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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是法治國家,不是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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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韓冰 於 2010-3-6 22:44 編輯

韓國是法治國家,不是法#輪#功的天堂

近日,看了一則舊聞(呵呵,是去年的事),談的是韓國遣返非法滯留人員的問題,其中反對的聲音和後續報道,讀後讓人覺得蠻有意思。

本來,這是韓國內政,與政治和迫害無關。在香港、美國,對非法滯留人員也搞過類似的行動,無可非議。但因其中包含了中國籍的法#輪#功練習者,便捅了馬蜂窩。一些媒體輿論塈非政府組織成員為首的宗教人員對此大放厥詞,認為將法#輪#功練習者驅逐回國,將使這些人面臨大陸的殘酷迫害與鎮壓,韓國政府此舉無視世界人權公約。

「非法」二字本身就說明了一切,只要是違反韓國居留權規定的人員都在此列,沒有什麼例外。但解讀反對的聲音,給我感覺,法#輪#功練習者好像是「法外之民」,法#輪#功也像是件護身符,任何人,只要聲稱自己是法#輪#功信徒,便不受所在國法律約束。真是搞不懂,在韓國的這些反對者眼裡法律的尊嚴在哪。

大陸取締法#輪#功依據的是法律,此次韓國遣返非法滯留人員,依據的也是韓國的法律。韓國不會因被遣返人員里有法#輪#功人員而放寬規定,畢竟,韓國是個法治國家,而不是法#輪#功練習者的天堂。

相信無論韓國一些人對法#輪#功抱何種態度,韓國政府都不會對法#輪#功練習者開任何口子,因為後果很可怕,如果法#輪#功成為護身符,那麼,韓國將變成偷渡者的天堂。

附:

「我被韓國政府遣返僅僅是因為非法滯留」
——採訪在非法滯留者檢查行動中被強制遣返的中國法#輪#功修鍊者


從2008年12月開始,韓國法務部、勞動部、中小企業廳等部門一起開展了針對在韓非法滯留外國人的檢查行動。在此行動中發現的在韓非法滯留人員陸續被遣送回國,其中也包含幾名中國籍的法#輪#功修鍊者。一部分媒體輿論及非政府組織成員為首的宗教人士對此進行譴責,認為政府無視世界人權公約,連法#輪#功修鍊者也逐回中國,這將使這些人受到中國政府的殘酷迫害與鎮壓。

但真實情況究竟如何呢?記者對此持有疑問,保持關注,並於近日在中國採訪了被強制遣返的中國法#輪#功修鍊者吳某(漢族,男,45歲)。

2009年10月13日,記者在中國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見到了吳某。採訪中吳某明確說:「我是因為非法滯留而被遣返回中國的,絕對不是因為修鍊法#輪#功。」

吳某最初在青島市一家韓國服裝企業工作,2002年5月以產業研修生的名義到韓國研修企業工作,2003年1月吳某從研修企業不辭而別,先後在京幾道安山市、華城市一帶建築工地打工。2004年8月吳某因身體健康狀況不佳開始修鍊法#輪#功。2007年3月被韓國法務部在檢查時查獲,在華城外國人保護所關押一段時間后被遣送回國。

在此期間,吳某曾以修鍊法#輪#功為由向韓國政府申請政治避難,但韓國有關部門認為吳某的情況不符合難民申請條件,遂將吳某列入遣返名單。對此吳某不服,向韓國法院上訴,但韓國法院同樣以「很難看出有充分的證據能夠證明回中國之後會受到迫害」為由駁回吳某的上訴。結果吳某最終於2009年7月1日被遣返回中國。

回到家鄉的吳某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稱:「直到目前為止絕對沒有受到中國司法當局的拘禁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迫害,已經在當地一家企業工作,過上正常人的生活。」他稱,「韓國是民主法制的國家,並沒有無條件地遣返像我這樣的法#輪#功修鍊者」,吳某還說,「自己現在月工資在1000元人民幣左右,生活基本有保障,與妻子也很和睦」。

吳某被強制遣返回中國后,韓國國內法#輪#功組織以及同情吳某的一些人多次到法務部、出入境管理事務所附近舉行抗議示威,而且美國、歐洲、加拿大、日本、台灣等國家和地區的法#輪#功組織到韓國使領館進行了集會抗議。

記者的本次採訪沒有受到誰的指使,是實事求是地進行的。得出的結果是,「樹欲靜而風不止」,一些團體的抗議是過激的過敏反映,法務部的判斷和遣返措施不是任何政治迫害或鎮壓,是一個法治國家為了維護正常國內外國人滯留秩序而採取的正當行為。

吳某在採訪中談到回國感想時笑著說:「回來3個多月了,心情已經安定了許多,為了家庭正在努力地工作著。」

記者在結束採訪的同時,對一部分媒體對中國問題過激反應及與事實不符的報道感到遺憾,這種對中國政府誹謗、中傷的態度,很可能給增進韓中友誼和多領域交流帶來障礙,懇切希望他們能更為慎重地報道事件真相。

《韓中同胞新聞》11月16日第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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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虎 發表於 2010-3-4 22:46 | 只看該作者
哈哈,偷渡者的天堂,這就是容留輪子的下場,說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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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10 發表於 2010-3-4 23:14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 皇家寶貝蛋

你的同類已經貼過了,這兩天你們拚命抄這箇舊聞,大家很好奇,上級指示的精神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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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皇家寶貝蛋 發表於 2010-3-5 08:55 | 只看該作者
同類?你不是人類嗎?來倍可親的竟然有異類?你歸哪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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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狸先生 發表於 2010-3-5 14:47 | 只看該作者
同類?你不是人類嗎?來倍可親的竟然有異類?你歸哪類呢?
皇家寶貝蛋 發表於 2010-3-5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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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容 發表於 2010-3-5 15:44 | 只看該作者
想不到韓國還能如此之舉,真是太法治了、太民主、太人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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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寶 發表於 2010-3-6 01:05 | 只看該作者
同類?你不是人類嗎?來倍可親的竟然有異類?你歸哪類呢?
皇家寶貝蛋 發表於 2010-3-5 08:55


輪子嘛,都不屬於人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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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10 發表於 2010-3-6 04:37 | 只看該作者
同類?你不是人類嗎?來倍可親的竟然有異類?你歸哪類呢?
皇家寶貝蛋 發表於 2010-3-5 08:55



你們五毛同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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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皇家寶貝蛋 發表於 2010-3-6 23:02 | 只看該作者
平安10網友,其實你大可不必動怒。

首先,文章內容是否屬實?如不屬實,你反駁的證據何在?其二,反法#輪#功就是五毛?你的定義好簡單喲,非黑即白,支持的聲音就是好的,反對的聲音就是五毛髮出的。其三,為什麼支持法#輪#功的人都有個通病---老虎屁股摸不得?

平安10網友,網上雖是虛擬空間,但也需要用事實來說話。像你這般隻言片語式的反駁,蒼白無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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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國遊子 發表於 2010-3-7 15:55 | 只看該作者
同類?你不是人類嗎?來倍可親的竟然有異類?你歸哪類呢?
   同意  它們還真就是異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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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魄的魂 發表於 2010-3-8 16:06 | 只看該作者
平安10網友,其實你大可不必動怒。

首先,文章內容是否屬實?如不屬實,你反駁的證據何在?其二,反法#輪 ...
皇家寶貝蛋 發表於 2010-3-6 23:02


鄙視平安10,老10發點讓人感慨的東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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