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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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嘗試把男朋友改造成「理想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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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段時間,和一群大學生開選題會。

  有一個大二的男生聊到:「戀愛中的男生,都是被精修過的。」他說,自己出門來開會之前,為了顯得眼睛好看,女朋友幫他燙了睫毛。

  想起以前的戀愛經歷,原來,大部分女生談戀愛的時候,都很愛改造男朋友。

  剛和他在一起的時候,兩個人迎面靠近,我常常脫口而出的第一句話:「怎麼又穿這件衣服?」

  那是一件我們都喜歡的 C 羅的周邊外套。

  他說:「就喜歡穿這一件啊。」然後牽起我的手,繞著學校的操場走了一圈又一圈,有時說說話,有時就看著對方的側臉,一直走著。

  颳風的時候,那件衣服披在我的肩上,他穿著單薄的 T恤。

  那時我就開始打小算盤,下次一定要準備好情侶外套,這樣他就不會著涼了。


  印象更深刻的,是他喜歡穿人字拖。散步的時候穿著,出去吃飯穿著,上課也穿著。

  有一次,我在出去約會的路上,詳細觀察過這雙人字拖。

  黑白圖案,綠色的夾腳帶是尼龍質地的,已經起球了。其他沒有被腳覆蓋的鞋面,有些發灰,有一些密密麻麻的黑點,是下雨過後留下的痕迹。

  我很納悶:「為什麼會有男生,在和女朋友出去約會的時候,穿著人字拖呢?」

  這個疑惑留存了很久,直到帶他和我的朋友吃飯。

  朋友說:「怎麼感覺,你們看起來不太搭。」

  都怪那雙人字拖,我想。

  回來的路上,我對他說:「你以後,可不可以不要穿這雙鞋出來了。」

  他很難接受,又透氣又舒服,為什麼不可以穿。

  我說,不好看。

  但心裡想的,其實是——不體面。

  「沒關係,他不注重外表的話,我來幫他換。」從那之後,我開始有意識地瀏覽男生的衣服,鞋,背包,電子產品。

  然後,換掉了他那件又是睡衣又是外衣的白色T恤;把洗臉的肥皂換成了最好用的男士洗面奶,添置了電子手環,藍牙耳機......

  幫他買的每一件物品里,也摻進了我的小小私心:

  只要他的生活里處處都是我的痕迹的話,他就總會想到我了。


  需要提升的不只是外物,還有戀愛的能力。

  他第一次約我跨年,是晚上9點多,騎著單車從大學城到廣州塔下,看倒數。

  「5、4、3、2、1」的數字閃動的時候,我滿是絕望。

  跨過 12 點,又要騎兩個小時的單車回去,頂著冬天的風,約會怎麼可以這麼不體貼。意料之內的,第二天,我直接發燒了。

  我意識到,不要再期待對方製造約會的驚喜了,自己喜歡什麼自己安排吧。

  於是,我養成了收藏好玩路線的習慣。東山口適合散步,西華路便宜好吃,中山八有游泳場。約會清單上,總有新的地點。

  每次回來的路上,我都會問:「今天開心嗎?好吃嗎?有不喜歡的嗎?」

  得到的總是淡淡的回應:「開心啊。」可是,我卻從來沒有看見,他為精心安排的約會發過朋友圈。

  我期待這些用心準備的約會,可以「感化」到他,讓他擁有主動安排舒服約會的能力。至少,用心就好了。


  說實話,我很難感受到用心,很難感受到「表達出來的愛」。

  我們在一起的幾年時間裡,曾經有過一段持續了三個月的異地戀。那會我總是主動地詢問,今晚有空視頻嗎?常常要等一兩個小時,打開視頻后,我用力地挑起話題,只能得到「嗯,是啊,哦」這樣的回應。

  「我沒有喜歡錯人吧」這個念頭,總是在這些沉默的時刻出現。

  每天關掉視頻后,我會在朋友圈寫僅他可見的小作文,倒數見面的時間,就算得到的評論只是「我也想你」,也心滿意足。

  我相信,日積月累,他也一定能學會用心。

  第二年情人節,過了三天,我在家裡收到了一支他寄過來的口紅。

  我心情雀躍地,恨不得發好幾條朋友圈:「我男朋友終於開竅了!」

  開心的,不是收到了口紅,而是他終於在女朋友喜歡什麼這件事情上上心了。我得到了一些反饋感,不止是我在改造他,他也開始自己改造自己了。


  大學畢業時,我提早在市中心租好了房子。而他的工資和我的相近,7000 左右。

  但他卻想找 1000 塊錢以內的房子整租。廣州這樣的城市,1000 塊錢以內的單間,只有城中村了。

  每次看到,他給我分享租房信息和「這些房子怎麼又貴又不幹凈」的抱怨時,我都在想,省錢很好,工資不低,何必租環境不好的房子。我們是不是,對生活水平的追求落差太大了。

  搬進去的那天傍晚,我打車去到他給的定位。

  司機說定位的地方開不進去了,讓我下車自己走。

  一下車,他在路口等我,走了十分鐘嘈雜的步行街,拐進一條很窄的小巷子。不能兩個人并行,他牽著我一前一後地走著。

  六月份的天氣,剛下完雨,巷子裡布滿了小水坑,上面懸掛著租戶的衣服,滴著水。我低著頭,踮著腳走著,看到他穿著那雙熟悉的人字拖。

  不停地拐了好幾個轉角之後,終於到了他住的地方,是一個新蓋的公寓。

  進門的時候,看見對面的住戶,是三個光著身子的男人,躺在一張床上,罵罵咧咧地打著遊戲。他們的聲音,關上鐵門也隔絕不斷。

  那天,我陪他吃了一會外賣,沒怎麼講話。我感受了到自己強烈的抗拒:

  當我們終於畢業時,終於磨合好了喜好,磨合好了生活的習慣,卻發現,我們對未來生活的期待和實現還是那麼的不一致。

  而影響對方生活的期待,實在太難了。

  那是我戀愛的第四年,而我也意識到,我不願意再花力氣去改變了。

  沒坐多久,我就逃離了那間房,直到分手前,都沒有再去過。


  聽到我的故事, Blake 給我發來在書上看到的話,他叫我不要生氣:

  「...拚命去改造戀人的人,希望戀人能變得好起來。

  但這種改造,目的並非是為了戀人好,而是為了滿足自己『沒有選錯人』這種自戀心態。」

  我突然想起四年前,剛在一起后的那個寒假。

  媽媽看到手機屏幕上,我和男朋友的合照,讓我把男生的照片再給他看看。

  我打開他的照片,把手機遞過去的那一刻,感覺好像在交一份自己不滿意的稿子。

  媽媽說了一些很無理的結論——「嘴唇太薄了,可能會有點刻薄;顴骨太高,不好看;名字好像不好聽...」

  她甚至要求我們分手。

  那時候,我就覺得,努力「改變他」的任務要開始了,他也確實看起來越來越接近合格。

  可是我始終沒有正視的是,我們為彼此做出的改變,並不情願。

  他特別喜歡漫威的英雄電影,我裝作感興趣地陪他去看,實際上是我連一個復仇者聯盟裡面的角色都分不清。

  看《復仇者聯盟3》,我睡了半個小時,醒過來的時候,滅霸已經一個響指消滅半個世界了。

  從電影院出來,他說:「你以後不用陪我來看了,反正你也是來睡覺,浪費錢。等價交換的話,我也不陪你看文藝電影了。」

  從那雙不會被他扔掉的人字拖開始,我為改變他所做出的努力,都沒有成功。

  我也沒有底氣跟媽媽說,我的改造任務失敗了。


  分手之後,有一次我出差回來,剛下飛機,他突然告訴我,他在機場等我,來接我下班。

  放在以前,這會是我很期待和開心的事情。

  當他真的做到的時候,我反而很愧疚。

  我在勉強他做不願意做的事情,然後定義成「這是用心的表現」。

  對於他和我來說,這都不是更好的改變。更好的改變,是你喜歡的人成長到更好的樣子,那恰好是你喜歡的。

  而不是,變成你想要,想象中的樣子。

  總是單方面地改造對方,對對方太過勉強,對自己也感到委屈,漸漸地,關係就失去了平衡。

  看完盧回寫的《我跟你不是同一個世界的人,那又怎樣呢?》,我想起從他家離開的那個晚上。

  車開進隧道里,他的世界被我放逐在身後,飛快往前,穿過隧道,躍上平地,五彩光亮,我終於又回到了自己的世界里。

  那一刻我感受到的是,和「不同世界的人」在一起,更艱難的一面,是我的世界無法兼容他的不同,無論如何改造,始終還是消耗掉了吸引力,回到了各自的軌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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