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1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湖北上訪現場拍照「被精神病」男子出院(組圖)

[複製鏈接]

3萬

主題

3萬

帖子

3萬

積分

版主

留學博士后(十二級)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33179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藍藍的天 發表於 2010-4-16 10:1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4月15日上午11點半,十堰市精神病院員工給病人抬中飯進去,包括一桶米飯,兩桶豆腐湯,一桶白菜。圖/瀟湘晨報記者吳通清
  

  
  4月15日下午,經公眾、網友廣泛關注及媒體推動,「被精神病」者彭寶泉得以從十堰市精神病院出來,回到家中,由於重獲自由,一掃萎靡之態。 圖/瀟湘晨報記者吳通清
  
  湖北上訪現場拍照「被精神病」男子出院(組圖)
  
  紅網湖北十堰4月15日訊(瀟湘晨報滾動新聞記者吳通清)4月9日,湖北十堰市民彭寶泉及鄧復華因拍攝一個上訪現場,被當地警方送進精神病院,此事由網友最先曝光,傳統媒體繼而跟進,引發社會各界關注並質疑,「被精神病」一說也開始流行。
  
  在精神病院留置6天並「治療」后,4月15日下午彭寶泉及鄧復華終於得以離開,回到家人身邊。
  
  回想這6天6夜的遭遇,彭寶泉心有餘悸:「再也不能進到那種地方去了,沒有精神病也會弄出精神病來。」
  
  4月9日這起上訪事件的主體是十堰市五交化公司,此前就因拆遷等方面問題有過多次上訪。在獲知湖北省紀委的一個組在十堰市宏正酒店駐紮后,該公司20餘名員工打著橫幅,在酒店門前上訪。
  
  對此事件,十堰市公安局稱「致使該酒店正常經營秩序及酒店內旅客工作、生活受干擾,並造成該處道路交通受到影響」,遂組織警力趕至現場維持秩序,並將參與該事件的11人帶至公安機關調查。
  
  對彭寶泉及鄧復華兩,警方稱並不是「路過拍照」,而是這起事件的組織者及參與者,兩人還收了對方共一萬元「交通費」。在訊問中發現二人精神異常,遂將二人送往精神病院,該院經過診斷,認為其屬於偏執性精神障礙而留院。
  
  4月15日,瀟湘晨報記者見到了彭寶泉,他稱對五交化公司員工上訪一事有所了解,對方多次要求他兩人給予幫助,並以一萬元交通費的名義給其「施加擔子」,但自己分到的5000元至今還裝在信封里不動,稱自己將馬上交還給對方。
  

  
  4月15日下午,經公眾、網友廣泛關注及媒體推動,「被精神病」者彭寶泉得以從十堰市精神病院出來,回到家中,由於重獲自由,一掃萎靡之態。 圖/瀟湘晨報記者吳通清
  
  同時彭寶泉否認組織此次事件,稱自己只是想見證一下,記錄一下「民間喊冤,領導出面接見的場景」,拍完照后,在現場沒有與警方發生任何衝突,他是在走出500米遠后才又被警察予以控制的。
  
  針對警方稱其沒有親屬的說法,彭告訴瀟湘晨報記者,2006年與妻子辦了離婚手續,是為了保護妻子不受牽連,但一直住在一起,關係親密。警方在訊問也並沒有要求他提供家屬的聯繫方式。
  
  彭稱,之前警方曾將他帶到十堰市中醫院精神病專科,要求該院收治,但醫生診斷後認為他「沒有精神病」,不予收治。隨後,警方又把他帶到十堰市精神病醫院,醫生在沒有診斷及鑒定的情況下,即給他安置進了該院「興奮病室」,除了他和鄧外,還有另外9名重症精神病人,有專人看護。
  
  在留置期間,彭無奈服了兩天葯,服下后感覺頭腦發暈,走路都是飄的,就像喝醉酒的樣子,心跳也加快。而與他同室的重症患者都是手腳被固定著,由於難受而面目獰猙。
  
  與此同時,當地市委市政府於4月15日上午11點召開了新聞發布會,稱警方處理事件、收治流程及診斷依據都是符合規定及科學的,並稱彭及鄧出院是應家屬的強烈要求而作出的決定,其出院后引發健康及其他相關問題家屬要負責。(來源:紅網-瀟湘晨報 作者:吳通清)
  
  
有兩種偉大的事物,我們越是經常越是執著地思考它們,我們心中就越是充滿永遠新鮮、有增無已的讚歎和敬畏,那就是我們頭上的星空,我們心中的道德法則!

422

主題

4013

帖子

2492

積分

六星貝殼精英

Rank: 4

積分
2492
沙發
shanren 發表於 2010-4-16 10:41 | 只看該作者
該不會這就是中國百姓應該相信的「社會主義法制」吧?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7-19 07:54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