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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談緣覺所知所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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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amax 發表於 2018-8-21 12:2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略談緣覺所知所證

本文主旨是簡略介紹緣覺菩提的所知與所證。

緣覺乘的修法是透過因緣觀的實證:因為聽聞佛法或自己經過思惟以後,現觀因緣法,而知有因有緣諸法才能成就!此後再進一步斷除我見與我執,就能夠獲得解脫於三界生死之苦的實證。

接下來,將藉由流轉門與還滅門的說明,讓大家知道緣覺乘的修法,是必須先透過流轉門去觀察十因緣法的!能夠觀察十因緣(流轉)的黑品法才能真修因緣觀。為什麽十因緣叫作黑品法呢?因為如來藏集藏了過去世的無明業種,造成流轉生死的黑業,故稱十因緣法為黑品法,它就是使眾生流轉於三界生死的真正原因與現象。透過十因緣黑品法的逆觀,觀到最後的名色以後,就知道名色不可能無中生有,必定有一個識能夠出生名色,所以了知「識緣名色、名色緣識,齊識而還、不能過彼」的道理,從而確認必定有一個法界實相心如來藏的存在。

緣覺行者只知道這個道理,卻沒有實證法界實相心如來藏,僅是確認必定有這個本識存在,才能符合法界中所現前觀察現象界中生死流轉的事實;也才能了知原來都是因為有這個法界實相心,始有流轉的事實能具足成就。

如此現觀,緣覺乘人就了知有一個本識常住出生名色而有生死流轉;而這個本識是一個不生不滅的法,不屬於三界法所攝;「既然如此,我只要能夠斷除三界流轉生死中的各個因緣,就可以解脫於三界的生死。」

因為二乘聖人的目標不在於成佛,而是解脫三界的生死煩惱。由於他要解脫三界的生死,所以無須實證法界實相心。因此他知道:「我不需要實證法界實相心,只要把我見、我執等無明斷除,即可解脫於三界的生死!」雖然他可以解脫於三界生死,慈悲心卻比較薄弱,縱使跟他有緣的眾生繼續淪墮在生死苦海中,他也不願意留下來繼續受生來救拔他們,他只求得自己的了脫生死。因此他知道:「就算我沒有實證本識,只要能夠現觀十因緣法,確認名色滅了以後不是斷滅空,就可以進一步斷除在三界中流轉的因緣,以後就可以入無餘涅槃。」

所以即使二乘人沒有證得本識,他再繼續滅除無明時,心裡仍然不會有恐怖!依此現觀十因緣法的順、逆觀,在得知本識常住的結論之後,再透過十二因緣的現觀,從流轉門再次確認「三世的流轉現象,都是因為不知道五陰虛妄而無法斷除無明的原故。」他終於知道:這個流轉現象真的是大苦,是極大苦患!就開始在事實的確認過程當中,由逆觀十二因緣,從老病死苦,到生、到有乃至最後推到無明這一支,他確認「原來我的流轉是這樣子的!」


造成眾生流轉的真正原因,是因為對於法界事實和流轉現象的不了知所致。由於無明而錯計誤會,把十二因緣中的某一支(尤其是識陰這一支),錯認為常住不變,而執取為真實有;對於五蘊的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因為不知是有取有漏,而落入五受陰當中,所以才會繼續地流轉生死。因為無明不除,所以流轉現象就不會停止。

透過十二因緣的逆觀能知道:「最後必須斷除無明這一支,才能夠解決在三界中流轉的問題。」既然如此,我就從無明下手吧!可是無明是什麽呢?《阿含經》裡佛的聖教是說:無明就是不知。有經典講無明與它的行相,就是「隱覆真實,顯現虛妄。」——《分別緣起初勝法門》卷1。這句話的意思是,把虛妄的識陰當成真實法,其實是認假為真,這就是無明。因為無明不知,錯計顛倒,對於生、死的真相不明白而有猶豫!因為有猶豫與錯計顛倒,所以在身口意行上無法如理作意!而不如理作意的身口意行,就是成就未來世繼續保有識陰的主要原因!這都是錯認識陰為真實我的緣故,所以希望繼續保有祂,就必定會落入後有當中。

眾生一旦落入有雜染行當中,就會出生後有的名色,未來世必定繼續淪墮於三界生死之中!有名色的出生當然就有六入現象的發生;有六入必然就有觸的境界;有觸的境界自然就會領受六塵;領受六塵時,因為無明以及愛味於無明的錯計顛倒,就有愛味;有愛味當然就有取著;有取著,則必然會有一世又一世後有的種子,在不停地熏習之後,再回到你的如來藏(本識)當中!進而讓這個因果現象不停地繼續使眾生輪轉生死。

所以,緣覺聖人現前觀察十因緣及十二因緣的順觀、逆觀以後,就明瞭必須先斷除無明。因為無明一旦斷除,「真實」就不會被隱覆住,虛妄也不再顯現出來。然後他的所作所行都在斷除三界後有種子的執取,以免落入有漏有為有取的境界當中。


由此可知,因為無明才有一念無明,有了一念無明,就有三種行:身行、口行、意行(或是福行、非福行、不動行)的行支出現。有這個行支的業行出現,接著就會對識陰有所認知。

然而,識陰跟「識支」是什麽呢?「識支」主要是指六識身以及祂的心所法;能夠檢驗六識身的認知與事實吻不吻合?如果錯認了六識心為真,而誤認六識心是真實法,就是具足我見而未斷無明者!甚至把六識心的心所有法(能見之性……乃至能覺能知之性)也誤認為真實法時,就會落入取著當中。


對緣覺乘而言,在還滅門的思惟裡除了要確認六識的虛妄之外,仍須觀察六入的虛妄!六入是「內六入:眼入、耳入、鼻入、舌入、身入、意入。復有六法,謂外六入:色入、聲入、香入、味入、觸入、法入。」——《長阿含經》卷8。也就是說,他也要觀察這六入都是因緣所生法。凡是因緣所生法,都不是真實常恆不變異,因為都是因緣生、因緣滅的。有了六入的現前觀察,知道這些都是緣生法以後,再往下觀察六種觸;同樣的道理,透過眼觸色、耳觸聲、鼻觸香、舌觸味、身觸觸,還有意觸法,觀察到這六種觸也是三和合而有,不是真實法,不是本來常住的。所以就知道這個觸支也一樣是緣生法,是生滅無常的。


透過觸支的觀察之後,再繼續往下觀察受支。觀察后就知道受不離三種受: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或者細分成苦、樂、憂、喜、捨等五受。在仔細地觀察之後,就會發覺:這三受或五受一樣都是因緣所生,一樣是緣生法!既然是因緣所生法,就會因為因緣的變異而最終壞滅。所以這三受、五受,也不是真實常恆不變異的,如果我們執取它,就會成就後有的繼續輪轉。

再往下觀察「愛」支。愛有三種:欲界愛、色界愛,無色界愛。對於這三界的愛與愛取,甚至對五蘊的愛,對十八界的愛,也都是因為不如實的了知而有!因為愛而去品味,才有了愛味。他發覺這個愛也不是真實常恆不變的,而是因緣所生法,緣滅就壞掉了。


有愛以後,再去觀察四取:愛緣取者,云何為取?謂四取:一者欲取,二者見取,三者戒禁取,四者我語取。是名為取。——《緣起經》卷1。觀察我語取,欲取、見取、還有戒禁取之後,發覺這四取一樣也是因緣所生法,所以他能夠確認:「原來取也是造作,也是無常的。因為是造作無常故必然是苦,最後會壞滅歸於空寂!」所以他也同時確認取這一支,也是不真實的、無常的,是苦性乃至無我性。


然後再繼續觀察 「有」支,發現這三界有(或者二十五有)會在三界中出生,是因為過去世的取著執藏在如來藏中而有現行!因為「有」在三界中現行,就可以確定有三界有的種子存在。而這個種子的存在,也是因為過去世的無明所造作而取著的。所以這一個有,最後也是會壞滅的!因此也知道這個有也是因緣所生法,是不該執取的。


接下來再繼續觀察「生」支。因為「有」才能出生三界, 這個三界的出生一樣是會壞滅的,一樣是因緣所生法。既然有生,當然就有老病死苦、憂悲苦惱!這些都不是可愛樂、可依靠的!因此他順觀、逆觀在一切法當中:透過十因緣觀,確認是本識如來藏成就了這一些流轉的現象!他為了求證解脫,就去順逆觀察,這十二有支的緣起,從還滅門來觀察而斷了我見以後,進而次第斷除了我執!我執斷除以後,就能夠證得解脫的功德!這就是因緣法在實證的部分所應該具備的觀行內涵。也就是,他所實證的內容──必須是以八識論的角度,才能夠觀察十因緣觀!欲有此次第:必須先確認十因緣觀,而且有本識如來藏的存在,始能推斷出這個本識,才能「齊識而還,不能過彼(那個本識)」,然後再進入還滅門的實證。如果沒有經過十因緣觀而推斷出「名色由識生」的實證基礎,就永遠無法進入還滅門,進而斷除我見乃至我執!這是為什麽呢?因為眾生還會繼續視六識論的識陰為真實我!以識陰作為真實我,就是取著識支,因而落入無明的錯計顛倒之中(即是無明)。無明不破,哪會有如理作意的身口意行呢?因為有無明的造作,就必然會有雜染,也就是煩惱雜染,業雜染,和生雜染等三種。就是因為有這三種雜染,導致眾生不斷的流轉生死。

所以假使有人說:「因緣法很單純、很簡單,就是觀察這十二有支緣起而已。」真的是這樣嗎!其實不然,為什麽呢?因為有的菩薩連如何是緣生法?如何是緣起法?都分不清楚,又如何能真實了解因緣法呢?究竟什麽是緣生法呢?緣生法就是:「有因有緣集世間,有因有緣世間集;有因有緣滅世間,有因有緣世間滅。」——《長阿含經》卷 12。因為有因有緣,因緣聚集而成,眾緣和合而成,而所成之法就叫作緣生法。因緣所生之法,既然是緣生,必定會再透過緣滅而壞滅,歸於無常。無常就不離苦性,最後必回歸於壞滅而空寂,所以是緣生法。很多菩薩把緣生法和緣起法當作是一樣,實際上兩者並不相同。


緣起法又是什麽呢?緣起法就是知道有一個本識的存在,而三界一切的緣生法都是由這個本識藉眾緣和合而生。尤其是藉前一支的緣因,再藉由眾緣和合而由這個本識生起;因為由本識生起,故名為緣起。所以緣起法,就是本識如來藏(第八識阿賴耶識)藉緣而生起一切萬法。因此,緣生法和緣起法的內涵是有很大差異的。因為差異很大,所以「緣生法就是緣起法」的論點是不對的。

事實上,緣起法是甚深極甚深的!譬如菩薩所證的緣起法和聲聞所證的緣起法,就有相同也有相異之處。菩薩所證的緣起法、緣生法,除了要對聲聞、緣覺所證的因緣法內涵與次第能夠實證之外,還要實證法界實相心如何藉緣而生起五陰十八界等萬法。這就不是二乘人所能了知,所能成就的智慧,因此說菩薩所證不共聲聞緣覺。

菩薩所證的智慧乃是現觀法界實相心,如何藉緣而生起眾生的五陰世間與三界萬法?透過法界實相心如來藏的親證,再現前觀察實相界與現象界的和合運作,就能夠確認實相界與現象界在因緣和合當中而生起萬法。也就是說,是由法界實相心藉眾緣而直接、間接、輾轉出生這一切的萬法。



因此說緣覺菩提的內涵,有共與不共菩薩的部分。意即菩薩所證的緣覺菩提,不是只有緣覺菩提當中的內涵而已,菩薩所證(緣覺菩提)因緣法,是甚深極甚深的。因為已經具足證得因的自性(本識的自性)與緣的自性的緣故;證得萬法之因如來藏如何成就三界萬法的道理。所以,緣覺菩提的所修、所證、所覺悟的內涵,就是透過十因緣觀和十二因緣觀,才能夠現前觀察並且確認如來藏藉緣而生起萬法。菩薩道也要修學這個部分,這是因為成佛要具足圓滿成就一切萬法、一切種智、及一切功德的,是故菩薩也必須修證緣覺菩提。



雖然菩薩知道因緣法是二乘法,卻也能夠實際去修證,因為這也是成佛所必須實證的內涵。然而為了利益有緣的眾生,無論何種根性的眾生,菩薩都要去攝受、去利益他們,所以菩薩不僅要學無量的萬法,還要知道其中的來龍去脈;不像二乘人,對許多法,往往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只知道如何離開煩惱的繫縛,如何解脫三界的生死,而對於如何去利益眾生,如何才能成佛,所知卻是非常有限啊!菩薩不只是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而已,還要有悲心和慈心,能夠了知其中的如實義理;而這些究竟的義理,直到成佛才能究竟了知。了知這個如實的道理以後,才能在未來三大無量數劫的成佛過程之中去利益一切的有情。譬如聲聞種性、緣覺種性者,菩薩也都能夠攝受他們,因為菩薩能夠如實了知聲聞緣覺所相應、所實證的任何一切法的緣故。


從以上所說可以知道,我們雖然是從三乘菩提唯一佛乘的觀點來演述整個佛法,但是對於聲聞緣覺的所知與所證,菩薩仍然要去實證它;並且讓大眾能夠了知菩薩的因緣法是超越二乘聖人的,這也是一切佛法修學者都應該要有的正確知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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