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樓主: 朽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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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因信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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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不清 發表於 2010-11-9 13:23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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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約中就是信,第二種就是因信而不是義人,也不得救者,故因信不一定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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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朽木 發表於 2010-11-9 13:30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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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義人就不是義人,是義人就是義人,那來的算為義人.如此,不是神也可算為神了.鬼信鬼 ...
拎不清 發表於 2010-11-9 13:18


這樣一來倒是省事,也就沒有義人和惡人之分了,因為要是那樣,地上就不會再有人了
正是因為神將不義的算為義,才叫恩典。
可雕,看在誰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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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源湛寂 發表於 2010-11-9 22:50 | 只看該作者
不能,因為人不但繼承「原罪」,也繼承了「敗壞」,即人本身沒有能力靠自己的努力「修成正果」,唯一的希望是接受外來的援助:Infusion of Grace.
用醫學知識可能更容易懂一點:一個感染病毒的人,如果免疫系統也喪失了抵禦能力,他靠自身的抵抗能力,加上玩命的鍛煉,配合各種補品,能不能把病毒消滅?請美丫頭指示。
唯一能得醫治的方法,就是藉助外在藥物的輸入。
朽木 發表於 2010-11-8 18:22



你偷換了我的話。 我說的是通過努力, 而你將之偷換成 「靠自己的努力」  。  後面的就不用點評了。
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凈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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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心起於惡,惡雖未為,而凶神已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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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throse 發表於 2010-11-9 22:59 | 只看該作者
我說的是通過努力。
真源湛寂 發表於 2010-11-9 22:50


天國是要努力進入的,努力的人就得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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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throse 發表於 2010-11-9 23:15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ruthrose 於 2010-11-9 23:16 編輯
回復  朽木


    約中就是信,第二種就是因信而不是義人,也不得救者,故因信不一定得救,
拎不清 發表於 2010-11-9 13:23


信——信靠,信愛,信從,這才是因信稱義。

雅各書二章14—16: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么?若是弟兄,或是姊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的去罷;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什麼益處呢?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必有人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藉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兢。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么?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么?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并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樣因行為稱義么?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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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朽木 發表於 2010-11-10 00:01 | 只看該作者
沒人給台階,俺怎麼往下說呢?

從人分三類開始吧,有台階要下,沒有台階自己創造台階也要下。

在恩典之約中,人分三類:約外的,約內背約的,和約內守約的。
但是,人人都在「工作之約」中有份,因此,因為儘管亞當背約,神永遠不會背約,他依然履行約中的職責:為人類生存提供恩惠。神學上,這種恩惠成為神的「普遍恩典」。
同時,神依然追究沒個人在「工作之約」中人當負的責任,這種責任以道德律的形式運行在人群當中。

這樣就快清楚了。凡是不在恩典之約中的人,他們還在違背「工作之約」的咒詛之下。在「恩典之約」中的人,就脫離了違背「工作之約」的咒詛,就有了得救的盼望-注意:只是盼望。

再重複一遍,「恩典之約」不是要廢掉「工作之約」,而是在「工作之約」上附加的「恩典」條例,因此不再以人的行為為標準,完全是出自神無條件的恩典。

這裡有兩個非常關鍵的問題:
1。神有沒有責任和義務與人建立恩典之約?答案很簡單,如果有「責任和義務」,就不是恩典。
2。既然神沒有責任和義務拯救背約之人,如果他決定救一些人,他是否就變得有責任和義務救所有的人?或者說,如果他只救一些人而不救所有的人,是不是他的不義?

很多人知道人得救是依靠神的恩典,卻完全不明白什麼是「恩典」,總要把責任和義務加在神的身上。
可雕,看在誰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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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朽木 發表於 2010-11-10 00:13 | 只看該作者
恩典之約中的人

神按照他自己主權的恩典,從萬民中揀選一批人,主動施恩給他們,要把他們從死亡和罪惡中拯救出來。這種恩典,神學上稱為「特殊恩典」,或約中的恩典。

因著特殊恩典,人可以從死亡和罪惡的捆綁中解脫出來,繼續行使「自由」,因此,神對在特殊恩典中的人再次通過立約的方式帶領他們。

恩典之約同樣遵循三段論:約中的恩惠,約中的責任,約中的賞罰。

約中的恩惠,仍然是神無條件的應許。
約中的責任,仍然是人獲得約中恩惠必須要盡到的責任。
約中的賞罰,仍然是人對約中責任採取的態度所帶來的後果。

不同的是,約中的應許和賞賜需要經過漫長的時間才能兌現。因此,人們需要用「信心」來承受眼前不能看見的「約中應許」。

知道「信心」是怎麼回事了吧?
可雕,看在誰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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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源湛寂 發表於 2010-11-10 00:20 | 只看該作者
恩典之約中的人

神按照他自己主權的恩典,從萬民中揀選一批人,主動施恩給他們,要把他們從死亡和罪惡中拯救出來。這種恩典,神學上稱為「特殊恩典」,或約中的恩典。

因著特殊恩典,人可以從死亡和罪惡的捆綁中解脫出來,繼續行使「自由」,因此,神對在特殊恩典中的人再次通過立約的方式帶領他們。

恩典之約同樣遵循三段論:約中的恩惠,約中的責任,約中的賞罰。

約中的恩惠,仍然是神無條件的應許。
約中的責任,仍然是人獲得約中恩惠必須要盡到的責任。
約中的賞罰,仍然是人對約中責任採取的態度所帶來的後果。

不同的是,約中的應許和賞賜需要經過漫長的時間才能兌現。因此,人們需要用「信心」來承受眼前不能看見的「約中應許」。

知道「信心」是怎麼回事了吧?
朽木 發表於 2010-11-9 11:13


上帝從不會捨棄任何一個人。  你這所謂的「揀選」 是典型的褻瀆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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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朽木 發表於 2010-11-10 00:24 | 只看該作者
因信而行

首先,恩典之約中的恩惠或應許是無條件的,顧名思義是「恩典」。
其次,恩典之約中的恩惠或應許是目前眼睛不曾見到的,因此需要人用「信心」承受。
最後,「相信」的人,必然按照約中的責任盡自己的義務,不盡義務的「相信」不可能是「真信」。

這裡就引出了「信心」和「行為」之間的關係。是「因著相信」而「帶出行為」。

什麼是「信」?就是非常肯定的「確知」,如果我按照約中的責任去做,我必然會得到約中的應許。

為什麼?因為神的不變性:他在約中的應許不變。

所以,基督教所談論的「信心」,不是一般的「信心」,比如你信不信明天會出太陽等,而是針對「神的應許」而發出的。這是非常關鍵的教義,也是我們禱告的指南:我們在禱告中的祈求,如果不是在應許之內的,就有妄求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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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朽木 發表於 2010-11-10 00:43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朽木 於 2010-11-10 03:17 編輯

因信稱義

信是對神在約中應許的盼望,因盼望而履行自己的責任(行為),請問:信心和行為哪個在先?哪個是決定性因素?當然是信心!

再說「稱義」,英文是Justification. 是一種法律上的判決:因為你相信恩典之約中的應許,你的信心必然帶入相應的行為,因此在你相應的行為尚未行出來之前,神就「算你」已經行出來了,因此判決你從此脫離「工作之約」中的咒詛(但是someone has to take it),與神建立新的關係。

接下來怎麼辦?「算你」行出來就等於「真行出來」了嗎?當然不算。

那你就拚命去行吧?不可能的,應為如果僅僅是「算」,人只是在「名分」上發生了變化,在實際上仍然沒有脫離「遺傳的罪性」和「遺傳的敗壞」。

基督教一如既往: 不是你知道了就能行出來 - 知識不能拯救人。不是你努力了就能行出來 - 人永遠不能自救。不是說你是義人你就是義人了 - 你的名分不能改變你的實際。

怎麼辦?還是那句話:依靠神的恩典。

當神宣判你無罪(算為義)的同時,他會賜給你「裝備」,讓你有能力在實際上開始逐漸脫離罪惡,慢慢發生行為上的變化。這種「裝備」,就是聖靈內住。

因此,你才有「資本」來盡約中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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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源湛寂 發表於 2010-11-10 00:59 | 只看該作者
因信稱義

信是對神在約中應許的盼望,因盼望而履行自己的責任(行為),請問:信心和行為哪個在先?哪個是決定性因素?當然是信心!

再說「稱義」,英文是Justificatioin. 是一種法律上的判決:因為你相信恩典之約中的應許,你的信心必然帶入相應的行為,因此在你相應的行為尚未行出來之前,神就「算你」已經行出來了,因此判決你從此脫離「工作之約」中的咒詛(但是someone has to take it),與神建立新的關係。

接下來怎麼辦?「算你」行出來就等於「真行出來」了嗎?當然不算。

那你就拚命去行吧?不可能的,應為如果僅僅是「算」,人只是在「名分」上發生了變化,在實際上仍然沒有脫離「遺傳的罪性」和「遺傳的敗壞」。

基督教一如既往: 不是你知道了就能行出來 - 知識不能拯救人。不是你努力了就能行出來 - 人永遠不能自救。不是說你是義人你就是義人了 - 你的名分不能改變你的實際。

怎麼辦?還是那句話:依靠神的恩典。

當神宣判你無罪(算為義)的同時,他會賜給你「裝備」,讓你有能力在實際上開始逐漸脫離罪惡,慢慢發生行為上的變化。這種「裝備」,就是聖靈內住。

因此,你才有「資本」來盡約中的責任。
朽木 發表於 2010-11-9 11:43


呵呵, 又假傳聖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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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朽木 發表於 2010-11-10 01:33 | 只看該作者
上帝從不會捨棄任何一個人。  你這所謂的「揀選」 是典型的褻瀆上帝。
真源湛寂 發表於 2010-11-10 00:20

普救論?「不會」是什麼意思?是他有義務和責任救每個人呢,還是他定意要救所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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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源湛寂 發表於 2010-11-10 01:42 | 只看該作者
普救論?「不會」是什麼意思?是他有義務和責任救每個人呢,還是他定意要救所有的人?
朽木 發表於 2010-11-9 12:33


是他定意要救所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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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一方 發表於 2010-11-10 01:53 | 只看該作者
打俺自己呢。強迫俺想想俺是不是說過這話?
好象沒有喂 。
朽木 發表於 2010-11-9 06:53


瞎聯繫啥,俺那是回拎不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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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朽木 發表於 2010-11-10 03:02 | 只看該作者
是他定意要救所有的人。
真源湛寂 發表於 2010-11-10 01:42

真的?
要是如此,如果有一個人下了地獄,神的救贖計劃都不算完成。
難道耶和華的膀臂縮短了嗎?難道世上有他定意要作卻作不成的事嗎?
呵呵,你的「神」太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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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不清 發表於 2010-11-10 03:41 | 只看該作者
造出來不中意再毀掉這是沒本事,不好用偏要用這是無知,何來恩典?什麼是罪,是不達神的目的.人認知有限是無限神之所造,有限怎達無限目的,故是神帶來罪,是造得不完備,不成功.神首開殺戒,還喜愛有殺戒之亞伯,又能怪誰呢?死是離開神,神還偏找人,找到的人還是死,因人性也有限,還是不答無限,還是有罪.以利亞,摩西何在?在夢中.只能如此.神學帶來的就是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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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11-10 03:59 | 只看該作者
造出來不中意再毀掉這是沒本事,不好用偏要用這是無知,何來恩典?什麼是罪,是不達神的目的.人認知有限是無限神 ...
拎不清 發表於 9-11-2010 14:41


有限不是罪。違背了神命令才是罪。這是聖經的明確教導。如果連什麼是罪都可以重新定義,所有的討論都沒有意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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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朽木 發表於 2010-11-10 04:14 | 只看該作者
造出來不中意再毀掉這是沒本事,不好用偏要用這是無知,何來恩典?什麼是罪,是不達神的目的.人認知有限是無限神 ...
拎不清 發表於 2010-11-10 03:41


還別說你拎不清,俺看了半天也沒看清楚你究竟要說啥? 大概意思是人犯罪是因為神沒造好?
可雕,看在誰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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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0-11-10 04:27
我聽的道,牧師說:罪是不答神的意,就是射不中靶心.你改成違背神意,不明神意何來違背?說人違背是抬高了人的認知.打兒子是愛還是恨?你把罪地範圍弄小了.是你重新定義.義和罪有關連.不知罪還討論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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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不清 發表於 2010-11-10 05:0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58# 朽木


    拎不清還有拎得清之時,朽木是廢物,一無是處.那裡有枝枝叉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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