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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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ruthr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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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這麼認識「全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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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l 發表於 2011-8-3 14:48 | 只看該作者
催肥 發表於 2011-8-3 14:45
等等,俺先看看清楚你是基還是非基.

不是小看你,你無此能力分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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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肥 發表於 2011-8-3 15:41 | 只看該作者
gyl 發表於 2011-8-2 22:48
不是小看你,你無此能力分辨。

您高看俺了,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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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肥 發表於 2011-8-3 15:42 | 只看該作者
gyl 發表於 2011-8-2 22:48
不是小看你,你無此能力分辨。

那你自己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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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1-8-3 19:39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追求永生 16樓 的帖子



「全能」屬於神,神願意怎樣,事情就怎樣,能力有限如我的人,來認識全能,只能從」能而為,能而不為「來理解。神全能,因著公義與慈愛,可以發洪水滅掉做惡的人類,也可以在一呼一吸之間,拯救良知未泯的強盜,無論人類如何看待理解」全能「,全能神的公義與慈愛永不改變。

人類一直渴求」隨心所欲,心想事成「,但是人的能力有限:」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只有與主同在樂園,才能從「我真是苦啊」的不協調里,徹底解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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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1-8-3 19:43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gyl 17樓 的帖子

萬事互相效力,讓愛神的人得益處——神的美意本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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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uthrose 發表於 2011-8-3 23:28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追求永生 16樓 的帖子
因此,按全能本質,是沒有「不能」的,也不宜用「不能」來描述神的全能。比如,神不會犯罪。神本身就是標準,他做的事情絕對正確,神和犯罪是沒有任何關係的。所以,正確的說法是神的全能包括「能不犯罪」,而不是「不能犯罪」。前面是全能中「能」,替代後面全能中的「不能」。

Read more: 我是這麼認識「全能「的 - 基督家園 - 貝殼村 -


」罪「與」能「不是一回事,偏離了神的心意是」罪「,神的心意是至善至美的,何來」犯罪「?對我們而言,神的至善至美全能慈愛藉著十字架上的耶穌向世人顯明,讓世人面對十字架上的耶穌,或者感動流淚,稱他為」救主「,或者同情,覺得他很無辜,即或譏笑諷刺,罵他「騙子」,也不能無動於衷。能感動能同情不是罪,能譏笑諷刺就是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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