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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宇無罪,輿論影響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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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男子趙宇,聽見有人呼救,下樓去拉開打人的男子。被打兩拳后,趙宇將對方扯倒,聽到男子辱罵威脅,又踹其一腳。從我的文字描述來看,應該是妥妥的見義勇為。如果事情真的是這樣,應該是一起正能量的大好事。

  不過,當地警方卻不這樣認為。先是將趙宇行政拘留14天。繼而又因為,趙宇和被救女子是輕微傷,而打人男子是重傷二級,如此,趙宇又被認定為故意傷人犯罪嫌疑人。趙宇家屬不服,將案情公佈於網路與媒體。上網之後,案件的關注與議論很多,隨後,當地司法部門認定為防衛過當。

  隨著關注媒體的權威性越來越大,此案件最終被確定為趙宇正當防衛,而當地公安部門也準備幫趙宇申請見義勇為獎勵。

  真的是一波三折,說實話,要不是趙宇家屬求助於網路輿論,要想有如此「完美」的結果,恐怕很難。不過,當我看到這個當地公安部門的公開道歉信時,我還是感到一絲不舒服。公安真的錯了嗎?錯在哪裡呢?要知道當地檢察部門也是經歷最高檢出面后,才確定趙宇無罪的結果的。

  顯然,此案件的公安偵查與證據移交起訴,雖然沒有到審判環節,可也是當地司法機構的「共同看法」。曾經有人將近幾年發生的與正當防衛有關的案件進行了歸納總結,發現審判結果只有極個別是正當防衛,絕大多數是防衛過當以上的,至少是犯罪的行為。

  而也要法學專家指出,她研讀國內有關正當防衛的法條得出一個結論,要想成為法律意義上的正當防衛,唯一且有效的措施只有逃跑。否則的話,這個防衛的「度」,很容易讓起初的正當防衛,因為無法把控,而過當,甚至涉嫌故意傷害等等。

  看來,趙宇案件的波折,這不是當地司法機構的問題,而是國內有關正當防衛的法條不合理。去年年底,最高檢出台了有關正當防衛的10大案例,也就是對國內有關涉及到正當防衛案件的指導性建議。

  只是這個正當防衛的不好認定,讓各地司法部門在工作中很難把握。比如說,這起去年發生的趙宇案件,就是典型。從行政拘留,到故意傷害,到防衛過當,再到正當防衛,尤其是當地公安部門準備為趙宇申請見義勇為獎勵,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似乎可以說這就是輿論影響了司法的結果。

  要知道,這輿論的誕生,首先是趙宇和家屬將案件發到網路上,從而引起了網友的關注,繼而因為有記者的介入,而使得事情有更多的信息被曝光。被曝光,尤其是媒體記者的多方調查,有了更多的信息。儘管這樣公開的與案件有關的信息,依然也只是偏面的,可是這也足以讓案件引起全社會的關注。畢竟,如趙宇樣的行為,要是被定義為犯罪的話,這見義勇為的風險也太大了。此後,誰還敢去「做好事」啊?如此,這社會不就是壞人當道,好人寸步難行嗎?

  公開是最好的防腐劑,也是讓常識與法律「交流」的重要途徑。儘管這輿論與媒體的報道,缺乏當地司法機構的詳細權威的「證據」,可是輿論的強大影響力,使得該案件的關注度越來越高,甚至引起了最高檢的專門說明,這種輿論「打敗」地方司法機構的結果,總讓我感到一種悲哀。

  悲哀的是,趙宇案件的正當防衛認定咋就這麼艱難呢?畢竟,相比媒體輿論的信息,當地司法機構的「證據」才應該權威。掌握著一手材料證據的當地司法機構,對趙宇案件的認定,卻不及輿論媒體的看法,到底是哪裡出了問題呢?

  也許,趙宇無罪,是正當防衛,這樣的結果,並不是我們期盼的。如果說,該起案件能夠到司法審判環節,在法庭上,由當地司法部門與趙宇的律師「針鋒相對」,交涉之後,法庭依據事實按照法律做出判決。而這樣的結果,不論是趙宇無罪,或者防衛過當,顯然才能體現出我國法律的嚴肅性來。

  當輿論媒體的影響,竟然能夠在趙宇案件的收集證據與起訴階段,就讓案件的性質發生了根本的變化,這總是很難讓人信服的。難道說,掌握一手材料與證據的當地司法機構,其司法水平與判斷比不上網民與媒體記者嗎?

  要不是法律錯了,要不就是司法的獨立性與權威性出了問題,總之來說,這起一波三折的案件結果,既不是輿論的勝利,更不是司法的勝利,而是正當防衛的法條的嚴重落伍。看來,修改有關的法條,才是能否弘揚正義,鼓勵社會良善的當務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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