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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被打高位截癱 打人者朋友:對方加塞踹人,家屬索賠7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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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talk 發表於 2019-2-28 11:1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近日,哈爾濱博士馬超拒絕加塞被打成高位截癱一事,經報道后引發廣泛關注。
2月26日晚,打人者家屬委託律師就案件經過、爭議焦點和被告人的訴求發表聲明。
據聲明透露,打人者叫吳某宇,今年31歲,被捕前就職於黑龍江省某水利水電建設有限公司,系該公司的普通職員。目前,打人者已經被羈押在看守所。
此前,馬超妻子駱春穎告訴每日人物,當地公安部門對馬超的骨質和骨密度的鑒定顯示,高位截癱和強直性脊柱炎沒有損害後果上的因果關係,完全是外力打擊所致。
對該結果,吳某宇家屬提出異議,並表示鑒定僅取被害人髖關節作為鑒定材料,沒有取受傷部位,不足以客觀反映馬超受傷頸部骨密度範圍是否正常。此後,吳某宇律師還向法院提出重新鑒定申請。但馬超方面拒絕配合重新鑒定。
在事發過程的描述,雙方家屬亦各執一詞。馬超家屬此前告訴每日人物,吳某宇強行加塞,他拽開馬超車門並將其拖下車,隨後馬超後背和頸椎處遭到毆打癱倒在地,無法動彈。
而吳某宇朋友張力新轉述稱,事發時加塞的是馬超,雙方在理論時馬超先踹了吳某宇兩腳,爭執時吳某宇打到其面部位置,當時馬超沒有昏倒。
程培國律師告訴每日人物,對於事實經過,雙方現在各執一詞,無法進行判斷,目前為止沒有找到監控錄像和目擊證人可以證明。他還表示本案的焦點在於傷病結合,即傷病關係的處理。
2月27日上午,馬超代理律師範律師向每日人物表示,案情方面目前雙方各執一詞,只等待法院審理判決。馬超妻子駱春穎表示,不再就此事作出回應。
被告方面回應稱:加塞的是博士馬超,他先踹了我兩腳
2018年4月12日零時許,馬超獨自駕車去哈爾濱太平國際機場接自己的父親,在接近航站樓的路上與打人者吳某宇發生撕扯,爭執過後,馬超倒地。

此前,馬超妻子駱春穎向媒體描述事發過程。打人者吳某宇想要強行「加塞」,馬超沒有讓道。對方直接拽開馬超車門進行毆打,又將他拖下了車,馬超轉身準備回車時,後背和頸椎處被吳某宇重拳幾擊,隨後馬超當場癱倒在地無法動彈。
但在吳某宇一方,其朋友張力新的描述是完全不同的情形。
張力新稱,「加塞」的是馬超。馬超從左邊往裡插的過程中,兩個車的倒車鏡發生了剮蹭,車被刮壞,吳某宇下車敲馬超的車窗。
其代理律師程培國亦轉述吳某宇的說法,雙方車輛剮蹭之後,他讓馬超下車談理賠的事情。
「女朋友月月拉著我的時候馬超先踹了我兩腳,我沒有還手,但聽見月月喊了一聲,我生氣推了他一下,隨後我們隔著月月發生撕扯。」
張力新稱,兩人面對面發生撕扯,吳某宇的拳頭大概打到馬超面部,而不是馬超家屬所說的後面。當時吳某宇並不知道馬超有脊椎炎病史。
「中間有十幾秒的時間,他從車滑倒到地上,說我有強直性脊柱炎,不行了。」程律師發表的聲明中稱。
之後,警察按照交通事故處理,趕到現場將二人分開。馬超在機場的父親趕來將其從地上扶起。張力新轉述稱當時馬超沒有昏倒,「他是可以動的,只是比較緩慢,沒有完全動不了。」
事發當晚,吳某宇在現場錄完筆錄后回到家,並將詳細的事發經過告知張力新,「當時大家都感覺沒什麼大事。」
第二天下午,警方傳喚吳某宇,並給予其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張力新猜測,「中間隔一晚上馬超會不會再出別的意外?當時馬超倒地后,他父親把他拖拽起來,會不會也造成其脊椎的損傷? 」
三個月後,馬超被鑒定為重傷一級。 2018年7月31日,吳某宇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黑龍江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以「故意傷害罪」對吳某宇進行刑羈押。
2月27日晚,每日人物致電事發時處理案件的哈爾濱市道里區機場派出所,警方未就案件經過以及調查情況給出回應。
程培國律師表示,對事實經過,雙方現在各執一詞,無法進行判斷。律師還稱,現場沒有監控錄像,公安機關取走吳某宇車上的行車記錄儀檢查后告知,記錄儀已損壞,沒有記錄下案發過程。
同樣,雙方都沒有找到現場其他目擊證人。
被告朋友透露,馬超方面曾要求賠償700萬,家屬無力支付
近日,馬超家屬的說法經媒體報道后,引發關注。因打人者吳某宇及其家屬未見發聲,故有網友猜測,打人者系黑社會的說法。
對此,程培國律師澄清,吳某宇今年31歲,被捕前就職於黑龍江省某水利水電建設有限公司,系該公司的普通職員,其家庭也是普通家庭。
另據吳某宇的律師程培國發布的聲明內容顯示,案發後吳某宇母親林習媚多次到醫院看望馬超,並與馬超家屬通過電話和面談商議賠償事宜,但不存在網上所傳「扔完三萬就走了」的情況。
匯款單據顯示,2018年4月22日,林習媚向馬超卡中匯入三萬元作為醫藥費。
這點也得到了張力新的證實。「當時知道馬超需要治療,朋友家人就給他拿了3萬塊錢,不存在網上說的扔完3萬就走了的情況。」
張力新還透露,馬超家屬曾提出700萬元的賠償,但吳某宇家無力支付。他稱,朋友家人說哪怕要個一兩百萬,我們賣房子賣地管親戚朋友借也會給,至少能得到家屬的諒解。但要700萬實在是支付不起。

目前為止,雙方未就賠償金額達成協議。

律師稱案件焦點在於傷病結合,被告家屬申請重做鑒定遭到馬超方面拒絕

律師程培國告訴每日人物,本案的焦點在於確定傷病結合,即傷病關係的處理,被告人會根據傷情鑒定結論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根據國家《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4.3條傷病處理原則,損傷佔主要作用,既往病佔次要作用的,按照正常情況鑒定;損傷與既往病的作用相等的,考慮降級處理,重傷可視具體情況降級為輕傷,輕傷可鑒定為輕微傷;既往病史佔主要作用的,不宜進行損傷程度鑒定,只說明因果關係。

2018年7月26日,哈爾濱市公安局經鑒定,馬超頸部損傷構成重傷一級,其有強直性脊柱炎的病史,傷后骨密度檢測結果是在正常範圍內、骨折危險性沒有增加。

馬超妻子駱春穎此前也告訴每日人物,強直性脊柱炎和嫌疑人對馬超毆打的損害後果沒有因果關係,完全是外力打擊所致。

對該鑒定結果,吳某宇家屬提出異議,並表示鑒定過程僅取被害人髖關節作為鑒定材料,沒有取受傷部位做鑒定,不足以客觀反映馬超受傷頸部骨密度範圍是否正常。

兩周后,吳某宇父親向公安機關提出重新鑒定申請,馬超方面的范律師表示拒絕配合再次鑒定。

此前,為證明只取髖關節不能反映馬超傷病關係的觀點,吳某宇父親做了一次醫療檢查,並分別取材髖關節、頸椎、橈骨的部位做了骨密度檢查,檢查結果為髖關節骨密度正常,頸椎和橈骨出現骨質減少,骨折危險性增加。

程培國律師解釋,「這結果說明,只取髖關節作為鑒定材料不能得出科學客觀的結論,不能作為被告人定罪量刑的依據。」
2018年12月19日,該案進入法院審理階段。12月21日,被告辯護人程培國律師向哈爾濱市道里區人民法院正式提出重新鑒定申請,並同時提出調取被害人案發時受傷部位的CT片、核磁片、X線片。

「如果重新鑒定確定了傷病之間的關係,鑒定結論會發生變化,被告人會根據鑒定結論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程律師稱。

律師聲明中,本案被告人及其家屬表示就馬超所受的傷害深表歉意,但不能忽略馬超原患強直性脊柱炎的事實,希望查明傷病結合的事實,給予被告人罪當其罰的刑事處罰。

程培國律師稱,法院會擇期開庭,具體開庭日期沒有通知。目前為止,馬超方面仍未同意接受再次鑒定。

2月27日上午,馬超代理律師範律師告訴每日人物,對方律師在26日晚發布的聲明中透露了很多案件審理過程中的關鍵信息,但所說的事實並不是客觀事實。

范律師表示,雙方各執一詞,目前只能等待法院審理判決。馬超的妻子駱春穎也表示,不再就此事作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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