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樂清村長案顯示中國經濟三大頑疾

[複製鏈接]

27

主題

106

帖子

63

積分

貝殼新手上路

Rank: 2

積分
63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bullboss 發表於 2011-1-6 14:3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bullboss 於 2011-1-6 01:37 編輯

多維論壇 > 政經評論 > 樂清村長案顯示中國經濟三大頑疾
樂清村長案顯示中國經濟三大頑疾 本主題由 管理員001 於 2011-1-4 21:02 置頂
# mengmeng 發表於2011-1-4 09:11

樂清村長案顯示中國經濟三大頑疾
 一樁疑雲密布的案件貫穿了2010年年末,一個為土地上訪6年的浙江省樂清市寨橋村前任村長錢會雲被一輛工程車碾斷了脖子。錢雲會成為2010年最悲劇、最知名的維權人士。

  村民數次下跪喊冤,他們求助於青天、媒體等一切他們眼中認為有指望幫助他們的人。此次事件仍在發酵,政府的做法飽受詬病但好於以往,起碼允許三個公民調查團前往,並且向社會提供了部分證據。

  即便如此,政府仍然無法增強公信力,在事發之時當地政府的處理簡單而粗暴,事發之後沒有對錢會雲的六年上訪、三次上訪進行探討與反省。

  一場巨大的利益盛宴讓權貴資本主義橫行的猜測無法休止,也成為錢雲會事件中政府始終無法建立公信力的根源。

  樂清村長案顯示中國經濟三大頑疾。

  第一,以低價剝奪農民土地,目前的征地制度存在重大的制度性缺陷。

  當地政府部門12月29日晚通報會首次通報了寨橋村征地情況,根據通報材料所述,浙能樂清電廠工程廠區範圍征遷涉及樂清市南嶽、蒲岐兩鎮12 個村莊,征地總面積3365.4畝,其中耕地325畝;寨橋是其中的一個村,征林地213.8畝及小部分國有灘塗;2004年4月9日,樂清市國土資源局與寨橋村簽訂了協議,安置補償款為3800萬元。寨橋村將近3676名村民,人均可得到補償款1萬元左右。而村民代表向當地政府提出,要「將安置補償費提高到人均10萬元」。

  征地補償費長期以來被人為壓制在低位,導致數十萬億的農村資產無償進入政府主導的領域。以杭州市的征地標準為例,2002年至2008年底實行的原標準規定,征地補償費由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青苗補償費四項費用組成,並在征地補償時以「打包」的形式直接支付給被征地村。從 2009年1月1號征地區片價只包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兩項;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則遵循「有苗補償、無苗不補」的原則。在補償標準方面,新標準除山林統一提高2萬元每畝外,其餘各級、各類土地提高了3萬至10萬元每畝不等,且另行補償的青苗補償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尚未計算在內。安置補助費從原來的每人3萬元提高到4.5萬元。

  由此可見,錢雲會所處的寨橋村補償費用不算低於平均標準,只能說,是政府征地的標準過低,剝奪了農民的生路。

  樂清市集體土地徵收相關規定顯示,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按2∶4∶4比例分配,即20%留村集體、40%由村集體統一用於支付村民社會保障費用、40%發放給村民。土地價款中包含基礎建設費用、黑色成本等,行政成本過高進一步抑制了農民的財富生成之路。

  從2003年商品房市場大幹快上以後,浙江的土地商品市場價格瘋狂上漲。農民看的是市場標準,政府看的是文件規定的標準。土地剝奪不改變,今後因為征地導致的血腥事件會越來越多,事實上,除了浙江以外,各個省市等不同程度地出現了征地暴力事件。征地者與被征地者積怨日深,終於到不可調和的地步。

  第二,在城市化進程中,村民被剝奪了選擇生存方式的權力,人為製造需要制度保障的城市貧困階層。

  寨橋村位於蒲岐鎮東北,全村共有900戶,3676人,耕地750畝,灘塗35公頃,人均年收入9000元左右。村民原本可以通過養殖業和小本經營過上衣食無憂的生活。

  土地被征后,當地村民原有的生活方式被徹底改變,村民們提供的材料顯示,這次徵用的土地面積佔到了全村土地總面積的67.6%,被徵用的土地、山地、灘塗收入佔全村總收入的96.78%。土地被徵用后,全村剩下的人均耕地僅為0.19畝。

  包括錢會雲在內的大多數村民不可能順利融入城市化進程,他們大多沒有受到良好的教育,而是通過市場化與城鄉一體化通過小本經營過上了小康生活。現在土地被剝奪,區區1萬元的補償根本無法保障未來的生活,目前的小康村民將成為未來城市化進程中的赤貧階層。赤裸裸的剝奪被包裹在溫情的提高農村保障費用的面紗之下,村民的最大的一宗財產被剝奪,被系在政府的保障體繫上艱難求生。

  第三,大型項目成為公益性徵地的借口,村民要求獲得土地收益的努力往往成為胳膊擰不過大腿的悲劇。

  寨橋村被征地用於浙江省重點項目浙能樂清電廠,該工程是浙江省「五大百億」重點工程和電源建設「三個一千萬」的重要組成部分,由浙江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控股建設,工程動態總投資108億元。

  2003 年8月,為緩解「電荒」問題,浙江省政府批准在樂清市南嶽鎮建設浙能樂清電廠,此後的一連串動作直到國土資源部無視工程先上車后買票現象大部分同意了浙能樂清電廠項目的建設用地請求,都在以特定的方式顯示,不管村民怎麼上訪,工程都會上馬,一切要為重點工程讓路。工程的發展印證了這一點,在各地大幹快上的重點工程中,隆隆的機器聲碾過了村民的訴求,而浙江浙能樂清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的大股東浙江省能源集團公司、中國龍源電力集團公司、溫州電力投資有限公司、溫州電力開發公司、華峰集團分別按51%、23%、10%、9%、7%的投資比例出資建設,將在市場化進程對能源的需求收穫紅利。

  樂清村長案顯示在長期的政府主導投資過程中,尚未形成一套完整利益分配機制,而資源日益匱乏與貨幣購買力的日益下降,已經讓財富爭奪更趨激烈,赤裸裸的掠奪與被掠奪過程,赤裸裸的暴力屢見不鮮,以往的制度註定難以為繼,社會成本居高不下。

  以為錢會雲之死會成為反抗停止的象徵將大錯特錯,相反,錢會雲之死以及社會行動象徵前以有的粗暴的發展模式,該儘快劃上句號了。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7-24 00:50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