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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曉波自辯 不忘要求人大檢討涉嫌興文字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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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iyoulia 發表於 2010-1-22 04:3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劉曉波自辯 不忘要求人大檢討涉嫌興文字獄
發表日期 21/01/2010 更新日期 21/01/2010  16:31 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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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異見人士劉曉波
(路透社照片)


本台香港特約記者麥燕庭報道指出,因參與起草《零八憲章》而判刑十一年的中國維權作家劉曉波,其上訴已移交二審法院,法庭表明不公開審理,要求辯方在本月二十七日(下星期三)之前提交書面辯護辭,律師今天會與劉曉波會晤,商討上訴事士,劉曉波可能會一如一審時提交自辯書,而在網上,周三起開始流傳劉曉波上月一審時的自辯書,劉在文中不單為自己作無罪辯護,還批評當局是在締造文字獄,指斥用以起訴他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有違憲之嫌,要求全國人大對相關法例進行合憲性審查。

在三千五百多字的自辯書中,劉曉波分六點反駁起訴書的內容和闡釋他的觀點。他首先指出,《起訴書》所列的六篇文章和《零八憲章》是他的文章,但那並不構成《刑法》第一百零五條第二款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而控罪指他徵集首批聯署的三百零三人亦不對,因為經他徵集的,只有七十人左右。

他解釋,他的所有言論均符合中國憲法第三十五條所保障的言論自由,起訴書的指控侵犯了他作為中國公民的基本人權,違反了中國的根本大法,是典型的因言治罪,是古老的文字獄在當代中國的延續,理應受到道義的譴責和違憲追究。而《刑法》的相關條款也有違憲之嫌,應該提請全國人大對其進行合憲性審查。

劉曉波又反駁《起訴書》指他「以造謠丶誹謗等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是欲加之罪,因為他的言論只是批評性的評論,是價值判斷而非事實判斷,沒有對任何人造成傷害,所以其言論與造謠丶誹謗風馬牛不相及。

至於指控他在《零八憲章》內誣衊執政黨,「試圖煽動顛覆現政權」,劉曉波認為有斷章取義之嫌,強調要求取消一黨壟斷執政特權,不過是要求執政党進行還政於民的改革,最終建立聯邦共和國,讓中國成為「民有丶民治丶民享」的自由國家。總括而言,反對獨裁專政,不等於「煽動顛覆現政權」。

他總結中國的批評文化指出,「言者無罪,聞者足戒」應該成為當代國人對待批評意見的座右銘,更應該成為當權者對待不同政見的警示。

國際層面上,他指出,當局侵犯他的言論自由,違反了中國已簽署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內要保障的言論自由這普世人權,令人遺憾,再次證明中國「有憲法而無憲政,有承諾而無兌現」。他認為,他的因言治罪,與中國作為常任理事國和人權理事會成員的身份相悖,有損中國的政治形象和國家利益,無法在政治上取信於文明世界。

他慨嘆,從四·五到六·四,從民主牆到零八憲章,因言治罪的案例時有發生,不過,監獄的高牆關不住自由的表達,一個政權不可能靠壓抑不同政見來建立合法性,也不可能靠文字獄來達成長治久安,而「動用槍杆子解決筆杆子的問題,只能造成人權災難」,呼籲當局從制度上根絕文字獄,讓憲法規定的言論自由落實到每一位國民身上。

另據劉曉波的律師尚寶軍先生向本台確認,正如各方所預測的,北京法庭已經宣布將不開庭審理劉曉波二審案件。尚寶軍表示,劉曉波必須在下周四之前提交書面辯護詞,他明天將赴北京看守所會晤劉曉波。他表示,按照一般規定,二審判決應該在一審判決之後一個月至一個半月之後宣布,也就是說,最遲在二月中旬公布。

新聞[法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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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guaiyoulia 發表於 2010-1-22 04:39 | 只看該作者
果不出所料:這個懦夫政權決定 「 二審法庭表明不公開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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