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先生說,在他冷靜的逼問下,「女兒承認做了不正當的事」,小A也懾於父親的怒氣同意配合警方。於是A先生一邊經流塘派出所提前聯繫到了流塘警務室警員,一邊讓小A聯繫晉姓女子。「那個姓晉的女子讓小A在流塘的一個賓館等,我便與女兒一同去見她。」見到晉某文後,A先生上前質問她:「為何教唆我女兒做違法的事,你知道她今年多大?」晉某文態度蠻橫地回答道,她不知道小A的年紀,也沒有強迫小A,而小A是自願的。說罷晉某文要走,但在A先生的阻攔下被到場的警察帶走了。
A 先生告訴記者,自4月20日起,他和B先生等幾位爸爸到派出所報案,在告知警方此事可能不是簡單的人口失蹤,而很可能涉嫌誘騙小女孩賣淫之後,警察對此只是立案,並認為小孩子走失只是家庭教育問題,而沒有調派警力找人。B先生也回憶說,6月中旬的一天晚上,在得知女兒小B在酒吧后,便前往酒吧找她,想帶她回家。但女兒身邊突然出現30多個年齡相近的未成年人將B先生圍住,不準B先生帶走女兒,有幾個甚至對B先生動起手來,其中就有小A微信中及B先生聯繫名單中的小雪。隨後B先生報警,但警察到場詢問了一番后,卻對B先生說這只是家庭內部的事情,之後就走了。「警察說他們暫時不管,當時我非常生氣,作為保一方平安的警察,你不管反而撤,是什麼意思?」B先生說,而且,為什麼「盛世」和「21G」等夜場會允許未成年人進出?