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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的中國留學生為了儘快融入當地的生活、便利出行,買車成了迫在眉睫的事。對於美國的二手車買賣,初來乍到的中國留學生們可以從以前的學長們或者網路上了解到各種各樣省錢的方式方法,譬如以GIFT形式進行二手車過戶避稅的方法,卻並沒有很多人真正知道GIFT過戶二手車背後的風險。
GIFT二手車過戶
GIFT二手車過戶,是指現任車主(二手車賣家)以「GIFT」(禮物)的形式將車輛轉讓給二手車買家的過戶過程。具體流程是在二手車買賣進行過戶填寫DTF-802表格的時候,在「Section 4 - Transaction Information」一欄選擇「Gift of a motor vehicle to a person other than spouse, parent, child, stepparent, or stepchild.」
然後必須填寫DTF-802 「Section 6 - Affidavit of sale or gift of a motor vehicle, trailer, ATV, vessel(boat), or snowmobile」的過程。法律規定每人每年有1.2萬美金的禮物贈予可以免稅,如果車子金額不大,便可以用GIFT贈予。雖說這樣可以免除一部分買車需要繳納的稅款,但之後的事情以「後患無窮」來形容一點都不過分。
弊端1. 一旦被認定GIFT不屬實會被記錄為污點
正常的二手車消費稅是指,在轉換汽車所有權時,除在DEALER車行處購車時已繳稅款的以及依法可免除稅款的之外,私人之間買賣的二手車必須填寫DTF-802表格,並通過DMV按各州消費稅率繳納消費稅。不超過1.2萬美元
的禮物贈予可以免稅,但賣方也需填寫DTF-802表格。換句話說,1.2萬美元以上的二手車,多多少少是需要繳納消費稅的。如果逃稅不繳,一旦被判定為偷稅漏稅,後果非常嚴重。
第一,可能會對買家和賣家雙方的信用紀錄造成十分消極的影響
第二,買賣雙方都有可能面臨刑事起訴。
第三,雙方的犯罪紀錄還有可能影響到綠卡辦理或者入籍。
所以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私人之間二手車交易並不建議以GIFT的形式「避稅」,與其避免繳納一部分錢款,而可能造成對自己的未來都會有很大負面影響的結果,實在是得不償失。
再次賣車需補交所得稅
日後如果想要賣出這輛以GIFT免稅轉TITLE(過戶)的車輛時,如果在DMV核查是被認定這輛車並未繳稅或沒有繳納全部稅款,那麼這輛車的再次交易就相當於一筆個人收入,這次再賣時,便要補繳個人所得稅。
2013年最新的聯邦稅徵稅條款如下(不包含退稅):
對於外國人,聯邦稅還有細則規定,收入分兩部分收稅,
有效連接收入(工資)按照美國公民標準收稅(如上圖)
無效連接收入(股息等其他收入)統一徵收30%的個人稅
以GIFT將車輛買下后,一切後果自行承擔
對於汽車的非專業人士,賣方的車輛信息並不容易完全掌握。無論是親自去試車,還是用Vin Number或車牌照號碼去查Car fax,沒有經過專業人士檢測,都無法100%確認這輛車是否存在過質量問題或者零件更換情況。一旦以GIFT方式將車輛買下,再想與前車主交涉關於車輛的質量問題或者希望通過司法途徑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都是做不到的。車輛出現任何不良狀況,都與賣方沒有任何關係,一切後果,都由現任車主自行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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