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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適用房的歷史使命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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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殺銀 發表於 2005-8-12 09:5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經濟適用房的歷史使命是什麼?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作者:葉檀  






  【左右間】最近,全國工商聯住宅產業商會組建的REICO工作室發布了最新的調查報告認為,作為改革的階段性產物,經濟適用房政策當初的意願都已基本實現,歷史使命已經結束,建議取消經濟適用房。此論一出,市場嘩然,支持者與反對者各執一詞。

  要回答這一問題,我們首先應該了解經濟適用房的歷史使命究竟是什麼。如果這個前提不界定清楚,我們只能陷入沒有交集的陀螺式爭論。

  REICO報告的主要理由,一是作為改革的階段性產物,經濟適用房政策當初的任務都已基本實現;二是當前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是商品化和社會化住房供給體系下,部分中低收入家庭新增住房需求和支付能力不足之間的矛盾,不再是普遍性住房短缺問題,不再是城市住房供給體系構建問題,也不再是擴大內需的宏觀經濟調控問題。但這兩個理由使問題又回到原點:正因為中低收入階層支付能力不足,才需要政府提供住房保障,住宅商品價格與消費能力的不匹配,使得經濟適用房成為必需。

  歸根到底,經濟適用房之所以爭議頻仍,是因為經濟適用房定位與功能不清,導致實現社會保障的公益原則和市場運作的利益目標發生激烈衝突。如果以擴大內需為標尺,可以說經濟適用房的歷史使命已經部分完成;而如果以社會保障為標尺,意味著經濟適用房的歷史使命遠未完成。<<<<您認為經濟適用房的歷史使命已經完結了嗎?

  經濟適用房1998年與全國城鎮住房制度改革一起誕生,背負著較多的政策任務,如實現住宅商品化、擴大內需、改善居民居住條件等等,這些目標之間存在明顯的取向不一致。住宅商品化屬於市場調節範疇,而改善中低收入階層的居住條件,則屬於社會保障範疇,二者榫枘不合。

  將擴大內需與滿足中低收入階層住房保障混為一談的後果是,有大約50%的經濟適用房到了各地中高收入階層人的手中。如果按照凡是年收入低於6萬元的北京市居民都可以申請經濟適用房的規定,以工資單上的數字為準,北京市90%以上的居民符合條件。政府的優惠「天女散花式」地落到所有收入階層的頭上,顯然有違公平與效率的原則。

  目前,經濟適用房主要提供社會保障功能的認識漸趨清晰,按照近日新華社述評,目前的政策路徑正是著眼於完善經濟適用房的公平制度的建設,「嚴格控制經濟適用房套型面積,嚴格銷售價格管理,嚴格審查銷售對象,嚴格上市交易管理」,使福利政策的目標指向更為明確。

  另外,由於社會保障永遠存在著供給不足的矛盾,加強效率更是重中之重。我國每年10%商品化經濟適用房的新增供給,無法滿足全社會30%家庭群體的全部新增需求。

在這種情況下,除了建設經濟適用房之外,按照社會保障的梯級分佈規律,廉租房政策應該是個上佳選擇。這可以使政府有足夠的調控手段,保證只有低收入階層能佔用這部分公共資源。日前,上海部分專家提出建設保障性租賃房政策,是提高社會保障效率的一種努力。

  從住房商品化角度出發,經濟適用房已基本完成歷史使命,如何提高住房保障制度的效率?廉租房政策應儘快提上政府的議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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