孟什維克與社會革命黨人曾占居多數;後來第二次、第三次全俄蘇維埃代表大會及中央執委會中,雖然布爾什維克佔多數,但也還是多黨制,其他黨派都合法地存在和活動。在作爲中央政府的人民委員會中,左派社會革命黨人有7位擔任了部長級官員。

從1921年起,蘇維埃中的一切非布爾什維克政黨均被取締。次年,俄共(布)「十二大」決議,要求對各種反蘇維埃黨派和社會革命黨以及孟什維克進行鎮壓。其他政黨就此消失,俄共(布)成爲唯一的政黨,此後七十年再也沒有來自外黨的競爭壓力與糾錯鞭策力了。

二、「黨內無派、千奇百怪」

「黨外有黨、黨內有派」本是社會常態。馬克思、恩格斯、列寧生活的絕大部分歲月里都是如此。但是, 1921年俄共(布)(以下簡稱「黨」)第十次代表大會根據列寧的提議,專門通過了一項決議,要求毫無例外地解散一切不論按何種政治思想意見綱領組成的派別,禁止任何派別在黨內的存在。

「禁止任何派別」,實際上有一派是不被禁止的,那就是黨的一把手(譬如說,後來擔任黨的總書記三十多年的斯大林)自己這一派就不被禁止。不但不禁止,而且他還可以搞「一派專政」,「合法」地動用一切手段去鎮壓和消滅自己不能容忍的任何派別。

列寧也許沒有想到斯大林會濫用制度的缺陷。但是,黨的機體中的癌細胞畢竟已在此時植入!爾後的歲月中,雖有健康細胞的生長,終究難免被癌細胞所吞噬。

就在列寧辭世10年後,1934年黨的「十七大」在選舉中央委員會委員時,有270多名代表對斯大林投了反對票,而列寧格勒州委書記基洛夫所得票數竟遠遠高於斯大林。於是,基洛夫自然而然被視爲斯大林的競爭者和反對派。同年,基洛夫被暗殺,兇手也隨即被暗殺;殺害兇手的兇手又被暗殺。接著,基洛夫所信任和重用的幹部統統被以暗殺基洛夫的罪名處決,後來又陸續將基洛夫在世時列寧格勒的領導幹部基本上全部消滅了。這還沒有完,緊接著便以追查刺殺者的名義在全蘇開展了長達數年的大規模肅反運動。而那次「十七大」的黨代表究竟哪些人投了斯大林的反對票,誰也搞不清楚,於是絕大多數人都成了斯大林懷疑和打擊的對象。其中陸續有1108人被捕,多數死於獄中。大會選出的139名中央委員和候補委員中,有98人(約占 70%)被槍決。

世世代代、黨內無派,何止千奇百怪啊!

三、以黨代法、濫殺無辜

在沒有憲政分權的制度中,以黨代政、以黨代法是像水往低處流一樣再自然不過的事情,冤獄遍於域中便在所難免了。1934年,蘇聯各州都成立了「三人小組」,由他們,而不是由司法機關決定了對數十萬蘇聯人的判決。就在基洛夫被暗殺後幾天,根據斯大林的提議,蘇聯中央執行委員會和人民委員會通過《關於修改各加盟共和國現行刑事訴訟法典的決議》。它規定要從重從快判決,不允許被告申辯和上訴,死刑判決後必須立即執行。這就叫做殺人沒商量了。據曾任中央政治局委員的米高揚回憶錄,蘇共「二十大」以後查明,從1935年1月至1941年6月的六年半中,蘇聯大約有 2000萬人遭到迫害,其中700萬人被槍斃,這還不包括死於集中營及押解途中的人。被殺害者有兩萬多人是當局爲了滅口而處死的特工人員。他們先前曾經是專政工具,爾後根據專政的需要,不由分說就變成了專政對象。

據統計,對十月革命進行過政治領導的24名黨中央委員中,有14人先後被斯大林殺害;從軍事上領導過十月革命的60名彼得格勒蘇維埃革命軍事委員會委員和政委中,有54人被斯大林殺害。第一茝人民委員會共有15名委員,除了列寧和斯大林以外的13人中,有 9人先後被以革命的名義處死。斯大林時期所殺的共産黨員人數,讓沙皇俄國望塵莫及。豈只是「肅反擴大化」的錯誤,它從一開始就是斯大林鏟除異己的清黨運動。

1988年2月,《莫斯科共青團員報》報道:在斯大林1953年去世之前,全蘇聯共有1200萬人進了勞改營,2000萬反對農業集體化的農民被判徒刑或流亡。

蘇共二十大雖然批判了斯大林的個人崇拜,平反了不少冤假錯案,但爾後無産階級專政的理論和實踐仍在繼續,黨內外持不同政見者被關進集中營和精神病院的消息時有所聞。

蘇共和蘇維埃政權敢於這樣肆無忌憚地給自己四面樹敵,新仇舊恨、層出不窮,亡黨亡國的禍種就這樣有增無已。四、內定選舉、自挖墻腳

民主選舉的根本原則是要充分體現選舉人的意志。而選舉人的意志往往與領導者的意圖不一致,怎麼辦?在憲政制度下,領導者必須尊重選民的選擇,否則就是違憲違法違紀;而在斯大林那種集權制度下,領導者往往內定選舉結果,然後用各種手段去要求保證實現領導意圖。這後一種辦法,從領導者的角度來看,當然是大好事。而對選民來說,內定選舉就是假選舉、真欺騙。久而久之,不可避免導致權力體系基礎動搖。

1918 年12月2日全俄中央執委會發布《關於鄉與村蘇維埃改選程序的指示》,規定所有鄉與村的蘇維埃均應進行改選,由中央自上而下派出官員建立選舉委員會。富農、商人和反革命分子被剝奪選舉權,蘇維埃代表候選人由上而下徵求意見,等額確定,再提交選民公開投票。這種變相指定的選舉辦法後來成爲斯大林時期的一種不成文法。1936年蘇聯公布新憲法,表面上擴大了選舉權,改進了選舉法,似乎也搞普遍、平等、直接、秘密選舉。然而,上述不成文法依然起決定作用。各級蘇維埃代表候選人都是由黨組織內部決定,等額交給選民投票,雖說選民可以另選自己的意中人,其實未列入候選人名單的人根本無法當選。

內定選舉就像是按劇本演戲,翻來覆去演了70多年,不斷地消耗蘇共和蘇維埃政權的合法性。

憲政制度下的民主選舉好比肥沃的土壤,它能打斷腐朽的鏈條,一茬一茬出新苗,使病樹前頭有可能出現萬木春的機會。而斯大林那種內定選舉則是由前任領導指定自己喜歡的接班人,老樹培養病樹,病樹培養歪脖子樹,到頭來在一棵樹上弔死。這使它失去了吐故納新、制度變革、重振旗鼓的活力源泉。

待到歷史翻過了那沉重的一頁,民主選舉的時刻終於來臨,1991年6月12日俄羅斯首次舉行總統直選。選民真正可以按自己的意願投票了,他們把占總票數 57.35%的4559萬多張選票投給了葉利欽,使他一舉以高票當選爲俄羅斯總統。而4位俄共候選人則分別以16.85%、6.81%、3.74%、 3.42%的得票率被俄羅斯選民淘汰。

憲政民主,順之則昌,逆之則亡。不是嗎?

中評社16日轉炎黃春秋

http://www.takungpao.com/news/08/01/17/ZMTG-852063.htm
願所有華人,充分利用互聯網,積极參与中國公民運動,共同推動祖國的偉大變革,以期早日建成一個自由、民主、憲政的國家,實現國人百餘年來的追求與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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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下三度II 發表於 2008-11-24 23:22 | 只看該作者
蘇共從建立到滅亡,從來不乏政治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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