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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要組建「金融大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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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bgw603 發表於 2008-1-21 14:2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新年伊始,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鄭新立的一句話,引發了公眾對中國金融領域機構整合的想象。

  鄭新立表示,金融領域正在考慮建立一個大部門。這被認為是十七大報告中曾提出的「大部門制」概念的重要組成部分。

  專家指出,所謂大部門體制,或叫「大部制」,就是在政府的部門設置中,將那些職能相近、業務範圍趨同的事項相對集中,由一個部門統一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職能交叉、政出多門、多頭管理,從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金融大部門包含兩個層面

  在金融領域,業務範圍不斷拓寬的金融機構也面臨著多部門監管的問題,這樣的體制,容易導致大量協調問題和內部紛爭。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教授在接受本報訪問時稱,金融領域的大部門應該包含兩個層面:一個是金融企業層面,一個是監管層面。

  他說,對於金融企業來講,由於開放經濟條件下的激烈的競爭環境,分業經營已經越來越不適應經濟金融發展的要求;尤其面對外資綜合性金融機構的強勢進入,國內金融機構要求混業經營的呼聲也越來越高。「在這方面,我們已經進行了試點,比如大型的金融控股集團,母公司以混業的形式存在,而其子公司則以分業的形式存在。」

  在監管層面,郭田勇稱,就是綜合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的功能,對金融機構實行綜合監管。因此,與前者相適應,「我們的分業監管體系也要做出相應的調整。」

討論可行方案

  對於具體的調整方案,目前媒體討論得較多。一種看法認為,可能參照英國的金融服務管理局設置,將目前監管銀行、證券和保險的三個機構合併組建一個新的大金融部。另一看法則傾向於組建中國的美國聯儲局,涵蓋中國的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以及央行的功能。

  還有人建議,由國務院下屬常設機構的方式,設立國家金融監管協調委員會,負責制定國家金融戰略、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業的具體發展戰略,並對未來的金融混業經營進行監管。

  對此,郭田勇認為,從大方向上講,這一方案是可行的。他說,目前可以由國家金融監管協調委員會作為綜合管制的上級機構,對金融控股公司進行監管,另外由這一上級機構領導的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分別對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實行分業監管。

  此外,他認為還需要有輔助的制度安排。其一,完善金融監管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金融產業發展情況,交流監管信息,並就重大事項和跨行業監管問題進行磋商和協調;明確監管歸屬。

  其二,完善信息共享機制,規範監管信息的收集、整理、發布和傳遞,將各種現場監管和非現場監管信息以及處罰信息和形勢分析報告實現共享。

  其三,成立專門機構,加強對金融機構流動性風險、跨行業關聯風險等的監測分析,研究風險成因,建立各方緊急磋商機制和應對各種類型的金融突發事件的快速聯合反應機制。

組建過程宜循序漸進

  當然,組建這樣一個金融大部門也有弊端。郭田勇說,比如對該部門的監督問題。由於目前政府部門事實存在的「權力部門化、部門利益化、利益集團化」,對於這樣一個強力部門進行監督應該說比較困難。他說,基於此,大部門內部尤其要考慮決策、執行和監督的相對分離。

  此外,儘管大部門的制度設置有國外成功經營可供借鑒,但有中國特色的金融大部門也會在組建過程中面臨一些問題。郭田勇認為,比如人才儲備問題,由於中國長期以來實行分業經營的金融體系,熟悉銀行、保險、證券的全能型人才比較缺乏。

  還有,成立一個新部門容易,而撤銷一些部門就比較難。對於這一點,郭教授認為可以循序漸進,首先建立國家金融監管協調委員會,把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納入其指導和管理範圍,然後根據金融市場的發展,逐步進行功能性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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