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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寫個服字畀你!」欲縱惡徒何患無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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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鍋客 發表於 2019-9-11 10:5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9月8號,啱畀台灣民眾鬧回嘅「港獨」份子黃之鋒喺香港國際機場因違反保釋條例再度被捕。然而讓人倍感憤怒嘅系,僅時隔一日,喺9號上晝提堂後,呢位靠出賣祖國、禍害香港獲取西方施捨嘅廢青漢奸,再度被釋放,引起一片嘩然。
要知喺8月30號,黃之鋒才因「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嘅集結」等事實上已被坐實嘅3項罪名被拘捕,而被保釋唔到10日就違反保釋條例再度被捕、然後再次被釋放。雖然黃之鋒被捕後迅速被放都唔系第一次了,但讓人大跌眼鏡嘅系,呢次為其提供開脫「服務」嘅印度裔女法官錢禮畀出解釋系:唔好意思,我哋嚴肅公正嘅法院將之前嘅保釋文件搞錯咗,一唔小心寫錯咗限制離境參加活動嘅日期!於是此次警察對其拘捕嘅理由唔成立。面對鬼婆法官嘅貼心「服務」,我哋只能用星爺電影中嘅一句台詞來回應:「我寫個服字畀你!」
10日內黃之鋒兩度被抓被放,雖然表面上程序合規,但法理上講唔過去,情理中更系讓人難以接受。首先,既然系法院文件出錯,咁系唔系應該及時糾正?唔通一次疑竇叢生嘅錯誤,就可以讓違法犯罪份子逍遙法外?其次,6月21號黃之鋒組織示威者包圍襲擊警察總部、7月27號現身助力元朗暴力示威活動、8月13號至14號煽動暴力圍堵機場,罄竹難書嘅罪行唔單止未能伏法,卻喺洋法官嘅助紂為孽下        全世界流竄、囂張至極。喺事實面前,今次黃之鋒再度被釋嘅理由實在牽強,只能讓人嘆道:欲縱惡徒,何患無辭?
如今香港法官們嘅所作所為,不得不令人懷疑,曾經香港引以為傲嘅「法治」是否已經「黑化」,已經從本該維護、穩定社會秩序嘅公器變成咗掩護暴力違法份子嘅保護傘,嗚呼哀哉!之不過我哋堅信,賣國、亂港份子黃之鋒之流就算可以逍遙一時,但其妄想破壞香港未來嘅卑鄙用心絕唔會得逞,因為香港警方一直喺度堅決執法,不斷地向社會傳遞堅決止暴制亂嘅決心和信號,同時絕大多數香港民眾堅定咁支持港警嚴格執法,而且香港背後仲有祖國嘅強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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