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Crossing 於 2007-8-6 10:45 發表
在極端情況下,吃人肉以維持生存並不是「犯罪「;
在沒有信仰維繫的今天,吃胎盤並沒有相關的法律予以制止;
既然世界都是神創造的,世界上出現什麼事都不稀奇;
以道德標榜自己,在極端狀態下毫無用處;
因 ...
有意掩蓋了聖經里的殺嬰是基督教信仰所提倡的,而現代社會的殺人殺嬰是現代社會公德所譴責和受政法制裁的這種區別。
原帖由 同往錫安 於 2007-8-7 13:53 發表
現代人犯罪是犯罪,以色列民吃自己的兒女也是犯罪,並沒有兩個標準!不知道你是沒有看明白,還是故意混淆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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