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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滅國企是繁榮發展的必由之路 蔡慎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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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國之難,在於治吏;吏治之難,在於治腐。物慾無法根除,但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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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lyyj 發表於 2017-12-20 15:51 | 只看該作者 |只看大圖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一個月從4000元到破萬,液化天然氣價格漲瘋了!

反壟斷劍指民生才是國人之福   蔡慎坤
真正處於壟斷地位的是無所不在攻城掠池的壟斷國企央企。遺憾的是「反壟斷風暴」並沒有針對涉及民生的壟斷性企業。何謂民生,就是涉及水、電、天燃氣以及石油、電信、銀行、醫療服務等大眾民生領域,這些領域長期以來形成的壟斷格局,加重了國人的負擔,阻礙了中國經濟的健康成長,也讓國人沒有更多的選擇權。
針對外資的「反壟斷」調查具有明顯的傾向性,不但偏離了反壟斷的真正意義,其公正性也令海內外質疑。在民生領域,壟斷企業除了漲價還是漲價,以至於中國的汽油價格遠超過美國,中國的通信資費包括網路資費也高居世界前列,中國的銀行業利用存貸款息差賺取了巨額的暴利,中國的醫療收費和服務也是不成正比。當這類壟斷企業躋身世界100強前列時,國人是唯一的受害者。大凡這些民生領域,都被國企央企所壟斷,這種利用行政權力人為阻止競爭對手進入市場參與競爭的行為,才是真正的壟斷,才是需要調查的對象。
在中國賺錢最多的這些涉及民生的壟斷企業,揮金如土的也是這些壟斷企業,在北京二環三環乃至長安街上的黃金地段,放眼望去,一幢幢富麗堂皇的高樓大廈,幾乎全被這些壟斷企業所囊括。
全國工商聯副主席孫曉文曾坦言:中國國企佔有絕對的壟斷資源優勢,包括資金、稅收、人才、技術和市場等等,而對GDP的貢獻率不足30%,解決了不到20%的就業,每年拿走的收入卻佔了全社會分配收入的60%以上。而國企的利潤80%以上都來自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聯通、中移動、中電信等特大型壟斷企業,卻是不爭的事實。
國企對民生的壟斷由來已久,這些壟斷企業靠行政優勢和壟斷優勢,佔據了大量的社會資源和自然資源,但在管理模式上仍然是官僚作派,除了靠漲價靠政策因素掠奪國民獲取暴利之外,對國家和國民的貢獻可以說是微乎其微。
從上個世紀利改稅特別是所得稅所有企業一律平等以後,國企就將巨額利潤佔為己有,成為內部分肥的私田,上百萬億元的國有資產早已變成少數人任意揮霍斂財的工具。國企的高管們均享有罕見的高工資、高獎金和高福利,不僅加劇了全社會的收入分配差距,其財大氣粗的資本擴張方式,也徹底擠壓了民企的生存發展空間。
如果扣除行政壟斷所致的超額利潤,國企對外宣稱的龐大利潤實際上是虧損。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國企成為打著「為公眾(國家)賺錢」的旗號,運用國有資產為自身牟利的利益集團。所謂「國有企業」早就名實不符。「國有企業已經被內部人控制了,
反壟斷調查劍指向涉及民生領域的壟斷企業才是國人之福,繼續庇護壟斷企業更是國人之禍!政府的職責是保證公平競爭的遊戲規則,而不是充當裁判員讓兒子下場踢球並確保兒子贏球,涉及民生的壟斷企業的利潤都來自對國人的盤剝和壓榨,並不是壟斷企業有什麼創新舉措,壟斷企業必然是低效率的代名詞,靠漲價維持的暴利破壞了市場公平法則,也阻礙了中國經濟的健康成長。

漲價為何也要打著改革的旗號?蔡慎坤
增量氣實現定價改革,這種所謂的中國天然氣定價改革,實際上就是漲價,最大的受益者無疑是諸如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這樣的壟斷企業。此前,電力企業和供水企業也借改革之名,一次又一次漲價,最終為壟斷暴利買單的是所有國人。
上世紀八十年代末期之後,中國的改革脫離了原來的運行軌道。表面上看,中國經濟在高速發展,但這個國家在不知不覺中被既得利益集團所壟斷、被綁架,連政治路徑也被既得利益集團所把持或控制。中國的改革徹底背棄了改革初始的全民契約,變成了一種不受監督、不受制約、不需要全民共識的官僚利益集團和壟斷利益集團雙贏的格局。
這些年,央企國企靠行政優勢和壟斷優勢,佔據了大量的社會資源和自然資源,但在管理模式上仍是官僚作派,除了靠漲價靠政策斂財之外,對國家對出資人的回報可以說是微乎其微。可以說,從上個世紀利改稅特別是所得稅所有企業一律平等以後,央企國企就將巨額利潤佔為己有,成為內部分肥的私田,上百萬億的國有資產早已變成少數人掠奪斂財的工具。
特別是近些年壟斷企業的漲價行為,發改委都是打著改革的旗號,讓國人感觸頗深也深受其害。從石油、燃氣、電力、自來水、通訊、郵資、食鹽等等,大凡涉及民生的領域基本上都讓國人嘗夠了苦頭。一名國資委官員曾坦言:「央企的利潤是怎麼來的?大概50%靠漲價!」
壟斷國企打著改革的旗號漲價由來己久,最狠的「三桶油」為了跟國際油價接軌,油品價格在過去十多年出現持續暴漲,國內成品油零售價格己高於美國甚至台灣,而發改委和壟斷企業仍一再宣稱漲價還沒有到位。
十年前啟動的電力改革初衷也很美好,改革提出廠網分開、主輔分離,成立區域電網並最終實現輸配分開、競價上網,形成市場化競爭的格局。然而事與願違,原本計劃進一步完成輸配分開的國家電網公司,反而打著支持基礎產業的旗號不斷坐大,在金融、電信、礦業等多個領域擴張,並大力拓展海外業務,成為鉗制電力市場化形成的巨無霸。連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前副主席邵秉仁也感慨:電力改革成了「對上綁架政府,對下擠壓民間投資、民營企業和消費者」的遊戲。
而歷時更長的電信市場化改革,也只是變獨家壟斷為幾家壟斷,因而電信資費一直居高不下!由於幾大通訊運營商完全壟斷了國內市場,因而中國的通訊資費遠高於歐美等國乃至周邊國家和港澳台地區。壟斷國企的改革刻不容緩!但改革不能成為漲價的借口。壟斷國企每年巨額的利潤並沒有給這個國家和人民帶來福利,只是成為少數權貴分肥的私田和斂財的工具。國企高管享有高工資、高獎金和高福利,加劇了全社會的收入分配不公,而壟斷國企財大氣粗的產能擴張、資本擴張,嚴重擠壓了民間資本的發展空間。所謂全球最賺錢的銀行、全球最賺錢的通訊公司、全球最大的石化企業,對於全體國人來說,除了壟斷形成的漲價風潮以及被掠奪之外,幾乎沒有給最大的股東任何正常的回報。就連社會上普遍提議的大幅提高國企紅利上繳比例,用於補充社會保障資金缺口,也遭到國企的反對。至於規範國企高管薪酬待遇政策,更是遭到了國企高管的強烈反對,這是多麼可悲的現實。


消滅國企是繁榮發展的必由之路   蔡慎坤
任志強先生曾在一個論壇上說:「我個人覺得應該把國有企業都消滅掉,完成它的歷史使命。
任志強先生的話有沒有道理?稍稍了解中國國企的人都明白這個道理,中國要想走向持續繁榮發展的道路,首先就應該消滅國有企業。
天下國企一家親:效率低下資源浪費官僚作派是國企的通病。只要沒有壟斷資源,包括資金、人才、技術和市場的壟斷優勢,國企在任何時候都沒有任何競爭力。
國有企業對老百姓最大的危害是靠壟斷來掠奪和斂財,而為之付出代價的是每一個普通老百姓。
以石油天燃氣為例:中國的石油天燃氣由幾家大型國有企業所壟斷,近些年,這幾家企業動輒投資數百億上千億,許多投資甚至是不計成本不計代價的,如果不是因為周永康、蔣潔敏等高官倒台,這些幕後的貪腐外界根本無法知道。為國企貪腐買單的是享受高油價的老百姓,
再以電價為例,當初為了修建三峽大壩向老百姓徵收水電基金,政府曾承諾,一旦三峽大壩發電,老百姓即可享受每度八分錢的電價,如今,不知道有誰享受過這樣的電價?而按2013年全國用電量初步估算,僅所謂電價「附加費」一年就被國企抽走了2000多億,近年煤炭價格上漲,幾大電力公司和電網聯手向發改委施壓,結果是電價漲上去了,還在全國實行階梯電價,讓國企在抑制消費的同時又牟取了暴利。
再以電信業為例,十多年前的「陳氏兄弟案」大概還有人記得。當時國內國際電話通訊費非常昂貴(現在也很貴),而福建的陳氏兄弟引入IP電話,為老百姓提供價格低廉的國際電話服務,結果因為搶走國企的生意,陳氏兄弟被抄家沒收財產,連人也被關進了監獄。而這樣的故事背後,就是中國老百姓不得不承受遠高於美國、香港這些地方的電信資費。
如今,在首都北京二環三環的黃金地段,放眼望去,一幢幢富麗堂皇的高樓大廈,幾乎全被國有企業所囊括。也許有人會納悶:國有企業為什麼要坐擁如此奢華顯赫龐大的辦公樓群?是為了炫耀實力還是錢多得花不出去?結論當然是錢不是自己的該怎麼揮霍就怎麼揮霍了,有些國企領導的辦公室,面積從幾百平米甚至上千平米不等,除了會客室卧室甚至還有桑拿按摩室等等,這樣的辦公環境和舒適條件,世界上任何一家知名企業恐怕都望塵莫及!


反壟斷,就是維護公平與與和諧  閻雨
與民爭富與國有壟斷
市場機制是市場經濟的靈魂。國家經濟運行中起主導地位是仍是一些壟斷行業的企業。在我國,居於壟斷地位的行業,普遍認為是電信、鐵路、郵電、電力、公交、航空、金融。我國壟斷行業幾乎全是行政性壟斷。中國企業500強企業集中在石油、天然氣開採與石化、電力、通訊等傳統壟斷行業,顯示中國企業不能代表生產力發展水平和世界產業發展趨勢。
越多的特權壟斷的國有企業進入世界500強,中國的經濟現代化就越沒有希望。目前,中國的國有企業資產利潤率僅相當於發達國家大企業資產利潤率的1/10~1/100。
壟斷對於資源配置的效率有著嚴重的破壞,這是微觀經濟學早已證明的簡單道理。因為在壟斷條件下,難以展開充分競爭,壟斷者可以憑藉壟斷地位,通過壟斷價格來獲得暴利,而不必通過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來增加利潤。所以,在壟斷條件下,很難保證公平的市場交易秩序。
中國石油、中國石化憑藉國家政策優惠和石油開採權煉製權的壟斷,獲得巨大的不公平的利益。虧本了,國家就給補貼100億元,掙錢的時候是企業,陪了錢算國家的。
建立競爭機制,打破壟斷
反壟斷法是從社會整體利益出發,通過國家的權力,對於企業行為的監督及企業壟斷力量濫用的禁止,以實現經濟結構的平衡和經濟發展的有序,是對自由競爭的保護,也是對於競爭背後所體現的公平、正義、民主、效率這些重要價值的肯定。早在1890年,美國俄亥俄州參議員謝爾曼就指出:「我們受不了專制政治的國王,也不能允許控制生產、運輸、銷售生活必需品的國王。」美國就此頒布了《謝爾曼法》,繼美國之後,日本、德國等都相繼出台了類似的反壟斷法。
  在美國,它被稱為「自由企業的大憲章」,在德國更是被尊為「經濟憲法」,在日本則是「經濟法的核心」。
公民參與是打破壟斷的基礎
壟斷企業集企業的經營權與行業管理權於一身,致使該行業的行政權力膨脹極為突出,公私權力融為一體也必然引發了權力尋租、權錢交易,犧牲公眾利益和社會公正也就再所難免。
公民參與規制的積極性較低,最終造成社會保護機制的缺位。我國的公民社會尚未形成,而傳統政治國家理論卻根深蒂固,個人利益被忽視以至於個人成為權力的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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